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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钉十字架的死

45 - 钉十字架的死

Ref: John 19:15–24

钉十字架的死

约翰福音19:15-24

 

引言

托马斯·杜利博士(Thomas Dooley)写了一本书,名叫《他们烧山的那晚》(The Night They Burned the Mountain)。他曾经在老挝做一名宣教士医生,跟那里的人成了朋友,有人还送给他一只喜马拉雅月熊当宠物。月熊是一种黑熊,胸部有一撮白毛,象一个弯弯的月亮,因此人们把它叫做月熊。杜利博士就开始为这只熊做一个笼子,就在他做笼子的时候,有一位老人恰好遇到他,那个老人停下脚步,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在看到那个笼子的时候,禁不住失声痛哭。杜利博士感到很奇怪,就过去问他为什么哭,接下来他所听到的,是他一生中听过的最悲惨的故事。

这个老人曾经和儿子一起在人民公社里干活儿。在收割庄稼的时候,干活儿的人是不能私自带走一粒米的,因为那是属于公社的全体人民所有。那会儿他妻子因为脚气和营养不良而病得很厉害,所以他儿子就在口袋里藏了几把大米,想带回去给他饥饿的妈妈吃。但后来他被发现了,当局打算严惩这个男孩儿,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他们把他关进一个笼子里,不像杜利博士给他的宠物做的笼子,而是一个非常狭小的笼子,男孩儿蜷在里面动弹不得,也坐不直,然后把他拉到市中心。老人继续说:

孩子他妈和我被迫在现场观看,她在广场的一侧,我在另一侧,但卫兵们不许我们靠近孩子。每天都是这样,我们眼看着我的儿子在烈日下慢慢地死去,什么也不让吃也不让喝,身上满是污秽,成群的苍蝇飞来飞去。当最终卫兵们宣布他死亡的时候,那真是一个解脱。

这个老人永远也忘不了那个笼子,还有他儿子慢慢死去的那一幕!

 

坦白地说,我很认同牧师兼作家肯·休斯(Kent Hughes)写过的一段话:

以一种事不关己的方式来谈论基督的十字架是很容易的……简单地想一想,然后忘了祂。问题是,我们对各种暴力行为已经见怪不怪了,有些麻木了……我们对流血、谋杀已经不为所动了。所以,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已经成了我们宗教教育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不太在意了,也很少为之所动。

我可以在讲台上传讲十字架,就像无数的牧师、传道人所做的那样,然后大家像往常一样,周日晚上吃个土豆泥加肉汁,与平时没有什么不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动。

弟兄姊妹们,我做不了什么来改变这种状态,但我所祷告的是,神的灵能通过我,把十字架的真理和确定无疑的事实传授给大家,来影响并改变大家。

我希望我们能像使徒保罗那样,惊叹于耶稣基督所做的这一切。腓立比书2:8说:

……(祂)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在我们讨论钉十字架这件事的时候,我希望我们就像第一次听说一样,仔细地聆听、认真地思考。这是真实的事件,是非常可怕的事件,也是使我们得到自由的事件。当我们以合宜的方式来看待这件事情的时候,这就是一扇上帝心灵的窗口,让我们看到约翰福音3:16所描述的:“……祂那么爱我们,以至于差遣祂的儿子死在十字架上,这样所有相信祂的人都不会灭亡,反而会得到永生。”

耶稣,作为上帝之子,自愿被关在笼子里,被折磨以至于死,而祂的父神却并没有干预。

下面我要通过三个场景,来给大家呈现出所发生的这些事件。

 

第一个场景:“半死不活”

第一个场景是从约翰福音第十九章的第1节开始的:

当下彼拉多将耶稣鞭打了。

我们以前讲过,大家也许还记得,彼拉多几次想把耶稣释放了,但都没有成功。最后他只好把耶稣交给了手下的士兵,让他们随意处置耶稣。

每个被钉十字架的人,都要先被鞭打,人们通常把这个称为“半死不活”(half-way death)。很多人在经历这个过程的时候就休克了,有些甚至在被钉十字架之前就已经丧命了。大家可能听说过新加坡的鞭打刑罚,无论那种鞭刑有多痛苦,都与罗马人对犯人的鞭打不可同日而语。

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斯(Josephus),在主耶稣那个年代生活在罗马,他记录了一个人受了这样的鞭打,“……直到骨头暴露在外为止。”

公元三世纪有一位作家叫优西比乌(Eusibius),他曾经记录说,早期的殉道者被鞭打,直到“深层的静脉和动脉血管都露出来为止,有时候甚至连内脏器官都能看到。”

约翰没有对被鞭打和钉十字架进行详细的描述,为什么呢?因为他那时候的读者对这些很熟悉,已经知道那些细节会是什么了。他们曾经看到过他们自己的亲戚或朋友经历过这样的酷刑。

实际上,就在约翰完成他的这部福音书之前的十五年,耶路撒冷城已经被罗马军队毁灭了。在围困耶路撒冷城期间,罗马军队每天都钉死大约五百个犹太人,这样一直持续了好几个月。鞭打和钉十字架,是当时那些阅读我们手上这本福音书的信徒,要面临的残酷现实!

 

所以,约翰在第1节告诉我们:耶稣被鞭打,经历了这种“半死不活”的酷刑。

鞭打是由专业的行刑者来完成的,他们被称为“鞭手”(lictor)。鞭打是一个体力活儿,很多时候要由两个鞭手来轮番鞭打。

这种鞭子有一个木头手柄,连着长长的皮带,是由很多条皮带编成的,皮带上带着鞭毛,是由不同长度的金属和羊骨头制成的,就像刺一样,上面还有小铁球或小石头,与皮带编织在一起。

鞭打受伤的程度,取决于鞭手的心情。从约翰的记录来看,鞭打耶稣的鞭手是非常恶毒的,他们怀恨在心,下手也就特别狠。

耶稣的衣服被扒掉了,然后双手被捆在一个竖起来的石头柱子上。鞭打完以后,耶稣也会和其他人一样,整个人近乎崩溃,半死不活。

几年前,梅奥(Mayo)医疗中心,从医学的角度研究了对耶稣的鞭打和钉十字架,并提交了一份详细的报告。后来在《美国医学协会杂志》(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上发表了他们的研究结果。我来给大家读一读他们所写的内容,这个画面非常血腥,惨不忍睹。我读这段话,只是希望大家能更深刻地感受到,耶稣基督为了你和我所经历的这一切。

在罗马士兵一次次地用力击打受害者的背部时,鞭子上面的铁球或小石头,会导致皮肤很深的挫伤,而皮鞭带着羊骨头会切入皮肤和皮下组织。如果鞭打继续下去,撕裂的伤口会深入到骨骼肌肉,肌肉被拉扯成一条一条的,颤抖着,流着鲜血。巨大的疼痛和血液的流失,会导致循环性休克。失血的程度决定了受害者在十字架上存活时间的长短。

 

现在我们来看第2-3节经文的内容:

兵丁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给他穿上紫袍,又挨近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他们就用手掌打他。

基督徒作家品克(A. W. Pink)曾经这样写道:

基督是在救赎人类的罪,所以罪就必须从各方面显明它极大的恶来。

罪是不遵守法律或律法,所以彼拉多鞭打无辜的耶稣。

罪是过犯,所以彼拉多把所有的罗马法律原则都丢在一边。

罪是反抗神,所以犹太人和外邦人都虐待神的儿子。

罪是冒犯,所以他们在方方面面都违背了良心和恰当的行为。

罪是亏缺神的荣耀,所以他们不断地羞辱神的儿子。

罪是污秽,所以他们用污秽的唾沫,吐得祂满脸都是。

主用祂的双手施行医治,他们却用他们的手鞭打祂;主的话语劝勉鼓励他人,他们却谩骂诽谤祂;主圣洁的灵充满了爱和怜悯,他们却满是恼怒、凶杀和卑鄙。

 

不过,大家要注意,在约翰的记录中,没有说耶稣从祂的头上把荆棘冠冕拿走,也没有提从祂伤痕累累的身上脱下那件紫袍。耶稣就站在那,神的羔羊,在屠杀祂的人面前默不作声,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血肉模糊。

这就是受咒诅的那个杯,司布真(C. H. Spurgeon)曾经写道:“耶稣自愿举起这个杯,送到嘴边,然后一饮而尽!”

彼拉多最终没能释放耶稣,民众在第15节大喊:

……除掉他!除掉他!钉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说:我可以把你们的王钉十字架吗?祭司长回答说:除了凯撒,我们没有王。

我们继续看第16-17节:

于是彼拉多将耶稣交给他们去钉十字架。他们就把耶稣带了去。耶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出来,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希伯来话叫各各他。

 

第二个场景:“苦路”

现在请把圣经翻到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这里对这段不到两公里的路有更详细的描述。这就是我们要讲的第二个场景:“苦路”,是耶稣走向各各他的受苦之路。

请看马太福音27:31-32:

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带他出去,要钉十字架。他们出来的时候,遇见一个古利奈人,名叫西门,就勉强他同去,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

这是当时的一个习俗,就是押着被判死罪的犯人在城里的街道上游行,以便把他展现给众人,也宣告他的罪行。这会对犯罪行为起到很大的威慑作用,罗马人把这种做法发挥到了极致。

耶稣的周围有四名罗马士兵,前面还有百夫长,举着一个罪名牌。在这个木头做的牌子上,写着罪犯被处死的罪名。

我们头脑中都有一个印象,就是耶稣疲惫地拖着十字架,直到祂摔倒在地上。不过圣经中却从来没有说祂摔倒,甚至连绊了一下都没有。也许罗马士兵知道祂身体太虚弱了,根本扛不动十字架上的那根大木头;或者,也许他们想尽快把祂处死,让祂自己扛的话,会耽误太多时间。具体原因我们不太确定。

马太福音27:32只是说:

他们出来的时候,遇见一个古利奈人,名叫西门,就勉强他同去,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

 

基督徒作家魏华伦(Warren Wiersbe)对此的评论很有意思。他说:

背负十字架是犯人犯罪的一个标记,耶稣要被处死,不是因为祂犯了什么罪,而是因为人类犯了罪。所以,你看到耶稣顺着“苦路”走下去,百夫长在前面带路,牌子上宣告着祂真正的头衔——犹太人的王,而犯罪的人类的一个代表,在后面背负着十字架。

现在我要让大家重新想想这个问题:要知道,整个十字架的重量差不多有两百多斤。没有人能背着一个两百多斤的十字架,走将近两公里的路程,还要上一个小山。

我们要感谢那些犹太和罗马的历史学家,我们现在知道了,十字架的那根竖着的木头,是固定在处决犯人的地方,而那根横着的木头,才是犯人所背负的,所以犯人背的不是十字架,而是十字架上的那根横木。这根横木的重量大概是七八十斤的样子。犯人要扛着这根木头走,通常手还被绑在这根木头上。

在他们到达指定地点后,这根横木会被放在地上,犯人也要仰面躺在地上,他的双手要钉在这根木头上,然后四名士兵举起这根横木,卡在十字架竖着的木头卯榫接合处。这就是钉十字架的过程。

 

第三个场景:恐怖的死亡

这样我们就来到了第三个场景。毫无疑问,与这个场景相比,前面那两个可怕而残酷的场景,倒是如同儿戏一般了,小巫见大巫了。

我们来看马太福音27:33-34的描述:

到了一个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髅地。兵丁拿苦胆调和的酒给耶稣喝。他尝了,就不肯喝。

钉十字架是亚述人和波斯人发明的,早在耶稣那个年代之前一千年的时候,他们就开始采用这个办法来处决犯人了。波斯人认为:大地是神圣的,他们不想让行恶的人的尸体玷污了大地,所以他们把犯人钉在十字架上,让人在那上面死去,最后交给秃鹫来完成最后的工作。

亚历山大大帝好像很喜欢这种行刑的方式,他曾经一下子处死了两千名战俘。他把钉十字架传给了迦太基人,后来罗马人完善了这种酷刑,就有了这种能给人带来最大的痛苦和折磨、让人慢慢死亡的酷刑。

为了延长死亡的过程,他们在十字架上添加了一个坐板(sedulum),借助于它,犯人的呼吸会容易一些,这样犯人就可以活到四五天。最后导致犯人死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脱水、惊恐、失血过多、胸腔横膈膜麻痹,还有那些等不及了的秃鹫。有时候罗马士兵会打断犯人的腿,使他不能撑起身子让肺吸入足够多的空气,这样就加快了犯人的死亡。

 

当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使用的是长钉。在我们的印象中,长钉是钉在手掌心的,其实不是这样。那时候人们认为手不光包括手指和手掌,也包括手腕这个部位。长钉不是钉在手掌心的,因为手掌比较纤细的骨头和组织很容易被扯裂,支撑不住身体的重量,所以长钉是钉在手腕上的,这样就比较结实。

然后就是钉脚。犯人的腿要蜷一下,略微弯曲,弯向一边。双脚重叠,从脚背上把钉子钉进去。

前段时间发掘出了一个人体骨骼,是个被钉死的年轻人。他的手腕骨骼部位被刺穿了,钉子还在里面,脚部是从脚踝骨那里钉进去的钉子。

这个过程所带来的剧痛是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也很难用语言来形容。箴言书31:6的前半节说:可以把浓酒给将亡的人喝。兵丁拿给犯人的那种酒,是掺了麻醉药的,可以减轻一些疼痛。但耶稣没有喝,祂不想减轻所遭受的痛苦,祂要保持清醒,要向与祂同钉十字架的犯人施行恩惠,也要说出祂最后留给我们的话,我们在后面会学习这些内容。

如果你是一个罗马公民,你就永远也不用担心会以这种方式被处死。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Cicero)曾经说:“永远也不要让十字架靠近一个罗马公民的身体,甚至不要让罗马公民想到它、看到它,或者是听到它。”

对于“十字架”这个词,有教养的外邦人甚至连提都不提。

所以,当保罗在写信给罗马和外邦的信徒时,在罗马书第六章说“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时候,他所表达的含义是很深刻的。在加拉太书6:14,保罗说: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

 

好,我们现在回到约翰福音,一起来看19:18-20节的内容:

他们就在那里钉他在十字架上,还有两个人和他一同钉着,一边一个,耶稣在中间。彼拉多又用牌子写了一个名号,安在十字架上,写的是: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有许多犹太人念这名号;因为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地方与城相近,并且是用希伯来、罗马、希腊三样文字写的。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牌子上用了三种文字,就是犹太人的语言——希伯来语、当时世界头号强国的语言——罗马语,还有当时最通用、最通行的语言——希腊语。也就是说,耶稣是万王之王,祂是整个世界的王。

我们继续看第21-22节:

犹太人的祭司长就对彼拉多说:不要写犹太人的王,要写他自己说:我是犹太人的王。彼拉多说:我所写的,我已经写上了。

彼拉多知道他这么写,会激怒那些嫉妒耶稣的犹太领袖们,就好比在他们的伤口上撒上一把盐一样。弟兄姊妹们想想看,那个牌子其实就是一个福音单张。也就是说,世界上第一个福音单张,是借着一个异教徒的统治者发布出来的,而且成千上万的犹太人都会看到!从那以后,无数的人也看到了这个福音单张。耶稣被钉在那,牌子上写的不是祂的罪名,而是对祂王者身份的宣告——祂是那个大君王!另外,祂旁边的罪犯也看到了那个福音单张,最终相信了祂。

 

我们接着来看第23节:

兵丁既然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他的里衣,这件里衣原来没有缝儿,是上下一片织成的。

大家要知道,兵丁们分的这点儿东西,就算他们的加班费了。他们可以把犯人的衣服拿回去,算是给他们干的这个苦差的一点儿补偿。

我们再看第24节:

他们就彼此说:我们不要撕开,只要拈阄,看谁得着。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兵丁果然做了这事。

就在十字架的下面,这些罗马士兵临时找了个东西当骰子,在他们的头盔里开始掷骰子,赢的人就能得到这件衣服。

他们为什么要争这件衣服呢?他们掷骰子所争的,其实是一件很特别的东西。这是一件齐腰长的亚麻布衬衫,是贴身穿的,柔软舒适,没有接缝。在耶路撒冷城,只有另外一个人也穿着这样一件衣服,就是大祭司。

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斯(Josephus),还有当时其他的一些领袖,都证实说大祭司穿着的祭司服里,有这样一件衣服。显然,有一位女裁缝相信耶稣所说的话,说祂是可以赦免罪的人,并为耶稣做了这么一件衣服。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大祭司的职责是把众人带到神的面前,把关于神的真理教导给大家。在拉丁语中,“祭司”这个词的意思是“搭建桥梁的人”。大祭司应该在神和人之间搭建桥梁。然而,没有一个从人而来的祭司,能完全地永远履行这个职责。

而基督在做什么呢?祂所做的,只有具备神性的大祭司才能做到:就是在天地之间搭建一座桥梁,而这个桥梁是用一个老旧、粗糙的十字架搭建而成的。

 

十字架的四个提醒

这个十字架,给了我们四个提醒,我来给大家总结一下。

首先,十字架提醒我们:耶稣所经受的痛苦一点儿也不少。

弟兄姊妹们,大家不要有这样一个错觉,就是认为因为耶稣是神,所以祂所遭受的痛苦好像就没有我们人所遭受的那么大。不是这样的。祂作为人,被钉在十字架上,完全仰赖祂的父神。祂的痛苦一点儿也没减少!祂同时也是神这样一个事实,反而会增加祂所经受的苦难,因为祂没有任何罪,但却因为我们的缘故而成了卑鄙可耻的罪。

 

其次,十字架提醒我们:耶稣最懂我们的痛苦。

上帝之子能够理解你内心最深处的失望和伤痛,因为祂也痛苦过。祂经历了背叛、拒绝、个人最基本的权利被剥夺、身体的折磨、被抛弃、干渴、被羞辱等等……事实上,正因为祂经历了无限的苦难,所以我们才可以只经历有限的苦难;正因为祂经历了伤痛,所以我们才可以经历喜乐;正因为祂虚己、倒空自己,所以我们才可以变得永远富有。

 

第三,十字架提醒我们:要喜乐。

如果从钉十字架这个残暴的事件中,我们能够学到点儿什么的话,那就是在最恶劣的环境中,神也依然在掌管着。从表面上来看,好像耶稣的生命白白浪费了,祂失败了,这是个悲剧;但实际上,神的计划得以完成了。在这个黑暗、可怕的时刻,神完全掌控着一切——最终,祂要从悲伤中给我们带来喜乐。

 

最后,十字架提醒我们:要悔改。

在耶稣刚开始事奉的时候,施洗约翰把耶稣带到了世人面前。根据约翰福音1:29,施洗约翰说: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耶稣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不是为了那些信教的人的好行为;不是为了让你在周日早上参加成人主日学,或者为了让你受洗;祂被钉在十字架上,也不是为了你的好行为,或者你认为能把你带到天堂的其他什么神明;祂是作为大祭司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是作为逾越节的羔羊、通向天国唯一的道路,而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祂过去是、现在还是那座活的桥梁!任何愿意承认祂是为他们的罪而死的人,都可以通过这座桥梁,走进神的大家庭。

 

在十七世纪,有一位很受欢迎的灵修素材的作家,名叫刘易斯·贝利(Lewis Bayly)。尽管现在知道他的人已经很少了,他所写的灵修手册《敬虔的操练》(Practice of Piety),在几个世纪以前有很多人都在读。实际上,后来写了《天路历程》(A Pilgrim’s Progress)的约翰·班扬(John Bunyan),他妻子就曾经把刘易斯·贝利的这本书,作为结婚礼物送给了约翰·班扬。在这本灵修手册结尾的部分,有一段人的灵魂和基督之间的对话。在这段对话中,基督向灵魂解释了十字架的涵义。

下面我就给大家读一段这个对话,作为我今天讲道的结束。

灵魂:主啊,你完全可以摆脱你的敌人,可你为什么要让他们抓住你呢?

基督:这样你的属灵敌人就不能抓住你,把你扔在完全黑暗的监狱里了。

灵魂:主啊,为什么你要被人捆绑呢?

基督:这样我才可以解开绑在你身上的过犯的绳索啊。

灵魂:主,那为什么你要在十字架上被举起来呢?

基督:这样我就可以举起你来,与我一同上天堂。

灵魂:主啊,为什么你的手和脚要钉在十字架上呢?

基督:这是为了让你的手能做公义的事情;让你的脚得以自由,能行在平安的路上。

灵魂:主,那为什么你被钉的时候,要张开双臂呢?

基督:这样我就可以更加亲切地拥抱你,我甜美的灵魂。

灵魂:主啊,为什么你的肋旁被扎了一个洞呢?

基督:这样就可以打开一条路,让你靠近我的心。

 

十字架的下端扎根在大地上,就好像是在显明:神就近人,触碰人的心。

十字架的上端直指天空,好像指向了通向神的道路。

十字架双臂张开,好像是在说:“无论谁愿意,都可以来。甚至是我,甚至是你,都可以来。”

最后,我们一起来唱《主在十架》这首赞美诗:

 

可叹我主流出宝血,甘愿为我舍身

忍受痛苦历尽艰辛,救我卑微罪人

在十架,在十架,我一见主恩光

我心中罪孽皆脱落

在我主十架,我因信眼明亮

如今我心常欢喜快乐

 

我虽流尽伤心眼泪,偿还主爱的债

只将身心献为活祭,藉报救主大爱

在十架,在十架,我一见主恩光

我心中罪孽皆脱落

在我主十架,我因信眼明亮

如今我心常欢喜快乐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1995年2月5日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1995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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