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 日光之下的窃贼 出埃及记
日光之下的窃贼
出埃及记20:15
引言
我妻子和我曾经在得克萨斯州的达拉斯(Dallas, Texas)住过几年。在那里,我听到了一个非同寻常的故事,到现在还记忆犹新。这个故事让人难以置信,但却是真实的,因为它的来源很可靠。
有个人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有一辆奔驰车售价只有25美元。他认为这要么是一个错误,要么是一场骗局。这个广告在报纸上一直刊登了好几个星期。终于,这个人忍不住拨通了广告上的联系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女士。
他问道:“女士,请问你在出售一辆新款奔驰车,售价只有25美元吗?你不是在开玩笑吧?”对方告诉他确有其事,并且说:“这怎么会是开玩笑呢?我的车刚刚开了六个月,现在的售价是25美元。”
“那么有多少人给你打过电话呢?”
“除了你之外,就没有别人了。我猜他们都不相信有这样的好事。”
“好的。我想我可以理解他们。”
“那么你为什么不过来看看呢?”
“好的。就算我破费25美元,只要能搞明白你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也是值得跑这一趟的。”
于是,这个人开车过去了,那位女士没跟他多啰嗦。最后他说:“好吧。我给你25美元。”对方收下钱,给他开了收据。
他说:“现在,这辆车是我的了。我要把它开走。请你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位女士说:“没有什么可说的。这辆车,我是诚心出售的。我丈夫抛弃了我,和他的女朋友去了巴哈马(Bahamas)。他让我把他的车卖掉,然后把钱转给他。我现在就把这25美元给他转过去。”
这个故事真的有意思。这种做法难道不是偷窃吗?
接下来这个故事可是真人真事。一个人给税务局写了一封信,说:“尊敬的先生:我给您寄去了150美元的支票。我隐瞒了自己去年的实际收入,一直睡不着觉。如果我接下来还是休息不好,那么我明年会把其余的税款补上。”
我们听了这些故事,都觉得可笑,然而这的确是欺骗,也是偷窃行为。
现在,就请大家打开圣经,翻到出埃及记,我们来看一看十诫当中的第八条。
命令
请大家翻到出埃及记第二十章,和我一起读这节经文。我希望靠着神的恩典,我们可以发现自己都有可能会违反这条诫命;同时,靠着神的恩典,我们可以避免违背这条诫命。我们看第15节:
不可偷盗。
这条命令的结尾是一个句号,不是问号。我以前也说过同样的话。这节经文是一个简单的声明,要求听众相信并且遵守,因为这命令来自于圣经的权威。
明知故犯
现在大家大概认为自己不会偷窃。我们会想:“从小到大,我连一块口香糖都没偷过。我不是个贼。”其实,大多数的小偷都是这么想的,包括那些在个人税务方面动手脚的人。大家都认为自己是无辜的。
然而,我上个星期查考圣经的时候发现,我们的的确确是犯了偷窃的罪。在圣经中,偷窃至少有三个同义词。我盼望靠着神的恩典和圣灵的帮助,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这些罪,并且予以杜绝。
偷窃的第一个同义词就是“欺骗”。
我们首先看一下圣经中怎样从四个方面来描述“欺骗”这种罪。
第一,欺骗是非信徒的典型特征。
事实的确如此。圣经用很长的篇幅告诉我们:非信徒群体的特点之一就是欺骗,这群人都抗拒神的权柄。罗马书第一章谈到了抗拒神权柄的这个群体。我们一起看28-29节,保罗例举了非信徒群体所犯的一切罪: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
29节的“诡诈”意思是“为了得到不义之财,而歪曲事实”。弟兄姊妹们,违背神权柄的人都具有这个特点。如果一群人不跟随耶稣基督,我们基本可以做出判断:他们都是欺骗人的。
第二,欺骗也是假教师的特点。
现在请看哥林多后书11:1-5:
但愿你们宽容我这一点愚妄,其实你们原是宽容我的。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神那样的愤恨。因为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我只怕你们的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就像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假如有人来另传一个耶稣,不是我们所传过的;或者你们另受一个灵,不是你们所受过的;或者另得一个福音,不是你们所得过的;你们容让他也就罢了。但我想,我一点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
在这段经文中,保罗告诉哥林多信徒:神把祂的真理默示在圣经和我的生命中。我也把这些启示都教导你们了。现在有一些人要把这些真理从你们教会和你们个人生命中夺走。在第3节,保罗指出这些假教师的特点,从而可以辨认出他们:
我只怕你们的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
换句话说,假教师的教导会让哥林多的信徒把心思放在其他事情上,而不是存着清洁单纯的心委身于耶稣基督。
我们再看耶利米书第二十三章。我希望大家了解辨别假教师的最简单的办法。在旧约先知书,我们看到古代以色列那些假先知的行为和今天的假教师们完全一样。耶利米书23:9就是这样描述当时的假先知:
论到那些先知,我心在我里面忧伤,我骨头都发颤……
请跳到第11节:
连先知带祭司都是亵渎的,就是在我殿中我也看见他们的恶。这是耶和华说的。
请看第16节: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这些先知向你们说预言,你们不要听他们的话。他们以虚空教训你们,所说的异象是出于自己的心……
我们再看21节:
我没有打发那些先知,他们竟自奔跑;我没有对他们说话,他们竟自预言。
跳到25节:
我已听见那些先知所说的,就是托我名说的假预言,他们说:“我做了梦!我做了梦!”
大家继续看28-30:
“得梦的先知可以述说那梦;得我话的人可以诚实讲说我的话。糠秕怎能与麦子比较呢?”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和华说:“我的话岂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锤吗?”耶和华说:“那些先知各从邻舍偷窃我的言语,因此我必与他们反对。”
我待会要解释一下第30节的最后一段。现在大家先看31-32节:
耶和华说:“那些先知用舌头,说是耶和华说的;我必与他们反对。”耶和华说:“那些以幻梦为预言,又述说这梦,以谎言和矜夸使我百姓走错了路的,我必与他们反对。我没有打发他们,也没有吩咐他们……”
从前和现在的假教师都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在某种意义上,他们代表神的权柄;在事工中,他们自称代表神的声音,然而却并不传讲神的话语。下次,如果你们收看或者收听的节目中,有一个人闭着眼睛说:“我正在听神的声音。有一个人刚刚开了一家公司……有一个人生病了……有一个人需要别人的建议……神正在告诉我。”你们应该马上把电视或者收音机关掉。
大家有没有碰到类似的情况呢?抓紧时间关掉电视或收音机!他们宣称的异象不过是自己想象出来的而已。他们在宣告一些事情,其中却没有神的话语。下次如果有人说:“我得到了神的启示,没有记载在圣经里面。”不管他说的怎样天花乱坠,不管听起来多么保守、有道理,不管多么花哨,这个人一定是个假教师。
我们看32节的后半部分:
他们与这百姓毫无益处。这是耶和华说的。
神的这句话太有能力了。大家知道为什么吗?我刚才已经说过了,不要再去考虑那些所谓先知的启示了。“他们对神的百姓毫无益处。”我认为这是由于假教师在误导我们,试图让我们相信神更在乎我们得到祂的祝福,而不是培养敬虔的品格。这些假教师让我们更加关注神的祝福和恩赐,而不是神自己。实际上,这些人不能给我们带来任何益处。
这种事情现在仍然大行其道。这些人是光天化日之下的窃贼。
第三,欺骗也是撒但的主要策略。
如果我们从逻辑方面分析一下,就很清楚了。如果假教师习惯欺骗,那么他们背后的始作俑者就是撒但。从创世记第三章到启示录第二十章,撒但都被称为欺骗人的,是说谎之人的父。
第四,在不顺服的信徒生命中,欺骗是很危险的行为。
这种假冒的行为很难辨别,如果很容易的话,撒但就不是撒但了。事实上,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的蒙娜丽莎(Mona Lisa)在市面上有十二件赝品,每一幅上面都模仿了达·芬奇的笔迹。每一件赝品的拥有者都宣称自己的收藏品是真迹,我们根本没有办法辨别出来。因为撒但很善于伪装,所以非常危险;牠的欺骗也非常邪恶。不顺服的信徒很容易自欺欺人,雅各书1:22说:
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
换句话说,不要自欺欺人。我也可能成为一个贼,剥夺自己的品格、正直、敬拜和顺服。如果我沦落到一种地步,可以一方面读圣经、听讲道、看出自己的问题,另一方面却置之不理、拒绝改变,那我就变成了一个贼。这是很危险的。
使徒行传第五章记录了初期教会中的一次欺骗行为,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果放在今天,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大家应该还记得亚拿尼亚和撒非拉的故事,记录在使徒行传5:1-11。他们看到巴拿巴卖掉自己的田产,把钱交给了使徒们,教会为此还进行庆祝。经常有人拍着巴拿巴的后背,说:“你做的真棒!你为教会做了一件大好事。”看到这一切,夫妻二人就做了一件事,我们看5:1:
亚拿尼亚,同他的妻子撒非喇卖了田产,
然而,第2节告诉我们:
把价银私自留下几份,他的妻子也知道,其余的几份拿来放在使徒脚前。
弟兄姊妹们,这是有预谋的欺骗。他们奉献一部分钱,本来也无可厚非,可是他们的错误在于告诉大家:“我们卖掉田地,一共就得到这些钱,我们决定都奉献给教会。”其实,他们在撒谎。我们接着看3-6节:
彼得说:“亚拿尼亚!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把田地的价银私自留下几份呢?田地还没有卖,不是你自己的吗?既卖了,价银不是你作主吗?你怎么心里起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亚拿尼亚听见这话,就仆倒,断了气;听见的人都甚惧怕。有些少年人起来,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
我们不妨假设自己也是耶路撒冷教会的成员,当撒非拉走进来的时候,我们刚好在现场。大家看7-8节:
约过了三小时,他的妻子进来,还不知道这事。彼得对她说:“你告诉我,你们卖田地的价银就是这些吗?”
我们大家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满脑子都在想:“撒非拉,你要说‘不是的’。你要说实话。他们刚刚把你丈夫埋葬了。”大家还没来得及暗示撒非拉,在第8节后半段,她就看着彼得,说:
“就是这些。”
我们接着看9-10节:
彼得说:“你们为什么同心试探主的灵呢?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脚已到门口,他们也要把你抬出去。”妇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脚前,断了气。那些少年人进来,见她已经死了,就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边。
现在请看第11节:
全教会和听见这事的人都甚惧怕。
我猜他们都害怕得要命。说不定,他们立刻聚在一起,决定今后要在教会里说实话。
主在做的是什么事情呢?祂在警告初期教会,也同样在提醒今天的我们:行在光明中的人不可以有不诚实的行为。跟随耶稣基督的人应该诚实,不要欺骗;要讲真话,而不是谎言。
偷窃的第二个同义词就是“诈骗”。
诈骗的意思就是把别人应得的东西据为己有。诈骗总共有四种形式。
第一,不按照合理的规则支付工资。
利未记19:13提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雇工人的工价,不可在你那里过夜,留到早晨。
换句话说,如果你是老板,要在当天把工资支付给工人,不要在你手里过夜。不要把拖欠的工资存到银行,获取十二个小时的利息。你要当场和工人结算工资。他的工资不是你的,所以,拖欠工资就是诈骗。
第二,拒绝奉养年迈的父母,也是一种诈骗。
我们以前的一篇讲道就是特别谈论这个话题的。不过,大家应该还记得马可福音10:19,对吧?
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
“孝敬”的意思就是“尊敬”和“给予经济方面的支持”。如果父母需要支持,你却不肯在经济方面帮助他们,那么你就是在诈骗,也是“亏负”这个词在上下文当中的意思。
第三,拒绝和配偶亲热是另一种诈骗。
哥林多前书7:5也用到了“亏负”这个词。经文讲得很清楚:夫妻之间的亲密关系不是一种回报或者恩宠,也不可以用作武器,而是配偶应该得到的。保罗明确告诉哥林多信徒,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不道德的性行为。不要欺骗配偶。
第四,这一点很有意思。不从属灵方面解决信徒之间的争端也是诈骗。
我们打开哥林多前书6:1。我给大家念一下这节经文: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
我希望大家认真思考这节经文的深层意义。我们继续看2-8节:
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
保罗提到的情况是:教会里一个信徒的合法权益受到另一个信徒的侵犯。在这种情况下,不要对簿公堂,而是要在教会内部进行处理。
这种做法可以追溯到旧约时代。当时的属灵领袖、一国之君经常会审理案件。保罗说,我希望教会今天也可以照样做。当信徒之间出现民事纠纷、发生权益的侵犯时,那是教会的家庭事务,要在教会内部由属灵领袖出面解决。
这段经文意味深远。设想一下,如果我们真的按照圣经的原则进行解决,一定会成为社会中的美好见证,让世界上的人可以看到教会怎样解决民事方面的纠纷。
偷窃的第三个同义词就是盗窃。
盗窃的意思就是拿走本来属于别人的东西,第八条诫命明令禁止这种行为。
不过,大多数人忘记了我们刚才谈到的其他应用。这节经文让我想起了伊万·博斯基(Ivan Boesky)。1985年,他通过两笔交易赚了一亿一千五百万美元;1986年,他说:“一点点的贪心没有坏处。每个人都应该有点贪心。”结果在1987年,他因为自己的贪心,被判刑三年。我们都会想到这样的人。
最近我读到《新闻周刊》(Newsweek)里面的一篇文章,说韩国的现代汽车成为被偷窃的目标,因为这种车的车门很容易撬开,车里的收音机也很容易取出来。在所有的汽车里面,现代汽车的收音机失窃率是最高的。
我最近和教会里的两个人交谈过。他们都是盗窃行为的受害者。其中一个的车被人偷走,另一个在投资方面遭到欺诈。我们经常会从这方面考虑偷窃行为,这种思维固然正确,不过我还是希望大家可以从圣经的角度进行思考,因为我们谈论的对象是在光明中行走的人,他们会经历其他形式的盗窃,这也让我们有机会扪心自问。
第一种行为就是偷走属于神的敬拜。
敬拜就是宣告唯独神配得到尊崇。我们可以从圣经中看到三个人,他们用正确的方式敬拜神。我们通过观察他们的做法,也可以理解什么是偷走属于神的敬拜。
亚伯拉罕通过毫无保留的奉献来敬拜神。在他看来,以撒是最宝贵的,然而,即便是以撒也不能够影响到他对神的顺服。他把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以此来敬拜神。
我认为大卫是借着悔改来敬拜神。当大卫犯罪的时候,神借着先知拿单质问大卫;他犯罪生下的儿子也被神接去。撒母耳记下12:20告诉我们,大卫换上新的衣服,剃掉胡须,以悔改的心来敬拜神。
每一次我们拒绝悔改,就是在窃取本该属于神的敬拜。当我们专注于神之外的其他东西时,就是偷走了神所配得的委身。
我还想到了约伯,他通过顺服来敬拜神。约伯失去了所拥有的一切。约伯记1:20告诉我们:约伯面伏于地敬拜神。
第二种行为就是偷走本该属于家庭的时间。
大家甚至不会认为那是偷窃。让人吃惊的是,在美国,五岁的孩子每个星期和父亲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到25分钟!在校生每天和父母的交流甚至不到一分钟。父母跟他们说的话大概也就是:“把奶油递给我。好好完成作业。赶紧上床睡觉……”这哪是什么有效沟通呀?
对基督徒孩子的调查问卷显示:百分之九十的孩子每个星期和父母在一起的时间少于十五分钟。当然,和父母一起看电视、匆匆忙忙吃饭的时间没有包括在当中。我所说的十五分钟是指父母全神贯注地陪伴孩子。虽然全家人都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可是你却不能说他们是花时间待在一起,因为大家的注意力放在电视节目上了,而不是其他家庭成员。孩子们每个星期只有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和父母在一起。
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对基督徒教育专家麦道卫(Josh McDowell)说:“麦道卫先生,现在已经没有人拥抱我了。我妈妈不再拥抱我。爸爸也不拥抱我。”
我们的时间被偷走了。我们需要承认,那些时间本来是属于我们家人的。
那么配偶呢?尽管很多夫妻都跟对方说:“很高兴见到你。工作愉快。要记得去干洗店拿衣服呀。今天晚饭吃什么?”然而,除此之外,夫妻之间每个星期用于交流的时间还不到七分钟。显然,属于家庭的时间被偷走了。
第三种行为就是偷走属于教会的恩赐。
首先是偷走教会的奉献。
过去两个星期里,我的兜里一直装着几颗巧克力。这可是个美妙的故事,我在等着合适的机会告诉大家。有一次主日学收集奉献的时候,一个孩子奉献了他的巧克力。我真希望自己当时在场,可以看到他面对的挣扎:“我应该奉献自己的巧克力吗?我一定要奉献。”他却不知道,聚会之后,牧师将会吃掉那几颗巧克力!不过我一直不舍得吃掉它们,而是放在办公桌上,结果落满了灰尘。
大家应该抽时间认真阅读使徒行传第四章。耶路撒冷教会的大人、孩子都在奉献方面做出了很大的牺牲。当教会有经济需要的时候,有人说:“没问题。我要把自己的房子卖掉。”这些人都同心合意,没有一个人说什么东西是自己的,大家都是凡物公用。结果,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有缺乏的。正是出于这种态度,他们让耶路撒冷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其次是偷窃属灵的恩赐。这种行为比拒绝金钱奉献更让人伤心。
在我看来,教会就像是残疾人的身体。我对那些来教会参加团契的人越来越直言不讳。在教会新成员的栽培课程中,我们用半小时到一小时的时间谈论属灵恩赐的话题。如果教会里只是坐满了观众,没有人运用自己的属灵恩赐,那么我们这群人就像是个缺胳膊少腿的残疾人。
如果你有教导的恩赐,那么你给教会带来益处了吗?如果你有奉献、帮助人或者接待信徒的恩赐,教会有没有因此得到益处呢?
哥林多前书第十二章讲得很清楚:是地方教会而不是普世教会成为一个身体。我们有没有团结一致、彼此协调呢?只要你反思自己在教会的位置和所发挥的功用,就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你有没有运用神的恩赐,给教会这个身体做出贡献呢?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除了常规的理解之外,偷窃还有其他多种形式,包括偷窃对神的敬拜、偷窃家庭时间、偷窃教会的恩赐等。
应用:违反诫命带来的后果
在结束之前,我希望大家知道,违反第八条诫命会导致很多后果,不过我打算重点强调其中的两个。
第一,偷盗会阻碍我们与基督和圣徒的相交。
这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我在基督面前站立的位置不对,如果我没有敬拜祂,如果我没有向祂委身,如果我没有和其他圣徒一同事奉主,那么我会遭受损失,我和基督以及圣徒之间的相交团契就会受到阻碍。
第二,偷盗不仅拦阻相交,还会破坏非信徒对教会和信徒的信任,因为他们能看到。
今天,世人看到教会充斥着腐败。我上次已经谈到,在过去的一千九百多年里,基督徒一直在呼吁世人认罪悔改,过圣洁的生活。然而今天世界告诉教会要悔改,过圣洁的生活。人家已经信不过我们了。
犹大装作是跟随耶稣的人。在谈到他的欺骗时,古人说得真不错:“就像古时候一样,每个人都是明码标价的。区区三十块钱的银子,犹大以为自己出卖了耶稣,其实那是他自身的价钱。”
今天,我们基督徒的公信度从哪里来呢?是来自于我们对神的敬拜、我们对基督的委身以及诚实正直的品格。我们有没有在光天化日之下偷窃呢?希望这类事情永远不要发生在我们身上。
偷盗的罪怎样解决呢?在以弗所书4:28,使徒保罗告诉以弗所的初期教会:
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
换句话说,当耶稣基督进入一个人的生命时,这个人就应该顺服基督。基督要掌管我们的生命,把偷窃的人变成乐于分享的人:乐于分享对神的敬拜和委身,乐于分享爱心和恩赐。
愿我们都成为这样的人。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1990年2月4日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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