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 审判判官
审判判官
约翰福音8:1-11
引言
我们现在一起来学习约翰福音第八章1-2节:
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稣却往橄榄山去,清早又回到殿里。众百姓都到他那里去,他就坐下,教训他们。
通常,拉比或老师习惯的姿势是坐下来,然后人群聚集在他周围。一般是有声望的老师的门徒或学生,才可以在众人面前讲解经文、谈论律法。
大家也许还记得,在约翰福音第七章,差役去捉拿耶稣的时候,他们没有把耶稣带来,反而回来报告说,他们从来没有听到有人像他这样说话的。
这个没有受过教育的木匠,是怎样主宰了众人的思想呢?!
从人的角度来看,福音书的另一处记录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线索。就是马可福音第一章的第22节:
众人很希奇他的教训;因为他教训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不像文士。
当拉比和文士们教导的时候,他们从来不会以个人的权柄来教导;他们总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开始他们的教导:“有教导这样说……”或者“书上写着说……”。
但是耶稣是怎么教导的呢?祂会说:“你们听到有人这样说……但是……”或者“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
大家看到了吗?文士们是引用权柄来教导;而耶稣是带着权柄来教导。
我们现在很难想象那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我来试着给大家描述一下。
大家可以设想一下,我今天来到咱们教会,用这样的口气来说话:“七年来,我们一直在学习圣经上的话语;不过,从现在开始,我要对你们说我自己的话。”然后,我把圣经放在一边。
要是这样的话,会发生什么呢?第一件会发生的事情,就是我们现在聚会的地方太小的问题,马上就迎刃而解了!因为大家以后都不愿意再来了!
这就是当时耶稣所说的话——而且要远远胜过我的这种口气!“你们手上的律法已经有几千年了,你们也听到过摩西所写的;但是,这是我要说的。”
现在,在约翰福音第八章,那些想陷害耶稣的人,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他们要利用耶稣以自己的权柄来教导的这个事实,作为陷害祂的陷阱。
实际上,我们可以先跳到第5节,他们是这样挑战耶稣的: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
现在,我们一起回到第3-4节,大家请注意,这帮人来了!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
毫无疑问,这个行淫乱的场景是预先设计好的。这位无名无姓、犯淫乱的女子,就是他们要陷害耶稣的把柄。
问题是:这个妇人在行淫乱的时候,那个男人在哪里呢?
根据律法的规定,行淫乱的男女都要被处死。那为什么他们不把那个男的带来呢?!
有人认为那个男的跑掉了,然而根据经文,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请大家再看看第4节:
……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
“被拿”这个词的意思,是“被捉住”、“被制伏”、“被擒获”。它有这么一个含义,就是人们把这两个行淫乱的人拉扯开,让他们彼此分开。这个动词所用的时态,也表明那些把这个妇人拉开的人,也是押着她、把她带到耶稣面前的那些人。
他们怎么可能会没抓住那个男人呢?!我认为是人们故意放走了他。为什么呢?因为那些宗教领袖们并不真正关心什么道德规范;他们所关心的,是如何抓住耶稣的把柄。
我相信那些领袖们已经与那个行淫乱的男人商量好了,允许他们抓住那个妇人。也许他们已经发现了这个非法的事情,然后想出了这么个计谋:告诉那名男子,如果他配合他们所设的圈套,他们就不告诉他妻子他所犯的淫乱罪。所以,那个男人就溜走了,宗教领袖们抓住了那个妇人,把她拽到耶稣的面前。
第5和第6节就体现出了他们的计谋: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这是个左右为难的困境。犹太人公会,有时候也被称作犹太人最高评议会,是犹太人的最高法院,他们很少把人判定为死罪。根据米示拿(Mishnah)的记录(米示拿是将犹太人的口授律法编辑成的册子,是犹太教的经典之一),“如果犹太公会每七年判定一个人为死罪的话,那么犹太公会就会被认为是在屠杀人民了。”
在淫乱方面判定死罪的事情极少发生,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认定某个人行淫时,拉比们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必须是一个铁定的事实,必须有很多的见证人可以作证才可以认定;而且,行淫的人必须在行淫过程中被抓住才行,所以说满足这些条件的案子非常少。
而现在,摆在耶稣面前的,就是这么一个案子!一个一目了然的案子!
大家能想象一下,此时此刻那个妇人是个什么处境吗?她被暴露在众人面前,站在那,也许还衣着不整,站在那些嘲讽她、敌视她的宗教领袖们面前。在她面前,还有这位圣洁的、来自于拿撒勒的老师,在当时被很多人认为是弥赛亚。就在这个妇人站在祂面前的时候,围观的众人盯着她,交头接耳地议论着。
这简直就像是将来的白色大宝座的审判,那些所有拒绝救主的人,将要站在祂面前——他们犯了罪,完全暴露在那,他们犯罪的案子铁定无疑。那个时刻与现在的区别就在于,那时候将不再有赦免;而现在,还有罪得赦免的机会。
请大家看第7节:
他们还是不住的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他。
在我们讲解耶稣这句话的含义前,我觉得有必要先谈另外一个重要的话题。我常常听到人们引用耶稣的这句话,作为教会不应该惩戒那些犯了罪的信徒的理由。
你们是不是也经常听到人们说:“你没有权利评判那个人!记住,‘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
什么时候应该评判?
我们先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什么时候才可以评判?”
首先,当有人公开违背圣经的教导时,是可以对其加以评判的。
在哥林多前书第五章1-3节,保罗说:
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我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心却在你们那里,好像我亲自与你们同在,已经判断了行这事的人。
这里的“判断”一词,在新译本里翻译为“审判”。
在畅销书《争取第一》(Looking Out For Number One)中,作者这样写道:
不要被其他人的是非评判所吓倒……要特别当心那些道德家们;忘记那些人想要强加给你的道德枷锁吧。
我们现在这个年代,是抵触道德责任的。当信徒或教会站出来,对罪恶加以评判、抨击的时候,他们会极力抵挡。
我看到过一个新闻,说有个女子过着一种不道德的生活,她所在的教会对她施行教会惩戒,将她从教会成员中除名。这名女子因此起诉这个教会,说教会无权对她加以评判,最后她赢得了那个官司。
教会和当今社会之间的分歧在加大,教会因此所面临的逼迫也近在眼前。
其次,当有人公开否认圣经的教义时,对其进行评判也是正确的。
我们的社会,包括越来越多的教会,已经越来越难以接受圣经的教义和绝对的神学思想了。在他们看来,这些东西过于绝对,非黑即白,太容易引起纷争了!人们已经把“罪”这个词,用“问题”来取代了。现在很受欢迎的一个口号是:把教义放在一边,让我们在爱里合一。
我们来听听保罗在罗马书第十六章17节是怎么说的吧:
弟兄们,那些离间你们、叫你们跌倒、背乎所学之道(就是所学的教义)的人,我劝你们要留意躲避他们。
再听听约翰在约翰二书第10-11节所说的:
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或者教义),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因为问他安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分。
这些话听起来好像缺乏爱心啊,不是吗?我在想,那些口口声声地说“把教义放在一边,在爱里合一”的人,如果使徒约翰今天出现在他们当中,会受到这些人的欢迎吗?
保罗在加拉太书第一章第8节说:
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所以说:
- 那些宣扬耶稣基督并没有真正从死里复活的人,是被咒诅的;
- 那些否认唯有基督的救赎才有效的宗教领袖们,是被咒诅的;
- 那些否认圣经是神所默示的人,是被咒诅的;
- 那些传扬恩典外加行为才能得救的人,是被咒诅的;传扬恩典外加洗礼、外加这个、外加那个的,是被咒诅的。
从保罗的教导来看,他好像并没有呼吁大家要有一个公开的、充满爱的对话;他并没有呼求所谓的大联合。没有!他在教义的基础上,呼求分裂。
所以,无论是出于什么考虑,当大多数教会在把圣经的绝对真理放在一边的时候,我们所处的世界,却在前所未有地探索着真理。
当有人公开违背圣经的教导或否认圣经的教义时,我们应该对其加以评判。
第三,在评价我们自己与神的关系时,我们也应该加以评判。
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在谈论主餐的短短三节经文中,保罗五次提到了要省察、要分辨,要进行评判。但是遗憾的是,现在的教会却在基督徒的个人生活中,淡化或者消除悔改和自我省察。他们会说:“那样做太压抑了,我们需要强调的是积极思考所带来的大能。”
有一点他们是对的,就是追求圣洁会让人知罪,会让人认罪;但那不会让人压抑。
最后,当我们用圣经来评价我们所处的世界时,这样的评判也没有问题。
请听哥林多前书第二章第15节所说的:
……属灵的人能看透(或者评判)万事……
保罗在这里说什么呢?新汉语译本把它翻译为:属灵的人能够评断万事。也就是说,属灵的人查验、研究、查考、洞察、判断一切的事情。
这样的人并不是喜欢批判,而是愿意以批判的态度来思考。
有一次我在超市买东西。其实我妻子很少让我去超市买东西,她难得信任我能给她买回去她想要的东西!通常我买回去的东西不是她想要的品牌,而且还买上她不想让我吃的巧克力炸面圈。所以只要她让我去超市买东西,我总会买回去一些不是她想要的、但又是相关的东西,还有巧克力炸面圈!
我在超市收款台那里排着队,身边摆放着花花绿绿的杂志,标题也是五花八门:什么“大猩猩生出长颈鹿”啦,什么“哪个明星又生孩子”啦,什么“外星人与白宫秘密接触”啦,等等等等,虽然无聊透顶,但也让我排队的时间过得很快。
不过,有一个杂志的标题吸引了我的注意力。那个标题是这么说的:
你相信神迹奇事吗?如果你相信,那你并不孤独,别的人也相信。从南斯拉夫维尔京山脚下的异象,到弗吉尼亚广告牌上基督的头像,神存在的迹象触动着千千万万的人。
我买了那本《生活》杂志(Life),我无法想象这本杂志到底能给人带来些什么。我随便举几个例子,看看里面都是些什么内容:
- 有一篇文章,专门谈论那些据说能进行神奇医治的穆斯林宗教领袖;
- 还有一篇文章,说在纽约皇后区,有越来越多的人相信,把带偏振镜片的照相机对准天空,是有可能拍摄到圣母马利亚的;
- 纽约哈西德教派的犹太人(Hasidic Jews),他们相信拉比的餐桌上的残羹剩饭,可以医治疾病,还能确保婚姻幸福,所以他们会挤破头去抢拉比的剩饭。
弟兄姊妹们,在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代中,属灵的分辨能力实在是太重要了。教会必须具备以圣经来判断是非的能力,要能够判断某种体验、某种趋势和所相信的事物到底是否合乎圣经的教导。信徒和教会都应该具备这种属灵分辨的能力。
希伯来书的作者,在希伯来书第五章14节,呼求基督徒们在属灵上达到成熟的地步:
……他们的心窍习练得通达,就能分辨好歹了。
此时我想到了威廉·丁道尔(William Tyndale),在1526年的时候,当时人们宣称只有宗教领袖才能拥有和阅读圣经,但丁道尔判定,这样的宗教理念是错误的。不仅如此,他还为同胞们将圣经翻译成了英文,并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在神学院读书的时候,有一个教授就经常说:“历世历代以来,基督徒们总是会在某个方面出错。那你知道,现在我们是在哪个方面出了问题吗?”
我这里不是在鼓励大家,对所有的事情都变得吹毛求疵;事实上,吹毛求疵的人就是吹毛求疵。我不是让大家变得喜欢批判,而是要学会进行批判性的思维。
有些时候,在某些情况下去评判他人、责备他人是应该的,也是正确的。问题是:你现在评判的是什么?你是在分辨是非,还是天真地接受任何事物?
什么时候不应该评判?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在什么情况下进行评判是错误的。
首先,在你了解全部事实以前,进行评判就是错误的。
在约翰福音第七章第51节,说:
不先听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做的事,难道我们的律法还定他的罪吗?
其次,对别人内心所确信的、而圣经又没有明确反对的事情,进行评判也是错误的。
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从律法主义的角度,自己认为某些事情不可以做,就去指责那些认为这些事情可以做的人;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有些人会嘲笑那些在生活上严格持守一些规条的人。
举个例子,比如在喝酒的问题上,第一种情况是,那些认为基督徒滴酒不能沾的人,会指责那些喝酒的基督徒,哪怕只喝一点点;第二种情况是,那些喝一点酒的基督徒,会嘲笑那些滴酒不沾的基督徒,认为他们对圣经的理解是错误的。
所以,对别人内心所确信的、而圣经又没有明确反对的事情,进行评判是错误的。这方面大家可以学习保罗在罗马书第十四章的教导。
神常常祝福那些我们意见不一致的人,要接受这样一个事实有多么困难!
第三,当评判是在攻击他人的动机时,这样的评判是错误的。
哥林多前书第四章第5节说:
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他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
我们要谨慎,让我们的怀疑能造就别人。
拉比们教导说,人所当做的六件大事是:
- 学习圣经;
- 探访病人;
- 向陌生人显明善意;
- 祷告;
- 教导孩子们圣经;
- 还有把人往最好处想。
最后,当评判是为了显明我们自己的义时,这样的评判是错误的。
耶稣在马太福音第七章第1节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
主耶稣在这里所说的论断,不可能是指分辨,或者是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些合乎圣经的评判;祂是指宗教领袖们常有的那种论断,那种挑剔、苛刻、假装敬虔的评判,虽然能指出罪,但却从来不会帮助给出解决的办法!
在马太福音第七章的第2节前半部分,主耶稣说:
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
换句话说,那种自以为义、定别人罪的评判,其实是在为自己挖掘坟墓。
在古代的波斯,有个腐败的法官常常收受贿赂,断案的时候颠倒是非。后来波斯国王居鲁士发现了这个法官的不法行为,将其处决,并且命令把这个法官的皮剥下来,就像处理牛皮那样,把它制成了皮革。然后把最高法官所坐的椅子用这张皮包起来。这样一来,那些后来继任的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就可以时时刻刻地提醒他们:歪曲正义的后果将是什么!
对于一个罪恶的人来说,坐在那个只有没有罪的神才能坐的位置上,是非常危险的。这些人在扮演着神的角色!
而此时此刻,在约翰福音第八章开始的这段经文,耶稣要剥下他们的皮!
请大家看第8节:
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祂这是第二次在地上画字了。著名的牧师和圣经学者华伦·魏斯比(Warren Wiersbe)认为,这是一个很微妙的提醒,让人想起来神自己刻下摩西十诫的那两块石版。
有人认为主耶稣在地上画字,是因为祂当时很尴尬!他们认为耶稣蹲在地上,是因为当时祂自己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不过很有意思的是,这是新约圣经中所记录的、主耶稣仅有的一次写字。而且这里所用的词,不是常用的“写字”那个词,而是另外一个词,它的意思是“写下来用以反对什么”,或者是“因着要反对什么而把它记下来”。
在约伯记第十三章的第26节曾经用过这个词:
你记录判词攻击我……(新译本)
在法庭上这个寂静的时刻,这些人所能听到的,只有主耶稣在地上画字的声音。祂在地上写什么呢?我想祂是在写这些人所犯的各样的罪,在他们不为人知的个人生活中,那些隐藏的一个又一个的罪恶。
主耶稣要审判这些判官!祂看到了在黑暗中的这些人,看到了他们的罪恶,祂太了解他们了!
著名牧师彼得·马歇尔(Peter Marshall)这样写道:
耶稣基督看到了他们的内心深处,祂在地上写着这样一些词:拜假神,撒谎,醉酒,谋害人,犯淫乱……就在祂写的时候,他们手中的石头,一块又一块地丢在了地上,他们一个接着一个悄悄地溜走,躲在暗处,消失在大街上拥挤的人群中。
这些人以为他们能骗得了神吗?!问题是,尽管主耶稣已经告诉了他们祂是谁,但是他们还是不知道他们正站在神的面前。
我还记得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上课的时候我惹了些麻烦。虽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是一个很好的学生,但是偶尔我也会调皮捣蛋。那次被老师发现后,按照惯例,她写了一张纸条,描述了一下我所犯的错,让我带回家,让家长在纸条上签字。这个办法确实很残酷,我觉得当时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叛逃到苏联,要么赶快认罪。我的处境非常糟糕。
不过,我很快想出了一个办法,我决定模仿我父亲的签字。谁会发现呢?于是我花了很多功夫,练习模仿我父亲的签名,尽量写得潦草、潇洒一些。等我签完了,才发现跟我父亲的签名相差十万八千里。没办法,我又拿湿纸巾抹了两下,让笔迹有点模糊不清。我跟老师说这张纸条掉在水池子里了,我肯定不会告诉她我是一个聪明绝顶的罪人!当然了,我的罪行后来败露了,我那可怜的小灵魂因此经受了很多的折磨和惩罚。
还有比这个更荒唐可笑的。文士们和法利赛人,站在无所不知的神面前,觉得他们自己没有什么罪!以为他们可以假冒纯全无暇的签名,以为他们可以担当判官、陪审团和刽子手的角色。
请大家继续看第八章的第9节:
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
请大家注意主耶稣在第10-11节所做的:
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
大家想象一下这个场景。那个妇人的控告者们消失了,圣殿里安静下来了。只有主耶稣才有权扔第一块石头。在这寂静的时刻,头发凌乱的妇人站在那,肩膀耷拉着,眼睛里也许还充满着恐惧。主耶稣看着她,她看着主,周围是寂静无声、空无一人的圣殿。
请看第11节后半部分:
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在这里有两点内容很重要,我希望大家能认真思考。
第一点,耶稣基督并没有对这个妇人的罪视而不见;祂将要为她的罪而死。
判官只想要一件事,那就是定罪,这与他们的职责并不一致,他们本应该去挽回那些犯罪的人。
詹姆斯·多布森(James Dobson)是一位福音派基督徒作家,他曾经在南卡州的一个女修道院,看到一个牌子上写着:“绝对禁止入内——违反者将依照法律上限予以起诉。”落款是“仁慈的修女”。
确实有点儿讽刺意味儿。
耶稣,这位公义的审判者,却要赦免人的罪,而且祂也这样做了。自始至终,祂都知道,祂要死在十字架上,担负所有罪的刑罚,而这妇人的罪,只是众多的罪当中的一个。
所以基于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做的,祂能给这妇人另外一次机会。
第二点需要大家思考的,就是耶稣基督不仅要赦免这个妇人过去所犯的罪,祂还要挑战这个妇人将来所面对的生活。
主耶稣当面指出了这个妇人的罪,祂永远不会说:“好了,没事了,别担心,安心地去吧,继续过你以前的生活。”
绝不是这样。祂说:“你大错特错了。如果我真是主,以后就不要再过这种淫乱的生活了!”
这样的赦免并不容易。主耶稣那天当面指出了她的罪,并且给了她一个选择:要么回到她的老路上去,要么作为一个被赦免的人,过一个崭新的生活。
牧师兼作家司德曼(Ray Stedman)讲过一件事,说他有一次坐在公交车上,旁边是个刚信主的年轻人。司德曼告诉他信主后的新生命意味着什么,还说以后他就不用再害怕死亡了。那个年轻人转过来,看着司德曼的眼睛说:“我从来都没有害怕过死亡;不过,我想告诉你我现在害怕什么——我害怕我会虚度一生。”
主耶稣对这个妇人说:“去吧,不要再虚度你的一生!”
耶稣基督不仅总是非常关注一个人的过去,祂还非常关心这个人将来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此时此刻,我们今天在座的每个人都有一个过去;但是,有了基督,你就会有一个不一样的未来。
有一首古老的诗歌是这样写的:
我多么渴望,能有一个美妙的地方
被称为重新起头之地
在那里,我们一切的罪和痛苦
都可以丢弃在门外,就像一件破旧的外套
再也不用穿在身上!
真有这样一个地方——它被称为加略山,在那里我们所有的罪,都可以象破旧的外套一样被丢弃。在这个地方,耶稣基督要赦免我们的过去,挑战我们的未来。
圣经并没有告诉我们,这个妇人后来都发生了什么;这是一个没有结尾的故事——正如你和我的故事一样。
你愿意让主耶稣,与你的过去有关联吗?对于你的未来,你又愿意让祂承担什么角色呢?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1994年3月6日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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