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确据
确据
黑暗之后的光明(第四部分)
约翰一书2:3-6
一蒲式耳玉米的重量应该是多少?谁来定义一码或一英里的长度?货币中贵金属的数量标准是什么?当初北美十三个殖民地联合在一起时,就产生了这些问题。必须有人对这些事情进行全面的监管,否则会给经济生活带来混乱。也就是说,必须有人来确定标准。
在美国早期使用各种度量衡系统时,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和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都曾主张把度量衡系统进行统一。早期的美国农民不确定他们是使用标准“安妮女王的加仑”(Queen Anne's gallon),还是自己设计加仑的标准。他们不知道是采用美国蒲式耳还是法国蒲式耳,还是另一种叫做温彻斯特蒲式耳(Winchester bushel)的测量方法。另外,海关也需要知道一蒲式耳到底有多少。
决定和保护这些度量衡的定义以及无数与此相关问题的权力,最终在1776年授予给了国会。还有其他一些领域也需要测量和定价单位,比如电的单位需要测量,而乔治·华盛顿和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并不知道还要面临这些问题。
约翰·亚当斯在1821年主张美国应该采用当时在法国使用的公制,但国会不同意。我很高兴当时没通过,因为这些东西我从来没搞明白。后来他们选择采用并改进了英国的测量系统。
1836年,国会将确定度量衡的责任交给了财政部,财政部最初被称为标准度量衡办公室。多年来,这种责任和权力已经发生了改变,连名称也改了。1988年,该机构再次更名,被称为国家标准和技术研究所。
一个世纪前,这个机构有12名工作人员,以及不超过5名访问科学家和实业家,来监管该机构的运行。如今,它拥有4600名科学家、工程师、技术人员、研究人员、专家和行政人员,每年的预算大约有10亿美元。
这个机构迅速扩张的原因很简单:每一项发明和每一件消费品,也就是几乎我们能接触到的所有东西,包括衣食住行方面的各种消费品,都必须有相应的标准,度量单位必须保持一致。这个机构不仅要确定可靠的度量衡系统,它还要对材料和物品进行测试。它的研究领域包括工程、化学、物理、建筑质量、电子、计算机科学、信息系统、制造系统等等。
我看到的一篇文章说,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50%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由国家标准和技术协会制定的。[1]这一切都始于早期的殖民地,包括一蒲式耳有多少?一磅有多重等等。
在早期教会建立后不久,问题就开始出现了,比如什么样的人是真正的基督徒?谁定义了福音的本质和要素?什么是真正的属灵?
教会的创始者、也就是使徒们,在圣灵的默示下,把基督信仰的标准和衡量尺度记录了下来。作为最后一位活着的使徒,约翰要回答一个贯穿整个教会时代的问题:如何确定谁是真正的基督徒?这也回答了另外一个问题:基督徒如何能确信他们符合神的标准,也就是成为一个合乎圣经标准的真正基督徒?
在约翰的第一封信中,他明确地希望基督徒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让他们对此有确据。他需要这么做,对吧?因为我们肯定不能把这个问题留给人来回答。
现在有各种人为的标准和衡量方法,比如:
- 只有符合了别人的外在标准,不管这些标准是什么,你才能确定你是个基督徒;
- 只有加入了他们的教会,你才能确定自己是真正的基督徒;
- 只有经历过他们所经历的,你才能确定自己是基督徒;
- 只有做了他们所做或者没有做的事情,你才有真正的信心,诸如此类等等。
不久前有人寄给我一首诗,很幽默地阐明了这个问题。我来给大家读一下:
那天晚上我梦见死亡降临
天堂的大门敞开了
一个带着明亮光环的天使
引领我进入其中
令我惊讶的是
那些我曾经论断和贴标签的人站在我面前
他们毫无价值,是属灵的残疾人
他们不该出现在这里
愤怒的话语涌上我的唇边
但没能说出口
他们每一张脸都流露出震惊和意外
没有人想到居然也会看到我!
使徒约翰对此非常有把握,有几次他实际上是在说:“这样你就知道你是一个真基督徒了。”这是从神而来的标准。
在约翰一书第二章,他提供了至少三条原则,让基督徒知道自己有得救的确据。下面就来谈谈你如何知道通过耶稣基督你是属于神的。
让我们有得救确据的第一个原则是顺服。
现在请大家把圣经翻到约翰一书第二章,我们来看第3节: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
你可能会想:“我不可能完全遵守神的诫命,我肯定永远也成不了神家的人了。”
首先,大家要知道,约翰的这封信实际上是要鼓励基督徒,而不是恐吓基督徒。
我读过一些关于这封信的注释书,有些人相信约翰是在吓唬那些一开始就敢相信自己是真正基督徒的人。但这封信多次称呼读者为“我的小子们哪(2:1)”,约翰是在给自己信仰上亲爱的孩子们写信,所以显然他不会去吓唬这些人。
我们来仔细看看第二章第3节: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
中文标准译本翻译为:如果我们遵守基督的命令,从这一点我们就知道我们已经认识他。这里的动词“晓得”或者标准译本中的“知道”,在这封信中出现过25次之多,这是第一次。
约翰选择的这个希腊语动词(ginosko),指的是通过个人的经历所获得的知识。[2]而另一个经常也翻译为“知道”的希腊语动词(oida),意思是通过信息获得知识。[3]
所以希腊人会用不同的动词来表示“知道”:通过个人亲身经历可以知道,也可以通过个人学习或别人提供的信息来知道。这是有区别的。比如,你告诉你的儿子不要咬他妹妹,为什么呢?因为它那很疼。那他是怎么做的呢?他还是咬了妹妹一口。所以大家看到了吧,你是在告诉他一个信息,但他真正需要的是一种经历。
我记得我们的一个儿子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咬人,他就是不明白这个道理。跟他怎么说他没有意识到这很疼。所以有一天他咬了他妹妹的手,妹妹尖叫着说这是血腥的谋杀,我们也可以看到她手上的牙印。于是我抓住他的手,也咬了他一口。他脸上的表情告诉我,这次他确实明白了。他通过个人的经历获得了这个知识,知道了这个事情,之后他再也没有咬妹妹。
我并不是在向你们推荐一个教养孩子的原则,我只是在解释一个希腊语动词的意思。
这让我想起了我看过的一个故事。有个小男孩在大喊大叫,他妈妈跑进房间,发现他的小妹妹正一把抓住他的头发,揪着他的头。妈妈掰开小女孩儿的手指,抱着她儿子解释说:“亲爱的,妹妹不知道这个很疼。”然后她离开了房间。不久小女孩儿开始尖叫,等妈妈赶过来的时候,儿子正走出房间,他抬头看着妈妈说:“现在她知道了。”
使徒保罗在腓立比书3:10也用过这个词,他说:“使我认识基督……”这里的“认识”就是ginosko,“知道”的意思。保罗说好叫他借着个人的经历,来了解基督所受的苦难和逼迫、基督的大能和基督的忍耐,使他真正认识基督。保罗不仅想知道更多关于基督的信息,他还想和基督有个人的互动和交流。
有一位希腊学者写道:这个动词不仅暗示了知者和被知者之间的个人关系,而且知者还受到被知者的影响。[4]
那么,我们怎么知道我们与基督有亲密的关系、彼此相交呢?约翰在第3节说得很清楚:“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我们就是真正认识基督的。”
“诫命”这个词指的是禁令或命令,而不是指摩西律法。[5]约翰说的是新约信徒需要遵守的耶稣基督的命令,是给祂的门徒们的大使命,就是让人做祂的门徒,凡是耶稣所吩咐他们的,都要教训他们去遵守。新约书信里充满了耶稣基督的诫命,基督徒要遵行主的命令。
翻译为“遵守”的这个词,有“严守、谨慎遵行”的意思。[6]
基督徒做不到完美地、始终如一地顺服主,这就是为什么约翰在信的开头告诉我们要认罪的原因。真正的基督徒渴望顺服主,会为自己的不顺服而感到难过。所以这里的“遵守他的诫命”与个人的决心和愿望有关。真正的基督徒希望能言行一致。
我喜欢有一个作者对这节经文的注释,他说:“基督徒做不到完全遵守基督的诫命,但他可以有意识地去努力遵守。基督徒每天起来,心里都渴望去做神想让他做的事。”[7]
有意思的是,约翰把救恩的确据与我们的行为联系起来,而不是我们的感觉。感觉会起伏不定,忽高忽低。虽然你可能不希望你的确据是和行动联系在一起的,但这毕竟比和感觉联系起来要好得多。你的感觉可能会因为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改变,但你作为一个基督徒的人生方向和决心是稳定不变的。
约翰不是在问我们是否认识基督,他是在问我们是否以认识基督的方式而生活。衡量的标准是客观的、实用的、可以看到的。
请大家看看约翰在下面第4节经文中所做的对比:
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换句话说,我们衡量的标准不是取决于我们说什么,而是取决于我们的生活;不是我们的语言,而是我们的生活方式。[8]
请注意这里的“人若说”,这些人用嘴上说他们与主耶稣有亲密的关系,彼此相交,但他们却不遵守祂的诫命;换句话说,他们在生活中没有愿望或决心去顺服主耶稣。那么这样的人,约翰说就是个撒谎的人。
要知道约翰说的不是被别人欺骗的人,也不是被对福音真理有些迷惑的人;约翰说的说谎的人,是指那些把撒谎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人。也就是说,他们说他们认识基督,他们与基督相交,但他们的生活方式与耶稣基督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在教义上撒谎,就像约翰在信中所质问的诺斯替主义者一样,他们散播异端邪说,宣称长期生活在罪中而不悔改的人,可以说自己与救主有亲密的关系。而且,他们实际上是在撒谎;他们说话就好像知道真理,但他们的生活却表明,他们对真理并不了解。[9]
他们很符合一位作者对这种人的描述,这位作者在刻画一名假信徒。这个假信徒经常谈论神,但不想与神有任何关系。他会说:“我想买神的一小部分,价值3美元。这不会改变我的灵魂,也不会干扰我的睡眠,但正好够买一杯热牛奶,可以在阳光下打个盹。我不想要太多的神,让我去爱我不喜欢的人,或者帮助我不认识的人。我要的幸福,不是改变;我要的是子宫里的温暖,而不是新生。我想要一磅的永恒,可以装在手提袋里;我只想要价值3美元的神。[10]
这个人的确据显然不符合神的衡量标准,它不是建立在顺服的原则上。所以,让我们有得救确据的第一个原则是顺服。
让我们有得救确据的第二个原则是珍惜。
请看第5节:
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
这个翻译为“完全”的词,意思是“完成的”、“实现了的”。也就是说,约翰在鼓励我们,当我们遵守主的话语时,神的爱就在我们的生命中实现了它的目的。[11]需要注意的是,中文译本大多数翻译为“爱神的心”的这个短语,在英文译本中大多翻译为“神的爱”,这之间是有一些差别的。中文标准译本比较接近这种翻译,把它译为“属神的爱”。
有一位作者是这样说的:我们越珍惜神的话语,就越为神的爱打开大门,在我们的生命中成就祂的旨意。[12]
我喜欢这个动词:遵守主道。它揭示了约翰想要表达的意思。“遵守”这个词在约翰那个时代是指哨兵在值勤的时候,在他的岗位上走来走去。[13]这个词被用来指小心地守护,就像一个人守护着自己的财宝一样。[14]
那么,我们是如何守护我们的财宝呢?
就在上个星期天晚上,在教会聚会的时间里,当我正在讲那个麻风病人回来向耶稣致谢的故事时,有两个窃贼闯进了我们家。我是第一个进家门的人,我马上就注意到客厅的地毯上有泥泞的脚印。
我一回家,很可能就把他们吓跑了。但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偷走了我妻子所有的珠宝,一点也没剩。大部分礼物都不贵,每一件都是用过的,但所有的礼物都很有意义,包括她父母送的一些特别的礼物。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刚刚过去的圣诞节,我终于给她买了一个放在地板上的漂亮的珠宝柜。结果真是方便了这些盗贼。
玛莎对这件事情的反应,完全顺服了基督的旨意,我真为她感到骄傲。我告诉她我无法想象回到家发现我收藏的书都被偷了,我无法想象……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只能希望他们能读读这些书,在得救之后再把这些书还给我。
我们的防盗意识已经挺强的了。我们出门时锁了门,打开了警报系统,真的是非常小心谨慎。我们还用我们心爱的小狗换了两只基因改变过的德国牧羊犬,我们甚至还买了两只杀手猫。好吧,这部分是我编的。
而且两天前,我们儿子的家也被人闯入了,偷走了许多东西。也许使徒约翰也曾经历过入室盗窃。他使用的“遵守”这个词,在这段经文中已经用过两次了,是在挑战信徒们要小心地珍惜神的话语,并把它当作他最宝贵的财宝来加以保护。
因此,得救的确据是与我们对基督话语的看法直接相关的,说白了,这是不是你的一个最宝贵的财宝?你珍惜神的话语吗?还是把圣经放在汽车的前座下面、咖啡桌上或壁橱里,或者在房子的某个地方,我真不知道它在哪里……你能想象你的妻子对你说:“亲爱的,我真的不知道我把珠宝放在哪了,你能检查一下车的前座下面吗?看看车库里有没有,也许它就在壁橱里的什么地方。”你会把财宝放在这些地方吗?
使徒约翰在第5节最后说:从这个地方我们就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怎么知道的?就是看我们是怎么珍惜神的话语的。
大家注意到这里的关键短语了吗?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约翰最喜欢的一个短语就是“在主里面”。这不是泛神论所说的你被神吸进去了;这指的是我们与基督的属灵关系和在生活中的合一。[15]我们在祂里面,也就是说,在属灵上祂不仅住在我们里面,而且祂在生活中包围着我们。我们在基督里。
大家可以这样想。你住在北卡罗来纳州,这并不意味着你就是北卡罗来纳州,你已经成为这个州的某种奇怪附属物,不是这样;而是意味着你生活在北卡罗来纳州的边界范围内。你实际上有了一个新的身份:你是北卡罗来纳州人。你可能曾经是佛罗里达人、德克萨斯人或纽约人,但现在你有特权向北卡罗来纳州纳税,因为你现在是北卡罗来纳州人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你开始爱上北卡罗莱纳州的文化和美丽的风光。你爱西边的山和东边的海。你在这里开始有宾至如归的感觉。虽然有时候气温变化很剧烈,但你习惯了这里的天气。你也学会了如何适应各种花粉过敏,适应了这里的各种饮食,喜欢上了喝甜茶、吃粗面粉和玉米面包。你真的很享受这里的生活。
在你完全改变后,你开始为本地的球队加油。你曾经是某个州或城市的球迷,但是现在你越来越关注北卡球队的表现了,因为你现在是北卡州的一员,你归属于北卡州了。
这就是“我们在基督里”所表达出来的含义。“在祂里面”的含义是:
- 我们有了新的居住范围;
- 我们有了新的义务和责任;
- 我们学会适应一种全新的文化和生活方式;
- 我们喜欢为和祂相关的人加油,我们也懂得他们与我们相联;
- 这意味着我们的喜好也会慢慢发生变化;
- 这意味着我们有了一个新名字:基督徒,因为我们生活在祂的所有权和祂的意愿的范围内。
我们发现祂的话是我们最大的财富。
所以,让我们有得救确据的第一个原则是顺服,顺服基督的诫命;第二个原则是珍惜,珍惜基督的话语。
让我们有得救确据的第三个原则是效法。
现在我们来看第6节: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我们有一句谚语就是从这节经文中来的:要确保你所行的与你说的保持一致。你如果说什么,最好也要照你所说的去行。也就是说,如果那是他所说的,那他就应该那么做;如果他这样说话,那他就应该这样行事。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约翰很喜欢这个动词“住在”,他在信中使用了24次。“住在祂里面”意味着与基督有持续的关系。[16]
如果你真的与基督有持续的关系,你就会像祂那样行事。这就是效法的原则。这并不意味着你要像祂那样在水上行走,至少现在还不行,或者像祂那样穿过紧闭的门,至少现在还不行;但这的确意味着你的行为,也就是你的生活方式,要与你说的认识耶稣基督、与祂有持续的个人关系相一致。
这意味着你的行事为人会和祂一样,怎么一样?你们都走在同一个方向上,你们都在做同样的决定,都带着同样的决心往前走,都走向同样的目的地。除非你和某人走在同一个方向上,否则你不可能与他同行。你们要有相同的目的地。
但在这里,约翰还提到了关于基督徒生活的一个更奇妙的真理:我们不仅与基督同行,而且还要像祂那样前行。这是指效法祂的品格、祂的灵、祂的智慧、祂的耐心、祂的喜乐、祂的爱、祂的坚忍和祂对父神旨意的顺服。
不是假冒为善,而是效法。我们不是要假装成祂,我们只是想像祂一样。这体现在我们行事为人上。效法的原则给救恩的确据带来了可信度。
你想对救恩有明确的确据吗?约翰说,如果你顺服基督、珍惜基督的话语、效法基督,那么你就有得救的确据。
魏华伦(Warren Wiersbe)已经九十多岁了,我最近才得知,他现在已经听不见了,但仍然很活跃。在他的自传中,他记录了他年轻时在印第安纳州的第一个教堂建设项目。他和教会的建筑委员会与一位建筑师一起工作,在他们的一次会议上,魏华伦说他学会了这个神学原则。在会议上,他问建筑师:“为什么敬拜大厅的天花板要这么高?为什么不把天花板建得稍低一点来节省开支,只在教会的正面建一个高一点的外立面呢?”建筑师平静地说:“魏华伦牧师,你建造的建筑反映了你对教会的看法和教会所发挥的作用。你不能用教会的外墙来愚弄人,嘉年华才这么做。教会的里外必须保持一致。”[17]
我们得救的确据是用这些从神而来的原则来衡量的。虽然我们得救是唯独靠着神的恩典,借着对基督的信心,但我们得救的确据会起起落落,是和我们在外面的生活方式与内心所信的契合程度成正比。也就是说,当我们活出了我们所信的,就会更加确信我们的救恩。
当我们遵守基督的旨意、珍惜基督的道、效法基督的行为时,我们每天都能有十足的确据:我们是在基督里的上帝儿女。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2013年2月3日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2013
版权所有
[1] Adapted from: Gale Encyclopedia of US History, “National Bureau of Standards”
[2] D. Edmond Hiebert, The Epistles of John (BJU Press, 1991), p. 78
[3] Ibid.
[4] Fritz Rienecker and Cleon Rogers, Linguistic Key to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Regency, 1976), p. 557
[5] John MacArthur, 1 – 3 John (Moody Publishers, 2007), p. 57
[6] Ibid.
[7] Joel Beeke, The Epistles of John (Evangelical Press, 2006), p. 63
[8] Roy L. Laurin, First John: Life at its Best (Kregel, 1987), p. 57
[9] Beeke, p. 64
[10] Adapted from www.preachingtoday.com/illustrations/1997/December/976.html
[11] Beeke, p. 64
[12] Sam Gordon, Living in the Light: 1, 2, 3 John (Ambassador, 2001),
[13] Herschel H. Hobbs, The Epistles of John (Thomas Nelson, 1983), p. 42
[14] Gordon, p. 61
[15] Hiebert, p. 83
[16] Hiebert, p. 83
[17] Warren W. Wiersbe, Be Myself (Victor Books, 1994), p.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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