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 原因
原因
约翰福音20:30-31
引言
有一期《时代》(Time)杂志的封面上,有一个醒目的标题:“我们还能相信神迹奇事吗?”这篇专题文章问了这样一个问题:“圣经中所记录的神迹奇事,还有耶稣所行的神迹奇事,真的发生过吗?”
这篇文章说:
现在的怀疑论者认为:火山喷发能够导致红海被分开,他们依然在寻找这方面的证据;对于耶稣诞生时在东方出现的那颗星星,有可能是一个彗星划过了伯利恒的夜空;那些相信耶稣医治疾病的人,多半是受了心理影响所导致的。
文章中所提到的学者们,包括臭名昭著的耶稣研究会(Jesus Seminar)的成员。事实上就在这篇文章发表的时候,正好赶上复活节。而耶稣研究会,这些自称“圣经学者”的这帮人,聚在一起讨论复活这个话题:“耶稣真的从死里复活了吗?”
他们要投票决定这个议题。每个成员拿到一组颜色不同的大理石,黑色石头代表确信根本没有发生过这件事,是人们编造出来的;灰色石头代表这件事也许是编造出来的;粉色石头代表这个事件也许真的发生过;红色石头代表确信这件事发生过。投票是不记名的,结果是清一色的黑色石头,也就是说:耶稣到现在还是死的,没有复活过。
最后他们用一句学究气十足的话来报告这个结果,说:“圣经中关于基督复活的记录,是用充满诗意的语言,来表达虔诚的愿望;但肯定不是真实的记录。”
杜克大学神学院的一位教授这样写道:“福音书说的不是肉体的复活,而是基督自我的复活,是祂的本质的复活!”
换句话说,耶稣是个伟大的道德领袖和旷野里的先知;有灵感,但不是神!
这让我想起了鲁益师(C.S. Lewis)说过的一段话:
一个能说耶稣所说的那种话的人,如果只是个人的话,那他绝不是个伟大的道德老师;他要么是个神经错乱的疯子……要么是地狱里的魔鬼。你必须做出自己的选择,要么这个人过去是、现在也是上帝之子,要么他就是个疯子。
如今要相信耶稣所行的神迹奇事,一点儿也不比第一世纪的时候更容易。那时候不仅有被偶像所包围的世俗社会,而且犹太教也在坚定地与关于基督的那些教导为敌。在那个时候,如果你说“我相信耶稣就是弥赛亚”的话,那必将招来人们的嘲笑和鄙视。
他们会说:“如果祂是我们的弥赛亚的话,那祂的国度在哪里呢?为什么罗马政府的枷锁还套在我脖子上?上一次我看到耶稣的时候,祂正走向各各他……那会儿祂已经半死不活了。”
这么说吧,问题从来不是:“你还能相信神迹奇事吗?”真正的问题是:“你相信那个弥赛亚吗?”
在圣灵的默示和带领下,使徒约翰在写下这部福音书的时候,这正是他心中满怀激情要面对的问题。
约翰为什么写了这部《约翰福音》
今天我们到了约翰福音第二十章的最后两节经文,约翰要再一次充满激情地挑战我们。请大家来看约翰福音第二十章的第30-31节经文:
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你应该在你的圣经空白处写下这么几个字:“写作目的”。第31节就是《约翰福音》的写作目的:
……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其它书的写作目的是什么
多年以来,有无数的书籍写作出版了。仅仅在去年,美国就出版发行了151,000本新书,差不多每天都有四百本新书在美国出版发行。那么人们为什么写这些书呢?!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
第一,有些书的写作,是为了提高作者的知名度。
我读过一本书,书名叫《亲爱的我》(Dear Me),这本书全是关于作者本人的事情,所以他很谦卑地给这本书起名叫“亲爱的我”。
而约翰在写书的时候,完全沉浸在他的那个主题上了,以至于他都忘了或者根本就不想提到他自己!
约翰是那个小圈子的一个成员,是跟耶稣关系最紧密的三个人之一,他们所经历的有些事情,是其他门徒没有机会经历的。彼得、雅各和约翰就有这样的殊荣,与耶稣的关系比所有其他人都更亲近。
约翰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多内幕信息。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他可以给这本书起个名字叫《我与在地上的神的生活》,副标题可以是:“我是神最亲密的朋友”。
然而事实上却正好相反,约翰反而退到幕后,把聚光灯打在耶稣基督的身上。约翰希望人们对神有更深刻的认识。
所以,约翰是看到耶稣让睚鲁的女儿从死里复活的三个门徒中的一个。当时耶稣让睚鲁所有的家庭成员、亲戚、哀哭的人以及其他门徒都离开,只是让约翰留下来观看,但是约翰居然从未提起这件事。
在约翰的生命中,最不可思议的时刻,应该算是耶稣带着他和彼得、雅各一起,上了一座高山,然后耶稣在他们面前改变了形象。耶稣的脸就像太阳一样放光,祂的衣服就像雪那样白,摩西和以利亚显现出来,与耶稣谈话。约翰就在现场,目睹了旧约时代最伟大的两位先知,看到了耶稣像太阳一样发出光来!然而在约翰自己写的福音书中,对此事他却只字未提。
约翰就像第三章第30节所说的那样:“祂必兴旺,我必衰微。”换句话说:“把光照在弥赛亚身上,我只不过是祂的信使而已。”
第二,每天出版发行这么多书,另外一个原因是为了满足美国公众的好奇心。
在这方面我很愧疚。不久前我买了一本书,书名是《无论他们的孩子发生了什么》(Whatever Happened To Their Kids),作者是迈尔康·福布斯(Malcolm Forbes)。在这本书当中,你会看到很多社会名流的孩子们身上发生的事情,包括卡尔·马克思(Karl Marx)、第一个独自飞越大西洋的查尔斯·林德伯格(Charles Lindbergh)、美国前总统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电影明星克拉克·盖博(Clark Gable)、美国前总统沃伦·哈丁(Warren Harding)、大科学家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英国前首相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著名的德国女导演多丽丝·戴(Doris Day),还有流行歌手帕特·布恩(Pat Boone)等等很多名人。我很想知道他们的后代是个什么情况,就是这么好奇,里面的好东西真不少,在我读完之前你们谁也不能借这本书!开个玩笑,其实这本书除了满足人们的好奇心之外,没有任何价值。因为我们的好奇心,商家为此可以大赚一笔。
而使徒约翰,知道一些我们这些好奇心比较强的人想知道的事情。“嘿,约翰,多写点儿道成肉身的神有趣的细节……比如,祂长得什么样……身高有多少……祂的声音比较高昂还是比较浑厚……祂小时候是个什么情况……祂性格外向还是比较内向……祂有艺术方面的天赋吗……祂的头发长还是短……祂说话幽默吗……祂复活以后犹太人公会内部发生了什么……”
“约翰,你的生活怎么样?在你放下家族的营生、离家出走以后,你父亲是什么反应?你和其他门徒平时白天都干些什么?给我们爆点内幕信息。”
大家能想象得出来吗?!
有一本书,书名是《我是艾森豪威尔总统的理发师》(I Was President Eisenhower’s Barber)。我就不明白,人们买这样的书干嘛?!艾森豪威尔有头发,这又怎么样呢?
“约翰,你是万王之王的亲信,说说看什么感觉?!”
这本福音书不是为了满足我们的好奇心而写的,而是为了拯救我们的灵魂;不是为了让我们消遣而写的,而是为了传福音和让我们得到建造。
大家需要知道的是,约翰没有记录所有我们想知道的事情,但是他记录了所有我们应该知道的事情,让我们相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通过祂我们可以得到永恒的生命。
我们不是作为历史学家来读《约翰福音》,去寻求信息;我们是作为敬拜者来读《约翰福音》的,要寻求与神亲密的关系。
《约翰福音》的写作目的声明
请大家来看第31节,这就是《约翰福音》的写作目的声明: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这里约翰谈到了耶稣的三个称谓:
- 耶稣:这宣告了祂的人性,祂是一个人,是具备真正肉体的神。
- 基督:“被膏抹的人”,这表明了祂作为弥赛亚的职分。
- 神的儿子:约翰称呼祂这个称谓,来捍卫基督的神性。
在这部福音书快结束的时候,约翰在这节经文中宣告说:“为了让大家能记住,我再说一遍:耶稣基督,这位神的儿子来到这里,是要赐给你永恒的生命。”
我很喜欢牧师兼作家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对这两节经文的诠释。无论你对约翰福音学习过多长时间,他的诠释都能触动你的心。博爱思是这样复述这两节经文的:
你已经阅读和学习过我的这部福音书一段时间了,现在到了这本书结尾的部分了。你领会我的意图了吗?这次你会不会没抓住要领呢?如果你还没领会,那我来把它说清楚。耶稣做了很多很多事情,但我并没有把它们都记录下来,我只记录了其中的一小部分。不过我记录的这些内容,是为了让你能相信耶稣就是基督,祂就是神的儿子,并且使你可以借着祂的名字而得到生命。
这部福音书从头到尾,约翰的主题都是前后一致的——“我将一个又一个见证、一个又一个证词、一个又一个神迹摆在了你们面前……”
见证显明了目的
这部福音书罗列了很多见证,我们一起来看看其中的一部分见证:
- 在第一章29节,施洗约翰看见耶稣并宣告说: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 在第一章41节,安得烈告诉他的哥哥彼得:
“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
- 还是在第一章,在第49节,拿但业说:
“拉比,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
- 第二章是以耶稣行的神迹来开头的,这极大地影响了祂的门徒,所以在第11节我们看到:
……他的门徒就信他了。
- 第三章有一句我们最熟悉的圣经经文,就是第16节: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
- 第四章记录了一个人的令人瞠目结舌的信主经历,这个人就是大家熟悉的那个“撒玛利亚妇人”。在耶稣说出她过去和现在的状况后,根据第29节的记录,她跑回村子,说:
你们来看!有一个人将我素来所行的一切事都给我说出来了,莫非这就是基督吗?
村子里的人都跑出来看祂,他们很可能想来听听这个妇人到底都干过些什么。几乎可以肯定,人群中有几个人会很紧张,不过这个妇人已经变成了传福音的人,说耶稣一定就是那个弥赛亚!这个妇人在见到耶稣以后,一定是有什么非同寻常的事情发生了。在第42节,他们对这个信主的妇人说:
现在我们信,不是因为你的话,是我们亲自听见了,知道这真是救世主。
- 第五章记录了耶稣所列出来的施洗约翰的证词,最后在第39节说,耶稣自己的神迹、父神和圣经:
……都给我作见证。
- 第六章讲了五千人吃了一顿他们吃过的最好的渔家宴,在第14节他们说:
这真是那要到世间来的先知!
- 第六章的结尾,也就是第69节,是彼得对耶稣的论述:
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圣者。
- 第七章讲述了一大群人在争论耶稣是从哪里来的、到底是什么身份。第31节告诉我们说:
但众人中间有好些信他的,说:基督来的时候,他所行的神迹岂能比这人所行的更多吗?
用一句大俗话来说就是:“得了吧,你还得让祂再做什么才能信呢?给你拿个大顶?!”
- 第八章的30节告诉我们说:
耶稣说这话的时候,就有许多人信他。
- 第九章讲了耶稣医治了一个生来眼瞎的人,他后来拜倒在耶稣的脚前,敬拜祂为主。
- 第十一章记录了拉撒路复活的神奇故事,在第45节说
那些来看马利亚的犹太人见了耶稣所做的事,就多有信他的。
- 第十二章说耶稣骑在驴驹的背上进入耶路撒冷,在第13节,众人欢呼着:
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
- 在耶稣复活后,我们有很多人的见证,包括彼得、约翰、马利亚和一大群门徒,最后是使徒多马的认信达到了高潮。在约翰福音20:28,多马说:
“我的主!我的神!”
大家都知道,《约翰福音》开篇的第一句话——第一章第1节说: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约翰福音的高潮,就是刚才说的多马的证词,他宣告耶稣是:
“我的主!我的神!”
看起来约翰希望所有阅读这部福音书的人,最后都能得出这个同样的结论,俯伏在耶稣基督的面前,宣告说:“我的主!我的神!”
我可以问大家一个问题吗?对于你所关心的问题,《约翰福音》是否解决了你的问题?
哈利·艾朗塞(Harry Ironside)博士,是上一代的一位受人爱戴的圣经老师,他曾经讲过一个故事,今天我想分享给大家。
在很多年以前,俄罗斯的沙皇尼古拉斯一世(Czar Nicholas I)认识一个年轻人,是他一个好朋友的儿子,对他非常关心。沙皇因为对这个年轻人的兴趣,就安排他去俄罗斯军队在边境线上的一个要塞,任命他负责管理支付军人的军饷。这个年轻人一开始干得还不错,但后来结交了一些不好的人,开始赌博。最终他不仅把自己的钱输光了,还输掉了公款里的一大笔钱。他每次只从公款里拿一点钱,但是积少成多,最后变成了一笔庞大的债务。
有一天,他接到通知,说第二天有一个官员要来查账。这个年轻人知道他要有大麻烦了。他打开存放公款的保险柜,把里面的钱仔细数了一遍,又对照账目,看亏空到底有多少,结果发现那个差额是个天文数字。他坐在那,盯着那个最终数字,两眼发呆。接着他拿起一支笔,写下了大大的几个字:“巨额债务,谁能偿还?”
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沙皇,第二天官员的检查会让他颜面丢尽,所以他决定在半夜钟声敲响的时候,用他的左轮手枪来结束自己的生命。那天晚上有点燥热,令人昏昏欲睡,他坐在那等待着最后时刻的到来。过了一阵,他的头慢慢地垂了下去,打起瞌睡来。他的头靠着一堆账本,手里还拿着他的那把枪。
沙皇尼古拉斯有个习惯,他喜欢身穿普通士兵的衣服在军营里到处转悠,来查看部队的实际情况,那天晚上他碰巧就在那转悠。他来到了那个年轻人正在睡觉的那个军营,像往常一样,大多数的灯都已经关了,但当尼古拉斯来到那个年轻人所在的房间时,发现里面的灯还亮着。他敲了敲门,没有人回应。他推门进去,看到他所认识的这个年轻人,正在那睡觉。
他来到桌子旁边,看到了那堆账本,还有一摞一摞的钱摆在那。他翻了翻账本和那堆钱,马上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的第一反应是叫醒这个年轻人,并且马上逮捕他,不过他又注意到这个年轻人在账本最后一行所写的那几个字:“巨额债务,谁能偿还?”对此他有所触动,心生怜悯。于是尼古拉斯一世坐下来,拿起年轻人用过的那支笔,写下了几个字,然后就悄悄地离开了。
这个年轻人睡了大概一个小时,然后突然醒了,发现已经过了半夜了,就拿起他的左轮手枪。而就在此时,他看到有人在他写的那几个字下面写了些什么。他写的是:“巨额债务,谁能偿还?”有人在那下面写了“尼古拉斯”这几个字。
这个名字让他目瞪口呆。他放下枪,冲到签署过尼古拉斯名字的文件旁,然后把这几个字和尼古拉斯本人的签名仔细对比,结果发现完全一样。他心里想:“沙皇今晚来过这儿了,他已经知道我所犯的罪了,但他却偿还了我的债,那我就不用死了。”
所以,他打消了要自杀的念头,而是寄希望于沙皇尼古拉斯的签名。果不其然,第二天一大早,从宫廷里派了一个人来,给他带来了一大笔钱,金额正好能对上账目的亏空。几个小时之后,那位负责查账的官员到了,当然了,一切都很正常。
这个故事其实正好是我们每个人的写照:因为我们的罪所欠下的巨额债务,我们每个人都在走向永远的死亡。在我们生命的账本上,都写着这么一句话:“巨额债务,谁能偿还?”
使徒约翰比其他任何福音书的作者都花费了更多的时间,来宣告十字架所带给我们的信息。十字架就是神偿还我们债务的方式。就像《罪债全还清》那首赞美诗所唱的:
主替我舍身,罪债全还清
无数罪孽污秽心,主洗比雪白净
在我们生命账本的最后一行,都签下了一个名字:耶稣。
这就是约翰所记录的福音:所有相信耶稣的签名的人,相信祂名字的人,将会得到赦免,会收到怜悯和恩典的礼物,这是赦免和永恒生命的礼物。
约翰说:“这就是我为什么写这部福音书的原因:
……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1995年4月9日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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