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战开始

争战开始

by Stephen Davey

争战开始

里面的争战(第二部分)

罗马书7:14-17

 

引言

坦白来说,我已经不记得上次鼓励大家在听道的时候做笔记,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但今天我强烈建议大家做好笔记。原因有两个:

第一个原因是:如果你不做笔记,那你很可能什么都听不懂;

第二个原因是:如果你不做笔记,那你很可能什么都听不懂!

事实上,在今天的讲道中,大家可能需要把我提出的六七个不同的要点先记录下来,这些观点最终都将用来说明一个总的观点。所以,请找一张纸记录下来,或者写在你的手背上,或者干脆从座位前的赞美诗集上撕下一张纸来。这样,负责管理赞美诗集的大卫弟兄(David)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购买一批新的赞美诗集回来了!

从今天开始,我想开启一个名为“里面的争战”的系列学习。我不知道这个系列学习要持续多长时间。事实上,在我自己研读并预备这个系列学习的过程中,我很清楚,我所能做的就是将罗马书第七章的一段宝贵的经文介绍给大家。其实在我看来,这段经文也是我们这一代人最迫切需要的一段经文。

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我们要花多长时间来讨论这个主题。既然如此,让我先给大家讲一件上周发生在我们家里的事吧,大家可能也会觉得这件事很有趣。有一天,我去小学接小女儿放学,然后我带她去了“基督教书店”(Christian bookstore),想在那里给她买一个新的圣经封皮,以及尺寸合适的《圣经》。她最后挑了一个非常漂亮的黑色天鹅绒圣经封皮,上面不仅有绚丽的天鹅绒线条,还有一个小袋子,刚好可以放下她的福音小书(AWANA book)。

就在我们开车回家的路上,她想把圣经封皮附带的书签放在合适的位置。大家猜猜看她最后把它放到了哪里?没错!就是《罗马书》。我那时心里想:“看来她已经明白了这本伟大著作的意义所在了。”但紧接着,她以无比天真且稚嫩的声音问我说:“爸爸,你今年一整年会教哪一节经文啊?”

我猜,肯定有人怂恿她这么问的!

 

的里面有争战?

我想我们多少都碰到过类似的问题:你是如何与罪争战的?真信徒会犯罪吗?你是如何看待那个似乎挥之不去、让基督徒的生活变得困难重重的罪的原则的?你该如何在你的基督徒生活中得胜呢?

事实上,这些问题就是我们这个系列要聚焦于“争战”这两个字的原因所在。罗马书第七章的下一段经文,毫不含糊地揭示了那场发生在信徒的思想、心灵、情感和意志中的争战。

其实我刚刚不小心泄露了答案,因为我说了“信徒”,这也表明了我在阅读下一段经文时的特殊视角。

关于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所指的到底是谁,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换言之,这可不是一个释经的小争论,事实上,在开始学习这段经文之前,这可能是最重要的事情了。无论保罗所指的是谁,这都会对这段经文的解释以及对我们的应用产生巨大的影响。

现在就请大家把圣经翻到罗马书第七章。那么,在罗马书第七章的这几节经文中,保罗说的“我”到底是谁呢?

  • 第14节:……我是……已经卖给罪了;
  • 第18节:我也知道,在我里头……没有良善……
  • 第21节: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从一方面来看,如果保罗在这里说的是一个不信的人,那么这会对释经和这段经文的应用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保罗在这里说的是一个真信徒,同样也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巨大影响。

那么,保罗在这里说的到底是谁呢?

 

六种主要的观点

在罗马书第七章的这段经文中,保罗口中的那个“我”到底是谁,对此,有六种主要的观点。事实上,有关这个问题的解释不止六种,但下面这些是较为主要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保罗指的是别人,而非他自己。

有些人认为,保罗在这里说的肯定不是他本人!众所周知,保罗是一个得胜的信徒!他甚至说我们应该效法他,就像他效法主一样,不是吗?既然如此,保罗怎么可能会像第19节描述的那样,那么痛苦、那么软弱呢?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

然而,这种观点的问题在于,从第7节开始,保罗就一直使用第一人称代词“我”。他一次又一次地提到了“我”。事实上,甚至在第七章的前半部分,保罗还一直在说“我们”,但到了这里,保罗开始说他自己。

在第24节那里,他的痛苦达到了顶峰,他在那里痛声疾呼: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第二种观点是:保罗指的是一个不信的人。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会说,在这段经文中,有许多关于“罪的捆绑”的内容。尤其是第14节那里的卖给罪指的不就是非信徒吗?保罗在罗马书第六章那里不就说过吗?

  • 第6节:……叫我们不再做罪的奴仆;
  • 第7节: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 第18节:……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

由此可见,保罗在罗马书第七章那里说的,肯定是一个不信主的人,绝不是保罗本人或任何其他基督徒。因为根据罗马书7:14的描述,这样的人:

……已经卖给罪了。

然而,我们需要知道的是,罗马书第六章强调的是新的创造,新的本性,新的身份,以及在基督里成为新人的事实。在基督里,并且藉着效法基督,与基督联合,我们已经脱离了罪的辖制。

我们已经脱离了罪的刑罚,也就是将来的审判。换言之,我们已经脱离了只能产生绝望的罪的权势。

总而言之,我们不再需要犯罪了。这就是我们的“新地位”。

然而,第七章的这段经文谈论的不是我们在天上的地位,而是我们在地上的体验。我们确实已经脱离了罪的刑罚,但我们并没有摆脱罪仍旧存在的事实,而且它还会试探诱惑我们。我们确实已经脱离了罪的权势,但我们并没有摆脱罪的各种可能性,而罪的可能性就意味着跌倒和失败。

不仅如此,请允许我提醒大家:当保罗在第六章那里谈到信徒时,他从未说过我们不会与罪展开争战。事实上,罗马书6:12反而暗示了这一点,保罗在那里命令信徒说: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

换言之,对于信徒而言,有关“地位”的真理,就是我们已经脱离了罪的刑罚和权势,可能并不是“实际体验”的真理,我们还是有可能陷入罪的存在和各样罪的可能性中。

请大家一起来看罗马书6:19的经文: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保罗之所以这样写,是因为我们既可能将肢体献给不洁,也可能将肢体献给义。

我相信当保罗在书写罗马书7:14的经文时,他一定是在回溯着同样的观念,他在罗马书7:14说: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也就是说,它是良善、圣洁且公义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

这里的“属肉体”,希腊文的意思是“由肉体构成”。

……是已经卖给罪了。

换句话说,在我们的一边是属神圣洁的标准,而在我们的另一边,是那种具有内在的罪的动力,且会与圣灵内在的动力相对抗的肉体软弱。

我们或许已经成了新主人的奴仆,但我们仍然生活在仇敌的领土上,换言之,我们生活在“敌人的后方”。

大家想知道我是如何确定保罗在这里指的肯定不是一个非信徒的吗?这是因为,一个不信的人绝不会像第16节所说的那样,承认神圣洁的标准是善的。他也绝不会像第22节所说的那样,满心欢喜地认同神律法的标准。不信的人可不想与神的律法有任何关联。

一个不信的人绝不会像第18节所说的那样,愿意主动承认说:

……在我里头……没有良善……

才不会呢!相反的,不信的人总是会说:“你不知道我这个人有多好,如果你真的了解我,那你就绝不会说有一天我会下地狱了。事实上,神非常了解我,祂知道我可是个相当不错的人!”

因此,不信的人不会认同罗马书3:10的教导,主动承认说: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因为根据罗马书3:23,神的律法教导说: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一个不信神的人绝不会说:“我恨恶罪。”而保罗在罗马书7:15的末尾说:

……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

不信的人非但不恨恶罪,反而会主动寻找、谋划和安排犯罪,除此以外,他甚至会攒钱“买罪”。他会鼓吹罪,为罪喝彩。他唯一恨恶的,是罪的后果,他痛恨被人发现,痛恨关系上的犯罪给他带来的麻烦和动荡,痛恨性犯罪所带来的疾病,痛恨民事犯罪所带来的刑罚和惩罚,除此以外,他一点都不恨恶罪。

相反,只有基督徒才恨恶罪,因为罪会得罪神,并会玷污祂的名。只有信徒才能看到自己的罪的丑陋和败坏。而且,尽管现实生活中没能达到神律法的圣洁标准,但只有信徒仍会像大卫在诗篇119:97那里所说的一样,宣告说:

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

有的弟兄姊妹可能要问了,既然保罗在这里说的不是非信徒,那么保罗到底是在写谁呢?

 

第三种观点是:保罗说的是那些灵命不成熟或属肉体的基督徒。

坦率地说,这种观点是迄今为止最为危险的一种观点。如果保罗在这里所写的,真的是那些所谓的“灵命不成熟的基督徒”,那么我们就都找到开脱的理由了。因为这意味着,如果我们犯了罪,那么我们也可以说:“我现在灵命不成熟,但总有一天我会长大的,到那时,我就不会再犯这样的罪了。”

那些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事实上是在利用这段经文为他们的罪行开脱。他们通常会这么说:“我才信主没几年……”,或者“我虽然是基督徒,但我从来都没有真正面对过那种罪,所以不要针对我”,或者“我还没有成熟到可以应对那种罪的程度”,或者“我有这种罪的‘免责通行证’,所以我现在就可以全身而退了……我的老师说这没关系,因为我还没有长大”。总之就是:“你们别来烦我!”

不知道有多少基督徒会到处说:“快别责怪我了,我只是个软弱的小弟兄啊!”

那么,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你什么时候才能成为一个刚强的弟兄呢?

坦白来说,这种认为保罗说的是属肉体或软弱的基督徒的看法,其实就是将罪隐藏在了灵命不成熟的借口背后。而且,如果这段经文指的真的是这种基督徒,那么每个人就都获得了一张“免责通行证”,只需要说“我是一个软弱的基督徒”,就可以免去所有的责任了。

是的,保罗确实说过我们都会软弱,但他并没有为我们的软弱寻找任何开脱的理由。

有的弟兄姊妹可能会说:“但这段经文明明指的就是那些属肉体的基督徒啊!第14节的经文不就反映了这一点吗?”这节经文说:

……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在希腊原文中,这节经文中的“罪”有一个定冠词,因此,我们可以把这节经文翻译为:“卖给了‘那罪’”,意思是“卖给了罪的原则”。保罗其实是在说:“律法是由属灵的真理构成的,而我却是由亚当的肉体构成的,或者说,是由那种仍然容纳罪的原则的肉体所构成的。”

保罗并不是说:他仍被“许多个别的罪”所捆绑着;他是在说:他仍被“那一条罪的原则”或“罪的本性”所捆绑着,因为他仍处于亚当堕落的肉体之中。因此,尽管保罗和每一位信徒都在基督的里面获得了新的本性,但我们仍需要与肉体争战,因为肉体会与罪的试探诱惑同流合污。

回到我们一开始的问题上,保罗在这里写的,究竟是一个灵命不成熟的信徒?还是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信徒?事实上,如果我们仔细阅读这段经文就会发现,保罗在这里写的并不是一个堕落或软弱了的基督徒,因为一个灵命不成熟的基督徒,不会像这节经文所形容的那样,对罪产生如此深切的痛苦。另一方面,一个堕落或软弱了的基督徒,也不会像第22节所描述的那样,对神的律法有如此深切的喜乐。这些明明是成熟的标志,而不是不成熟的标志。

总之,一个为自己的罪找借口开脱的基督徒,一定不会因为那善良、圣洁和公义的律法而欢欣鼓舞,因为正是这律法显明了他亏缺了神的善良、圣洁和公义。但这本来就是属灵成熟的表现!

 

第四种观点是:保罗说的是得救之前的自己。

关于这种观点,我们其实可以从保罗所使用的动词时态予以反驳。

具体而言,他所使用的动词时态,从指代过去的“过去时”和“未完成时”变成了“现在时”。保罗在第七章的第一部分写的是:“我们曾是……你们过去是……”而在这段经文中,时态变成了现在时,即“我正在做……我是喜欢神的律……我发现……我真是苦啊!”

总之,保罗不再说:“我曾经……”,而是说:“我现在……”换句话说,保罗在这里说的,不是他过去的经历,而是他现在的经历。

对此,约翰·沃尔沃德(John Walvoord)曾写道:

在这里,保罗是在描述,作为一名基督徒,他是如何与内住在他里面的罪作斗争,并持续不断地抵挡罪的,因为罪想要操控他的生命。

 

第五种观点是:保罗说的是在与基督同行的过程中,尚未成熟的自己。

持有这一观点的人认为,保罗在这里说的是他自己,但他特指的,是他在与基督同行的过程中,灵命尚未成熟的那段经历。

同样的,对于这样的观点,我想说的是:保罗在这里使用的,并不是一个灵命未成熟的基督徒的语言。如果你问一个不成熟的信徒,问他在自己的天路历程中前进得如何,他很可能会说:“我觉得走得很好啊!”

但如果你问一个灵命成熟的基督徒相同的问题,那么他可能会说:“我很清楚,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可能不知道,我一点都不像基督。”

当前众教会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那些灵命不成熟的基督徒总会先把麦克风抢过去,然后对同班同学或对圣经学习小组里的每个人,说他们有多么的圣洁。而当他们发言时,那些灵命成熟的基督徒却坐在那里闭口不言,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软弱,也非常清楚每天都在与罪争战的惨烈,因而明白,自己最不想做的事,就是夸耀个人的成就或属灵上的得胜。

当保罗写下这段经文时,他其实是充满激情地用现在时写道:“这就是我现在的争战!”而在保罗写这封书信时,他已经蒙恩得救有二十五年的时间了。

 

第六种观点是:保罗说的是他自己,也就是一个委身基督并不断长进的信徒。

第六种观点也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最后一种观点,我个人认为这一观点是正确的,即保罗说的是他自己,也就是一个委身基督并不断长进的信徒。

有的弟兄姊妹可能会说:“请等一下!这段经文肯定不是保罗的经历,也不可能是任何一个在圣灵里事奉,并降服于神的信徒的经历。这些人才不会像这段经文所暗示的那样,在罪中挣扎呢!”

那么,你是否认识某个伟大的基督徒?你是否也会非常惊讶地发现,他们和你一样在罪中挣扎?你最近有没有阅读某位敬虔的信徒的传记?如果你搜索一下相关的书籍,就会发现司布真(Spurgeon)时常绝望沮丧,而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也时常情绪崩溃。

几周前,我和大家讲了那次我在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对出租车司机大发脾气,甚至让他“去抢别人的钱”的故事。在这之后,我收到了许多评论、电子邮件和“感谢信”,比任何时候都要多。我觉得,这可能是我在过去五年里说过的最能鼓舞人心的一句话了。为什么呢?因为正如你们中的许多人告诉我的,当你们发现你们的一位属灵领袖居然也是一位在罪的挣扎中与你们“同甘共苦”的活生生的人时,这反而给了你们极大的盼望。

我记得曾与已故的约翰·沃尔沃德博士(Dr. John Walvoord)共度了一段时光,他生前经常来我们教会讲道。一天下午,当我送他去机场时,他对我说:“我真的想要把当跑的路好好地跑完。”我至今仍记得他当时声音中的激情和脸上的坚定。

我还记得,有一个星期天的晚上,在主日晚间的聚会结束后,我邀请我们的客座讲员共进晚餐。他是一位信心伟人,如今已年过七旬,说实话,他整个人都令我钦佩不已。我和我的同龄人经常称他为“摩西”,当然了,当着他的面我们可不敢这么称呼他。

那天晚上聚会结束后,我本打算带他去一家非常高档的餐厅,让他品尝一些珍馐美味。但他却希望我立刻带他回酒店房间休息。他说:“带我去麦当劳自助餐厅就行,我点一个巨无霸汉堡就好了。”

我心想:“‘摩西’吃巨无霸汉堡?敬虔的信心伟人可不会吃什么巨无霸汉堡,那是我们这些普通人的食物。他们才不会用手抓着汉堡吃,也不会把薯条塞进嘴里,只有我们才会那样吃。他们一定吃得更有尊严和品位。”

这两位属灵前辈的生命就非常接地气,他们是活生生的人,懂得人间烟火,也在尽力地奔跑天路,在神的家中服侍。

 

而实际上,我们真的无法想象:伟大的使徒保罗,也就是那位最了不起的属灵领袖,居然也会在罪中挣扎!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在读到这一段经文的时候,会突然改变释经的规则。似乎保罗所说的“我”指的肯定不是他自己。似乎保罗不再按照字面的意思说话了,他现在跳进了某种奇特且神秘的沟通模式中,似乎当他说:“我做了这个”时,他说的不是他自己,而是一个不信的人,一个灵命不成熟的基督徒,或者,他说的是自己蒙恩得救前的样子,或者是他灵命成熟前的经历。

弟兄姊妹们,不是这样的。正如一位作者所写的:

保罗在这里描述的,是一个灵命成熟的基督徒,他非常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肉体无法达到神属灵圣洁的标准。信徒越是属灵,就越会敏感于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同样的,保罗越是在基督里成长,就越能意识到自己的肉体,越能意识到与这具取死的躯体抗争到底的必要性!

在传道初期,保罗曾在哥林多前书15:9那里描述自己说:

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称为使徒……

换句话说,保罗其实是在说:“请其他几位使徒先落座吧!我站在最后就好。”

“我是使徒中最小的!”

而到了传道的后期,保罗在以弗所书3:8那里写信给以弗所的信徒说:

我本来比众圣徒中最小的还小……

换句话说,在传道初期,当保罗把自己与那些为数不多、有恩赐且向主忠心的信徒相比时,他把自己排在了最后。而到了现在,在他传道的后期,他认为自己在所有信徒中,比那个最小的还小。

这还没有结束。在他离世前不久,保罗在提摩太前书1:15对提摩太说: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

一开始,保罗是十二位使徒中最小的那个。到后来,他成了众圣徒中最小的那个。最后,到了晚年,保罗又成了全世界最大的罪人。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由此可见,成为基督徒并没有结束与罪的争战,而是开始了这场无比真实的争战。

罪不再是你的君主,但它仍是你的仇敌!

因此,在基督里的长进会带来什么呢?是意识到自己变得有多好?还是越来越多地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罪恶满盈?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认识,才能让我们不断地转向、奔向、依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祂是你的中保、你的救主、你的救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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