2 - 如何牢牢地抓住绳子
如何牢牢地抓住绳子
来自约翰的明信片(第十部分)
约翰三书5-7
威廉·克里(William Carey)被称为现代宣教运动之父。他在印度服事基督超过40年,传讲福音、建立教会,还特别为贫穷的孩子创办了好几所学校。这些学校除了其他科目之外,还提供会计学的课程,让学生们毕业之后能够找到工作。十八世纪末,他创办了印度第一所颁发学位的大学。不过,真正让他留名千古的事迹,却是他不知疲倦地将圣经翻译成印度的许多种语言。
我读过一本有关威廉·克里的经典传记,作者是他的曾孙。书中生动地复述了神如何在他心里动工,让这个卑微的修鞋匠为着福音而大发热心。年轻的时候,他在作坊的墙上挂了一张世界地图,修鞋的时候,都会为着全世界成千上万没听过福音的人祷告。尽管很多人批评他,警告他不要离开英国去印度传福音,克里却不为所动。神为他预备了四个好朋友。他们承诺支持他。克里经常会把印度描述成一座金矿。当时开采金矿时,一个矿工会坐在大筐子里,由矿井外面的人用绳子把他放下去。克里对朋友们说:“如果你们牢牢抓住绳子,我就下去挖黄金。”结果他真的前往印度,而且一去不复返。
其中一个支持者后来回忆说:“离开英国之前,克里让我们每个人郑重承诺:只要我们还活着,就绝不会松开绳子。”[1]值得感恩的是,那四位弟兄都守住了一生的承诺,没有松开绳子。
我们很容易津津乐道于威廉·克里的惊人成就,也有不少人为他书写传记,我自己就读过好几本。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很容易忽视他的这四位朋友。他们做出了自己的牺牲,努力抓住绳子。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给他们写过传记;但是他们的事迹被记录在天堂。我们不了解富勒(Fuller)、皮尔森(Pearce)、瑞兰德(Ryland)和萨特克里夫(Sutcliff)的生平,但是基督知道他们的一切。威廉·克里也非常了解他们。当他下到金矿里的时候,他们会紧紧抓住绳子。
使徒约翰刚好也在给一个抓住绳子的弟兄写信,他的名字叫该犹。约翰要提醒我们:每个基督徒都有自己的一份重要责任,就是祷告、差遣、奉献、外出服事主……我们都要抓紧绳子。
我们一起打开新约圣经约翰三书,看一下圣灵启示的功课:怎样牢牢抓住绳子。在这里,抓住绳子的人叫该犹。该犹的名声很好,因为他照顾当时的旅行布道家、传道人和福音使者。这些人就像是第一世纪的威廉·克里。
我们来读约翰三书第5-6节:
亲爱的兄弟啊,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他们在教会面前证明了你的爱;你若配得过神,帮助他们往前行,这就好了。
我首先要说的是:该犹得到使徒约翰的称赞,因为他有忠心的好名声。约翰的意思是:“该犹啊,你对福音和传福音的工人们都表现地很忠心、很忠诚。”[2]简单说来,该犹对福音的忠诚到了自我牺牲的地步。他为着那些旅行的基督使者们开放自己的家庭、仓库、支票簿以及闲置的卧室,牺牲了个人的生活。这些弟兄是谁呢?在第5节,约翰称他们为弟兄,在第8节,约翰告诉教会要接待这样的人。约翰将他们单独分成一类,这些人为了传扬福音而外出奔波。[3]
教会里的每个人都是基督的大使,但是这群人把福音传到各个地方。我们已经说过,在第一世纪,假日酒店还没有开张。如果一个人通过罗马帝国修建的官道旅行,那么每隔八十公里就会遇到一处邮局,也提供住宿。不过很多记载表明,这些邮局特别不安全,盗贼找机会下手,政府的特务在窃听,住宿条件很差,食物也难以下咽,屋子里全是跳蚤,住一晚上的费用和打劫差不多。店主根本就是强盗,一旦住进去,差一分钱都别想脱身。[4]听起来,我们没有人会打算在这种地方过夜。所以,当时的人们出远门,都会提前联系远方的亲戚朋友,安排好住宿才会动身。基督徒也是这样的做法。实际上,约翰在这封书信当中也是建议该犹接待底米丢。我们以后会提到。
所以,我们可以想象一下自己就是该犹。一天晚上,门铃响了,打开门一看,外面站着一个陌生人,手里拿着一张据说是使徒约翰写的介绍信,让你接待他的朋友住一晚上,或者几天。[5]哎呀!这确实不太方便。约翰,谢谢你还这么惦记着我们家。你怎么没说清楚你的朋友打算住多久呀?关于接待客人,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写出了他自己的经验:三天过后,主人家的饭菜不再可口,客人也不再有人伺候……有的时候,根本用不了三天。[6]所以,这节经文的关键之处在于:该犹忠心地照顾其他人,而不在乎自己是否舒适,也不介意自己的生活会受到打扰。
我还要提到另一点。该犹不光是很忠心,还有爱心。我们看第6节,约翰写道:
他们在教会面前证明了你的爱。
挺有意思,是吧?约翰没有提到殷勤接待,尽管事实的确如此;也没有提到该犹给他们提供饮食、住宿、奉献支持等等,而是仅仅称之为“爱”。要知道,这一切的付出,给他们洗衣做饭,陪他们散步聊天,都是出于爱心。约翰所用的这个“爱”字在新约中用来描述神的爱。
显然,该犹的爱心在见证会上被传扬出来。这些客人在教会面前证明了该犹的爱心。“在教会面前”显然是指教会聚会的时候。[7]消息已经传回约翰居住的以弗所,全教会都听说了该犹的殷勤好客。[8]很明显,神希望该犹的榜样也影响到我们这些人。在第6节后半段,约翰勉励该犹要坚持做这样的事情:
你若配得过神,帮助他们往前行,这就好了。
该犹呀,你做得很棒,继续努力!“这就好了”可以翻译成“干得漂亮”,和我们今天的理解是一样的。篮球教练会大声吆喝:“那一记投篮真漂亮!”当别人让我们得到益处的时候,我们会说:“你干得真漂亮。”约翰也在对该犹说:“你对那些服事主的人所做的是很美的事情,干得漂亮,继续努力!”
我们再看第6节,你若配得过神,帮助他们往前行,这就好了。在这里,约翰让我们看到一个标准:该怎样支持那些将生命奉献给福音事工的人。约翰所写的话,我们可以理解为:我们要用一种神认为配得的方式来关心那些教会同工、福音使者。换句话说,神在关注我们怎样照顾他的仆人。中文标准译本把这句话翻译为:你如果以神喜悦的方式送他们上路,就做得很好了。
不过,我们也可以根据经文最初的结构来理解,也就是:我们怎样对待神,也应该用同样的方式对待这些人。而该犹就像服事神一样服事那些人。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耶稣来到你家里。你会安排祂住在地下室还是主卧室呢?你会让祂吃剩菜剩饭,还是给他做拿手好菜呢?约翰说:“你要像服事神那样对待他们。”你会让神吃剩饭吗?你会给神一点小钱,像打发要饭的那样吗?
神向我们彰显的是何等的恩典和慈爱呢?保罗说:“这恩典是神用诸般智慧聪明,充充足足赏给我们的。”神将祂的恩典挥霍在我们身上!我们能够想象哪个教会把奉献挥霍在宣教士身上吗?教会因为过于慷慨而会受到指责吗?
很多年前,我父母还是宣教士。他们会带着我去拜访一些提供奉献支持的教会。我上大学的时候,有一年放假期间,爸爸带我去一个教会讲道。星期天一早,我们就起床了,那段路开车大概需要一个小时。爸爸讲完道之后,和大家握手寒暄。显然,没有人打算请我们去家里吃午饭。那也就算了。但是我还记得,上车回家之前,我问爸爸:“你打算去哪里吃午饭……咱们吃什么?”我当时19岁,胃口好的话,一天要吃六七顿。爸爸犹豫了一下,说:“我看,咱们可以回家吃。”我说:“你没有钱吗?”“没有。”“你跑这么大老远来讲道,这个教会一分钱都没给你?汽油钱?午餐费?一点钱也没给吗?”爸爸笑了笑,说:“我们可以回家吃。”这确实谈不上挥霍。
作为宣教士子弟,我以前每个圣诞节都会收到一个教会的礼物,比如糖果、牙刷、袜子、泡泡糖什么的。这些礼物确实不错,不过它们都是装在一个洗过的牛奶盒子里,用牛皮纸包着寄过来的。千真万确!就是用过的牛奶包装盒,洗刷干净,接着用。后来年纪大一点的时候,我会琢磨……算了,还是不告诉大家我当时怎么想的吧。但是,这是谁出的主意呀?难道他们就买不起普通的盒子和圣诞节的包装纸吗?
当然,话又说回来了。确实有很多人忠心地支持我父母。我所拥有的比很多孩子都多,也从来没有吃过什么苦。不过我确实去过一些宣教士的家,也听过他们的故事:有些支持他们的教会甚至寄给他们用过的袋泡茶。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应付这种羞辱……这种节俭未免太过分了吧!这种做法配得过神吗?算是以神喜悦的方式在支持宣教士吗?想一下,如果耶稣坐在你家的客厅,你会不会对祂说:“等我喝完了这杯茶,再把茶包拿出来,给你泡上。”我想,你应该不会这样做的。
我们是不是忘了这些人是干什么的?他们是基督的仆人,为了福音的缘故,甚至不顾自己的性命。我们难道不应该竭尽所能地去支持、照顾他们吗?在这里,我希望顺便称赞一下我们教会的宣教后勤团队。他们的确对我们教会差遣去海外的宣教士关怀备至。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也需要称赞你们每一个人,这不是恭维的话。我们的会众对于教会的传道人、领袖和宣教士向来是有恩惠而又慷慨的。然而,我们不可以停止,而是要继续前进,要更加慷慨。为什么呢?
使徒约翰告诉了我们要牢牢抓住绳子的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他们服事的是耶稣。
第7节开头就说:因他们是为主的名出外。
“主的名”在原文中翻译成“那名”,同样的用法出现在使徒行传5:28,犹太领袖禁止使徒们奉“这名”教导人。[9]在使徒行传5:40-41,他们再次吩咐使徒们,不可以奉耶稣的名讲道。但是路加记载了后来发生的事情:使徒们被宗教领袖鞭打之后,离开公会,心里欢喜,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
我们看到的经文都提到“这名”,都是代表耶稣的属性、祂的神性、祂的福音和祂的荣耀。腓立比书2:9将耶稣的名描述为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因为祂的名代表耶稣的一切,祂是超乎一切的。在使徒行传4:12,彼得讲道的时候说:“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福音和耶稣的名是完全而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绝不可以分离。
今天,我们听到越来越多的人说:所有的宗教都是敬拜同一位神,只是名称不同罢了。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佛教、印度教,众多的神或者唯一的神,其实都是指向同一位神。这位神是很宽容的,会让每一个人进入天堂。
在使徒约翰生活的那个年代,人们也是用同样的说辞。希腊人和罗马人都是有各自的神明和女神。但是当希腊和罗马社会融合的时候,他们说:没有问题。你们希腊人把那位主要的神明叫做宙斯,我们罗马人叫他丘比特。其实都是一个神,不过名字不一样而已。
可是,当使徒保罗出现的时候,他可没说:“你们希腊人叫他宙斯,你们罗马人叫他丘比特,但是我们基督徒叫他耶稣……其实都是同一位!”[10]相反,在使徒行传14:15,保罗却说:“我们传福音给你们,是叫你们离弃这些虚妄,归向那创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永生神。”
我们是在支持那些为了福音事工而奉献生命的人,一定要抓紧绳子。他们下到不信主的黑暗地区,为福音的真光和耶稣之名作见证。在约翰福音20:31,约翰写道:“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这就是我们要牢牢抓住绳子的第一个原因:他们是奉耶稣的名外出服事,我们当然应该慷慨地支持他们,他们配得到我们慷慨而又忠心的支持。
第二个原因:他们奉献了自己的生命。
我们看第7节:
因他们是为主的名出外,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
“外邦人”这个词指的是不相信福音的人,也就是非基督徒。我们把这个圣经原则用到今天的教会中,就意味着教会不可以求助于世界,让非基督徒支持教会的宣教事工。教会不要给非信徒写信筹款。我们也不会举办义卖活动,筹集宣教资金。我们也不打算把东西卖给邻居,指望用这种方式差遣团队去宣教工场。这样一来,福音就不值钱了。更糟糕的是,我们的宣教事工也会被扭曲,结果,我们把东西卖给了传福音的对象,完全是本末倒置了。
我们再回到约翰所写的这节经文:这些旅行的传道人、布道植堂者、牧师、翻译圣经的人,以及全职基督徒工人没有寻求非信徒的支持,也不会找他们筹款。
神的心意是让教会为自身的宣教事工提供资金,支持代表教会的全职仆人。这才是合乎圣经的模式。但是这就要求我们的教会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当今教会的威廉·克里仍然需要有人抓紧绳子。
这些人离开自己的家乡,放弃本来的收入来源;他们凭信心参与事工,不是为了金钱。实际上,他们做出这个选择的时候,已经放弃了很多赚钱的机会。
- 我想到有位医生卖掉自己蒸蒸日上的诊所,来我们神学院读书,他现在是个植堂者,靠着微薄的收入生活。
- 我还想到一个建筑业承包商卖掉自己的公司,来我们神学院读书,他现在住在一个简陋的房子里,连木地板都没有。
我可以告诉大家:这些出色的基督仆人都盼望并且祷告:信徒和教会遵循使徒约翰和保罗的建议。在哥林多前书9:9-11,保罗写道:
就如摩西的律法记着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难道神所挂念的是牛吗?不全是为我们说的吗?分明是为我们说的。因为耕种的当存着指望去耕种;打场的也当存得粮的指望去打场。我们若把属灵的种子撒在你们中间,就是从你们收割奉养肉身之物,这还算大事吗?
换句话说,事情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保罗和约翰都强调这种关系。他们为了神话语的事工牺牲自己,投资在我们的生命上,所以,他们得到我们的物质供应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如果有人为了我们的属灵益处而牺牲,我们也应该为他们而牺牲自己的物质资源。这是一种健康的循环模式。
所以,因为这些基督的仆人服事的是主耶稣,因为他们奉献了自己的生命,所以我们就应该牢牢地抓紧绳子,大力地支持他们。
那么我们的慷慨奉献应该根据什么标准呢?我们打算把什么献给神自己,也应该怎样给他们奉献。所以,今天的问题就是:我们是不是感觉有压力呢?当我们支持宣教事工的时候,信心的肌肉有没有得到锻炼呢?
你有没有紧紧抓住教会事工的绳子呢?那些给你带来属灵帮助的个人和事工,你有没有跟随神的带领,按照祂所赐的能力,在奉献方面给他们紧紧抓住绳子呢?
我所祷告的就是:我们大家在人生结束的时候,手上都带着因为抓紧绳子而导致的水泡或茧子。这都是为着福音和基督之名的缘故。
那荣耀的名是远超过万名之上的。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2019年3月24日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2019
版权所有
[1] Adapted from S. Pearce Carey, William Carey (The Wakeman Trust, 1923; reprint, 2008), p. 108
[2] D. Edmond Hiebert, The Epistles of John (BJU Press, 1991), p. 329
[3] Robert W. Yarbrough, Baker Exegetical Commentary: 1-3 John (Baker Academic, 2008), p. 374
[4] Clinton E. Arnold, ed;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Volume 4 (Zondervan, 2002), p. 225;
William Barclay, The Letters of John and Jude (Westminster, 1976), p. 149; John D. Hannah, 1, 2, 3 John: Redemption’s Certainty (Christian Focus, 2016), p. 235
[5] Karen H. Jobes,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1, 2 & 3 John (Zondervan, 2014), p. 307
[6] David Walls & Max Anders, Holman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I & II Peter, I, II, III John, Jude (Holman, 1999), p. 248
[7] Hiebert, p. 330
[8] Adapted from Gary W. Derickson, Evangelical Exegetical Commentary: 1, 2 & 3 John (Lexham Press, 2014), p. 673
[9] Yarborough, p. 372
[10] Adapted from Jobes, p.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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