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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关于死亡的产业 出埃及记

Ref: Exodus 20:13

关于死亡的产业

出埃及记20:13

 

引言

我们今天要开始一项研究。为此,我过去两年的时间一直在收集资料。我深信,当我按照圣经经卷的顺序讲道的时候,终有一天会遇到一段经文让我可以特别强调这个话题。今天,这个时刻来临了。

我们要看出埃及记20:13:

不可杀人……

今天碰巧是堕胎合法化纪念日。如果你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打算讲一下整个事件带来的后果。也许你对此有所了解,我也不知道你到底知道多少。关于这项悖逆的法律,其背后的内情令人发指,我打算尽可能简单地提一下。

然后我们将回到圣经,看一下圣经关于生命的真理教导:生命从何时开始,造物主和生命的设计者是谁以及孕育的过程。关于这些内容,圣经讲得很清楚。

大家要知道堕胎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我们至少可以追溯到耶稣基督降生前四百多年。

今天,有些医生会引用希波克拉底誓言(Hippocratic oath)。其中有这样一段话:“作为医生,我不会协助孕妇购买用于堕胎的物品。”

 

关于死亡的新兴产业

现在,我打算谈谈一种关于死亡的新兴产业。首先,我要介绍几种不同的堕胎过程,目的不是要让大家反胃,而是让你们了解目前正在美国发生的这种谋杀,其本质是多么的丑恶。堕胎分为好几个种类,按照时间周期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堕胎是子宫扩张刮除手术。

在此过程中,医生使用一系列工具扩张子宫颈,然后将锋利的手术刀伸进去,将胚胎切碎,从子宫壁上刮下来。孕妇会流出大量的血。参与手术的护士必须把婴儿重新拼在一起,确保子宫是空的,不然会导致感染。

还有一种做法叫做真空吸引刮除术。宫颈被撑开之后,医生将一根管子伸进去,管子另一端连接着强力的吸引器。这种机器的吸力非常大,以致于胎儿被撕裂成许多块,然后被吸进一个罐子里。

第二阶段的堕胎,有一种流行的做法叫做盐水注射法。

这种做法一般是在怀孕十六周以后堕胎时采用。那个时候,胎儿已经有四个月大。当孩子已经被足够多的羊水包裹的时候,医生会用一根很长的针扎入孕妇的肚子,从胎儿的液囊里吸出一些羊水,然后注入高浓度的盐水。无助的胎儿吞下这种毒药,非常痛苦,会剧烈地跳动抽搐,大约经过一个小时就会死去。实际上,他是被这种溶液活活烧死的,外层皮肤被完全腐蚀掉。二十四小时之内,孕妇将会生下早产的死胎。

我曾经读过一段话,是一位从事这类手术的医生说的。一方面,他为此找借口,使其合理化,另一方面又为所说的话而自责。

第三阶段的堕胎,医生会进行剖宫取胎手术。

当胎儿八个月、八个半月甚至九个月大的时候,我们或许以为不可能进行流产手术了。然而,在孕期的最后三个月,医生会采用剖宫取胎术:通过手术,剖开孕妇的腹部,把小婴儿取出来,让其自生自灭,有时甚至会直接将其杀死,比如刺穿心脏,或者重击头部。

还有一种做法就是使用堕胎药。这种药物长期在法国和中国出售,美其名曰“紧急避孕药”,其实是堕胎药。美国的女权主义者也希望这种药物可以在美国销售,然而她们不会告诉公众有多少人服用这种药物之后死亡,当然也不会告诉他们有多少婴儿因此丧命。

 

我们要知道,甚至耶稣在世的时候,有关堕胎的问题已经存在了。这让我感到惊讶。当我查考圣经和注释书的时候,读到古人的记载,非常诧异:我们以为有些罪和悖逆是刚刚出现的,其实古代已经有了,可以追溯到久远的年代,因为撒但那时已经存在了。牠的计划就是要预先制止神的创造行为。牠的首要任务就是向神的权柄发出挑战,因为神是孕育和生产背后的力量。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和柏拉图(Plato)也曾为堕胎辩护,因为当时每个家庭都有好几个孩子。在耶稣的时代,希腊罗马(Greco-Roman)世界支持妇女堕胎大致有三个原因,可以从现存的历史文献中看到:

  • 第一,为了掩盖不正当的性行为;
  • 第二,有些贵族妇女从社会等级较低的男人那里怀孕,如果生下那些社会等级低下的孩子,会颜面扫地,并且还要负责抚养他们;
  • 第三,让女人保持迷人的身材。

犹太拉比说过的话记录在塔木德(Talmud)里面:我们认定堕胎是非法的。自古至今,教会都认为:对婴儿来说,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莫过于母亲的子宫了。拉比们把胎儿当成是有生命的人,而不是人体的附件、肿瘤或者应该被丢掉的增生组织,更不是某种令人尴尬的东西。他们说:“胎儿是一个小生命。”

今天,我们也做出同样的宣告。实际上,旧约圣经的附加汇编《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也就是初期教会的律法中写道:“不可通过堕胎的手段杀人。”

堕胎不是新鲜事物。然而今天还有一些人在讨论教会应该采用怎样的立场。这大概是最可悲的事情了。世人都在看着教会,说:“教会的立场是什么呢?圣经的教导是什么呢?”

针对堕胎者的权利(Rights of the Abortionists),美国还成立了国家宗教小组(National Religious Caucus)。成员大多数都是教会和组织,比如美国浸信会(American Baptist Church)、弟兄会(the Church of the Brethren)、圣公会妇女核心小组(Episcopal Church Woman’s Caucus)、美国长老会(the Presbyterian Church of the United States)、基督教联会(the United Church of Christ)、联合循道宗教会(the United Methodist Church)、联合长老会(the United Presbyterian Church)、基督教女青年会(YWCA)。这些教会和组织联合签署了郑重声明:孕妇肚子里的胎儿不是生命,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想法,将胎儿除灭。

如果教会不知道神的立场是什么,如果教会认为圣经教导是无效的,那么我们都是脑子有问题的人。如果我们放弃了圣经的教导,那么世人根本不可能从教会得到答案。正因为这个原因,今天我打算很快地和大家查看一些经文。有些人自称是神的发言人,不管他们来自哪个宗派的教会,如果他们没有宣讲神的话语,那么他们就不能够代表神。

 

我希望简短地揭露一些关于堕胎的荒诞说法。我们都听说过一些,今天显然没有时间全都说一遍。我的目的并不是把这些说法全部揭穿,但是,我认为自己有责任让大家对此有所了解。

第一,堕胎可以解决掉“不受欢迎的孩子”。

计划生育联合会(Planned Parenthood Federation)是幕后推动堕胎运动的邪恶力量。我给大家读一段来自这个组织的文章:

“如果女人被迫经历怀孕的过程,结果就是会生下不想要的孩子。每个人都知道这些孩子在社会悲剧中首当其冲,通常都会成为没有人要的、没人关心的、被残忍对待、被丢弃的孩子。”

这段话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根据美国人道主义协会(American Humane Association)的统计,从1976年到1982年之间,受虐儿童的数量翻了一倍多,从四十万增加到将近一百万。然而,全国防止虐待儿童委员会(National Committee for the Prevention of Child Abuse)的报告显示:在1984年,儿童性虐待事件增加了35%。换句话说,1973年关于自由堕胎的决定,并没有对儿童虐待事件起到抑制作用。

再者,美国并不存在所谓“不受欢迎的孩子”。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当时我太太已经怀了双胞胎,我们还住在达拉斯(Dallas),有一次去医院进行产检。那时我太太已经怀孕九个月,即将生产。医生开始检查,说:“你还在溜达什么呀?你马上就要生了。”

于是,把她带进医院,让我去楼下填写很多的表格。如果你也经历过这种场面,一定知道填写那些表格足以让人抓狂。所以,我下楼的时候还在念叨着自己的名字、地址、电话等等。接待员递给我另一张表格,说:“如果你不打算要这对双胞胎,可以填写这份表格。”如果你知道我太太怀孕期间,我们夫妇遭了多少罪,一定知道我们多么想要他们俩,最起码要教训他们一顿,再把他们送人!我们实在想要他们!

我已经填完了所有的表格,但是最后这张表格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我心里想:“填一份表格,把自己的孩子打发掉,居然有这种事!”显然,那是堕胎的替代方案。我问接待员:“在你们医院的名单上,有多少人在等着领养孩子呀?”她回答道:“不瞒你说,我们这里有一千多对夫妇,只等你点点头,立马就会把你们的孩子抱走。”

将近两千五百万婴儿被剥夺了关爱和家庭。其实根本就不存在所谓“不受欢迎的孩子”。

每六对美国夫妇当中就有一对不能生育。据估计,在任何时刻都有两百万对夫妇在等待着领养孩子。

另一个荒诞的说法就是:强奸导致的怀孕需要堕胎。

这是一种悲惨的经历,但是涉及到堕胎的比例却很小。宾夕法尼亚州(Pennsylvania)曾经为那些宣称被强奸的妇女提供免费的医疗帮助和堕胎服务。结果每个月要受理将近五十例,最后州政府决定:这类妇女必须首先到警察局报案。从那以后,几乎没有人再去医院进行这一类的堕胎了。其实,强奸所占的比例非常小。

然而,我还是要谈到这个方面,因为我不知道会众当中有谁经历过这类事情。那么请认真听。尽管做错误的事情看似让你将来可以有机会做一些正确的事情,然而,做错误的事情从来就是不对的。大家明白吗?做错误的事情从来就是不正确的。如果我们不相信这一点,总该相信情境伦理学。

一个被强奸的女人本来已经很内疚,我们不要加重她的痛苦,建议她再去参与谋杀。这有什么益处呢?一点都没有。

上周我刚好读了一个故事。一个十几岁的黑人小女孩被一个白人强奸,并且怀孕。很多人会立刻提供建议:“赶紧堕胎吧!”然而,这个女孩子信主,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她的这个女儿后来也相信了基督,并且为基督歌唱,她的名字叫埃索尔·沃特斯(Ethel Waters)。大家应该都听过她演唱的那首诗歌:《祂的眼睛看顾麻雀》(His Eye is On the Sparrow)。

即便有人被强奸,谋杀也从来都是不对的。不要因为别人对自己犯罪,就让自己也沦为罪犯。

还有一种堕胎是“地下堕胎”。大家可能听说过。计划生育协会在大型广告牌上对其进行粉饰:“我们希望这些机构得到合法地位。”大家有没有发现:自从它们合法化之后,死于堕胎手术的妇女增加到以前的六七倍。所以,这也是一个荒诞的说法。

 

堕胎的幕后推手是什么呢?我要告诉大家其中的几个。

推动力之一就是新的性伦理。

换句话说,美国人相信自己应该拥有自由,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然而,我们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这种追求是有后果的。那么,我们只要把潜在的后果解决掉,就可以拥有这种自由了。女权主义的兴起更是加重了这种情形。拥护性自由的女同性恋者首先提出了这种说法,然后平等权利修正案(Equal Rights Amendment)出台。不久之后,自由堕胎权就出现了。她们的信条是:除非女人免于生育的责任,否则谈不上男女平等。

另一个推动力就是人口过剩,这更是一个荒诞的说法。

人们会说:“这么多人,我们都没地方住了。”但是大家听说过吗?如果把世界上所有的人肩并肩地排列在一起,只需要占据罗德岛(Rhode Island)那么大的一个地方。

当然,这种说法还面对一个神学问题。神创造了世界;按照祂的设计,祂当然知道地球上可以容纳多少人。如果我们认为世界上已经人满为患,那么我们更有理由期待着耶稣基督的再来,因为祂很清楚这么多的人口,日常需要是何等的大。

当然,这种荒诞说法的背后仍然可以看到计划生育协会的影子。这个协会的创始人是玛格丽特·桑格(Margaret Sanger),一个非常不检点的女人,社会主义分子。她的一本传记中记载着她说过的话:“人口控制,比如堕胎,就是为了削弱基督教会的权威。”

大家看清她的动机了吗?她根本就不在乎妇女的权利。她说:“这将削弱教会的权威。”她还说:“我期待看到人类有一天可以脱离基督教的独裁。”

她还详细解释了一个分为六个部分的和平计划,建议我们对所有意志薄弱的人进行绝育,其中包括犹太人、黑人、天主教徒以及类似的人员。

这正是计划生育协会以及堕胎背后的力量。

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还有另一股势力在1973年1月22日发动了攻势,导致堕胎合法化。最高法院的设立最初是为了保护我们的,结果却违反了第十四条修正案:如果未经过合法程序,任何人不得剥夺其他人的生命。

可悲的是,对于胎儿究竟有没有生命,整个医学界并没有达成共识,而是产生了分裂。如果大家不能确定一个人是死的还是活的,谁会把他处死呢?大家难道不认为在堕胎之前最好确认胎儿是死的吗?

自相矛盾的地方在于最高法院还规定:如果一个人攻击一个孕妇,导致胎儿死亡,这个人将会以谋杀罪被起诉。换句话说,他们的意思是,在美国,唯一有权杀死胎儿的就是胎儿的母亲。

 

堕胎还催生了一些生意。这真的很恐怖,但是我还是希望大家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早在1981年,财富(Fortune)杂志就宣布堕胎将成为十亿美元的产业,实际上将带来三重的效益。

首先是堕胎本身的收益。

孕妇需要支付医生以及所有从业人员的费用。

第二,出售胎儿的收益。

他们会把流产的胎儿分解,卖掉。化妆品行业的基础是胶原蛋白,来自于肌肉组织和骨髓。姊妹们,如果你去商店,看到护手霜之类的化妆品标注着“富含胶原蛋白”,一定要确保胶原蛋白来自于动物,因为有些化妆品的胶原蛋白来自于胎儿。商家把这类商品出售给不知情的消费者。

第三,被流产的胎儿还被用于实验,不管他们当时是死是活。

请大家认真听这句话:“普遍的胚胎实验为堕胎提供借口。”比如,在1973年,堕胎婴儿的肾脏被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Dalhousie University)用于研究。新英格兰医学期刊(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刊登过一份研究报告,名为《孕妇吸毒对于胎儿的影响》,实验中的胎儿通过堕胎离开母体时,仍然是活的。

1973年,加拿大马尼托巴大学(University of Manitoba)的雷耶斯博士(Dr. Reyes)曾经剖开被活活堕胎的胎儿的头颅,进行研究,然后用利器刺透婴儿的心脏,将其杀死。

堕胎的婴儿不论死活,都被用作实验。实际上,美国科学家还摘除胎儿器官,移植到老鼠体内,观察老鼠可以存活多久。

剑桥大学的劳恩博士(Dr. Lawrence Lawn)说:“堕胎的胎儿根本就是垃圾。”他从一位叫斯坦利(Phillip Stanley)的人那里购买胎儿,后者在销售堕胎胎儿的诊所担任发言人。

现在我给大家读一段话,出自一位参与堕胎的医生之口。他的话证明自己是有罪的。三十六岁的泽尼斯医生(Dr. John Szenes)说:“从事这个行当会不由自主地有些精神分裂。在一间手术室里,你鼓励孕妇说:胎儿有轻微的心率不齐,问题不大,最终它将会成为健康的婴儿。然后,你走进另一间手术室,对另一位刚做完盐水注射堕胎手术的病号说:反正胎儿存在心律不齐,堕胎也不是坏事,不然也会胎死腹中。”

这位医生接着说:“最开始,我们流产的胎儿都很小,心跳和胎动都很轻微,几乎看不出是活的。我想,如果我一开始就流产六个月大小的胎儿,那么内心一定会有更大的挣扎,不管那究竟算不算谋杀。但是还好,我们一开始只是流产三、四个月的胎儿,不用考虑太多。渐渐的,流产的胎儿越来越大。突然之间,有人发现当进行盐水注射的时候,子宫里有很多的动静,显然不是羊水在流动,而是因为胎儿吞下了高浓度盐水之后,极为痛苦,在进行临死前的剧烈抽搐。现在你该怎样向病号解释已经不是最要紧的事情。胎儿的状态在你脑子里挥之不去。我们必须面对。”

请听下面这句话:“总得有人做这件事情。很不幸的,我们在这个过程中担任了刽子手。”

堕胎背后的真相和实际动机到底是什么呢?我要告诉大家三件事。

第一,堕胎的决定不是从神而来的。

今天我要再次强调神的至高主权。也就是说,神是生命的创造者,是生命的真正所有者,是生命的决定者,决定着人生在世的日子。胎儿生命的决定权不属于孕妇,而是取决于至高无上的神。这是我今天要强调的。

第二,堕胎是由于不计后果的性自由。

大家知道吗?将近百分之八十的堕胎者是未婚妇女。百分之八十!当堕胎的假面具被揭穿的时候,我们就会看到背后的尴尬后果,正如耶稣基督的时代一样。女人更愿意说:“我们不想要这个孩子。太尴尬,并且会造成很多的不方便。”她们不考虑生下自己的孩子,归荣耀给神,也不考虑要把孩子交托给神。在世界上,堕胎已经成为最常见的计划生育手段。

第三,堕胎是由于不受约束的物质主义。

被流产的胎儿涉及到数以十亿计的大买卖,那是难以置信的。在这个行业发了横财的人根本就没法停手。为什么呢?因为没有神,没有神的权柄来加以制止,让他们停下来就等于断了自己的财路,对物质的渴望让他们把谋杀合理化了。前面提到那个把自己称为刽子手的医生就是这类人。

我们对猫和狗都下不了手,然而对那些胎儿却冷酷无情。我看到新英格兰州有一项法律很有意思。如果有人运输即将产卵的龙虾,就会被罚款一千美元,因为这种行为会影响到龙虾的传宗接代。美国人爱吃龙虾,我们想要龙虾,所以,绝不会做出损害龙虾这个物种的事情。所以,如果有人威胁到一种动物的生存,就会被罚款一千美元。但对于损害人的生命,他们倒不关心。

 

圣经对生命的描述

现在,我要和大家一起看看圣经对生命的描述,其中包括几个原则。

第一,怀孕是神的作为。

弟兄姊妹们,这可不是简单地把四十六条染色体结合在一起,而是神大能的创造工作。在这个生育过程中,我们把过多的功劳归给自己。实际上,生命是神设立的。

我给大家读一部分经文,我们先从不能生育的角度来看一下这个问题。

请看创世记16:2:

撒莱对亚伯兰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

然后跳到20:18:

因耶和华……已经使亚比米勒家中的妇人不能生育。

然后翻到撒母耳记上1:5:

无奈耶和华不使哈拿生育。

显然,怀孕是神许可的。现在我要让大家看看:怀孕是出于神。请看创世记17:19:

神说:“……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

我们跳到21:2:

撒拉怀了孕;到神所说的日期,就给亚伯拉罕生了一个儿子。

根据圣经中的启示,胚胎的受孕以及胎儿的发育、出生都是神创造的作为。大家要记住这一点。怀孕则是整个过程的起点。

请大家翻到创世记25:21:

以撒……祈求耶和华;耶和华应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怀了孕。

我们再看路得记4:13:

于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与她同房。耶和华使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

这些经文都很清楚。

我们再看士师记13:7,是关于参孙的出生:

你要怀孕生一个儿子……这孩子从出胎一直到死,必归神作拿细耳人。

马太福音1:20-23很有趣。我们需要明白一个最重要的神学论题:耶稣是道成肉身的,而生命始于怀孕,这是事实。也就是说,耶稣离开天堂,成为人;祂经历了完整的人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是在伯利恒吗?不是的。是从玛利亚怀孕开始的。

耶稣基督曾经也是四十六条染色体的结合,也是一个胚胎。神让祂经历人生的整个过程,从而可以知道人生的过程。我认为神希望耶稣通过道成肉身,使耶稣可以像其他人那样,做出马太福音1:20-23这样的宣告。

第二,子宫内的物质生命也是神的设计。

在孕育的过程中,从受孕到身体的设计都是出于神。我们看约伯记10:8-12:

你的手创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体,你还要毁灭我。求你记念,制造我如抟泥一般,你还要使我归于尘土吗?你不是倒出我来好像奶,使我凝结如同奶饼吗?你以皮和肉为衣给我穿上,用骨与筋把我全体联络。你将生命和慈爱赐给我;你也眷顾保全我的心灵。

然后跳到31:13-15:

我的仆婢与我争辩的时候,我若藐视不听他们的情节;神兴起,我怎样行呢?祂察问,我怎样回答呢?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吗?将他与我抟在腹中的岂不是一位吗?

大家看清楚了吗?在孕妇肚子里的隐秘之处,也有神创造的能力。

我们看诗篇100:3:

你们当晓得耶和华是神!我们是祂造的……

接着翻到传道书11:5;

风从何道来,骨头在怀孕妇人的胎中如何长成,你尚且不得知道;这样,行万事之神的作为,你更不得知道。

风是一个奥秘,是神的作为;在孕妇腹中的隐秘处,神设计了一个胎儿。这也是神工作的一部分。风和胎儿都是出自神的能力。

我们接着留意以赛亚书44:2:

造作你,又从你出胎造就你……的耶和华如此说……

然后跳到24节:

从你出胎,造就你的救赎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

我们再翻到诗篇139篇,思考神创造的能力。第13节说:

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

肺腑”的字面意思是“肾脏”,在希伯来语中委婉地指代孕妇子宫里孕育的胎儿。我们接着看13-16节:

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称谢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心深知道的。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处被联络;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

这就是说,从胚胎的孕育、成形直到人生的终结,都是神在背后推动,祂在全权地掌管,参与到整个过程中。

 

应用:堕胎的真实后果

我认为这方面的应用是很简单的:从怀孕到生产直到孩子的一生,都是出于神的创造和设计。顺便提一下,这也为孩子的畸形、残疾、失能做出了解答。总有一天,美国会通过法律,让孕妇有权利选择堕胎,因为基因测试的结果显示胎儿具有某种残疾,比如唐氏综合症(Downs  Syndrome)、肢体残缺或者其他健康问题。

可是,大家或许还记得摩西对神说:“主啊,我不能去见法老,因为我不善言辞。”大家能想起来神的回答吗?在出埃及记4:11:

耶和华对他说:“谁造人的口呢?谁使人口哑、耳聋、目明、眼瞎呢?岂不是我耶和华吗?”

难道不是神创造了我们的一切吗?我们怎么有权根据别人的相貌、身体状况来决定他的价值呢?有一位女士第五次怀孕,前四个孩子都有某种身体方面的残疾。她的丈夫酗酒。当第五个孩子即将出世的时候,别人建议这位女士堕胎,把孩子提前解决掉。但是她仍然决定等到足月的时候把孩子生下来。这个孩子后来成为我最喜欢的作曲家,大家应该听说过他的名字:贝多芬。当他谱写月光奏鸣曲(Moonlight Sonata)的时候,他已经耳聋了。

我们应该指责谁呢?其实这个问题指出了问题的根源,就是我们自己。我们的观点和信念并不是基于圣经。圣经说:生命开始于神创造的作为;神的手让胎儿在母腹中成形。母亲肚子里的胎儿不是一个累赘,而是一个鲜活的生命,是一个人,是一条生命。圣经让我们对整个问题有了新的看法,不是吗?

那么堕胎的真实后果是什么呢?

第一,神的权柄被否定。

罗马书第一章写得很清楚。他们不承认神,也不感谢祂;他们拒绝相信祂,所以,这一章的后半段告诉我们:他们成为杀人犯。为什么呢?因为离开了神的权柄,人自己就成了神,掌控了生杀予夺的大权。

第二,孩子的生命被夺去。

有趣之处在于,1973年最高法院在做出判决之前,全美国超过两百位知名的妇科医生、儿科医生以及医学教授为尚未出生的胎儿请愿。他们提供了清晰的证据证明:未出世的胎儿也是人,和其他人一样拥有同等的权利。尽管如此,最高法院还是做出了让他们失望的判决。

在十一年后的1984年,包括美国妇产科学院(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两位前任校长在内的六十一名医生签署了一份声明,题目是《对生命的终极尊敬》。其中写道:“我们呼吁所有参与堕胎讨论的人意识到:在此过程中的一个核心议题必须包括接受一个事实:人为的流产导致一个生命的死亡。”

我并不打算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医生,但是在医学界及其支持者当中,存在着一个令人悲哀的扭曲的逻辑:一方面,他们会使用价值几百万美元的设备,帮助怀孕七个月后早产的婴儿,帮助他活下来;另一方面,他们又会把怀孕八个月的活蹦乱跳的胎儿,从母亲肚子里拽出来,扔到垃圾桶里,说:“这不是生命。”

还能有比这个更荒唐可笑的逻辑吗?!

第三,堕胎的第三个结果通常会被忽视,那就是孕妇的尊严和良心受到侵犯。

在日本,从1955年至今,被流产的胎儿多达五千万。日本人称他们是水宝宝。堕胎导致孕妇极其悲伤、抑郁甚至自杀,以致于一些领袖认为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干预。所以他们为这些水宝宝建造了佛教寺庙。现在,那些妇女可以去那里,花费几美元,买一尊小的佛像,用来纪念她们的水宝宝。只要花费一个半美元,她们就可以请僧侣为死去的婴儿祈祷。

大家知道吗?在美国,堕胎妇女的自杀率以四倍到八倍的速度增长。这些妇女也是受害者,她们相信了关于堕胎的谎言。

第四,社会的未来注定走向死亡。

我希望大家知道我自己心底的真实想法:堕胎不会导致美国的衰落,堕胎是美国已经堕落的结果。它是一种表象,反映出我们的道德堕落、对物质主义的执着追求、不计后果的性放纵,凡此种种。堕胎这项死亡产业让我们可以对这些罪看得一清二楚。

那么,社会是怎样打开潘多拉盒子(Pandora’s Box)的呢?我们可以从罗马书第一章的后半部分找出线索。从神学的角度来说,我认为不需要等到耶稣基督再来,我们就将经历罗马书第一章的后果。我们已经把神变成美国人,实际上,神并不是美国国籍。正如其他社会一样,我们美国社会也在挑战神的权柄,必然会品尝到苦果,遭到惩罚。

我们已经看到罪恶的大门打开了一条缝,现在我要告诉大家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屠杀婴儿将会被合法化,也就是说,婴儿一旦出生,他的生命就会被终结。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的教授图利(Michael Tooley)辩称: 一个人要等到具有自我意识的时候才算是真正的人。婴儿要等到一岁半左右才会具有自我意识,因此,杀死两岁之内的孩子也是合情合理的。所以,我们现在如果发现婴儿存在基因问题,或者有身体方面的畸形和疾病,就可以杀死他们,毕竟他们还没有自我意识。这种言论为屠杀婴儿打开了大门。

在得克萨斯州(Texas),屠杀婴儿已经被接受。1981年4月1日,一位年轻的母亲把她怀孕七个半月早产的婴儿,从达拉斯(Dallas)一间旅馆的七楼上扔下去。尸体解剖显示:婴儿死于撞击而产生的多处创伤。然而,后来针对这位母亲的指控却被撤销了。为什么呢?因为如果她的孩子没有早产,那么再有一个半月,她仍然可以在得克萨斯的任何一家诊所进行堕胎。这就是屠杀婴儿。

屠杀婴儿并不意味着结束,这还会导致安乐死的合法化。就像瑞典和其他国家一样,美国正在走向安乐死合法化的道路。我以前听别人说安乐死,还以为是别的意思,直到看见这个词,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安乐死就是帮助或者导致别人死亡。

我需要解释一下。在1973年,人文主义宣言(Humanist Manifesto II)中宣称:自杀和安乐死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自从这个宣言面世之后,安乐死这个词改头换面,出现了更多新的说法。有一个组织甚至推出了一本书,叫做《让我在醒来之前死去》(Let Me Die Before I Wake),给一些想要结束生命的人提供建议。这个组织的创建者德里克·亨弗里(Derek Humphry)鼓吹说:他们已经帮助一些人死得其所。

几年前,科罗拉多州(Colorado)前州长理查德·拉姆(Richard Lamm)公开建议说:老年人有义务自我了断,给年轻人让路。已经有人建议美国设定一个平均寿命,比如七十岁。当一个年龄超过七十岁的人生病的时候,就不再给他提供医疗帮助。这就是安乐死,我们帮助他们死亡。这种事情将会出现。

毒品合法化也将出现。为什么呢?因为在罗马就有这种事情。实际上,使徒保罗就提到了毒品和毒品的使用。在加拉太书5:19-21,他写道: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 嫉妒、醉酒、荒宴等类。

邪术”的字面含义就是“药品的滥用”。在启示录9:21,有些人不能承受神的国。是些什么人呢?就是那些杀人和行邪术的,也就是滥用药品的。大家认为圣经适用于二十一世纪吗?大家最好相信这一点。罗马书第一章还提到同性恋行为的泛滥,当然还有更多其他的罪行。

国民代表大会(Continental Congress)的成员威瑟斯庞(John Witherspoon)曾经说:“一个共和国要么保留其价值观,要么失去它的自由。”

 

教会面对怎样的挑战呢?我希望用一句话加以陈述:离开了神权,就不会有人权。

作为一个国家,美国已经摒弃了神的权柄。但让我高兴的是,那些把神作为主的人并没有这样做。然而,当人撇弃神的权利,把至高无上的神丢在一边,拒绝向祂交账的时候,他就失去了人权的基础。

弟兄姊妹们,我们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承认自己正处在一条不断下沉的船里,需要尽可能招呼更多的人进入救生艇。隔壁那个小女孩将来有一天或许面临选择:要不要留住她的小宝宝。

我不知道这些首席大法官小时候在哪里成长。他们是在教会附近吗?他们周围有基督徒吗?是谁保持沉默,没有告诉他们关于耶稣基督的真理呢?又是谁没有告诉他们这样的事实?就是神应该在我们的生命中掌权、圣经对我们生命的价值具有最高的权柄。

我们周围生活着新的一代,是我们事工范围之内的。我们必须向他们宣告:神是全权的;只有承认祂,我们才能有希望改进我们的文化和社会。我们要带领人信靠耶稣基督。

现在我们要回到马太福音28:19-20。耶稣基督告诉门徒回到他们以前生活的悖逆堕落的社会,使人做祂的门徒。今天,谁是你在带领的门徒呢?你有没有带领人信耶稣呢?你的门徒在哪里呢?其他任何事情都不如实现大使命更重要:

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

现在,工作已经交托给我们。我们在今天宣扬耶稣基督的名,没有哪一天比这个更加令人振奋了。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1990年1月21日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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