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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主啊,我在这里……埋了我吧

25 - 主啊,我在这里……埋了我吧

Ref: John 12:22–33

主啊,我在这里……埋了我吧

约翰福音12:22-33

 

引言

在1952年7月4日的清晨,厚重的大雾还没有消散,有一位名叫佛罗伦斯·查德威克(Florence Chadwick)的年轻女子,从卡特莱岛(Catalina Island)向海里走去,她想成为第一个游泳横渡加州海岸和卡特莱岛之间海峡的女人。长距离游泳对于佛罗伦斯来说并不陌生,之前她已经成为第一个横渡英吉利海峡的女人,而且是双向横渡。

在大雾弥漫之中,她游了十四个小时,海水冰冷刺骨,鲨鱼频繁出没,随后她要求把她从水里拉上来,终止了这次挑战。而此时,她距离目标只需要半个小时就能到达了。后来她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如果当时我能看到陆地,我应该是可以完成这次挑战的。”

佛罗伦斯不是因为水冷或者是体力不支,也不是因为害怕鲨鱼,才要求把她从水里拉上来的;她最终没能完成她的目标,是因为大雾使她放弃了。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基督徒,要求把他们从属灵成长和属灵挑战的水中拉上来,我相信这不是因为他们感觉冷了,或者是疲惫了,或者害怕鲨鱼或缺少支持;而是因为他们身陷迷雾之中,是大雾使得他们看不清神为他们所设定的目标了。

达拉斯神学院的教授韩瑞克(Howard Hendricks),有一次在讲课的时候说:“基督徒有时候就像一张没照好的照片,曝光过度,显影不足。”

祝福有可能成为咒诅。我们如今被淹没在各种资讯当中,各种书籍、网站、论坛、研讨会、讲座、讲道录音或录像等等,教导各种解决方案、技巧、方法等;但是在这一切的背后,我们却失去了目标。

我们需要清除迷雾,回到神的基本目标上。

 

神的两个不可改变的目标

在约翰福音第十二章,从第22节开始,可以看做是神的除雾剂,要把这个画面清清楚楚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从这一章开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神的两个不容改变的目标。

第一个目标:神为祂的儿子所设定的目标,是要祂在十字架上经历死亡。第二个目标:神为祂的儿女们所设定的目标,是要他们经历向自己死。

在我们之前学习过的约翰福音第十二章1-21节中,我们看到希腊人来见耶稣,他们想更深地了解关于祂那些弥赛亚的宣告。也许他们很想知道,外邦人在那个弥赛亚的国度中,是否也有一席之地。

耶稣在第23节中说:

……时候到了……

耶稣的这句话,跟我们以前在约翰福音里所听到的不同,显然有了变化。在第二章的第4节:

耶稣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

在第七章30节,经文说:

他们就想要捉拿耶稣;只是没有人下手,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

在第八章20节,我们看到:

……也没有人拿他,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

现在,在第十二章23节,耶稣说:

……时候到了……

什么时候到了呢?耶稣接着说:

……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

我们觉得耶稣应该说:“人子被钉十字架的时候到了。”对吗?!但是,祂却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

耶稣基督是越过被钉十字架,而看到了那个最终结局。

 

我们接下来先看第27-31节的内容:

我现在心里忧愁,我说什么才好呢?父啊,救我脱离这时候;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站在旁边的众人听见,就说:打雷了。还有人说:有天使对他说话。耶稣说:这声音不是为我,是为你们来的。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

主耶稣是在说:导致人性堕落或死亡的撒旦,将要永远被击败。接着看第32节:

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

对此约翰在第33节做了一个解释:

耶稣这话原是指着自己将要怎样死说的。

其实,耶稣是在说:“你们把我从地上举起来,放在罗马的十字架上,这不会让我就此沉默。实际上,那个十字架将要成为灯塔的明灯,吸引全世界的人来跟从我这个弥赛亚。其他的都不重要,我的目标就是来到地上,死在十字架上……我要完成这个目标!”

 

三个原则

现在,耶稣要用三句简短的话和三个原则,把迷雾永远地清除干净,使我们看清楚神为祂的儿女们所设定的目标,使我们明白跟从主到底意味着什么。

第一个原则:如果你想要一个丰盛的生命,你必须愿意死才行。

请大家回过头来看第24节: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事实上,神的儿女就像是种子一样。如果单看我们这个种子,既渺小又无足轻重;但是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所以当我们向自己死的时候,我们的生命就结出丰盛的果子来。这些果子包括:

  • 圣灵的果子;
  • 传福音的果子;
  • 做门徒的果子;
  • 做盐和做光所结的果子。

 

有人会说:“但是神啊,我可不想做一粒种子。”你知道你为什么不想做一粒种子吗?当你说:“主啊,我在这里,把我埋了吧。”你知道为什么说这样的话,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吗?

我想,有两个主要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自愿当一粒种子会这么难。

第一个原因是:这样的话,你就把权利交给了神,由祂决定你成为什么样的种子、结什么样的果子。

离我们家不远的地方,有人种了一个小菜园,那个菜园打理得很好,花了很多功夫。我在想,如果菜园里的那些种子,在刚刚种上的时候,要是它们都会说话,大家想象一下,那该是一个怎样的情景。

你能想象一下,听到角落里的一个西红柿种子在说话吗?!它也许会说:“当我长大以后,我才不想成为一棵西红柿呢;我想长成一棵玉米,粗壮而又高大,那才是菜园里的高大帅呢!你看看我们西红柿,还不得不用支架给架起来,弄的人怪痒痒的。玉米比我们结的果实更多,离阳光更近,而且人们也更容易注意到玉米。唉!我想成为玉米,我想我能,我想我能……”

如果你愿意把决定的权柄交给神,你就会说:“主啊,我是你的种子。你已经决定了我是什么样的种子、我会结什么样的果子;你已经把我造成一个安静的人,而不是特别愿意说话的人;你把我放在不显眼的地方,而不是最前面的位置。主啊,我在这里,把我埋在土里吧……埋了我吧。”

这就是自愿当神的一粒种子很难的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是:这样的话,你就把权利交给了神,祂想把你种在哪里就种在哪里。

“你想把我埋在哪儿呢?!主啊,我觉得我现在的小日子过得还挺舒服。我现在有个小房子,有个小车,可以拉着我所有的小种子们到处跑。你打算把我埋在哪儿呢?!当然了,如果就在我现在这个地方,那我会更容易结果子的!”

我们当中有些人在躲避神,就是那个园丁。当然不是很明显地躲避,也不是气哼哼地躲避;你会在心里有一个念头,说:“这个种子,可不要把它埋了。”

还有人会说:“别动我的那些小种子。我想让他们离我近一点儿,这样我们就一起不结果子吧,物以类聚嘛,不结果子的待在一起。”

如果种子会说话的话,也许它会抱怨把它放在了冰冷、黑暗的土壤里。但是,种子被造的时候都有自己的使命,而这是完成它使命的唯一方式;这是它唯一能茁壮成长、结出果子的方式!

 

美国有一位布道家,叫约拿单·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他的讲道给美国带来了第一次属灵的大复兴运动(Great Awakening)。在1722年1月12日,爱德华兹在他的日记中写道:

我已经在神的面前,把我自己和我所有的,都献给了神;所以无论从哪方面讲,我都已经不再是我自己的了……我不再对我的身体或身体上的任何部位有什么权利——对我的舌头、我的手、我的脚都不再有什么权利;对我的知觉、我的眼睛、我的耳朵、我的嗅觉或我的味觉,也不再有什么权利。我已经把自己全部献上,没有为自己有任何的保留。

爱德华兹是在说:“主啊,尽管也许我想成为别的什么,想做点别的什么,想成为别的什么人,但我还是自愿成为你手上的一粒种子……我在这里,埋了我吧。”

所以,主耶稣所讲的第一个原则就是:如果你想要一个丰盛的生命,你必须愿意死才行。

 

第二个原则:如果你想要过一个满足的生活,你必须愿意放下控制权才行。

请大家看第25节,这里你最好把那个关键词“生命”圈起来:

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这句话其实并不太好理解,就是因为我们中文读者在这里有一个劣势。“生命”这个词在这节经文中出现了四次,在原文中却用了两个不同的词,而且这两个词有不同的含义。

这个词出现的前两次,在原文中是指心思意念、情感和意愿的那个生命,我们也称这个为灵魂的功能。后两次出现的“生命”那个词,与“永恒”这个词联合起来后,就是指源于神的生命。

什么意思呢?耶稣是在说:“爱惜自己的心思意念、情感和意愿的人,也就是爱惜自己的计划、抱负和自己利益的人,将会毁了他自己。”

 

也许大家也注意到了,在这节经文中使用了语气强烈的词:爱惜自己生命的……恨恶自己生命的……。这里的“爱惜”和“恨恶”这两个词,是完全对立的。在马太福音第十章的37-39节中,耶稣也使用了这同一组词。祂说的大意是:“如果有人来跟从我,不恨恶他的父亲和母亲、妻子和孩子、兄弟和姐妹;没错,甚至包括他自己的生命,如果不恨恶这些,他就不能做我的门徒。”

耶稣的意思是什么呢?首先,祂在使用夸大的对比语言。“恨恶”的意思,其实就是“爱得少一些”。“爱惜”的意思,其实就是“放在首位”。

把我们刚刚学到的这个内容,应用在前面那节经文,我们就可以这样来理解,耶稣是在说:“把自己的心思意念、情感和意愿放在首位的人,将会毁了他自己;但是把我放在首位的人,最终将经历一种值得活到永远的生命。”

 

几十年前,乔治·穆勒(George Mueller)生活在英格兰,他创办了孤儿院。有一次,当有人问他:“你服事的秘诀是什么?”他回答说:

曾经有一天,我死了——向我自己乔治·穆勒死了。他的观点、喜好、品味和意愿都死了;向这个世界死了,向这个世界的认同或责备死了;向我朋友们的认同或责备死了。从那以后,我只学习在神的面前,得到祂的认同。

穆勒做了什么呢?他放下了自己的控制权。最终,过了一个满足的生活!

但有些人实际上是这样说的:“主啊,我要把我的意愿放在你手中,但首先,让我先看看我的财务状况是否可行;让我先看到确据,表明你的计划确实比我的好。”这其实不是真正的放下。

 

有意思的是,耶稣基督从来没有采用通常的方式来招人。现在人在招募的时候会说:如果你签上字、记入名册、加盟以后,你就可以得到你所要求的。但耶稣却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想服事祂,我们不能做我们想做的,我们要做祂想让我们做的。我们发现,在做祂想让我们做的事情时,我们实际上得到了我们真正想要的。跟从祂让我们从自私的圈子里释放出来;我们原先的本性是做我们想做的、成为我们想成为的、去我们想去的地方、过我们想过的生活,而跟从耶稣会把我们从那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本性中释放出来。

弟兄姊妹们想想看,耶稣其实满可以这么说:“来跟从我吧,我会向你们施行神迹奇事……跟从我,你们就会在水面上行走……跟从我,你们就会看到你们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

没有!耶稣从来没有这样说!祂没有关注在好处和祝福上,没有强调那些令人激动人心的事件,那些成为祂门徒所带来的益处上。祂只是问:“你愿意跟从我吗?”

“是的,主!”

“那么,你准备好了向你自己的抱负死吗?你准备好了放下你个人的控制权了吗?……”

其实主是在向你要你所有的!

 

基督徒作家孙德生(J. Oswald Sanders),在他的一本关于门徒栽培方面的书中,讲述了十九世纪初,一个德国乡村风琴手的故事。这个风琴手在大教堂里练习,为下个周日的演奏做准备。他所练习的曲子,是门德尔松(Mendelssohn)作曲的,难度很大,他弹得有些吃力。在他努力练习的时候,他没注意到有个陌生人,悄悄地走进了大教堂,坐在后排的暗处。

在他练习完了以后,他收起那些曲谱,准备离开。这时那个陌生人叫住了他。陌生人问他:“我可以弹奏一下吗?”

风琴手回答说:“当然不可以!除了我以外,其他人是不能碰那个风琴的。”但是在陌生人的软磨硬泡下,最后风琴手很不情愿地说:“那好吧,就弹一小会儿吧。”

于是那个陌生人坐在风琴前面的长凳上,拿起了那个风琴手弹得有些吃力的曲谱,开始弹奏起来。音乐声在整个大教堂里回荡着,令人陶醉。

在他弹完以后,这个乡村风琴手问他:“你的名字叫什么?”

他回答说:“我叫菲利克斯……门德尔松(Felix Mendelssohn)。”原来他就是这个曲子的作者——大名鼎鼎的音乐家门德尔松。

 

弟兄姊妹们,我们必须让我们的主、我们的创造者,我们这个大音乐家,坐在长凳上,选择祂的乐谱,按照祂的意愿来弹奏音乐,想停就停,由祂来决定速度和力量,任由祂的手在键盘上飞舞……祂是唯一能从你的生活中创造出音乐来的,所以,让出那个长凳,让祂来演奏!

这就是恨恶你自己生命的意思,这就是被埋葬的意思——你让出那个长凳,让祂来演奏。

这就是我说的第二个原则:如果你想要过一个满足的生活,你必须愿意放下你自己的控制权才行。

 

第三个原则:如果你希望像君王一样受人尊崇,那你必须愿意像奴隶一样生活。

如果要用三个短语来概括这段经文的话,那么

  • 第24节可以用“听神差遣”这个短语来概括:“主啊,我在这里,我是你手中的一粒种子,把我埋在土里吧,埋了我吧。”
  • 第25节可以用“以神为先”这个短语来概括:“主啊,我的意愿与你的意愿相比,根本不值得一提。”
  • 第26节可以用“为神所有”这个短语来概括,这里的关键字是“我的仆人”,也就是服事我的人。

我们来看看第26节:

若有人服事我,就当跟从我;我在哪里,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里;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大家注意到了吗,仆人做什么呢?服事他的主人,就像第26节的第一部分所说的;然后,他要跟从他的主人。这是一个所有权的问题!

 

我们当代的基督徒,正在悄悄地发生一些转变。上一代的基督徒,一般都祷告说:“主啊,求你使用我。”而现在,一般的基督徒这样祷告:“主啊,求你更多地祝福我。”

在五十年前,一般的祷告是:“主啊,求你按着你的旨意来使用我。”而今天,人们会祷告说:“主啊,求你按着你的旨意来祝福我。”

所有权的原则是:当神吩咐的时候,我们就顺从。我认为现在这个原则被颠倒过来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现在无论我们去哪里,我们都以为神会忠心地与我们同行;无论我们做什么,我们都觉得神会忠诚地赞同我们。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神就是我们的仆人了!绝不是这样!应该是无论祂去哪里,我们都跟从;无论祂决定什么,我们都赞同并且顺从。

在南卡州曾经有一个研讨会,一位年轻的女士在作见证,讲述她如何委身服事神。在她作见证的过程中,她拿出一张白纸,说那上面包含着神对她生活的计划。这张纸上除了在底部有她自己的签名以外,其它什么也没写。然后她说:“即使我不知道神具体的旨意是什么,也没关系,反正我已经接受了神的旨意。我把这一切都交给神,让祂在这张纸上写上细节。”

这位姊妹已经成为神的旨意的奴仆,是被神所拥有的。要知道,有一件事肯定不会改变,那就是终有一天,她要像个君王一样,得到尊荣。

 

两个跟从神旨意的激励

从这一段经文当中,在知道了基督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以后,大家可能都会觉得这太难了。没错,做一个门徒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事情,充满了艰辛,要以顺服神的旨意为基础。这就是为什么我相信,主耶稣在随后的经文当中,给了我们一些激励,让我们能更好地来跟从祂。

第一个激励,是神与我们特别相交的应许。

我们再来看看第26节:

若有人服事我,就当跟从我;我在哪里,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里……

现在,学校刚放暑假。我亲爱的妻子现在有三个上小学的孩子,还有一个七个月大的女儿。夏天对妈妈们来说,是个让人兴奋的时间。所以,为了能让这个夏天的第一周有个好的开始,我告诉我的孩子们,如果他们表现好,我要带着他们三个去高尔夫球练习场。这可不是为了我自己玩儿,我们家都喜欢打趣味高尔夫。我们五个常常争得面红耳赤,你们可能也会看到我们。上次我连赢了两把,这个记录至今还没有被打破!

孩子们求我教他们,怎么把球从球座上开出去,我教了他们,现在他们击球就像我一样。球直直的开出去,朝向树林的方向划出一个漂亮的弧线,最后正好落在女子开球区的前面!我很喜欢和孩子们一起玩儿,因为我能比他们击得更远!

不过,如果孩子们整个一周的表现都不好,让他们的妈妈都快受不了了的话,他们当然不会因为这个就不再是我们的孩子了,虽然在那一刻我也想这样!但是他们会失去一次和爸爸一起玩耍、愉快交流的机会,对于这样的损失,他们会感到后悔,而且我也会感到难过。

我们与神的关系也是这样。你希望与我们的主有这样特别的交流吗?这样的交流有什么条件呢?我们再来看看第26节:

有人服事我,就当跟从我;我在哪里,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里……

这种特别的相交,只是给仆人的,是神所应许给我们的,给这些服事祂的人。这就是神给我们的第一个激励,祂应许我们可以与祂有特别的相交,让我们更好地来跟从祂。

 

第二个激励,是神将来给予特别奖赏的应许。

我们再看第26节的后半部分:

……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这里的动词“尊重”,用的是将来时态。

我相信,将来在天堂上的奖赏,是有大小之分的,就像我也相信圣经教导说,在地狱里的惩罚也有程度上的不同一样。

在这些以耶稣基督为救主的人当中,有些人的生活会比其他人更加顺服,神当然会知道这些,所以祂定意要在那个被称为“基督台”的地方,按照我们所行的来奖赏我们。

那时候会有火要试验每个人的工程,有些人会看到他们的生命被烧毁,就像木头、干草、禾秸一样,这说明他们的生命没有带来什么价值,没有给神带来任何荣耀。有些人则会得到奖赏,还有冠冕,他们可以把所得的冠冕,作为礼物再送还给我们至高无上的主。

 

这就是耶稣所使用的一个激励方式,在刚才念的经文中,耶稣说,将来的那些种子:

……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尊重”这个词,在希腊文中是指“奖赏、补偿、敬重”。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用我们神学院的毕业典礼,来做一个很形象的说明。在毕业典礼上,每个毕业生都很兴奋,他们都感到很光荣,因为他们都毕业了。但是在这些人当中,有些人有理由格外地高兴,因为有些人是以优等成绩毕业的,有些人是以最优等成绩毕业的,还有些人在毕业时获得了某种荣誉;而且,在所有这些人里面,还有一个毕业生享有特殊的荣誉,就是代表全体毕业生,在毕业典礼上致辞。所以说,所有的毕业生都会很高兴,但是他们高兴的程度会有所不同。

我们这些信徒也是一样,我们将来都会因为能与神在一起而激动万分,但是对有些人来说,神会给他们特别的奖赏!

 

听神差遣、以神为先和为神所有

听神差遣、以神为先和为神所有,这三个短语具有独特的能力,可以清除眼前所有的迷雾。

  • 听神差遣——“我随时听从你的差遣,你想怎么用我就怎么用。你已经赐给了我属灵的恩赐,让我可以在你的教会中使用,而我到现在还没有用它来做什么!我很亏欠,我愿意服事,求你来使用我。”
  • 以神为先——“在我的生活中,我把你放在首位。所以我可以说,我要先求你的国,而不是我的。但是,你已经赐给了我各样的财富,可以用来服事你的教会。而我实际上没有奉献什么,我一直在忙于把钱花在我自己的国度里,实在是羞愧。现在我要开始把钱花在你的国度里,你在我的生活中居首位。”
  • 为神所有——“主啊,你拥有我的一切。我不再把你看作是我的仆人;相反,我完全属于你。”

主耶稣说:“如果你做这些事情,终有一天,我父必尊重你,祂还要奖赏你。”

 

从你立定这种心志的那一天起,你和我要欢喜快乐,直到永永远远,因为我们曾经说:“主啊,我在这里……我是你手里的一粒种子,埋了我吧!”

我要以一首歌的歌词,来结束今天的讲道。我们常常在受洗仪式结束的时候,与刚受洗的弟兄姊妹们一起唱这首歌。歌词是这样的:

我已经决定,要跟从耶稣

我已经决定,要跟从耶稣

我已经决定,要跟从耶稣

永不回头,永不回头

 

十架在前头,世界在背后

十架在前头,世界在背后

十架在前头,世界在背后

永不回头,永不回头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1994年6月12日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1994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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