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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十架七言

46 - 十架七言

Ref: John 19:25–30

十架七言

约翰福音19:25-30

 

引言

一个人临终前所说的话,总是很凝重而且很重要的。一个人在面临死亡的时候,就容易坦露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 伏尔泰(Voltaire)是法国著名的讽刺作家,也是一个不信神的人。他试图用他的作品来破坏基督信仰的可信性,他死前曾经对医生说:“我是被神和人抛弃的人!如果你能让我多活六个月,我就把我所有的一半都送给你。”
  •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是一位怀疑论者,在英格兰到处讨伐基督信仰,对社会和民众的生活产生了很大影响。临终前他说:“如果我拥有了全世界,我会拿它去多活一天,然后我就跳进黑暗里了。”
  • 巴纳姆贝利马戏团(Barnum and Bailey)的创始人巴纳姆(P. T. Barnum),临终前说了这么一句话:“今天团里的收入是多少?”
  • 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是卫斯理公会(也称循道宗,Methodism)的创始人。他最后说:“最好的事情,莫过于神与我们同在。”
  • 司布真(Spurgeon)临终前说:“耶稣为我死了。”

临终之言反应了所有这些人的真实本质!

 

今天,我想跟大家一起来学习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最后所说的话。这些话显明了祂是谁,以及祂为什么被钉在十字架上。

基督是在早上大约九点左右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头三个小时是在日光底下度过的,祂说的前三句话就是在这段时间里说的。

紧接着就突然出现了很神奇、也很神秘的黑暗,在接下来的三个小时中,祂在十字架上没说什么。这个沉默最后被祂那令人心碎的呼喊声打破了,祂用亚兰语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翻译过来就是:“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又过了一会儿,耶稣说:“我渴了。”接着又说:“成了。”耶稣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

历史记录了人在被钉十字架时通常的反应,他们一会儿愤怒异常、破口大骂,一会儿苦苦哀求,过会儿又开始破口大骂,就这样反复、交替进行。到耶稣那个时候为止,罗马人已经在巴勒斯坦地区钉死了大约三万人。

不过耶稣基督与那些人不同,祂就是为了这个时刻而来的,所以他所说的每句话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不想面面俱到,就是再讲几次道也讲不完所有的内容;我就来概括一下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说的最后七句话,人们习惯上称之为“十架七言”。

 

第一句话

耶稣在十字架上说的第一句话是:

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

在路加福音23:34,这里所用的动词时态表明,耶稣一再地为他们祷告祈求。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他们把祂的手腕钉在十字架上,祂因为疼痛剧烈而喊叫着,然后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这是一幅怎样的情景!

经文告诉我们说,士兵们在嘲弄祂,宗教领袖们在讥笑祂,旁边的罪犯也在说风凉话。而耶稣的反应是什么?!“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

祂在承担大祭司的角色,为罪人们代祷。因为内心的刚硬,罪人们看不到祂就是真正的神的羔羊。

当伊丽莎白公主和爱丁堡公爵在1947年结婚的时候,伦敦的街道和公园里到处都挤满了人,还有从世界各地赶来的头头脑脑们,其中就有费萨尔国王二世(King Faisal II),他是十二岁的伊拉克的国王。不过他没有穿王宫里的华丽服饰,而是身着便装。他真正感兴趣的,是游行队伍里的高头大马。他想找个视野更好的位置,就从人群中往前挤,越过了警察设立的警戒线,警察很粗暴地对待了他,因为当时警察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第二天报纸上的新闻对此表达了歉意,说:“费萨尔国王,我们当时不知道你是谁。”

 

第二句话

耶稣在十字架上说的第二句话,记录在路加福音23:39-43。我们先来看39-41节:

那同钉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诮他,说:你不是基督吗?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吗?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做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

这个罪犯所说的话,的确令人感到很惊奇!

  • 他承认他自己的罪,在第41节“……我们是应该的……”
  • 他承认他应该受到惩罚;
  • 他在所有控告耶稣的人面前,说耶稣是绝对清白的!

这得需要有多大的勇气!

大家想想看,这名罪犯其实对耶稣基督的了解非常少!有很多人曾经跟我说过类似这样的话:“嗯,我想信耶稣,不过要是我能再多了解一些就好了。”

不过看看他在第42节对耶稣所说的话,还有耶稣在第43节的回应:

就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这句话太神奇了!耶稣居然向这个罪犯应许了天堂!

 

大家要知道,神所创造的第一个人,后来成了小偷。亚当从不属于他的那棵树上偷了果子吃,被逐出天堂。末后的亚当,也就是耶稣基督,重新创造、改变了人类,现在对一个小偷说:“欢迎你来我的天堂。”

想想看,这个犯人所犯的罪是可耻的,他是个罪人。但是在救恩论中,也就是关于救恩的教义中,他却成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例子。他无法自己赢得救恩,无法为自己赎罪,无法加入一个教会,不能在水里受洗,也没有办法再行善事;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接受耶稣刚才向他应许的救恩这个礼物。

另外,耶稣说的是:“……今日……”也就是说,在人死了以后,紧接着你要么上了天堂,要么下了地狱,不可能呆在一个所谓“炼狱”的地方,再靠着你自己的努力,慢慢地、一点一点地争取进入天堂。不是这样的,耶稣说的是“今天”!

也许你会说:“嗯,不用急,我要等我老了以后再信主,等到我快不行了的时候再信也不迟。就像这个犯人那样,在最后的时刻再信主。”

但事实上,这个马上要被处死的犯人,不是抓住最后的机会才信的,而是在他遇到的第一次机会就信了。

 

第三句话

耶稣在十字架上说的第三句话,是在约翰福音第十九章,请大家把圣经翻到约翰福音第十九章。当时在场的有四个女人,包括耶稣的母亲马利亚。请看第26-27节:

耶稣见母亲和他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他母亲说:母亲,看,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此,那门徒就接她到自己家里去了。

罗马教会一直在试图神话马利亚,他们说耶稣是把使徒约翰交托给了马利亚,让马利亚成为约翰还有其他使徒的守护者,也包括后来的所有信徒。但实际情况是,耶稣所做的正好相反,因为第27节的后半节告诉我们:“……从那以后,那个门徒就把她接到他自己的家里去了。”

耶稣所做的,是承担祂在地上的责任,确保祂的母亲能被照顾好。这也是祂最后的愿望和祂的见证。

 

我看到有一个资料说,经过法律程序确定的遗嘱中,最长的遗嘱有厚厚的四本书那么多,里面有95,000个字!而有记录的最短的遗嘱是在英国,只有三个字。很想知道这三个字的遗嘱说了什么。

耶稣在这个世上没有什么财产可以送给别人。在那一刻,罗马士兵们拈阄来分祂的衣服。圣经没有记录当时耶稣的父亲约瑟的情况,我们认为那时候他已经不在世了。耶稣肉身的弟弟和妹妹们甚至都不相信耶稣,也不支持祂,这让他们的母亲马利亚经受了很多痛苦。所以耶稣最后把照顾马利亚的责任托付给了约翰,他是耶稣深爱着的使徒。

说完这句话以后,大地上会被巨大的黑暗所笼罩。根据马太福音27:45的记录,虽然那会儿才刚刚到了下午,但太阳光却通过某种方式,被遮蔽了长达三个小时的时间。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个黑暗不仅遮蔽了耶路撒冷城,还遮蔽了全世界。路加福音23:44所说的“遍地都黑暗了”,这里“大地”的“地”所用的希腊语词,也常常被翻译为“世界”或“全地”。有意思的是,除圣经以外的其他历史文献,也提到过那一天在世界范围内所经历的黑暗。

 

出现三个小时黑暗的三个原因

更为重要的是,这次突然降临的黑暗有三个目的。这个虽然在圣经中没有明确提到,但我们其实不难发现:

第一,这个黑暗是一个审判。

拉比们很久以来一直教导说:太阳光被遮蔽,是神对世上某种极其严重的罪的审判。神在用这种显而易见的现象,宣告人类刚刚犯下的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罪行。

 

第二,这个黑暗是悲哀的象征。

黑暗也常常用来作为悲哀的象征,阿摩司书8:9-10是这样写的:

……我必使日头在午间落下,使地在白昼黑暗……我必使你们的节期变为悲哀……使这场悲哀如丧独生子……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当时十字架矗立在黑漆漆的、悲哀的气氛中,那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

 

第三,这个黑暗是逾越节的象征。

遍地出现的黑暗,必须在逾越节的背景下来理解。犹太人正在庆祝逾越节,记念以色列人从埃及逃离的日子。大家也许还记得当时神向埃及法老降下的那些灾祸,其中的第九灾,就是笼罩大地的黑暗,埃及经历了整整三天的黑暗,这之后就是最后一灾。以色列人要杀逾越节的羔羊,把它的血喷在自家的门框上。然后灭命的天使降临,所有抹上羔羊的血的家庭,死亡就会越过他们的房子,他们头生的儿子也就得以保全下来。

最终的逾越节的羔羊即将被杀献祭,所以黑暗笼罩了大地,不是三天,而是三小时。在这期间,神的羔羊成为我们的罪;祂虽然没有罪,但却在经历父神对罪的愤怒和无限的刑罚。

 

第四句话

在黑暗中,马太福音27:46记录了耶稣突然说出的第四句话:

……耶稣大声喊着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耶稣正在经历一种祂从来也没经历过的、丧失了与父神亲密关系的痛苦。罪使人隔绝,罪使人分离,罪是孤独的痛苦!

有一位作家曾经写道:

耶稣从来没有经历过祂不是父神所喜悦的人的时刻;与父神的相交,以前从来没有被破坏过,但是现在,却被破坏了。

这里还有一点需要注意。这节经文里的“离弃”这个词,与保罗在哥林多后书4:10谈到底马时,所用的词是一样的,说底马离弃了他。那父神为什么离弃或抛弃了祂的儿子呢?因为在那一刻,当耶稣担负了我们的罪、替我们偿付死亡的代价时,圣洁的神是不能与祂维持原来那种相交的关系的。罪的全部重担,都由祂一个人来承担。

为什么呢?因为祂被父神离弃了,我们才永远也不会被父神离弃;祂经历了黑暗,这样我们才能活在光明里;祂经历了隔绝,这样我们才永远不会被撇在一边;祂经受了地狱之苦,这样我们才能享受天堂带给我们的快乐,直到永永远远!!!

 

第五句话

神的羔羊在约翰福音19:28说了第五句话: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就说:我渴了。

在被钉十字架期间,有人两次拿东西给耶稣喝。第一次是兵丁拿着苦胆调和的酒给耶稣喝(马太福音27:34),这种酒能起到麻醉药的作用,但是祂没有喝。

第二次是在约翰福音19:29,耶稣说祂口渴了,然后:

有一个器皿盛满了醋,放在那里;他们就拿海绒蘸满了醋,绑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

这种液体是当时最廉价的一种饮料,和合本把它翻译为“醋”,在新译本、标准译本和现代译本中翻译为“酸酒”,而在当代译本中翻译为“醋酒”。牛膝草的枝子一般有半米左右长,他们用牛膝草不是因为够不着耶稣的嘴,而是怕从耶稣身上流出来的血,会滴在他们的脸上。

 

耶稣在开始服事的时候,在旷野里饥肠辘辘;而在结束服事的时候,又是干渴难耐!耶稣早先在约翰福音7:37曾经说:

……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

在约翰福音4:14,祂曾经说:

……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

在经受这个漫长而痛苦的折磨时,耶稣很快就感到口渴了,祂其实完全有能力让自己不渴,但是祂没有那么做。

耶稣作为人经历了口渴,你和我也会口渴。但终有一日,我们所待的那个地方,将不再有饥渴。启示录7:16告诉我们:

他们不再饥,不再渴……

圣经中所发出的最后一次邀请,是在启示录第二十二章,邀请所有口渴的来,免费喝生命的水。22:17说:

……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牧师兼学者魏华伦(Warren Wiersbe)有一次跟朋友一起吃晚饭。如同往常一样,餐厅服务员过来问:“你们想喝点儿什么吗?”

魏华伦的朋友非常温和地对服务员说:“二十年前我喝过一种水,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渴过。”然后他继续给她讲关于主耶稣的事情,是耶稣满足了他所有的饥渴。

问题不是“你对属灵状况感到饥渴吗?”因为你肯定会;问题是“你来到神的羔羊面前了吗?”祂邀请你从祂的井里喝那活水。

 

第七句话

接下来我们先来看耶稣在十字架上说的最后一句话,也就是第七句话。这句话记录在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的第46节:

……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

然后,我们再来看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说的第六句话,就在这句话之前一点儿说的。

 

第六句话

根据约翰福音19:30,耶稣在十字架上说的第六句话,其实就是一个希腊语词。我们来看这节经文:

耶稣尝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神了。

成了!”在希腊语中只有一个词,福音书里记录说,这个词是喊出来的。

基督徒作家品克(Pink)这样写道:

这不是一个无助的殉道者发出的绝望呼喊;不是终于结束了这个痛苦的折磨而表达出来的一种解脱;也不是精疲力竭地走完了人生旅途后长舒的一口气。这些都不是。这是救赎者的宣告,宣告神从天上来到地上所要做的已经完成;所要显明的神的品格已经昭示天下;在律法的面前,罪人得救所需要的所有要求都已经得到满足;赎买我们的全部代价已经偿还。当然了,在耶稣喊出这个词的时候,祂还没有死;但祂离死亡也只有迟尺之遥,祂期待这一切马上就要成就,才说出了这句话。

成了!”的字面意思是“已经完成了,而且将来永远要完成。”

在三十三岁这个年纪,绝大多数人会说:“我才刚刚开始!”而耶稣却说:“我已经完成了!”

注意耶稣说的是“完成了!”而不是“我完了!”就在祂完成赎罪之功的时候,耶稣正在开启新的恩典时代!

 

耶稣说的“成了”这个希腊语词,对我们来说比较陌生,但在那时候是很常用的一个词。下面一些人会用到这个词:

  • 仆人

主人会吩咐仆人完成一件事,在完成以后,仆人会回来对主人说:“成了。”或“我已经完成了您所吩咐我的事情。”

腓立比书第二章告诉我们:基督放弃了祂的权利,取了奴仆的形象来到这个世界;祂执行三位一体神所分配给祂的任务,并且完成了。

  • 艺术家

艺术家会用到这个词。当希腊的画家或雕塑家完成他的作品后,他会退后一步,看着作品说:“成了。”或者“完成了……画完了!”

当耶稣基督来的时候,祂完成了神的启示这幅图画。大家也许还记得那两个去以马忤斯的门徒,耶稣跟着他们,从摩西和众先知开始,把整本旧约圣经给他们串了一遍,解释了神的完整图画是什么。加略山成就了这幅图画!神在画布上绘出了救恩的画面,而现在这个作品已经完成了!

  • 商人

商人也会用到这个词。对他们来说,这个词的意思是“欠债已还清”。如果你买了什么东西,商人接过你的钱,给你一个收条。这个收条上会写着“成了”,或者“你现在是商品的主人了;你已经为此付了款。”

 

你和我在神的面前都欠了账,神的律法要求我们偿还。保罗在罗马书6:23告诉我们:所要付的代价,或者说是工价,乃是死亡。耶稣要付清这笔账,满足神对罪的代价的要求。

“成了”——这幅巨作已经完成,救恩已经赎买好了,所以现在就可以作为礼物送给你了。

有一位作家说:“福音中最伟大的词不是‘做’,而是‘做完了’!”

世界上所有其他宗教都告诉你:如果你想发现永恒的祝福,那你必须做点儿什么、取得点儿什么成绩、加入什么组织或机构、奉献点儿什么、成为某种人才行。

亚历山大·伍腾(Alexander Wooten),是几十年前一位很有意思的传道人。有一天,有个认识他的人来找他,带着讥讽的口气对他说:“伍腾,告诉我我该做点儿什么才能成为基督徒呢?”

伍腾回答说:“已经太晚了。”

那个人镇定了一下,说:“等一下,你这是什么意思?告诉我,我该做点儿什么才能成为基督徒?”

伍腾说:“其实不需要做什么,太晚了;已经做完了。”

 

弟兄姊妹们,这就是十字架带给我们的信息:救恩的工作已经完成了,“成了!”

在旧约时代的帐幕里是没有椅子的,因为祭祀的工作永远完成不了,他不能坐下来。但是耶稣基督不久就要升天,祂要坐下来,坐在父神的右边——这个工作终于完成了!

得救的人与没有得救的人之间的区别,就是前者来到十字架面前,承认他们有罪,而且完全无助,他们接受了永生的免费礼物;而后者却没有。那些还没有接受这个礼物的人,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上天堂,或者他们根本就不承认他们需要拯救。

我记得有一次读到美联社刊登的一个新闻故事。说在佛罗里达州莱克郡的乡村地区,警察局报告说有一对老姐妹俩开车开了两天半,直到她们的车陷在泥泞的橘子园里,抛了锚,她们才终于停了下来。这两个老姐妹住在一起,姐姐八十四岁,妹妹八十岁。她们开车到离家三十多公里的镇上去购物,但在回家的路上拐错了一个弯,她们想再回到原来的路上,结果却兜起了大圈子,整整开了六十个小时的车,简直不可思议。就在这期间,她们没有停下来吃个饭,也没有向其他人寻求帮助。警察后来设法追溯她们走过的路,发现她们开了三百多公里的路,而她们的家只有三十多公里远。

最后,有一个农民发现了她们。车已经完全卡在泥里动弹不得了,其中一个人已经死亡,另一个人躺在橘子树下,生命垂危。当后来人们问她为什么之前不找人问路的时候,那位活下来的老姐妹说:“嗯,我们不想那么做!我们一直很独立。我们从来没有想过:我们还需要帮助。”

 

你知道吗?圣经说如果没有耶稣基督,你就会迷路、会失丧。而且,你正走在通向永恒死亡的路上。但是根据路加福音19:10,耶稣基督来到这个世界,“……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甚至像你和我这样的人。

在短篇小说家欧·亨利(O. Henry)临终的时候,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把灯打开,我不想摸着黑回家。”

弟兄姊妹们,你却从来不用这么害怕,因为耶稣基督,这个世界的光,已经应许说:如果你相信祂,祂就把祂的光照在你心里。

请仔细倾听神的羔羊最后所说的话,祂是最终的逾越节的羔羊,祂被杀献祭,这样你和我才能活到永永远远!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1995年2月12日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1995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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