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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水、血和圣灵

19 - 水、血和圣灵

Ref: 1 John 5:6–8

水、血和圣灵

毫不疑惑(第三部分)

约翰一书5:6-8

 

大约在十多年前,有一个名叫“庭审电视”(Court TV)的电视节目正式开播。后来它更名为TruTV。在它刚开始播出的时候,对这个节目是否能维持下去持怀疑态度的人比比皆是。庭审、辩论、审判等等这些场景,似乎对人们并没有什么吸引力。

但是这个在1991年7月1日首播的庭审电视节目,一开播就开始播放一些正在庭审的案子。其中的一个案子是罗伯特·斯科特·希尔(Robert Scott Hill)被控在25年前杀害了岳母,目前正在佛罗里达州受审。在这起案件中,罗伯特·希尔自己的儿子,现在已经是一名侦探,是对他不利的一个主要证人。

在另一个案子中,有个名叫帕梅拉·斯玛特(Pamela Smart)的教师,因为劝说17岁的学生、也是她的情人谋杀自己的丈夫,而在新罕布什尔州受审,但她要求不要让她的狗在这个频道上看到她受审的画面,她说她不想让家里的狗受到创伤。这个逻辑有点奇怪,你可以杀自己的丈夫,但却不想伤害你的狗。就是这么荒唐。

罗伯特·希尔最终被判无罪,而这个帕梅拉·斯马特被判有罪。

在开播十年之后,根据尼尔森收视率(Nielsen Ratings)公布的结果,发现后来改名叫TruTv的这个“庭审电视”节目,是美国增长最快的有线电视频道,在全球拥有6500万电视观众,每年的广告收入超过5000万美元。这让很多业内人士感到非常意外。

在电视上观看一个案子的审理,与陪审团一起评估控辩双方所提供的证据,显然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这些证据是实物证据或可视性证据(demonstrative evidence),包括图片或视频;物证,比如凶器;DNA或地毯纤维等法医证据;再加上人证、证词和目击者证词,这样就有了庭审所需的所有证据。最重要的是,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让全世界的观众和陪审团,最终在证据的基础上做出裁决。

使徒约翰恰好就扮演着神所默示的庭审律师的角色。为基督信仰的真理这个案子,提供了一个又一个证据。如果你听了我上次的讲道,你就知道使徒约翰做出了一个惊人、大胆的宣告:基督徒正在而且已经得胜了。

上次我提到了使徒约翰在描述基督徒时用了一个希腊词,大家还记得吗?虽然对这个词我们的发音略有不同,但这个词的标志今天随处可见。这个词是什么?对了,耐克!Nike!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是价格高昂的网球鞋?不是,它的意思是“胜利”或者“得胜”。

那么基督徒靠着什么来宣告得胜呢?

 

现在就请大家把圣经翻到约翰一书第五章,使徒约翰在第5节说:

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换句话说,得出耶稣是上帝之子这个结论的人,就取得了信心的胜利。现在使徒约翰马上觉得有必要提供一些证据来支持这个结论,或者说这个判决。

约翰,你能给我们一些关于耶稣的证据吗?你能给我们一些人证等实物证据吗?比如物证、目击证人的证词,使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断定耶稣真的是上帝之子?这个案子可不是有线电视上的一个节目,不是哪一年的案子,甚至不是世纪大案;这是决定我们永恒归属的案子。

约翰似乎想到了这个案子的重要性,因为这段经文就是致力于消除基督徒心中所有的疑惑,要强化我们这些信徒所确信的事情,所以使徒约翰接下来给我们提供了三种形式的证据,来证明耶稣就是那位真正的弥赛亚:

第一个证据是水。

第二个证据是血。

第三个证据是圣灵。

现在就请看第6节:

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

我希望大家首先注意的,就是“……而来的”这个短语,它紧接着前面第5节“耶稣是神儿子”这句话,而且在“耶稣”之后加上了“基督”,就是“受膏者”的意思,就是希伯来文中的“弥赛亚”(第1节)。

这里的“”这个动词,在原文中是过去时态,这个人过去来了。祂来了,那位弥赛亚、耶稣基督已经来了。使徒约翰在这里使用过去时态的动词,来明确宣告弥赛亚的来临已经成为一个历史上的事实。[1]

理论上来说,我们不是在等候弥赛亚的第一次降临,我们是在等候弥赛亚的第二次降临,因为祂在过去已经来过一次了。有人可能会问:“约翰,你这么说有什么证据吗?”

我们再来看看第6节:

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水和血,使徒约翰在这两个词前面都使用了定冠词,表达的意思是“那个水”和“那个血”,使它们成为历史上彼此独立的两个事件。[2]也就是说,在历史上有两个不同的时刻,标志着耶稣是那位独一无二的上帝之子,也就是我们的弥赛亚。这两件事首先与水有关,然后与血有关,显然是按照这个顺序发生的。那么这两个事件是什么呢?

早期教会的教父和神学家奥古斯丁(Augustine)认为,这是指当罗马士兵刺穿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时,祂身上流出的血和水(约翰福音19:34)。

这种观点的一个问题是,它不是两个独立的事件。另外,这种解释没有回应假教师否认耶稣神性的说法,事实上使徒约翰正在回答耶稣是上帝之子的这个问题。任何人在身体被刺穿时都有可能同时流出水和血来。但至少奥古斯丁证实了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也是关键的证据之一。

其他人如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和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认为使徒约翰指的是洗礼和圣餐这两个圣礼。虽然他们提到了用水来施洗这部分是对的,但这段经文不是在讲我们通过受洗所作的见证,而是在讲耶稣基督所作的见证。

使徒约翰在这里所讲的是,在某种程度上水和血可以作为揭示耶稣基督的弥赛亚身份的证据。[3]那么,耶稣在地上生活期间,有两个单独的事件与水和血有关吗?的确有。

首先就是耶稣自己的受洗和相关的一些事件,那些神迹事件证明了耶稣即将开始祂的弥赛亚生涯。那么血呢?当然是指耶稣基督替我们死在十字架上时所流的宝血了,我们正是藉着这血而因信称义了(罗马书5:1)。

使徒约翰实际上给了我们耶稣基督开始和结束祂的事工的标志性事件。耶稣在地上的事工开始于祂的洗礼,结束于祂在十字架上的受死,在复活的时候达到了圆满。有一位作者是这样说的:耶稣是藉着洗礼之水开始祂救赎的事工,藉着被钉十字架时所流的血完成了祂救赎的工作。

耶稣的洗礼标志着祂完美的生命;被钉在十字架上标志着祂救赎的死。或者换句话说:水是耶稣神性生命的证据(耶稣受洗时天父证实了祂的神性),而耶稣的血是祂神性工作的证据。[4]

所以约翰在这里所做的是,通过向我们展示这两个标志性事件,向我们指出耶稣基督真实性的实物证据。一个事件标志着祂的事工的开启,另一个事件标志着祂的事工达到高潮。

所以我们现在就回到这两件事上,看看围绕这两个事件的证据,如何清晰而神奇地证明了耶稣就是神的儿子。

 

第一个证据:水。

我们先打开马太福音第三章,仔细看看这第一个证据——水的证据。

有一个名叫约翰的旧约先知,不是使徒约翰,而是施洗约翰,现在出现在我们面前,他在呼求犹太人接受他的信息悔改,来等候弥赛亚的来临。

请大家来看马太福音3:13,施洗约翰不知道在那个特别的日子……

当下耶稣从加利利来到约旦河,见了约翰,要受他的洗。

施洗约翰知道耶稣不需要在约旦河里受洗来证明祂已经悔改了,耶稣受洗是因为其他原因。耶稣在第15节说祂“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耶稣说:“在这个时候,这是合适的,这是恰当的。”也就是说,这个洗礼适合耶稣,为什么呢?有这样几个原因:

  1. 耶稣要藉着这个洗礼来代表神的子民;
  2. 祂要顺服神通过先知施洗约翰对百姓呼求,来认同施洗约翰的事工;
  3. 这符合旧约律法的要求,也就是祭司在正式开始承担祭司的服事时,要用水来洁净自己成为圣洁。[5]
  4. 耶稣要通过受洗来表明祂公开事工的开始。
  5. 耶稣要在这个公开的场景中,让神的先知施洗约翰把神的羔羊带到众人面前(约翰福音补充了这方面的信息)。
  6. 最后,这也是使徒约翰在约翰一书第五章中所想到的最重要的证据。水的洗礼这个事件,将要提供目击证人、可视性证据、证人证词,以及三位一体神关于耶稣是谁的不可否认的证据。

请大家接着看马太福音3:16-17:

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神的灵彷彿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所以有圣灵在现场,然后请注意……)。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

圣父的声音从天上传到约旦河边所有的人,说耶稣这个人是我的儿子。约翰一书第五章也说:耶稣是神的儿子。大家要注意,马太福音第三章这里所记载的,实际上是圣父在有意识地、策略性地引用了祂自己所默示的话。

马太福音3:17的前半部分“这是我的爱子”,是引用了诗篇2:7,每个犹太人都认同这个诗篇是在描述弥赛亚,就是那个将要来的神的大能君王。这节经文的后半部分“我所喜悦的”,是引用了以赛亚书42:1,以赛亚对那位受苦的弥赛亚的描述,在以赛亚书第53章达到了高潮:弥赛亚将像羔羊一样牵到宰杀之地。以赛亚书42:1还说:我已将我的灵赐给他。圣灵是以鸽子的形式降下的,这位圣父引用了旧约圣经中关于弥赛亚的几节经文,祂是在说:这位弥赛亚就在这里!

对以色列人来说,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明显的呢?神的儿子,那位注定要受苦的弥赛亚、神的羔羊,要为世人的罪而死,而现在祂就在这里!这位大君王已经来了,但祂的第一个王冠要用荆棘编制而成,祂的第一个宝座将是十字架。[6]

天父的这个签名就是第一个证据,是藉着水的洗礼来呈现出来的。

 

第二个证据:血。

使徒约翰在约翰一书5:6说得很清楚,耶稣作为上帝之子、弥赛亚的证据,不仅与耶稣受洗这个事件中的水有关,而且还与另一个事件中的血有关。

大家要知道的是,圣经从来没有单独用“血”这个词来指圣餐。[7]当然了,耶稣的宝血被形象地比喻成葡萄汁,因为葡萄在被碾碎、压榨后才能有葡萄汁。但使徒约翰这里所指的,不是圣餐中的这个隐喻,而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这个事件与血如此明显地联系在一起,以至于约翰都不需要再作额外的解释和说明了。

血液代表着生命。耶稣在流出祂的宝血后,舍去了自己的生命。所以约翰一书这里的血指的是耶稣死在十字架上。[8]但约翰在提到耶稣受难这件事时,想到了更多的事情。这些假教师告诉教会,神的真儿子不会死。但耶稣在受洗的时候已经被证明是上帝之子,祂确实死了,祂确实流出了祂的宝血!

但这个证据还使得很多异端学说站不住脚了。诺斯替派的假教师说,基督只是某种神的灵,只是在耶稣受洗时降临在祂身上,但是那个基督在十字架上离开了耶稣,把祂留在十字架上,然后耶稣就死了,所以耶稣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看看使徒约翰是如何驳斥他们虚假教导的。在第6节中约翰说: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是谁?就是基督。现在请注意约翰接下来所强调的: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事实上,当耶稣基督从坟墓里复活的时候,祂突然出现在两个非常沮丧的门徒面前。这两个门徒正从耶路撒冷返回一个名叫以马忤斯的小村庄。耶稣对他们说:“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他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加福音24:26)。

耶稣基督是用水受洗的;后来耶稣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流出了祂的宝血。弟兄姊妹们,基督信仰是流血的信仰,正是耶稣的宝血洗净了我们所有的罪(约翰一书1:7)。[9]

基督信仰不是人为神舍去生命的信仰;基督信仰是唯一一个神为人舍去生命的信仰。

  1. 基督是在两千年前作为逾越节的羔羊而舍己的。
  2. 圣殿里每天献祭时,祭司浑身上下都会溅上鲜红的血,他们的两手都会染成红色,而这一切都在预表将来基督所流的宝血。
  3. 基督的流血完成了向神献上赎罪祭而救赎人类的福音。

圣经提供了关于神的羔羊前后一致证据:

  1. 逾越节的设立很好地解释了最终神的羔羊所献的祭;
  2. 以赛亚书第53章预言了神的羔羊所要经历的苦难;
  3. 施洗约翰认出了神的羔羊到底是谁;
  4. 加略山的十字架上浸满了神的羔羊献祭时所流的宝血;
  5. 直到现在,天上的万军仍在复活并被高举的神羔羊的宝座前歌唱。

将来有一天,我们也要与他们一同歌唱,正如使徒约翰在异象中所听见的那样,他在启示录5:11-14告诉我们:

我又看见且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他们的数目有千千万万,大声说:曾被杀的羔羊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颂赞的。我又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沧海里和天地间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说:但愿颂赞、尊贵、荣耀、权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远远!四活物就说:阿们!众长老也俯伏敬拜。

 

弟兄姊妹们,你要做的最重要的决定,就是你对这个神的羔羊的判定。祂是不是替你受死的那个献祭的羔羊呢?赞美的音乐并不是从天上开始的。在教会中,你会发现自己与教会里其他人一起,为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的荣耀,而高声歌唱,就像赞美诗《洗罪之泉》(There is a Fountain Filled with Blood)中所唱的:

今有一处洗罪之泉,

从耶稣身发源;

罪人只要在此一洗,

能去全身罪愆。

 

我真相信,我定相信,

耶稣替我受害。

天父爱子这样钉死,

真是难报的爱!

 

这首歌所唱的是你吗?祂是你的羔羊吗?

也许有人会说:“是这样,我自己也做了一些研究。其实在耶稣那个年代,把人钉死在十字架上是很常见的,罗马帝国很喜欢这种特别残酷、极其痛苦的处决方式。”没错,公元一世纪的历史学家约瑟夫斯(Josephus)写道:在耶稣被钉死的同一年,这个地区有超过1000人也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我们从历史文献的记载中得知,在基督那个时代,罗马人仅在巴勒斯坦地区就钉死了三万多人。[10]其中有很多人都是在我们称为加略山这个地方被钉死的。那么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耶稣的死比其他人的死更特别、更有意义呢?

好吧,请和我一起回顾一下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中所描述的那个场景。

马太福音27:45节告诉我们,当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突然间在中午12点到下午3点,黑暗降临了。马太在描述这个场景时所用的词,强调了黑暗的程度:完全、彻底的黑暗。[11]这时候无疑需要火把来照明,所以对耶稣的嘲弄显然就停止了,因为一种可怕的黑暗笼罩了一切。

想当初神曾经借着摩西的手,向埃及人降下十灾,其中的一灾就是三天黑暗,它永远与第一个逾越节和神的审判有关。[12]而这三个小时的黑暗显然与那次审判是相关联的,只不过这一次耶稣是作为我们的赎罪祭,在代替我们经历父神严厉的审判。[13]

然后当圣父与圣子彼此隔绝的那一刻,耶稣因为被天父遗弃而发出了痛苦的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其实在此之前……

  1. 耶稣就被自己的门徒抛弃了;
  2. 祂被门徒出卖,后来门徒又否认认识自己;
  3. 祂遭到了犹太宗教领袖们的弃绝;
  4. 祂被本国人民的最高法院宣判有罪;
  5. 祂被祂的敌人所嘲笑,包括罗马士兵、犹太领袖,甚至还有一名罪犯也嘲弄祂;
  6. 耶稣独自受苦,最终又被父神抛弃了。[14]

最后耶稣在胜利中喊了一句:“成了!

弟兄姊妹们,你可能会被抛弃、被拒绝、遭到背叛、被否定、被谴责、被嘲弄,甚至被杀害,但是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流血和舍命,意味着你永远也不会被天父所弃绝了。

马太接着在第51节告诉我们,圣殿中隔开圣所和至圣所的那个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我很喜欢这个,大家知道这对宗教系统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是他们捏造了一个理由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了。

那个幔子差不多有20米高15厘米厚。在那厚重的幔子上绣着美丽的天使基路伯,绣在美丽的蓝色布面上。马太说这个幔子“裂为两半”,这里所用的语言描绘的不慢慢撕开,而是突然、剧烈、不可思议地把幔子从上往下撕开了。当时那里没有梯子、没有脚手架,绝不是人手所能为的,是神自己的作为。神好像是在说:通过基督献祭的身体这个幔子,现在谁都可以来到我面前了。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在这一幕场景之后,祭司们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只是把幔子又缝在一起、挂起来,然后继续他们毫无意义的仪式和传统。但这个信息已经传扬出去了。马太福音还记载发生了一次地震,震动了整个地区。

如果这还不足以证明耶稣就是祂自己所说的那位的话,那么当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之后,还有一件事发生了。马太福音27:52-53说:

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到耶稣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

这个作为证据怎么样?你认识的人多年前就被埋葬了,现在又死而复生,出现在你的面前。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僵尸,他们不吃人。显然神赐给了他们荣耀的身体,就是要向所有相信耶稣基督的人显明,让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大能。这里所用的语言也在暗示,他们像基督在复活后向许多人显现一样,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升天去了天父那里。

你能想象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会是怎样的情景吗?总有一天你会和他们一样的。

杰迪戴亚·古德温(Jedediah Goodwin)的信心给我留下了很深印象。他是一个基督徒,还是个拍卖商。1876年死后,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在自己的墓碑上刻了这样几个字:

生于1828年

走啊

走啊

不见了![15]

主耶稣早些时候也说过,当时祂站在拉撒路的坟墓旁,周围的人当时在听吗?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死后必要复活。”(约翰福音11:25转述)

我来给你一些证据……拉撒路,快出来!然后他就出来了!这个证据够分量吗?

我们所有相信祂的人,终有一天也会走啊走啊,突然就不见了!

所以支持耶稣是神的儿子这种判定的证据有:耶稣受洗的水,还有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时所流的血。这些都是外部证据。

 

第三个证据:圣灵。

使徒约翰紧接着又补充了一个证据。前两个证据是可以看见的外在证据,证明了基督的真实性;第三个证据是看不见的内在证据。[16]

现在请看约翰一书5:7: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

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圣灵的本性就是讲真话。圣灵在新约圣经中多次告诉我们:耶稣基督要被高举,我们要跟随祂、信靠祂。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在耶稣受洗时你发现了什么?在天上说话的圣父,降在耶稣身上的圣灵,还有神的儿子耶稣。

但是大家请注意,我们今天花了这么多时间来查考经文,使徒约翰在这里指的并不是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位一体的神。三位一体并不是他的重点,使徒约翰指的是不可否认的三个合在一起的证据,就是在受洗时的水、在十字架上的血,还有与圣灵相关联的真理的见证。使徒约翰在下一节经文中就把这三个联系起来了,请看第8节:

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

事实上,这三样说的都是同一件事。约翰在第7节说有圣灵作见证,要知道,圣灵不只是说了真话,约翰还强调圣灵就是真理。圣灵不需要把手放在圣经上,发誓说真话,全部的真话,除了真话什么都不说。圣灵不需要这样做,因为祂的本性就是真理。

圣灵的角色是为基督作见证,在人面前高举基督,引导基督徒顺服耶稣基督至高无上的权柄。所以第8节的结论是:作见证的原来有三……,这三样也都归于一。也就是说,如果你把它们分开,它们会告诉你同样的事。这里的动词所使用的现在时态告诉我们:这些证人的持续活动是为了揭示真理,即耶稣基督是弥赛亚、是永生神的儿子。在证人席上,他们都指向了同样的事实。

这不像人所做的伪证。有一个故事很有意思,说有四个男孩一起开车去上学,有一天他们迟到了,老师在问他们为什么迟到时,他们都说是他们的车胎爆了。于是老师马上把他们分开呆在四个不同的房间,然后一个接一个地问他们同一个问题:是哪一个轮胎出故障了?结果这个老师得到了四个不同的答案。

朋友们,今天这些证人来到了我们面前,他们都讲了同样的故事,告诉我们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是救主,祂真的在地上生活过,也真的经历了死亡,后来真的从死里复活,带给了我们新生命。因此,我们单单靠着对祂的信心,总有一天我们也会跟那个老拍卖师一起说:走啊,走啊,不见了!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2013年1月13日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2013

版权所有

 

[1] D. Edmond Hiebert, The Epistles of John (BJU Press, 1991), p. 234

[2] Herschel H. Hobbs, The Epistles of John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83), p. 126

[3] Hiebert, p. 234

[4] Roy L. Laurin, First John: Life at its Best (Kregel, 1987), p. 170

[5] Joel Beeke, The Epistles of John (Evangelical Press, 2006), p. 194

[6] Adapted from William Barclay, The Gospel of Matthew: Volume 1 (Westminster Press, 1975), p. 60

[7] Hiebert, p. 240

[8] Hobbs, p. 128

[9] R. Kent Hughes, John: That You May Believe (Crossway Books, 1999), p. 46

[10] John MacArthur, Matthew 24-28 (Moody Press, 1989), p. 266

[11] Grant R. Osborne,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Matthew (Zondervan, 2010), p. 1036

[12] Ibid.

[13] Ibid.

[14] Adapted from Osborne, p. 1037

[15] Charles R. Swindoll, The Darkness and the Dawn (Word Publishing, 2001), p. 305

[16] Adapted from Sam Gordon, Living in the Light: 1, 2, 3 John (Ambassador, 2001), p.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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