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羔羊的贡物——有罪!
给羔羊的贡物——有罪!
第三部分
约翰福音 18:1-24; 马太福音 26:57-68
引言
几个世纪以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孩子们唱的有些童谣,已经失去了原来产生这个童谣的背
景。有些童谣诞生于恐怖与苦难的日子,但人们后来忘记了为什么会有这些童谣。ᴰ近我就看到
这么一首诞生于英国伦敦大街上的童谣。内容是这样的:
玫瑰花般的圈圈,
口袋满满花束。
阿嚏!阿嚏!
我们全都倒下!
这首童谣诞生于 1665 年前后,是被称为“黑死病”的瘟疫盛行的时候。这首童谣的每一句
歌词,其实都是对得了这个瘟疫后的症状描述。
• “玫瑰花般的圈圈”——是指被这个瘟疫感染后,身上会出现一些小红点,就像皮疹
一样。
• “口袋满满花束”——是指在过去有一种说法,得了这个病的人,会受到能呼出有毒
气体、散发出恶臭的魔鬼的折磨。他们认为花草的芬芳能驱散魔鬼,所以得病的人会
在房间和口袋里塞满了鲜花。
• “阿嚏!阿嚏!”——是指得这个病的人会打喷嚏。
• 我们全都倒下!——是指黑死病的患者倒在地上死亡。
现在,这是一首广为人知的、动听的童谣,但在几个世纪以前,那是一首对可怕疾病的悲哀
吟唱。
在我们学习约翰福音的这个过程中,现在到了我们的主ᴰ后的日子,那个可怕的场景现在已
逐渐被遗忘。人们在谈过对耶稣的审讯后,一般也会一笔带过,急忙赶往加略山。
但是,在我思想这个的时候,我发现我从来没有仔细研究过耶稣受审的细节。坦白地说,我
也从来没有听到过一篇这方面的讲道。我倒不是特意想填补这个空白,不过大多数传道人会避开
自己不熟悉的内容,对有些经文的学习确实不够深入。
所以,我们要来学习这段对耶稣的嘲讽和审讯。我想让大家知道的是,这些细节既然被记录
下来,那就不应该忽略它,因为这些内容向我们显明:对耶稣而言,被弃绝和被咒骂到底意味着
什么;当耶稣走向十字架的时候,就像以赛亚书 53:7 所说的:“……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
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我们需要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另外,以赛亚并不是说耶稣在受审的时候一句话也没说,因为祂的确说了一些很有分量的话,
我们后面会看到。以赛亚的意思是:耶稣没有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而说一句话!祂根本没有寻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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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捍卫自己的权利;相反,实际上耶稣已经迫不及待地要代替你和我,成为我们的罪,就像腓立
比书 2:8 所说的:
“……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耶稣在亚那面前受审!
今天,我们要一起去亚那的宅邸,然后借着火把的指引,再去大祭司该亚法的院子,看看会
发生什么。
我们要接着前两次谈到的那个主题——献给羔羊的贡物,请大家把圣经翻到约翰福音第十八
章,请看第 12-13 节:
那队兵和千夫长,并犹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稣,把他捆绑了,先带到亚那面前,因为亚那是
本年作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
现在请大家跟我一起设想一下这个场景。我在前面跟大家讲过,之前耶稣穿过汲沦溪,进入
客西马尼园;而现在祂已经被捕,被绑着顺原路返回,再次穿过汲沦溪。汲沦溪的水被这次每年
一度的逾越节献祭的羔羊的血染红了,而接下来,该到了神的羔羊流血献祭的时候了。
客西马尼园位于橄榄山的脚下,在耶路撒冷城的东边,所以耶稣会通过羊门被带进耶路撒冷
城,而所有献祭的动物,也是要通过这个门,就是羊门,进入耶路撒冷的圣殿。设想一下,他们
现在把神的羔羊五花大绑,通过这个献祭的动物要经过的门,把祂带进城。耶稣要成为那ᴰ终的、
ᴰ完美的祭。
大家可能也注意到了,耶稣没有被先带到现在的大祭司那里,而是去了亚那的豪华宅邸。显
然亚那已经吩咐过,他要先审问这个加利利人。
这其实也不难理解,我来给大家解释一下。亚那是耶路撒冷ᴰ有权势的犹太人,他是上一任
的大祭司,在任时间长达二十年左右,至今还实际掌控着耶路撒冷所有的宗教事务。亚那控制着
圣殿体系、献祭动物的买卖,还有银钱的兑换,这些都是他们获取非法暴利的来源。
在耶稣那个年代,如果你不先付钱给大祭司,那你是不可能进入圣殿敬拜的,这个收费当然
是非法的。亚那设定了这个体系,他的家族完全控制着这一切。实际上,犹太历史学家们常常把
这个圣殿称为“亚那家的集市”。亚那从这些犹大地区的农民身上榨取了惊人的财富,极其富有。
后来,是耶稣撕下了这个人的面具!马太、马可和路加的记录都告诉我们,是耶稣公开把圣
殿称为“亚那家的集市”,是一个“贼窝”,而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是耶稣掀翻了桌子,把兑换银
钱的人赶出了外邦人的院子。耶稣所做的,是在揭露、谴责当时宗教体系的败坏,而这个宗教体
系败坏的领导者,就是亚那本人。
现在请大家看约翰福音 18:19:
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盘问他。
再看第 24 节:
亚那就把耶稣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仍是捆着解去的。
看起来好像这里有两个大祭司,其实不是。这个好像有点儿矛盾的地方,其实很容易理解。
凡是当过大祭司的人,这一辈子人们都会称他为大祭司。这就好比虽然前任总统已经不在位了,
但人们还是习惯上称他为“总统先生”一样。
实际上,旧约律法也要求大祭司的服事是终生的。只不过到了耶稣那个时候,罗马政府开始
指派大祭司了,以此来控制由谁来担任这个以色列的ᴰ高职位。由此可知,在那个时候,能当上
大祭司的人,一定是已经被罗马政府收买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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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后来亚那从大祭司的位子上退下来了,但他已经在罗马政府那里积累了足够大的影响力,
以确保继任者全都是他自己的儿子。后来一个接一个,他总共有五个儿子先后担任过大祭司的职
位。现在这个大祭司该亚法,是他的女婿。
所以,亚那对这个木匠和老师恨之入骨。毫无疑问,这个人让他常常睡不好觉,也许还让他
的高血压犯过几次病。我相信,耶稣早已成为他的眼中钉、肉中刺,他早就想把祂除掉了。
没有什么比一个有组织的、堕落败坏的宗教体系更残暴的了!!!
大家可以看看,在面对这位以色列ᴰ有权势、ᴰ败坏的人时,耶稣是如何傲然挺立在他的面
前,而且还掌控着当时的局面。我们来看看第 19 节,还有第 20 节:
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盘问他。耶稣回答说:我从来是明明的对世人说话。我常
在会堂和殿里,就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训人;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么。
换句话说:“亚那,你现在所做的是非法的。你在半夜来审问我,没有遵从合法的程序。”我
要用我自己的话来说一下。耶稣盯着亚那的眼睛,告诉他:“你以为你是谁啊?根据希伯来人的
法律,你根本没有任何权利做这件事!亚那啊,你大错特错了!”
在场的人立马都惊呆了!你能想象得出来吗?那个房间里的每个人,都知道自己不怎么样,
都知道亚那是个邪恶、腐败的人,很可能对他周围的人也是常常出言不逊。房间里的每个人,可
能都被这个有钱、傲慢的伪君子贿赂过、被他威胁过、被他耍弄过。而现在,他们看到一个手上
长着老茧、衣着普通的木匠,带着权柄、威严和勇气,居然杀了亚那的威风!从来没有人能对亚
那这样!
大家要知道,亚那在当时是集大主教和总统于一身的人物,他掌管着整个国家,你绝对逃不
出这个老头的掌心!
这一幕确实很过瘾!大家不觉得吗?想想看,社会上有那么个恶霸,成天到处欺负人、恐吓
人,无恶不作,人们都敢怒而不敢言。结果突然有一天,有个勇敢的人站出来,盯着他的眼睛,
毫不畏惧地对他说:“我不在乎你是谁,也不在乎你能把我怎么样,你算什么东西?!我可不买
你的帐!”
太过瘾了!可惜这种场景实在太少了,对吗?!
亚那很可能退却了,也许是惊呆了。请大家看第 22 节:
耶稣说了这话,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他,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
这是个忠心的差役,知道亚那刚才很尴尬,就过来打了耶稣,打在祂的脸上。我们看耶稣在
第 23 节的反应:
耶稣说:我若说的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什么打我呢?
如果你仔细想想,就会发现,这一幕其实真的不可思议。
我曾经打电话问我们教会的一个弟兄,他是个法官。在费尽一番周折后,电话终于接通了。
我问他:“在法庭上,如果犯罪嫌疑人跟你顶嘴,而站在犯罪嫌疑人旁边的法警,粗暴地扇他耳
光的话,那会怎么样呢?”他的回答是:“在我工作的法庭上,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法警会因藐
视法庭而被捕,很快就会被提起公诉。”
耶稣站在该亚法面前!
但在当时,这位差役可不会被追究任何责任!我们继续看第 24 节:
亚那就把耶稣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仍是捆着解去的。
也就是说,事实证明,亚那根本对付不了耶稣。耶稣所说的话刺透了他虚伪和贪婪的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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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那想抹掉这个尴尬的场景,他要除掉耶稣。所以耶稣被捆着,也许鼻子还流着血,在半夜被带
到了另外一个同样败坏的人那里,接受另一次非法审讯。
在我阅读这个非法事件的整个过程中,我觉得我特别像一个名叫迈克的小孩儿。他是纽约州
罗彻斯特一个教会主日学班上的孩子。迈克教会的牧师埃文斯复述了主日学老师后来跟他讲的这
个故事。当时主日学老师正在讲这段经文,她注意到迈克在整个过程中,聚精会神地从头听到尾。
她讲完以后问大家:“你们有什么问题要问的吗?”
迈克马上举起了手:“我就是想知道一个事,发生这些事情的时候,当时的警察都跑哪去
了?!”
而事实是,当时警察也在里面!耶稣实际上是在跟所有的当权者为敌,或者换一种说法,耶
稣是为了全世界,在跟全世界为敌。
人类历史上还有几次审判,曾经引起过全世界的关注。
其中一次是苏格拉底(Socrates)在雅典参议院面前所受的审判。他被指控在道德方面误导
年轻人,并且拒绝接受希腊的神明。苏格拉底没有做任何辩护,他直接接受了这个宣判。在那次
审判后一个月,他被强迫喝一种毒药,以自杀的方式来执行他的死刑。在他死后,希腊人意识到
了他们所犯的错,所以把当时指控苏格拉底的那三个人给处死了。
在我们美国历史上,水门事件曾经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在 1972 年,有人偷偷潜入位于
华盛顿特区民主党竞选总部的水门大楼。被发现后有人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后来为此举行过很多
次的听证会,ᴰ终导致尼克松(Richard Nixon)总统在 1974 年辞职。当时全国几乎都中断了正
常工作,观看电视转播的听证会。到了晚上,美国公共广播公司(Public Broadcasting Service)
会把当天听证会的内容,经过整理播放出来,结果这个节目的收视率创下了新的ᴰ高记录,也为
他们公司赢得了一百二十五万新客户,带来了滚滚财源。埃尔文委员会(Ervin Committee)负
责这个案件的调查,他们每天都会收到五千封左右的来信。在这个事件结束的时候,他们累计收
到了一百万封来信。
不过两千年来,没有任何一个事件能跟耶稣在该亚法面前的受审相提并论。阅读这个案件审
理资料的人,远超过人类历史上任何其他的案件。因为这个案件的审理和ᴰ后的裁决,是人类历
史的转折点,全世界都会受到它的影响。
对于约翰福音中没有记录的事情,马太给我们提供了补充。我们先翻到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
大家在翻圣经的时候,我跟大家讲一下希伯来人的法律,这样你们就可以更好地理解后面要发生
的事情。
犹太人对他们的司法系统感到很自豪,他们的ᴰ高法院就是犹太公会(Sanhedrin),有时也
被称为“评议会”、“议会”或“长老会”,是由七十一个人组成的,包括二十三个祭祀、二十三
个文士、二十三个长老,还有现任的、由罗马政府任命的大祭司,外加终身大祭司亚那,总共七
十一人。
有意思的是,在马可福音 10:33-34,经文说:
(耶稣)告诉他们说: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将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
他死罪……杀害他……
耶稣是在告诉他们,祂知道祂很快要站在以色列ᴰ高法院的面前,被定为死罪。
然而,就算人犯了很严重的罪行,犹太公会的使命也不是要定人死罪。在定死罪方面,拉比
们有个很有名的格言,就是:“犹太公会拯救生命,而不是毁灭。”
但是在审问耶稣的时候,犹太公会的意图显然不是要拯救,他们要夺走耶稣的生命。所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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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力想钉死耶稣的欲望驱动下,在前后这两次审理过程中,犹太公会至少违反了六个审理案件的
一般原则或律例。下面我来跟大家讲一讲。
六个希伯来律例……违背了六项律例
对耶稣整个审理过程涉及到犹太人的六项律例,而这六项律例他们都没有遵守。
第一项律例:不能背地里在晚上进行审理,必须在白天公开举行。
我们来看马太福音 26:57:
拿耶稣的人把他带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去;文士和长老已经在那里聚会。
我们看到了,犹太公会的成员深更半夜跑到该亚法家,他们这是在非法集会,半夜以非法的
手段来审讯一个甚至还没有被控告的人。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他们唯一、迫切的愿望,就是要
尽快除掉耶稣。
第二项律例:在法庭上不能要求被告说话。
亚那已经违反了这条律例,他要求耶稣就祂的门徒和教导做出解释。不过,在向耶稣发问要
求祂回答的时候,神的羔羊站在那什么也没说。请看第 62-63 节:
大祭司就站起来,对耶稣说:你什么都不回答么?……耶稣却不言语。
这是无辜的沉默;是正直的沉默;是毫不动摇信靠那位给了祂这个杯的父神的沉默。
你受到的ᴰ大屈辱是什么呢?哪里是你ᴰ深的伤口?看看这个神的羔羊吧——祂没有罪,却
被当作罪犯。这样的沉默令审判官们勃然大怒,他们要想尽一切办法在黎明前结束审讯,以免暴
露他们的恶行。所以犹太公会接着又变成了起诉人,因耶稣不说话而斥责祂。
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控告耶稣,这一定让该亚法很恼火。但是别忘了,深更半夜的,你又能到
哪里去找可靠的证人呢?!!!!
这正好说到了第三条律例。
第三项律例:必须至少有两个证人,而且他们的证词对所指控的内容要一致。
按照正常的审理程序,证人要拿出他们的证据,然后他们要分别接受问询,以确保他们的证
词没有问题。
另外还有一点,在犹太人的法庭上是没有起诉人的,证人就是检察官或公诉律师,而犹太公
会的角色就是辩护律师。
在一般情况下,犹太公会会谨慎地提醒证人: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而大祭司也会提醒证人:
他们的证词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如果他们的证词是假的,律法规定他们要承担被控告的人所接受
的惩罚。这些措施都是为了防止伪证的发生。
不过,我们来看看第 59 节发生了什么:
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假见证控告耶稣,要治死他。
大家注意到了吗?他们在不断地寻找假见证!
真的让人难以置信!“嘿,我们在找个能站出来的人,编一些关于这个人的谎言,这样我们
就可以把祂处死。”
而让人感到可笑的是,他们找不到能把谎话编圆了的人,连两个这样的人居然都找不到。请
看第 60-61 节:
虽有好些人来作假见证,总得不着实据。末后有两个人前来,说:这个人曾说:我能拆毁神
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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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给我们提供了一些补充信息,说这两个证人的证词甚至都对不上。在马可福音
14:58,记录了其中一个证人所说的话:
我们听见他说:我要拆毁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内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
但在我们刚才读的马太福音的记录中,有一个证人说:耶稣说祂能拆毁圣殿,在三日内把它
再重建起来。这两个人的话都对不上。所以,马可福音 14:59 说:
他们就是这么作见证,也是各不相合。
该亚法此时束手无策了。有意思的是,该亚法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询问者”或“审问者”,
结果到头来该亚法什么也没问出来。他意识到这次审问不会有什么结果了,甚至连诡诈的犹太公
会也发现,如果没有前后一致的证词,很难起诉这个被控告的人。
第四项律例:犹太公会绝不可以直接指控被告,或者让被告自己作证指控自己。
我们把这个称为“第五修正案”。连我们的法庭,对自证其罪都有特别的考虑。也就是说,
法庭上不能强迫被告做出对自己不利的证词。
耶稣拒绝作证的一个原因,是祂要让犹太公会遵守他们自己的律法。这也让亚那和该亚法恼
怒不已。
这个地方该亚法还违背了希伯来法律中的另外一个原则。他在同时扮演着法官、陪审团和检
察官的角色,做着一些非常冒险而且非同寻常的事情。他这样做的原因很简单:这是他在黎明前
ᴰ后的机会了!
我们来看马太福音 26:63:
耶稣却不言语。大祭司对他说:我指着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
该亚法让耶稣来起誓,完全不顾正常的审理程序。所以,该亚法实际上是要求耶稣证明自己
是罪犯!
在这种情况下,耶稣其实可以继续保持沉默,因为这是个非法要求。不过,这时候祂说话了。
就像祂之前帮助那些士兵来逮捕祂一样,现在祂要帮助犹太公会给自己定罪。法庭上所发生的这
一切,显明了耶稣对我们无以复加的爱,祂定意要上十字架去承担我们的罪,正如彼得前书
2:24 所说:
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
我们继续看第 64 节:
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
你说的是什么呢?就是第 63 节的后半节:……告诉我们,你是不是神的儿子基督,或者弥
赛亚、道成肉身的神。耶稣回答说:“这正是我!”然后祂又补充说:
……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这正是他们想听到的!没错,祂的确有罪——因为祂自称为神!
大家想象一下,他们问祂:“你是弥赛亚吗?”祂回答:“是的。”
耶稣所行的神迹和教导,就是无可辩驳的证据,证明祂的确是弥赛亚;然而他们还是不相信。
也许今天你在想:“如果我能看到更多的证据,证明耶稣是弥赛亚的话,那我就信了。”
不会的,你还是不会信的!
也许你会说:“如果我能看到一两个神迹,我就能信了。”
不会的,你还是不会信!
不管你看到或听到了什么,救恩是神出于恩典对你所做的,你对此进行的回应;这与你是否
看到、听到、摸到或尝到什么无关。正如以弗所书 2:8 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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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
我希望大家能看到,耶稣刚才对ᴰ高法院所说的话,是非常有分量的。这句话实际上是把旧
约圣经中三个关于弥赛亚的预言合并在一起了。
• 在马太福音 26:64,耶稣说:
……后来你们要看见……
旧约中以赛亚书 52:8 的预言说:
……耶和华归回锡安的时候,他们必亲眼看见。
• 在马太福音 26:64,耶稣接着说:
……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
旧约中的诗篇 110:1 预言说: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
• 在马太福音 26:64,耶稣还说:
……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旧约中的另外一个预言,但以理书 7:13 说: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
耶稣是在说:“你现在审判我,但是将来有一天我要审判你;你现在可以给我定罪,但如果
你在有生之年不信我,你将来就会被定罪。”
事实上,这里受审的不是耶稣,而是犹太公会。
第五项律例:犹太公会只能在禁食一天后,才能做出最终裁决。
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在接下来的一天当中,犹太公会的人什么也不能吃、什么也不能喝。他
们应当禁食一天,为一个死刑犯的未来感到痛心疾首。
米示拿(Mishnah)是将犹太人的口授律法编辑成的册子,是把各项律法编撰成的典籍。在
米示拿中有这么一句话:“如果在七年的时间里,犹太公会判定死罪的人数超过一个人,那犹太
公会就是个屠宰场。”也就是说,犹太公会判定死罪的人,在七年的时间里ᴰ多只能有一个,这
才是比较正常的情况。
不过,对这个犹太公会来说,ᴰ终的裁决不会让他们痛心疾首;他们反而会兴高采烈,可以
好好庆祝一下了——耶稣终于要死了!
请大家看马太福音 26:65-66 所记录的:
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他说了僭妄的话,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这僭妄的话,现在你们
都听见了。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回答说:他是该死的。
从该亚法的这个动作来看,他是个不错的演员,这样的表演让人觉得他是在捍卫神的尊荣;
但在他的内心深处,实际上他ᴰ不在乎的,就是神的尊荣了!
至此,法庭上的众人一致认为祂应该被判死罪!
在审问耶稣的过程中,我已经讲了他们所违反的五条基本律例:第一,不能背地里在晚上进
行审理,必须在白天公开举行;第二,在法庭上不能要求被告说话;第三,必须至少有两个证人,
而且他们的证词对所指控的内容要一致;第四,犹太公会绝不可以直接指控被告,或者让被告自
己作证指控自己;第五,犹太公会只能在禁食一天后,才能做出ᴰ终裁决。现在我来讲他们所违
反的ᴰ后一条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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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项律例:法庭上的无记名投票,只能用来让被告无罪释放。
无记名投票是我们西方国家的一种做法;而东方人认为,无记名投票是一种缺乏批判性思维
的表现。拉比们就教导说:如果法庭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来判决一个人死罪,那显然毫无怜悯可
言。因此,犹太公会的无记名投票,只能用于决定是否将被告当庭释放。
但是我们看到的却不是这样,看看第 67-68 节他们当时的反应:
他们就吐唾沫在他脸上,用拳头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说: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诉我
们打你的是谁?
马可福音 14:65 补充说:
就有人……蒙着他的脸,用拳头打他……
有些场景总是让我感到很恶心,比如报纸上报道的警察暴打手无寸铁的人这一类的事情。这
样的事情发生在美国,也发生在世界各地。
你能想象这样一个场景吗:美国ᴰ高法院宣判被告死刑,然后穿着制服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
员,走下来,来到被告面前,冲着被告吐唾沫在他脸上、蒙上他的眼睛,怀着深仇大恨用拳头打
他。
弟兄姊妹们,你能想象出这样的场景吗?!
以色列的ᴰ高法院,已经堕落成一群暴民,由七十一个残酷、邪恶的人组成的暴民,他们吐
唾沫、拳打脚踢、咒骂、嘲弄眼前的这个人。
他们说耶稣说了僭妄的话,说了亵渎神的话;但那天谁是真正亵渎神的人呢?谁是真正被控
告的人呢?他们代表犹太公会和以色列吗?没错!而且还包括所有听到了耶稣的这些事情,而拒
绝敬拜祂的所有人!
你听说过这个囚犯吗?这个无辜、纯洁的羔羊,在以色列ᴰ高法院面前受审,这样你和我才
永远不会在天上的法庭上受审,对此你明白吗?祂被地上的公义判定为死罪,这样你和我才永远
不会被天上的公义判定为死罪;祂经历了那些宗教人士的愤怒和仇恨,这样所有信祂的人,才永
远不会经历公义的上帝的愤怒。
为了你,祂做了这些。你在这里看到祂了吗?!
你会象那些人那样拒绝祂吗?还是会敬拜祂呢?敬拜这位可爱、纯洁、公义、仁慈、无瑕的
羔羊!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1994 年 12 月 11 日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 1994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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