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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高标准

5 - 提高标准

系列: 提多书 (Titus)

提高标准

牧者的职责(第二部分)

提多书1:6

 

一位名叫耶柔米(Jerome)的教会领袖给一位年轻的长老写了一封信,日期是公元394年,他在信中哀叹教会缺乏合格的领导能力。在他的信中,他继续对他那一代的教会领袖发表了一些相当严厉的评论,他们对教堂的富丽堂皇更感兴趣,对教会领袖的品格却不在意。他写道:“现在很多人建造教堂,教堂的墙壁和柱子都是光彩亮丽的大理石,天花板金光闪闪,讲台上镶满了珠宝。然而对于教会选择带领者的事情,却无人问津。”[1]

所以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不是一个新问题。

教会里的职分往往是给那些有钱的、有关系的、能说会道和相貌堂堂的人,给那些能忠心来聚会、积极支持教会的成员,而不考虑他们的品格和呼召。当你想到教会领袖的角色时,这种状况就更可悲了:他们是牧长耶稣基督下面的牧者,耶稣基督实际上已经把祂所拥有的最亲爱、最宝贵的、用祂自己的宝血所赎买的新娘,也就是教会,托付给了这些人。教会对基督来说有多么宝贵啊!

在教会里带领的人,实际上是在看护着耶稣基督的新娘,她正在去参加婚礼宴会的路上。神委托长老照顾神自己的孩子,在一路上引导他们、纠正他们、教导他们、爱他们、帮助他们、鼓励他们。

 

弟兄姊妹们,你越看重基督的身体,也就是教会,就会越看重基督身体里带领者的重要性。你能想象有哪一个作父母的会在大街上对过路的人说:“给你每小时20美元,你愿意帮我们照看一下孩子吗?我们想出去几个小时,我们不在乎你是谁,我们也不介意你会怎么照看我们的孩子,我们真的不在乎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们就是想休息一下。”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这些孩子的生命价值对这个父母来说有多低。有这样的父母吗?所以孩子的价值越高,人们就越关心那些接受委托来照顾他们的人。

如果你来我们家照顾我们一岁的双胞胎儿子,当然前提是你真的认为你能应付这个挑战,那么你能来我们家做这件事是因为我妻子信任你,了解你的情况,否则她绝对不会把这件事委托给你。

你也会发现她会把你整个晚上的工作都安排好,什么时候给他们洗澡、洗完之后给他们喝什么等等。事实上,他们的奶嘴杯已经在冰箱里放好了,里面配好了果汁和牛奶的混合物。喝完果汁后,是听故事的时间,要给他们读圣经故事,之后是祷告时间,然后安排他们上床睡觉,给这个男孩盖上他的白毯子,给那个男孩盖上他的绿毯子;给这个男孩塞一个狗熊玩具,给那个男孩塞一个奥特曼,而且千万别搞错了,否则他们会跟你急。

整个晚上的工作我妻子都给安排好了。要知道,我妻子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才让孩子们按照计划来规律地生活,她绝不能让一晚上对孩子们的放纵毁了这一切。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些是我们宝贵的孩子,我们不会把他们随便交给任何人,让他们做他们喜欢做的事情。

同样,你认为神关心祂的孩子会比我们关心自己的孩子更少吗?神也愿意把祂宝贵的儿女交托给那些爱羊群、愿意保护羊群、喂养羊群、引领羊群的人,他们愿意为了羊群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生命。神希望这样的牧者来带领祂的羊。

在基督告诉教会要跟随他们的领袖的一段经文中,对带领者有一个描述,就是他们要像养育子女一样牧养教会。希伯来书的作者教导信徒们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因他们为你们的灵魂时刻儆醒,好像那将来交帐的人(希伯来书13:17)。

这里的“时刻儆醒”,字面意思是指某人不睡觉。[2]

有哪一个慈爱的父母不会因为照顾他们的孩子而睡不好觉?甚至在孩子长大后也会因为担心自己的孩子而失眠。睡不好觉就是为人父母不可避免的。我不知道大家是怎么想的,但是当我的孩子们晚上还在外面的时候,我很难入睡。我们的两个女儿是最后离开家的,我们最后一个孩子、我们最小的女儿今年秋天就要上大学了。她很清楚,在她晚上安全回家之前,我很难入睡。而星期六晚上我真的需要睡个好觉,因为星期天就要来了,这是我唯一工作的一天,我需要一个好的睡眠,所以我就给她规定了,周六晚上实行宵禁,不能外出。

有多少父母在晚上睡不好,就是在惦记着孩子,不仅为他们的身体,而且也为他们的信仰状况、工作、交友、婚姻等等考虑很多,常常为他们祷告。这就是一个爱孩子、关心孩子的属灵父母的角色。

这就好像神在说:“我希望对我的孩子也要这样,我要把我的孩子交托给那些愿意为了我的孩子而失眠的教会领袖,那样关心我的群羊的领袖。”神就是这样看重教会领袖的宝贵价值。难怪针对教会领袖的资格要求,神提供了一份包含差不多二十项的清单。除非有人故意回避甚至违背神话语中确定无疑的真理,否则对于尊崇圣经的人来说,很明显,神不会把祂的教会随便托付给任何人,让他们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事。

上次我们讨论了圣经中对长老/牧师/监督这个角色的论述,这三个圣经术语用来指代教会中同一个职分,要引导、保护、喂养和带领教会,这就是这个职分所应该做的。他应该是一个有爱心、关心别人、属灵生命成熟的牧者。

除此之外,圣经没有告诉我们更多关于长老的工作,但告诉了我们很多关于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长老。圣经中有两大段经文告诉了我们这些仆人领袖的资格。比较长的清单记录在提摩太前书第三章,比较短的清单记录在这里的提多书第一章,基本上重复了提摩太前书中的很多内容。

 

现在就请大家把圣经翻到提多书第一章,我们来看第5-9节经文:

我从前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

若有无可指责的人,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就可以设立。监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须无可指责,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贪无义之财;乐意接待远人,好善,庄重,公平,圣洁自持;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

当你读完这张资格清单的时候,每个教会领袖都会感觉到他内心有一种不安,会对自己说:“我该辞职了。”如果你比较提摩太前书中和提多书的这份清单,你会看到23个标准或资格。如果你把“羡慕善工”作为一个资格来看,那么总共有24项资格要求。谁能达到这些资格要求呢?尤其是第一项资格就写得很清楚:无可指责。你根本不用继续往下读了,对吗?就这一项你就过不去了。

保罗在这里所用的翻译为“无可指责”的这个词,不是指“完美”,而是指一种模式。[3]这个词指的是一个没有把柄握在别人手里的人,他的生活或品格中没有一个非常明显的问题,使他的信誉受到很大影响。

不过大家不要忘了,长老和羊群中的众人一样,是堕落的罪人。那罪人会做什么呢?他们会犯罪。但这里关键的区别是:长老虽然没有达到在敬虔方面的完美,但他致力于在生活中展现出一个敬虔的模式。长老达不到没有瑕疵的完美,但他可以显明他在不断地长进。这是提多书第一章的叙述模式。

大家要知道,“无可指责”在这里的作用是一个概括性的标题,下面的所有资格要求都与它有关。换句话说,这个人在追求一种“无可指责”的生活模式,一种忠心、合乎圣经、敬虔的模式,这关系到他的婚姻、他的孩子、他的品格和他展现在众人面前的生活方式。

为什么对长老要有这个要求?因为他的生命是所有跟随他的人要效法的模式。领导力就是影响力,领袖是众人认同的榜样。带领的本质就是让人效法。新约圣经不仅承认这一事实,而且还毫不掩饰地鼓励这个事实。保罗在腓立比书3:17说:弟兄们,你们要一同效法我,也当留意看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希伯来书13:7说:从前引导你们、传神之道给你们的人,你们要想念他们,效法他们的信心,留心看他们为人的结局。彼得在彼得前书5:4告诉那些长老们要作群羊的榜样,“榜样”的字面意思就是模式。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1:1说: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保罗没有告诉他们来效法他只是因为他是他们的带领者,他说要效法他,就像他效法基督一样。他们看不见基督,但是他们能看见保罗。

提多书第一章实际上是把耶稣基督品格的模式记录下来了。带领者必须追求这种生活模式的原因,是因为他在为所有那些他所带领的人设置一个标准,让他们的生活和行为也来跟从这个模式,其实就是让人们在生活中去效法、去模仿耶稣基督。

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见过各种模仿,模仿无处不在。事实上我们天生就是模仿者。麦迪逊大道(Madison Avenue)已经建立了一个数十亿美元的产业,因为我们都想成为其中的一员。

几天前,我读到一篇报道说,在佛罗里达州奥兰多市(Orlando, Florida)的一个购物中心,一大群人聚集在一起等候,人们不得不把防暴警察叫来,以确保不会发生什么糟糕的事情。他们在等待买一双耐克网球鞋,这种鞋是限量版的,当NBA全明星赛在奥兰多开赛时开始销售,而且也只有那时候卖,之后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这是他们所敬仰的运动员穿的鞋,因为他们的榜样穿这种鞋,所以他们也想穿。人们想成为他们所崇拜的人,这并没有什么错,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我们所景仰的人可能不值得我们景仰。效法或者模仿也不全是坏事,只是要确保人们在效法一些值得效法的东西。难怪使徒雅各说:“我劝你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各书3:1)为什么?因为你会成为人们效法的榜样,所以你的言行举止不仅影响你自己,还会影响很多其他人。因此,保罗是以这个资格来开始的:长老必须无可指责。

有一位作者写道,这个词并不是指不犯罪的完美或纯洁的过去,而是指对一个人的成熟度和声誉的总体评价。[4]在希腊原文中,这个词实际上是一个复合词,复合词的前半部分是“上面”、“往上”的意思,后半部分是“呼召”的意思,合起来的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呼召上来”。[5]这个词不仅表达了一个崇高的呼召,而且代表了一个很高的敬虔生活的标准。

我所想到的一个词是“提高标准”,就像一个跳高运动员一样越跳越高。呼召上来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提高标准。在一个标准几乎已经消失的世界里,这是我们现在迫切需要的。圣经学者尤金·彼得森(Eugene Peterson)这样写道:

在我们的社会中,杰出的人几乎没有什么值得钦佩和效法的。我们有名人,但没有圣人。如果我们四处寻求一个成熟、正直、蒙祝福的人生意味着什么,我们找不到什么。这样的人有,但是凤毛麟角。即便找到了这样的人,记者不会有兴趣采访他们,也没有让他们出现在电视访谈节目中。他们不会引领潮流,也不会有什么现金价值。没有哪个奥斯卡奖是颁发给正直人的。每年到了年底在“十大最佳穿着排行榜”或“十大美女排行榜”等等排名榜出炉之时,也不会有人编制一个“十大最美生命排行榜”。我们今天的社会缺乏榜样,崇尚良善和追求公义已经不会成为媒体所关注的事情。[6]

问题不是寻找那些完美的人在哪里,而是可以让人们效法的生活模式在哪里,可以让人们成长的榜样在哪里?

弟兄姊妹们,教会应该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每一个基督徒都要成为一个榜样,即使是年轻的基督徒也不例外,保罗就向年轻的提摩太提出挑战:总要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提摩太前书4:12)

弟兄姊妹们,如果教会的带领者们要敬虔,因为教会的人在效法他们,那就意味着跟随他们的人也有同样的目标,也有同样来自神的召唤,就是过一个敬虔的生活。这就是为什么使徒彼得说每一个基督徒都要分外地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识;有了知识,又要加上节制;有了节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有了虔敬,又要加上爱弟兄的心;有了爱弟兄的心,又要加上爱众人的心;你们若充充足足的有这几样,就必使你们在认识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上不至于闲懒不结果子了。(彼得前书1:5-8)

弟兄姊妹们,这就是对我们的挑战,是时候我们都应该提高我们的标准了。每一个基督徒都要成为他所在的那个世界的榜样,每一个教会的带领者都要为基督徒树立榜样。

 

保罗在提多书1:6的下一个短语中继续描述这种生活模式:

若有无可指责的人,(请注意)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

你可以把这句话理解为:长老要树立一种生活模式,这个模式要涉及到他对妻子的忠诚上,他应该是一个妻子的丈夫。但这并不是说,单身男子或失去妻子的人就不能当长老。大家可能注意到了,保罗没有说长老必须有妻子,保罗说他要是有妻子的话,必须只能有一个。[7]

如果按照字面意思来翻译,他应该是“一个女人的男人”,在一世纪的时候,已婚男子在这方面的不道德行为是可以接受的。罗马世界的男人为了继承财产和生育孩子的缘故,而保留一个合法的妻子,但在宗教活动允许的情况下,他们会公开与情妇、奴隶和庙宇中的妓女发生关系。[8]

当时的离婚也很普遍。在一名生活在公元一世纪的男子留下的文件中显示,他曾经合法结婚和离婚了27次。据说罗马妇女会用她们丈夫的名字来标识不同的年份,有些女人结过很多次婚,甚至把新娘的面纱都戴破了。所以我不认为保罗是在这里说,长老不应该同时有多个妻子,每次只跟一个女人结婚,这不是保罗的意思;保罗说的是:长老只能与一个女人生活,他的生活中只能有一个女人。

顺便说一下,这种“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的想法,对于第一世纪和我们现在二十一世纪来说都同样激进,让很多人无法接受。我们现在就生活在这样一种社会中,在过去的一周里,有2400万美国人会与妻子或丈夫以外的人发生关系。没错,在过去的一周里,2400万已婚人士与配偶以外的人发生了关系。

我最近读到的一篇文章,说有一个专门为了满足人们的欲望而设计的网站。就是在这个网站上,用他们的话来说,可以让人们把在婚礼上的誓言抛在九霄云外!他们最近发布了一个手机版的软件,这样就不会在家里或办公室的电脑上留下痕迹。仅在一个月内,就有67.9万名男性和女性通过该网站开始了婚外情。

该网站的首席执行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任何指责和对他们的批评都不屑一顾。他说:“我们只是一个平台,人们对婚姻不忠诚是因为那个婚姻不适合他们。”然后他说了一句让人感到震惊的话,这几个月来我已经听过两次了。他说:“人类就不应该施行一夫一妻制。”[9]

一名女子在接受采访时说:“一夫一妻制是不自然的。”按照人的本性来说,她说得没错。对一个人委身的、忠诚的、契约的爱,与我们的罪性相违背,与自私和骄傲背道而驰。对配偶忠诚、委身的爱,需要向自己死,而自我不会自然而然地倒下死去。

当保罗写信给以弗所教会,叫丈夫们爱自己的妻子,如同基督爱教会一样时,他没有给我们留下这件事会自然而然就成功了的可能性。像基督爱教会一样爱我的妻子?你在开玩笑吧?要知道,基督为了教会而付出生命;祂为了教会而舍弃了个人的舒适;为了教会而蒙受羞辱;为了教会而甘愿谦卑自己;祂把教会的苦难和罪恶当作是自己的苦难和罪恶来承担;祂时刻都在为教会代求;祂爱教会,无论是否得到回报或理解;当教会在即将到来的国度里找到最终的满足和荣耀时,祂渴望与教会永远同在。

所以,我们蒙呼召为我们的妻子死,为了她而牺牲自己;把她的痛苦当作是我们自己的痛苦来承担;无论是否得到妻子的爱或理解,都忠诚地爱妻子;为她受辱;为了她放弃我们个人的舒适和权利;为了她的利益而代求,甚至超过我们自己的利益;渴望她在即将到来的天国里得到最终的荣耀和满足。

如果这还不足以使你感到自责的话,不要忘了这样一个事实: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基督就爱了我们,甚至为我们死。现在你希望提高标准了吗?

爱我们的配偶,不是因为他(她)是圣徒了我们才爱,配偶还是罪人的时候我们就爱他(她),因为耶稣就是这样爱我们的。[10] 而这确实不是自然而然就发生的。

在这方面,长老就应该带个头,这也是对长老的一个资格要求,而且在提摩太前书和提多书关于长老资格的论述中,这一项都列在第一位。也许这就是为什么牧师和长老的婚姻,会成为敌人攻击的一个主要目标。如果你调查一下美国的离婚率,你就会发现,根据一篇文章的报道,牧师的离婚率是各类人群中第三高的,仅次于医生和警察。所以我们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难找到合乎要求的长老了,对吧?

我们把这项资格的要求,理解为离过婚的人不可以担当长老的职分,他应该显明自己对妻子一贯的忠心和委身,因为他与妻子的关系,要向众人表明基督对祂的新娘、也就是教会的信实。

我们相信神呼召教会的带领者要活出基督与祂的教会的联合,无论是逆境还是顺境,无论是疾病还是健康,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都要珍惜和爱他们的妻子,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对于那些经历过离婚的痛苦和折磨的人来说,也许你是无辜的一方,你被人抛弃了;也许你远离了主,离开了你的妻子或丈夫,但你后来悔改了,重新委身于你的婚姻,发誓将来只有死亡才能把你们分开,那真的是要感谢主的恩典,不过基于我们的理解,你依然不能担当教会带领者的职分。

在这个教会里我有很多亲爱的朋友,他们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不能胜任这个职分。他们明白,虽然在这个教会里他们不能胜任这个特殊的职分,但他们依然可以胜任很多其他的事工,而且他们参与这些事工的时候都很忠心、很喜乐。他们也许和所有人一样都很清楚,这个标准不能降低,带领教会的人必须在他们的生活中能显明这个生活模式,必须为教会里的人树立榜样。

这里我还想多说一句,即便是在主流的教派中,一夫一妻的问题也正在变得越来越令人感到困惑。人们在争论保罗的观点到底是什么,当他说长老必须是一个女人的男人,他真的是指一个女人的男人吗?还是说他的意思是指对婚姻的忠诚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一个男人的男人或一个女人的女人也行,也就是说同性婚姻也是可以的。

是这样吗?当然不是!使徒保罗肯定不是在暗示同性婚姻的人也可以当长老。就连《时代》(Time)杂志也发现了教会内部这个争论的滑稽之处,有篇文章报道说:“曾经不接受让离过婚的人做带领者的教会,现在在争论是否可以接受同性恋的牧师。”[11]

我们现在是怎么沦落到这个地步的?就是因为我们降低了标准。说实话,现在是该提高标准的时候了。我们的标准很明确: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婚姻,只能有一个委身的、以舍己的爱去爱的人生伴侣。夫妻间当彼此相爱、彼此服侍,这是基督对教会的爱的生动展示。

该提高标准了。特别是对弟兄来说,应该重新投资你的婚姻了,在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要以基督的品格为榜样,来提高你的生活模式的标准。

在肯特·休斯的著作《敬虔男人的操练》(The Disciplines of a Godly Man)中,他鼓励弟兄们要多花时间陪妻子,别不把妻子当回事。他在书中讲述了一个故事:多年以前在中西部,有个农民和妻子在一场暴风雨期间躺在床上,结果突然降临的龙卷风把他们的房顶掀了起来,把他们的床连同他们一起都吸走了,他们还躺在床上,就像漂浮在一个大圆圈里一样。妻子开始哭了起来,农夫大声对她说,现在不是哭的时候。妻子忍不住呼喊着对丈夫说她很高兴,因为这是二十年来他们头一次一起出门。[12]

 

保罗在第6节接着说:

……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

这节经文暗示此时的儿女依然受父亲的管教。在不同的文化中,父母对孩子的权柄也有所不同。在罗马,这种权柄可以持续一生,而在我们这个国家,这种权柄通常在孩子离开家去上大学或工作的时候就结束了。

在长老的资格中列出了对儿女的要求是“信主”,大家可以想象得到,这一点也在几个世纪以来引发了很多争论。问题在于,这里的“”在原文中是形容词,可以按照主动语气翻译为“相信”,也可以按照被动语气翻译为“忠诚”或“信实”。[13]这两种用法在教牧书信中都能看到。

这个词当然可以指信徒或基督徒。事实上,保罗在提摩太前书6:2中就是这样用的:仆人有道的主人……,指的就是相信神的主人,或者是信主的主人。但在提摩太后书2:2中,保罗也用这个词来指忠心的人: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马太福音中也有这样的用法,用这个词来指一个顺从的仆人,他忠心地执行主人的要求:谁是忠心有见识的仆人,为主人所派,管理家里的人,按时分粮给他们呢?(马太福音24:45)。[14]

那么到底应该是哪一种解释呢?保罗是在说长老的孩子必须是基督徒,还是指他们必须是顺服的孩子,服从家长的权柄?坦率地说,判断这个形容词的意义,无论是按照被动语气翻译还是按照主动语气翻译,唯一能决定的方法就是要看它的上下文。我相信这里的上下文显然是指顺服,而不是指孩子的信仰。

事实上,在整个长老资格的清单中,其他每一项资格要求,都是长老候选人通过个人努力可以实现的。而他儿女的救恩不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不是他自己能左右的。教会的每一位领袖都迫切渴望并祷告他的孩子得救,因为得救最终是依靠神的主权恩典。

就像旧约圣经中敬虔的撒母耳一样,新约圣经中的长老不能通过命令或自己树立榜样来使子女成为基督徒。因此,这个涉及到长老资格的问题,与他孩子的信仰状况无关,而是他们的行为,这完全符合提摩太前书第三章的相关内容,在那里保罗说长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提摩太前书3:4)。

所以你可以像我一样,在“儿女也是信主的”这句话附近的圣经空白处,写上“儿女的行为端庄顺服”。我们中文的主要译本,基本上清一色地翻译为“儿女信主”,所以在这个经文的解释上显然观点不同。

此外,如果真的要求儿女是信主的,如果这是保罗对长老所提出的要求的话,那么后面紧跟着的用来解释的从句就没必要了。请大家注意看保罗在第6节的从句中澄清了什么,我相信保罗的意思是:对于长老的儿女,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这其实就是“儿女的行为要端庄顺服”的另一个说法,是个补充说明。

放荡”这个词用于指异教徒在过节的时候醉酒狂欢。[15]所以如果保罗的意思是长老的儿女必须是基督徒,那他就此打住就行了,没必要再要求身为基督徒的儿女不要放荡不羁,后面这个补充解释显然就是多余的了。这就好比是在说:“你们的儿女必须待人友善,不可以吃人呐。”好吧,如果他们待人友善,你就不需要再告诉他们不可以杀人、把人吃了。也就是说,在第6节末尾的补充说明,进一步证明了保罗所想的是具体的行为规范,而不是信主的事情,不管他们是否信主,都不会免去父亲管理好自己的家的责任。

另外,这节经文也暗示说这些儿女已经大了,都可以在宴会上喝醉了,所以他们很可能已经是成年人了,可以拒绝接受父亲的权柄,损害父亲的名声。我相信这里指的是长老的儿女不能过着放荡的生活。

所以我们不要降低标准,以为这无所谓,这真的有所谓,应该认真对待。

 

保罗在第6节还说,这些儿女不能被人指责是“不服约束的”,中文标准译本翻译为“不服从”。保罗用的这个词是指完全不听管教的人,[16]不顺服神的律法,而且这种不顺服不是一个短暂的叛逆期,而是一个年纪已经足够大的人,公开违背其父亲所代表的道德和文明标准,从而败坏他的声誉。

这里的上下文又一次描述了人的行为,主要是指父亲在家里行使权柄的情况。儿女的行为应该在父亲恰当的管制之下,如果父亲能在家中很好地管理自己的儿女,他就在这方面有资格带领教会。

我记得在圣经学院读书的时候,我在一个教会做兼职工作,那是在我大四的时候。我带领教会的唱诗班,和青年团契的人一起服事。

我记得在接受这份工作后不久,我就得知唱诗班的一位年轻女孩公开与一位已婚男子交往。更糟糕的是,我发现她是教会一位带领者的女儿。当这位带领者后来被人问到这件事时,他不仅没有去面质他自己的女儿,反倒去责备质疑他的人。

那个夏天在我离开的时候,教会已经乱了套了。但根据保罗对提多说的话,这个人是没有资格当带领者的。在自己的女儿过着一种犯罪的生活方式时,他居然都不行使他的权柄去管教她。基于他对圣经的理解,他没有挑战、引导他的女儿悔改。他甚至没有责备她,使她有机会看到自己的罪。所以他这样做,就没能给他所带领的人展现出敬虔的生活模式。说白了,这位带领者降低了标准。

 

弟兄姊妹们,是时候该提高标准了。在这个不圣洁的世界,教会现在应该表现出一种圣洁的生活了。愿我们所有人,在各自的婚姻和家庭中,抵挡我们肉体的试探,抗拒这个社会要降低标准的自然拉力;相反,我们要保持一个高标准,甚至进一步提高它。

基督是配得一切的,就像我们经常歌唱的那样,祂对我们令人惊叹的爱是如此的令人惊叹,如此的神圣,这样的爱要求我们的整个灵魂,我们的整个生命,我们的一切。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2012年2月26日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2012

版权所有

 

[1] Alexander Strauch, Biblical Eldership (Lewis and Roth Publishers, 1995), p. 67

[2] Fritz Rienecker/Cleon Rogers, Linguistic Key to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Regency, 1976), p. 720

[3] David Campbell, Opening Up Titus (Day One Publication, 2007), p. 26

[4] Charles R. Swindoll, Swindoll’s New Testament Insights: 1&2 Timothy,  Titus (Zondervan, 2010), p. 56

[5] Charles Ray, First & Second Timothy, Titus and Philemon: Goals to Godliness (AMG Publishers, 2007), p. 56

[6] Adapted from Eugene Peterson, Run With the Horses (IVP, 2009), p. 15

[7] D. Edmond Hiebert, Titus and Philemon (Moody Press, 1957), p. 31

[8] Gene A. Getz, The Measure of a Christian: Studies in Titus (Regal Books, 1983), p. 42

[9] Jeremy Caplan, “Adultery 2.0” Time Magazine (7-20-09), p. 59

[10] R. Kent Hughes, The Disciplines of a Godly Man (Crossway, 1991), p. 39

[11] Strauch, p. 75

[12] Hughes, p. 44

[13] Strauch, p. 229

[14] George W. Knight III, The New International Greek Testament Commentary: The Pastoral Epistles (Eerdmans Publishing, 1992), p. 290

[15] John MacArthur, Titus (Moody Press, 1996), p. 31

[16] Warren W. Wiersbe, Be Faithful: 1 & 2 Timothy & Titus (Victor Books, 1984), p.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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