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回答生活中的“如果”
回答生活中的“如果”
黑暗之后的光明(第二部分)
约翰一书1:5-10
牧师兼作家约翰·奥尔特伯格(John Ortberg)写了一个有关他自己的家庭生活的幽默故事,讲述了我们罪恶的人性和承认罪的必要性。当时他的女儿劳拉四岁,女儿马洛里一岁半。
他写道,许多年前,我们买了第一件非常好的家具。这是一个粉红色的沙发,但就我们所花的钱来说,它应该被称为淡紫色沙发。沙发店的人告诉了我们如何打理沙发,然后我们就把它带回家了。因为那时我们有小孩,从那天起我们家的第一条规则就是:“不要坐在淡紫色沙发上!不要在淡紫色沙发旁边玩!不要在淡紫色沙发上吃东西!不要在淡紫色沙发上呼吸!你可以随便坐在家里的任何一把椅子上,但你不能坐在淡紫色沙发上,因为你坐在那上面的那一天,你必定会死。”
但是有一天,“堕落”发生了:淡紫色沙发上出现了一块污渍,一块红色的污渍,一块红色的果冻污渍!我妻子打电话给沙发店的人,他告诉了我妻子一个坏消息。所以她把孩子们召集在客厅里,让他们看沙发上的污渍。我妻子说:“孩子们,你们看到了吗?这是一个污渍,是个红色的污渍,是个红色的果冻污渍。沙发店的人说洗不出来了,永远都洗不出来了。孩子们,你们知道永远有多长吗?永远就是我们要在这里一直坐着,直到你们当中有人告诉我是谁把红色果冻弄到沙发上了。”
他们在那里坐了很长时间,直到最后一岁半的马洛里突然开口说:“是劳拉干的。”劳拉说:“我没有!”接着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我知道她们谁也不会承认把污渍弄到沙发上了,因为她们一辈子都没见过妈妈那么生气。我知道她们不会承认,因为她们知道如果她们承认了,她们就会永远没有出头之日了。
奥尔特伯格写道,我知道她们是不会承认的,因为事实上,那个用果冻弄脏了沙发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我……但我什么也没说……一个字也没说。[1]
实际上,我们后来都在某种程度上把沙发弄脏了,不是这个地方就是那个地方。我们的内心每天也都在被弄脏,我们的手经常弄脏,我们的良心持续不断地被弄脏。红色的污渍,就像以赛亚书1:18说的,我们的罪红如丹颜。
不像这位沮丧而恼火的妈妈,神已经知道了一切。祂知道谁做了什么,是在什么时候、在哪里做的,祂什么都知道。事实上,约翰一开始就讨论基督徒的罪以及如何来处理,他首先提醒我们,神可以显明一切事情。
现在就请大家把圣经翻到约翰一书第一章,我们来看第5节:
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神就是光,这指的是祂的圣洁、祂的完美、祂的荣耀,甚至祂的位格。
另外,约翰把神称为光,在他的福音书中,耶稣说祂自己就是光,这其实就是在说耶稣的本质等同于父神。事实上,当耶稣基督登山变像时,祂拉开了祂肉身的幔子,显明了祂神的本相,以至于彼得、雅各和约翰不得不挡住他们的眼睛,因为主的脸像太阳一样发光,祂的衣服闪耀着明亮的白光(马太福音17:2)。基督徒们将来在父神家的居所,将是一个只有光明、没有黑暗的地方(启示录22:5)。
约翰强调说,在神里面没有黑暗。这与希腊和罗马的神明截然不同。他们的神明会欺骗和说谎,他们不道德、不纯洁,他们对人类怀有恶意,他们常常彼此争吵和辱骂。每当人们创造自己的神时,他们都是按照自己的形象造的。[2]
但我们的神不是这样。在祂里面没有什么邪恶,没有阴暗、欺骗,甚至没有一丁点道德或品性方面改变的影子(雅各书1:17)。在神里面没有黑暗的角落或道德上的矛盾。[3]
祂是光明之神,而光会暴露一切,这意味着祂能够揭露我们内心和生命的沙发上所有黑暗的污渍。即使你非常聪明,把垫子翻过来,把污渍藏起来,也没有人能躲避这个拥有无限光明的神,新的污渍将会显现。所以问题是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些污渍,不只是旧的污渍,还有新的污渍。事实上更大的问题是:一个犯罪的信徒到底如何与神相交?祂是完美、圣洁,祂是光。
为了帮助信徒回答这个问题,老使徒约翰把五个不同的场景放在一起,都以6-10节中的“若”这个词来开头。在我们解读它们之前,先圈出那个小小的字“若”。在接下来的五节,每一节都以这个“若”也就是“如果”来开头的。
约翰用了五个条件语句,来回答基督徒生活中的“如果”。每一个场景都将警告、鼓励、责备和劝勉基督徒,告诉他们与圣洁、完美、荣耀的神同行会是个什么样子。我把这五个场景分别放在五个正面的命令中。
第一个命令是:要诚实!
这是第6节告诉我们的:
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有些人会说,约翰这话说的不是信主的人,因为基督徒不可能在黑暗中行走,不可能说谎或不实践真理。哦?是这样吗?我想和他们的妻子或者孩子或者他们的父母谈谈。
大家注意到了吗?约翰其实是在给我们写信。他在这一段中反复使用“我们”这个词是有原因的。约翰不是在定义“称义”,他是在定义“成圣”。他并不是在告诉那些不信主的人,如何藉着你的信心来经历神的儿女的荣耀;他是在告诉信主的人如何通过你的言行举止来体验相交的关系。
信主的人是有可能失去那种相交的关系,失去与神之间的相交、联合和喜乐的亲密关系,但不会失去神的儿女身份。就像我年幼的孩子悖逆我的时候,我们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彼此相交了,说实话,那一刻我都不想见他。尽管如此,他仍然还是我的孩子,这个不会改变;改变的是我们原本亲密的关系。
如果你现在还不知道,那你很快就会知道神的儿女也有罪的问题。事实上,罪的力量既可以在非基督徒的生活中发挥作用,也可以在基督徒的生活中发挥作用。[4]
读一下使徒保罗的个人见证就知道了,他在罗马书第七章谈到了罪的原则对他生命的影响,以及在他生活中的争战。在提摩太前书1:15,在保罗临终的时候,他说他是罪人中的罪魁。
约翰是在揭露诺斯替派和幻影论的错误教义,但他也是在警告和鼓励基督徒。第一个警告就是要挑战信徒在神面前要诚实,不要过两面人的生活。神什么都知道,祂看见了你把果冻洒在沙发上了。在日常生活中言行举止要诚实。
约翰用来形容在黑暗中行走的词指的是道德行为,而所用的动词现在时态表明,它正在成为日常生活中思想和行为的一种习惯方式。约翰的意思是,如果你按照世界的模式来思考和行动,而这个世界总是试图把你挤进它的模子里(罗马书12:2),那你就不要以为能在让自己被塑造成世界的模子的同时,你还能与神同行。这是绝不可能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请大家注意,约翰在第6节大胆地告诉我们说:我们是在说谎话,请注意,是“我们”在说谎!我们就是在欺骗大家,我们说的是一回事,做出来的却是另一回事。约翰说,那样的话我们就不是在实践真理了。
在公元一世纪,有些假教师告诉信徒,你的身体是败坏的,所以不管你用它做什么都无所谓了,这永远都不会阻碍你与神的属灵联系。约翰会对他们说:那是谎言。你如何处理你的身体会直接影响到你与神的属灵交流。
所以约翰给我们的第一个命令就是要诚实,要确保你所说的就是你正在做的。换句话说,要确保你的行为与你说的话相符。
第二个命令是:要亲近神!
第7节向我们描述了第二个场景,约翰给了我们第二个正面的命令:要亲近神!请看第7节经文: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第6节说要诚实,第7节说要靠近神。
有一位作者说,在光明中行是一种有意识的努力,努力按照神的启示来生活,神就是光。[5]约翰是在纠正那些有以下两种想法的基督徒,很多基督徒都可能有这样的想法。
第一种想法是:圣洁的生活会让别人觉得高高在上、难以接近,会影响与其他基督徒的相交。
但约翰说:“事实却恰恰相反。”当你把你的生活暴露在耶稣基督的光之下时,公开、诚实地承认自己的罪,实际上是建立了彼此真正的、令人愉悦的相交关系的基础。诚实是和谐的基础。
基督徒们可能还会有第二种想法,那就是如果他与主走得很近,把他的内心和生命暴露在基督完美的光中,耶稣就会发现一些不好的东西,从而会毁了一切。
约翰再次告诉我们,事实恰恰相反,因为耶稣基督的宝血足以洗净每一个朱红色的污渍。你身上不会有什么罪是耶稣不能洁净和赦免的。以赛亚书1:18说:
你们的罪虽像硃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
换句话说,不要害怕把你的生命放在光的面前,无论你发现什么,耶稣基督都能洗去每一个污点。
威廉·考伯(William Cowper)在他的基督徒生活中曾经苦苦挣扎。作为一名英国国教牧师的儿子,他没能通过牧师的考试,于是他把圣经扔到一边,并试图自杀。后来他被安置在一个名叫纳撒尼尔·科顿(Nathaniel Cotton)的虔诚基督徒所管理的精神病院,在他的悉心照料下,威廉康复了。事实上,正是在那所庇护所里,使徒保罗在罗马书3:24-25说的话在他心中扎下了根: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
威廉后来写了一首赞美诗,歌名叫《宝血活泉》(There is a Fountain Filled with Blood),其中有几句歌词是这样的:
今有一处宝血活泉,
从救主身发源;
罪人只要在此一洗,
能除全身罪愆。[6]
要诚实,要亲近神。
接下来是第三个命令,简单地说……
第三个命令是:要真实!
请看第8节: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自己无罪”这个短语,指的是否认个人的罪。[7]
他实际上是在说:“我的罪其实并不是罪恶,真的没有那么糟糕。”
为了搞清楚约翰在说什么,你可以把“罪”这个词圈出来,并在你的圣经空白处写上“过犯”这个词。在约翰那个时代,诺斯替教的假教师们传授的正是这种谎言,就是你没有必要对你所做的任何事感到内疚,无论是敬虔的还是不敬虔的、圣洁的还是不圣洁的,你都不需要太在意,这真的不重要。
他们认为罪并不是真的很邪恶,没有必要为你想做的任何事感到内疚。如果你想享受生活,你就得克服罪恶感。
有个很有影响的专栏作家对此表示赞同,他说:“你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必须停止责备自己,因为并不是你的错导致了你的行为。你要拒绝接受指责,一味地责备自己只会增加你的压力、自卑、担忧、抑郁、感觉自己不完全和对他人的依赖。不要再有什么罪恶感了。”[8]
弟兄姊妹们,如果你开始这么想,那你就真有麻烦了。约翰在这里写道,你的这种想法与真理不符,真理就不在我们心中了;也就是说,真理在我们的生活中就不起作用了。
我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有人对我说:“斯蒂芬,我所做的没有错。前段时间有个人告诉我,我对一种罪恶的行为看得过于绝对化了,我真正需要做的是要走出来。”
约翰实际上是在回应说:“不是这样,你需要做的是要真实一点。不要再用花言巧语和所谓聪明的理由来给自己找借口了。”他在第8节说,这种想法其实是在自己欺骗自己,是在自欺欺人。
这里的希腊语动词“欺骗”,后来衍生出了英语中的“星球”(planet)这个单词。这个动词指的是不规律地四处游荡,古代许多人认为星星就是这样,它们在天上随机、飘忽不定地到处游荡。[9]
在这个问题上那些人也搞错了。
所以要诚实、要亲近神、要真实。还有第四条命令,坦白地说,这条命令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第四个命令:要承认自己的罪!
我们接着看第9节: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约翰所用的“认”这个字,意思是“对某事说同样的话”。在这个上下文中,它的意思是对我们具体的罪说神所说的同样的话。事实上,这是站在神的一边来反对你自己。[10]这就好像你走出自己,转身对自己说:“我同意神的看法,你所想的、所做的、所说的都是罪。”
我来给大家说说圣经对认罪的简明定义:认罪就是承认我们违背了神,同意祂对我们的看法,没有为此找什么借口。这就是认罪的意思。
当然,向神认罪已经成为过时的事情了,因为现在人们已经对罪重新进行了定义。有位作者写道:“我们过去称之为罪恶的东西,现在已经变成了一系列的疾病。各种不道德和邪恶的行为现在被认为是某种紊乱带来的症状。现代文化创造了一种新的福音:人不再是罪人,而是一个受害者。”
我们的社会正在失去确定罪责的能力,甚至连这样做的欲望都快消失了。
有个典型的例子是,一名男子在纽约入室行窃时被枪击中并因此瘫痪了。他是被店主开枪击中的,但他的律师成功地说服了陪审团,该男子首先是个社会的受害者,是因为经济困难而去犯罪的。而向他开枪的店主的冷漠进一步使他受到伤害,他作为受害者现在应该得到赔偿。陪审团最后同意了,要求店主向受害者支付一笔巨额的赔偿金。几个月后,同样是这个人,现在是坐着轮椅的富人,在实施另一次武装抢劫时被逮捕。
还有一个人赢得了类似的和解。他在地铁里抢劫并残忍地殴打了一名纽约老人,在逃离现场时被警察开枪击中。他因此提起诉讼,并从纽约交通管理局获得了480万美元的赔偿。被他抢劫的老人是一个癌症病人,还在努力偿付医药费,而被法庭认定为真正受害者的那个小偷,现在已经是一个百万富翁了。
在另一起案件中,一名毒贩在近距离毫不留情地开枪打死了八名儿童和两名妇女。然而陪审团却被他的律师说服,认为毒品和他所受到的压力“是他行为的合理解释”。他们裁定这名毒贩是在极度痛苦的情绪和毒品的影响下做出了这样的举动,因此对他只是进行了比较轻的指控,使他得到了较轻的判决。[11]
今天,如果有人沾染毒品去了戒毒所,他们会归咎于社会、所受的教育、失业或某种性情方面的障碍。为什么呢?因为说“我有病”在良心上要比说“我有罪”容易得多。
一家大公司即将离职的CEO主动向新来的CEO提供帮助。他告诉他已经准备好了三个信封,放在他书桌最上面的抽屉里。每当他犯了大错误,他就打开第一个信封,按照指示去做。他向新任CEO保证,他的建议每次都会奏效。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新任CEO的工作非常出色。但是后来他犯了第一个错误,而且代价很高。他想起了那些信封,于是打开了第一个信封。里面写着“责怪我”。他照着做了,把问题归咎于前任CEO,说这是前任CEO遗留的问题,他对这个问题也无能为力。大家都相信了他,一切又恢复了正常。过了不到一年,他又犯了一个大错误。他打开第二个信封,上面写着“都怪董事会”。他又照做了,这一次也成功了。几个月后,这位CEO又犯了一个大错误,这个错误的后果显然很严重。他打开了第三个信封,上面写着“准备三个信封。”意思是像上一任CEO那样准备离职吧。
怪这个怪那个,最终人们都找不到可以责怪的人了。
坦率地说,这段经文给了我们一个好消息。约翰告诉我们说,神不会赦免那些有各种借口的受害者,但祂会赦免那些承认自己没有任何借口的罪人。
这才是真心的悔改,是诚实的认罪,是公开承认自己的罪。
基督徒作家鲁益师(C. S. Lewis)写道:堕落的人不仅仅是不完美、需要改进,他是一个必须放下武器的造反者。这个投降的过程就叫做悔改。[12]
约翰在第7节谈到罪时使用的是单数,到了第9节“罪”这个词使用了复数。这个在我们的中文译本中看不出来。第7节指的是我们的地位或状态,所以用了单数,也就是说,由于基督十字架的救赎,我们一直处于被洁净了的状态;而第9节说的是需要解决的具体的罪,因而用了复数形式。
旧约的献祭系统所处理的就是这个概念。摩西律法所规定的献祭包括赎罪祭和赎愆祭。赎罪祭与人的罪性有关,而赎愆祭与具体的罪有关。
有位作者写道:赎罪祭处理的是他们是谁的问题,赎愆罪处理的是他们具体所犯的罪;赎罪祭处理的是罪的根,而赎愆祭处理的是罪的果子。[13]
在新约圣经里,耶稣在楼上的房间里教导祂的门徒同样的原则。祂拿了一条毛巾,开始洗他们的脏脚。耶稣到了彼得那里,彼得对祂说:“你不可以作仆人来给我洗脚。”耶稣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彼得说:“主啊,那就请你把我的全身都洗了吧。”彼得实在是太可爱了。
然后耶稣在约翰福音13:10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
也就是说,耶稣指的是基督替我们死而使我们得以完全洁净,这是对我们罪的完全、彻底、永久、全部的偿付,我们通过基督一次而永远的献祭而被完全洁净。
另一方面,耶稣所说的洗脚,是对信徒在日常生活中不断需要洁净的一个比喻。我们还没有脱离罪,还做不到不犯罪;事实上,你在基督里成长得越多,你就越意识到自己的罪恶思想和行为。你不必每次犯罪的时候都得重新称义,或者重新得救,但是你确实需要洗你的脚,[14]也就是要常常洁净自己。
这就是约翰在约翰一书1:9所说的那种洗净,实际上他是在暗指十字架。请注意他这里提到的一个应许: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
神是信实的,也就是说,祂说话算数,祂对神的儿子和对我们都是信实的。如果基督的献祭是令父神满意的,那么父神就会信实地赦免我们。祂绝不会食言。
另外祂也是公义的或公正的,祂要赦免我们,这也是指基督十字架的工作。神是公义的,也就是说,祂决不会为基督已经为你背负的罪再次要你来偿还。[15]
耶稣偿付了我们所有的罪债,那意思就是耶稣把罪债付清了,什么也不欠了。那么是谁每天都能得到赦免和洁净呢?能得到良心的清洁和不断洁净双脚的益处呢?就是那些承认自己的罪的人,那些接受责备的人,按照罪的定义说实话的人。
这就是约翰的第四个命令:要承认自己的罪!接下来我们来看最后一个命令……
第五个命令:与神和好!
请大家看第10节: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在最后这个场景中,约翰撕下了诺斯替主义假教师们的面具,他们声称已经达到了一种无罪的状态。
约翰使用了动词的完成时态,来指那些声称他们过去没有犯罪、现在没有犯罪、将来也不会犯罪的人。这否认了罗马书3:23中神的话语: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世人都犯了罪,这里的希腊语“都”的意思,就是“都”,无一例外。
但他们在这里说:“不是每个人”那么这实际上是在说神是个骗子。他们甚至还否认人需要拯救,我是说,如果我们真的不是罪人,那我们为什么需要一个救主呢,对吧?
弟兄姊妹们,在任何世代中最受欢迎的讲道和教导,就是把人的罪恶最小化,然后夸大神的宽容。对于这种对罪和上帝圣洁的品格的肤浅认识,有个作家通过下面这个祷告很透彻地表达出来了。这个祷告是这样的:
“仁慈的天父,我们偶尔会有一些判断上的小失误,但那不是我们的错。由于我们无法控制的力量,我们做出了一些不幸的选择。有时,我们不能按照最有益处的方式行事,不能对自己诚实;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已经尽力了。我们很高兴地告诉你,我们做得很好,甚至可能略高于平均水平。对那些承认自己并不完美的人,要做你自己。请让我们永远也不要失去自尊,我们所求的所有这些事情,都是基于你无限的宽容,我们有权利期望蒙你的应允。阿门。”[16]
你要是这样来到神的面前,你就是在重新定义你的罪,淡化你的败坏。你在逐渐远离真理,招致神的管教,失去神的奖赏(约翰二书1:8)。他要与神和好,承认他的罪。
有位作者用下面这些词来描述这条往下走的危险道路:否认、最小化、常态化、合理化、正当化、庆祝。[17]
下面我就用这些词来进一步说明这些步骤:
- 这个过程是从否认开始的:那不是我
- 然后把它最小化:这真的不影响我,没什么大不了的
- 接着是常态化:每个人都这样
- 然后是合理化:你知道,这还是很有道理的
- 甚至把它正当化:我觉得这样做是正确的
- 最后就可以庆祝了:这就是生活。
多年以来,我与那些处于最后这个可悲而危险的庆祝阶段的人打过交道。他们告诉我:“我的生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我与神从来都没有这么亲近过。”与此同时,他们放弃了教会,或者过着一种罪恶的生活。他们会说:“没事,神不会介意的。你需要放松一下自己。”
我的弟兄姊妹们,对自己撒谎是一回事,把神说成是骗子是另一回事,那是非常危险的。即使是基督徒也会达到这样的地步,他们的行事与真理背道而驰,他们扭曲神所说的,变成他们想要神说的,这样他们就可以享受自己的罪中之乐。
这位八十多岁的老使徒约翰,会拽着我们的衣领,说:“要与神和好!”
你以为你在欺骗谁?神知道这个污点是从哪儿来的!当你的生活陷入毫无悔改的状态、不承认自己的罪时,你就是在消除你的喜乐,捆绑你的心和你的手,使你的灵失去活力。
最后,我要用下面这个故事来结束今天的内容。
理查德·霍弗勒(Richard Hoefler)在他的书中讲到耶稣的几个奇迹时,提到了一个名叫吉米(Jimmy)的小男孩,他和姐姐一起,去看望他们的爷爷奶奶。
他们到了以后,爷爷奶奶给了他一个弹弓,他以前没玩过弹弓。我不知道他爷爷奶奶在想什么,为什么给他这么危险的玩具,干脆给他火柴和汽油玩算了!他们让吉米在他们房子后面的树林里玩。吉米玩得很开心,瞄准目标,然后把小石头射出去,真的很过瘾,但他一次也没有击中他瞄准的东西。
在回家吃晚饭的路上,他穿过后院,看到了奶奶的宠物鸭子。他瞄准了鸭子,射出了一块小石头。令他吃惊的是,那块石头居然打中了鸭子的头,立刻把它打死了。当然,吉米吓坏了。绝望中,他把死鸭子藏在了柴堆后面。正当他转身往屋里跑去时,他看见妹妹阿什利(Ashley)正站在车库的拐角处。她什么都看见了。他们一起走进房子,但阿什利什么也没说。
晚饭后,奶奶走进厨房说:“好了,阿什利,收拾桌子、洗碗吧。”阿什利在餐厅里大声说:“奶奶,吉米说他今天想在厨房里帮你忙。对吧,吉米?”她低声对吉米说:“别忘了那只鸭子。”于是吉米只好去洗碗了。
那天晚些时候,爷爷叫孩子们去钓鱼。奶奶说:“对不起,阿什利不能去,我需要她帮我准备晚饭。”阿什利笑着说:“吉米实际上告诉我他今晚想帮忙做晚饭,是不是这样,吉米?”她低声说:“别忘了那只鸭子。”
就这样,这种情况持续了好几天。吉米替阿什利做了所有家务。最后,他实在受不了了,就去找他奶奶,坦白了一切。奶奶把他抱在怀里说:“我早就知道了。我站在厨房窗前,看到了这一切。因为我爱你,我几天前就已经愿意原谅你了,我再也不会提起那只鸭子了。”[18]
偷窃我们喜乐的贼,我们灵魂和良心的敌人,不停地悄悄对我们说:“不要忘了你犯罪的那一刻。记住那个鸭子。”
- 彼得,记住那只公鸡。
- 多马,记住你说过的不相信主耶稣复活的话。
- 门徒们,记得在我最痛苦的时候抛弃了我……
我们的敌人希望我们记住跌倒的那个时刻,但耶稣基督却说:“与我在光中同行……”
- 对你的罪要诚实
- 要亲近神
- 要真实,认清你生活的方向
- 当你得罪神的时候,要承认所有的罪
- 与神和好,免得你浪费生命,让罪毁了自己。
如果你还没有沐浴救恩,神已经预备好了;如果你已经因救恩洗净了全身,你的脚会因每天的旅途而弄脏,只要你愿意承认自己的罪,神已经准备好在你成圣的过程中洗你的脚,洁净你的良心,引领你前进的脚步。
祂有办法把那些朱红色的果冻污渍洗掉,而且将它们永远都清除。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2013年1月20日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2013
版权所有
[1] Citation: www.preachingtoday.com/illustrations/2004/september/15543.html
[2] D. Edmond Hiebert, The Epistles of John (BJU Press, 1991), p. 58
[3] Joel Beeke, The Epistles of John (Evangelical Press, 2006), p. 36
[4] Roy Laurin, First John: Life at its Best (Kregel, 1987), p. 34
[5] Fritz Rienecker/Cleon Rogers, Linguistic Key to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Regency, 1976), p. 785
[6] Robert J. Morgan, Then Sings My Soul: 150 of the World’s Greatest Hymn Stories (Thomas Nelson, 2003), p. 69
[7] Herschel H. Hobbs, The Epistles of John (Thomas Nelson, 1983), p. 35
[8] John MacArthur, The Vanishing Conscience (Word Publishing, 1994), p. 21
[9] Hobbs, p. 35
[10] Sam Gordon, Living in the Light: 1, 2, 3 John (Ambassador, 2001), p. 46
[11] MacArthur, p. 21
[12] David Walls and Max Anders, Holman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I & II Peter; I, II & III John (Holman Publishers, 1999), p. 152
[13] John Phillips, Exploring the Epistle’s of John (Kregel, 2003), p. 38.
[14] Adapted from John MacArthur, 1-3 John (Moody Publishers, 2007), p. 36
[15] Gordon, p. 48
[16] David Head, He Sent Leanness (Macmillan, 1959), p. 19
[17] Taken from William M. Struthers, Wired for Intimacy (InterVarsity Press, 2009), p. 50
[18] Richard Carl Hoefler, Will Daylight Come (C.S.S. Publishing, 1979), p.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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