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

Select Wisdom Brand
 

12 - 约伯福音 约伯记9-10

Series: 约伯记 (Job)
Ref: Job 9–10

约伯福音

约伯记9-10

 

引言

来自希腊雅典的一篇新闻,讲述了一名罗马尼亚囚犯的故事。他目前正在监狱服刑,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他正在起诉上帝。希腊国家电视台报道了这位名叫帕维尔(Pavel)的囚犯的故事,他正在罗马尼亚西部城市蒂米什瓦拉(Timisoara)服刑二十年。很明显,他是在把生活中的麻烦归咎于神,并希望神来解释为什么神没有履行祂那一方的责任。他声称他对神的奉献实际上就是贿赂,神应该对此负责。希腊当局还透露,作为原告方的帕维尔,声称他小时候受洗时与神签订了一份合同。根据帕维尔的说法,这份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神有义务保护他不受魔鬼的伤害,但神并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该诉讼已提交法庭。民事法庭说,这个案子不太可能在法庭上审理,因为不可能传唤神到庭受审。[1]

我遇到了一个加拿大组织,他们通过宣传和实际行动来保护人们的权利,反对世界各地的体型歧视。他们的任务是为因超重而受到歧视的儿童和成人提供法律保护。这很好,但进一步阅读他们的使命宣言,我发现他们对神也提出了要求。我来引用他们的一段话:“体型歧视的最大罪犯就是神。祂给人们带来了心脏病、中风、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痛风、呼吸系统疾病等等。我们正在起诉神,因为神歧视人。”然后他们带着讽刺的语气问:“嘿,神啊,你以为心脏起搏器和胰岛素是免费的吗?!”下面有一个地方可供人们注册加入,并说了这样一句话:“加入我们的集体诉讼吧,让我们一起来反对神给医疗体系所带来的负担……”[2]

你可能会说:“嗯,那是罗马尼亚,那是加拿大。无我们无关。”然而,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市(Oakland)的一位秘书,最近也把上帝告上了法庭。一道闪电击中了她家附近,引起了一场火灾,烧毁了这位女士的四所房子。这个六位数的索赔案件,指控神在掌管宇宙的过程中“粗心大意”,导致了这样的财产损失。其指控还包括神对天气的管理也不当。她的律师说,他们将努力通过将一些财产的所有权附加到附近的教会来收取这笔钱。这位女士声称,如果神不在法庭上出现,那这笔钱就应该属于她。[3]

幸运的是,神可能不会出现在法庭上。

 

如果你想知道约伯在这个阶段的感受,上面提到的这些来自罗马尼亚、加拿大和加利福尼亚的人会很好地回答这个问题。此时的约伯想把神告上法庭。

现在请大家把圣经翻到约伯记第九章。当约伯开始对神的不公正表达他的沮丧心情时,第九章出现了一些法律术语。比如:

  1. 在第3节,“争辩”这个词的意思是参与诉讼。
  2. 在第15节,“回答”一词实际上指的是在法庭上作证。
  3. 在同一节经文中,“那审判我的”指的是在法律诉讼上的对手。
  4. 第19节的“……传来”,字面意思就是要求出庭的传票。
  5. 第33节中“听讼的人”,指的是法庭上的仲裁员或司法调解员。
  6. 在后来的13:3,约伯说“我愿与神理论”,就是指为一个法律案件提供论据。
  7. 在13:18,约伯说“我已陈明我的案”,指的是准备好了他的法律案件。
  8. 在13:19,约伯说“有谁与我争论”,是指法庭上的辩论。

以上这些都是法律上的专用词汇,约伯还在9:14-16中哀叹道:“即使我能让神出现在法庭上,我还能说什么才能让神听我的话呢?”约伯提醒骄傲的假谋士比勒达:人不是神的对手;即使人以为自己是对的,神也会做祂想做的事,要么惩罚要么宽容。人是对是错似乎并不重要。

神不会出现在法庭上的,不会给他陈述的机会,约伯对此感到很沮丧。他对比勒达说:神是不可战胜的(9:10);神也是看不见的(9:11)。

现在请大家看第九章的第11节:

他从我旁边经过,我却不看见;他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觉。

换句话说就是:“在法庭上我怎么去跟一个我看不见的人打官司呢?”所以,神是不可战胜的,也是看不见的。另外,在神的上头再没有更高的权柄、需要神去交账的了。第12节说:

他夺取,谁能阻挡?谁敢问他:你做什么?

而且人也无法回答神或向神申诉。第15节前半节说:

我纵然无辜,也无法申诉……(当代译本)

也就是说:“在法庭上,在这位不可战胜、看不见也无法申诉的神面前,我无法陈述我的案件。”除此之外,约伯几乎要得出一个结论,就是神没有怜悯。在第22-24节中,约伯说:“神对待人的方式,我得出的结论是……”

……完全人和恶人,他都灭绝。若忽然遭杀害之祸,他必戏笑无辜的人遇难。世界交在恶人手中;蒙蔽世界审判官的脸,若不是他,是谁呢?

约伯的痛苦被愤怒所取代。撒但没有成功地使约伯亵渎神,但却成功地歪曲了约伯对神的看法。他成功地使神成为约伯的敌人。

处在巨大痛苦中的人,往往会得出同样的结论。他们认为:“神一定不爱我,神一定不关心我,祂一定是在与我作对。”

在约伯记第十章,约伯相信了三件事:

第一,神无所不知,但不让人有这样的见识(10:1-7);

第二,神创造了约伯,但祂不再关心约伯(10:8-17);

第三,神使约伯有了生命,却没有给他希望(10:18-22)。

尽管约伯感到绝望和愤怒,但他的话里充满了丰富的真理。事实上,约伯以先知的形式,在没有自己意识到的情况下,传达了福音的要点。对于我们这些有神的全备启示的人来说,我们可以看到约伯的痛苦,听到他对正义的要求,从他的诉苦中读出基督福音对未来的应许。

当耶稣基督与两个心灰意冷的门徒走在以马忤斯的路上时,祂通过旧约圣经,从摩西五经和先知书开始,给这两个门徒讲解了福音的真理。在学习了约伯记第九章和第十章之后,我确信主耶稣在讲解旧约圣经时,也解释了一部分约伯记中约伯说过的话。约伯提出的问题能在基督里找到答案,他的话语在基督里得以实现。

这就是约伯所传的福音。

 

约伯福音

在约伯回应比勒达的开场白中,约伯在9:2说了一句困扰整个人类的话:

……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

有人会说,约伯这里不是指救恩,而是指法庭上证实无罪。这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因为无论如何,问题仍然是:“一个人有什么权利被圣洁、公义的神所接受?”这是整个人类历史所面临的问题,这是你必须回答的所有问题中最重要的问题:你认为是什么给了你权利,使你可以来到神的面前并被神所接受?

今天的这个世界会告诉你,随便你相信什么都可以让你去你想去的地方。这就像去机场说:“我想买张机票去看望我在乔治亚州的朋友,随便什么飞机都可以,只要飞行员是认真的,只要我坐在座位上感觉良好,只要我能真切地感受到这是为我准备的飞机就行了。”

我可不能那样去佐治亚州。我想要一个准确的航班,确切的航班号,确切的登机口,我还想知道出发和到达的时间。我甚至不需要和飞行员见个面,也不需要对我的座位感觉良好,我很少那样做。[4]

那为什么谈到从地上进入到永恒的旅程时,什么飞机都可以,什么路都能行,哪个门都能到那里,好像只要我觉得这是适合我的宗教,任何途径都可以到目的地。为什么会是这样?但是福音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

第一,福音告诉人类如何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

  1. 福音声称只能通过耶稣基督才能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福音并没有因为这么“狭隘”的宣告而道歉。约翰福音14:6说: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1. 福音说: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马书8:1)

  1. 彼得在使徒行传4:12讲道的时候说: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1. 保罗写信给加拉太的教会,在加拉太书1:3-4他说:

愿恩惠、平安从父神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1. 犹大以感叹号来结束对约伯这个问题的回答,掷地有声。人在神面前怎样才能被称为义呢?犹大书第24-25节说:

那能保守你们不失脚、叫你们无瑕无疵、欢欢喜喜站在他荣耀之前的我们的救主——独一的神,愿荣耀、威严、能力、权柄,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他,从万古以前并现今,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这就是福音。这个福音就回答了约伯的问题:我们是通过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为我们的辩护和赎罪,才能来到圣洁的神面前,被称为义、被证实为无罪。所以福音告诉了人类如何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我们再来看看福音另外一个原则,这个原则也是导致约伯遭受痛苦的重要原因。

 

第二,约伯所传的福音使人在自我辩护时哑口无言。

约伯在第3节说:

若愿意与他争辩,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

当代译本的翻译是:人若想与祂辩驳,千次也不能胜一次

也就是说,如果你真的上了法庭,你认为你能说什么才能让神相信祂是错的、而你是对的呢?福音使罪人闭口不言。在他信主的那一刻,他完全放弃了自救、自卫、自立、自我辩护、自大和自以为义。

保罗在罗马书3:19说,整个世界在神面前交账的时候,都默然无语了。这节经文是这样说的:

……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这个世界所抗拒的,这个世界最不愿意想的事情,终有一天会发生。那就是全世界都要在神面前接受审判。

阿伯塔·史密斯(Abbott-Smith)把“伏在神审判之下”定义为“被送上法庭”。保罗说,普天下的人,都要在神面前受审,并且现今在神的审判之下,在神面前有罪。

请注意,在将来的那个场景中,保罗并没有说每个人都有机会为自己辩护。不是!罗马书3:19告诉我们:

……好塞住各人的口……

有一位注释书作者说:“我们可以争论,我们可以写信,甚至可以写一本书,我们还可以拒绝沉默;但即使我们用尽了所有的法律手段,也终将于事无补。”[5]

然而,这并不是保罗所描述的法庭场景。他指的是所有那些没有相信耶稣基督、没有耶稣基督为他们辩护的人,当他们站在神面前,站在白色大宝座面前时,将要经历即将到来的审判。约翰在启示录第二十章描述了这个场景,在白色大宝座面前,将没有辩护,没有各种不在场的证明,没有借口,没有讨价还价的交易,没有因审判而祷告的;什么都没有,只有沉默!

这不是人的审判,这是神的审判。所犯的罪没有被免除的机会,人所做的、所想的、所说的一切,神都是见证者。福音宣告说,所有不信的人都要默默地站在神面前。那个时候再祷告已经太晚了。保罗说,没有基督的人,就没有辩护人,将被定罪,经受永远的折磨。约伯说:“就算人类能与神对话,我们也没有答案或借口。即使我们有一千次说话的机会,我们也是无言以对。”

福音告诉了人类如何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福音使人在自我辩护时哑口无言。

 

第三,约伯所传的福音告诫我们生命的短暂。

请大家看第25-26节经文:

我的日子比跑信的更快,急速过去,……我的日子过去如快船,如急落抓食的鹰。

约伯曾看到由纸莎草和薄树皮制成的小船掠过水面,这就是古代的快艇。他也看过鹰俯冲扑向猎物。死亡不知从何而来,它来得太快了。

前段时间我在等红灯的时候,有一只鹰突然飞过我的眼前。它从公路另一边的草地上抓起一个看起来像老鼠的东西,然后又飞走了。那只田鼠根本没料到它会来,那只鸟突然俯冲下来,“呼”的一声,生命就这样结束了。约伯说:“这就是我的生活,就是这么快,一下子就飞走了。”

这也是雅各对那些分散在各地的犹太信徒的信息,他说:“听着,你们的生命就像一阵雾气,就像水壶里冒出来的蒸汽;它出现一会儿,然后就消失了。”[6]

上个月,我们读了两位基督徒领袖和教育家归回天家的新闻报道,他们是田纳西州坦普尔大学(Tennessee Temple University)的创始人李·罗伯森(Lee Roberson)和利伯缇大学(Liberty University)的创始人杰里·福尔韦尔(Jerry Falwell),他们都是在他们创办的大学开学典礼前几天去世的。

我欠这两个人一个人情。在转学到田纳西坦普尔大学之前,我在利伯缇大学读了一年书。我还记得坐在教堂里听罗伯森博士上课的情景。有一次他对那些准备服事神的人说:“当你完成学业时,不要祈求神给你一个讲台,要祈求神给你一座城市。”我很快就忘记了这句话,但十年后,当我在德克萨斯州完成神学院的学业,想着我和我妻子会去哪里服侍耶稣基督和祂的教会时,这句话又回到了我的脑海里,并最终把我们带到了今天这个地方。

罗伯森博士是在他办公室的办公桌前归天家的。两周前,在罗伯森博士去世几天后,我去了田纳西坦普尔大学。这位曾经担任过牧师的教育家已经九十多岁了。他的身体刚刚停止运转,他的肾脏衰竭了。大学校长告诉我,罗伯森博士的儿子对罗伯森说他们计划为他安排追思礼拜。当时罗伯森博士回答说:“我很失望,我以为我还有几年时间可以来传道。”

罗伯森博士在他九十多岁的时候几乎每周都在讲道,他已经讲了七十年的道了。然而对他来说,这就像坐在一艘飞速驶过水面的小船上,它就像一只不知从哪儿突然俯冲下来的鹰,一下子把他带走了。

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其实都是一样的。这也是福音所告诉我们的,我们没有多少时间了。你和神的关系如何?福音告诉了人类如何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约伯所传的福音使人在自我辩护时哑口无言;这个福音告诫我们生命的短暂。

 

第四,这个福音宣告了上帝之子的道成肉身。

下面我们来看看这段关于苦难的奇妙经文,先从约伯记9:32开始:

他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他,又使我们可以同听审判。

约伯悲叹道:“神不像我,祂不能和我交流。我看不到祂,不能和祂说话,不能回答祂。我不能带祂去法庭陈述我的案子。”约伯认为,神遥不可及、高高在上,显然祂对人类并不关心。

然而,神藉着基督成了人,和我们一样。正如保罗在腓立比书2:7所说的:

(祂)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

按照犹太人的至近亲属的律法,波阿斯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才能赎回路得:

  1. 第一,赎买者必须愿意赎买自己的新娘。
  2. 第二,赎买者必须有钱支付赎回的价钱。
  3. 第三,赎买者必须与新娘的家庭有亲属关系。

耶稣基督在赎买我们的时候也是这样:

  1. 第一,救赎主必须愿意赎买祂的新娘:耶稣基督来寻找并拯救那些失丧的人,祂愿意救赎祂的新娘。
  2. 第二,救赎主必须能够支付救赎的代价:作为完全的神,耶稣基督能够用祂的生命和死亡,来偿还我们犯罪得罪那永远公义和圣洁的神所面临的永远刑罚。
  3. 第三,救赎主必须与新娘的家庭有亲属关系:耶稣基督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他出生在人类中,是人类的亲属,因此有资格赎回祂的新娘。

很有意思的是,远在耶稣基督道成肉身两千多年前,约伯就渴望神能变成人,这样他们就可以互相交流了。约伯所传的福音就宣告了上帝之子的道成肉身。

我们再来看看约伯福音的最后一个原则。

 

第五,这个福音宣告说耶稣基督要成为我们的辩护人。

在9:33-34,约伯还要继续他那前瞻性的哀叹:

我们中间没有听讼的人可以向我们两造按手。愿他把杖离开我,不使惊惶威吓我。

和合本的第33节不太好理解是什么意思,当代译本把它翻译为“我俩中间没有仲裁者”。约伯说:“我需要一个人作我与神之间的调解人,这个人要帮我除去神审判的杖、救我脱离神的圣洁所带给我的惊吓。有没有什么调解人、仲裁者或裁判,可以给我们双方按手吗?”

约伯指的是古代法庭的一种习惯,即由一名“调解人”充当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仲裁者,以协商解决问题。按照当时的习俗,这个调解人要把手放在争论双方的头上,以提醒他们,他是有权解决这个问题的人。[7]

所以约伯说:“有没有人可以站在我和神之间,为我们双方说话,并通过谈判达成某种解决方案呢?”约伯带着先知性的渴望问了这样一个问题,而保罗在耶稣基督降临后就回答了这个问题。他在提摩太前书2:5-6说:

……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

有什么人可以为我们说话吗?是的!那就是耶稣基督,我们至亲的救赎主!

有谁能除去神的杖和祂审判的威吓呢?是的!那就是耶稣基督,我们复活的救主!

约伯的最终希望不是出于某种原因,而是在一个关系中,是在他自己和神之间的和解方案中。约伯所不知道的,我们都知道。他所渴望的调解人不仅还活着,而且随时准备代表我们介入。[8]

这位中保能按手在父神和我们身上:

  1. 作为神的儿子,祂完全知道神的要求;
  2. 作为人子,祂完全理解人的需求。

祂填补了这个缺口,祂有能力提供永久的解决办法。

 

结语

这就是约伯所传的福音:这个福音告诉了人类如何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这个福音使人在自我辩护时哑口无言;约伯所传的福音告诫我们生命的短暂;宣告了上帝之子的道成肉身;这个福音宣告说耶稣基督要成为我们的辩护人。

我们不是把神带上法庭,而是把神放在心里;我们不是起诉神,而是通过相信耶稣基督与神和解,耶稣基督是神和人类之间的那位中保。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2007年5月20日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2007

版权所有

 

[1] “Romanian Prisoner Sues God,” RIA Novosti – World (Oct. 18, 2005).

[2] http://www.angryandrew.com/lawsuit.html.

[3] Steven Lawson, Holman Old Testament Commentary: Job (Holman Reference, 2004), p. 83.

[4] Charles Swindoll, Job: A Man of Heroic Endurance (W Publishing, 2004), p. 104.

[5] R. Kent Hughes, Romans (Crossway Books, 1991), p. 324.

[6] Fritz Rienecker and Cleon Rogers, Linguistic Key to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Regency, 1976), p. 738.

[7] Warren Wiersbe, Job: Be Patient (Victor Books, 1991), p. 44.

[8] Swindoll, p. 106.

Add a Comment


We hope this resource blessed you. Our ministry is EMPOWERED by your prayer and ENABLED by your financial support.
CLICK HERE to make a dif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