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的婚姻!

全新的婚姻!

by Stephen Davey

全新的婚姻!

与基督联合的新妇的荣美(第一部分)

罗马书7:1-4

 

引言

在罗马书第六章,保罗先是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墓地,教导我们说:我们在基督里与祂一同受死、埋葬,接着在基督里复活,并进入了新的生命。

到了第七章,保罗又将场景从墓地转到了婚礼现场。他向我们展示了一本结婚相册,在这本相册中,我们居然发现了自己的身影。

在第六章,我们在基督的里面死了,但是到了第七章,基督居然迎娶了我们。换句话说,在第六章,我们与基督一同埋葬,但是到了第七章,我们居然成了基督的新妇。

保罗所要传递的好消息是:每一个经历了第六章“埋葬”的信徒,也会经历第七章的“婚礼”,并最终会经历第八章的“得胜”。

好了,在进入正题之前,我们还需要知道的一点是:关于第七章中保罗所指的对象,有很多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包括:保罗指的是那些在律法之下的人,或是那些属肉体的基督徒,或是那些想要回到旧约律法和献祭制度的犹太人,或者指的是他自己和其他所有的基督徒。还有一种观点是,保罗单指他自己,而不是其他人。对此,一位解经家无奈地说:“我们应该忘掉保罗具体说了什么话,而试着弄清楚保罗真正要表达的意思。”

解决这个难题的关键,就在于从字面意思理解这一章的内容,就像之前的每一章一样,这一章的经文本身实际上就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从第7节开始,一直到第七章的结尾,保罗一共使用了三十次第一人称代词“我”!事实上,如果再加上保罗在这一章中使用的其他表达了第一人称代词的词,比如作为宾语的“我”、“我的”和“我自己”,那么他在十七节经文中,有四十七次提到了他自己。

由此可见,这是保罗自己的故事!这一章就是保罗的个人经历!不仅如此,我们还会发现,这一章不仅是保罗的自传,同时也是关于我们每个人的故事的真相。

在接下来的经文中,也就是在第七章中,保罗这位大师级的教师首先提出了一条原则。然后,他又用了一个例证来阐明了这条原则。接着,在这个例证的后面,他还附上了有关应用和实操的教导。

 

 

 

原则:律法与限制

现在请大家把圣经翻到罗马书第七章。事实上,我们可以把保罗在罗马书7:1那里的开场白称为“律法与限制的原则”。请大家一起来看罗马书7:1的经文: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

有些人认为保罗在这里的“律法”指的是“妥拉”(Torah),即神通过摩西所传达下来的犹太律法。然而,在希腊原文的新约圣经中,这节经文中的“律法”并没有定冠词。因此,我们可以把这节经文直译为:“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或律例的人说……”换句话说,保罗在这里说的是广义上的律法。

保罗假定每一个罗马人、希腊人和犹太人都明白广义上的律法的含义。所以他是在反问,他知道所有人都明白关于律法的真相。所以,他的问题是:“难道你们不知道,律法对人具有管辖权,但这仅限于人活着的时候吗?”

大家其实都知道这一点,不是吗?你不能把一具尸体带到法庭上,你不能在一个人死后对他追缴违规停车的罚款。你也不能把一个死人带到法官和陪审团的面前,然后让他们给那个死人定罪。

事实上,李·哈维·奥斯瓦尔德(Lee Harvey Oswald)虽被指控刺杀了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John F. Kennedy),但他从未因此受审,因为在审判开始前,他就已经被人谋杀了。换句话说,调查因奥斯瓦尔德的死而结束了,法律之所以对奥斯瓦尔德无可奈何,是因为他已经死了。

由此可见,律法的局限性就在于,它只能实施、监督、谴责、教导、定罪和判刑在活人的身上。律法只能对活着的人行使权柄。它的管辖、影响、支配和判决的能力只能作用在那些活着的人身上。

 

例证:婚姻与盟约

现在,保罗将通过婚约,来说明为什么律法只对活着的人有管辖权。请大家一起来看第2节的经文: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

保罗其实可以用许多其他的例证来描述律法的局限性,但他最终在圣灵的感动下选择用“婚约”作为例证,这真的很不可思议。让我们再来看一下这节经文: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

这个原则和例证的组合之所以如此精妙,是因为保罗在这里使用了一种修辞手法!他假定他的听众完全赞同《圣经》中关于婚姻永久性的教导。事实上,这是令人颇为震惊的一点。除此以外,保罗还假定,即使是那些不了解《圣经》中有关婚姻教导的人,仍然能理解这条自然法则,那就是当两个人在婚姻中结合时,这种关系就是一生之久的了。

换句话说,正如保罗在罗马书第一章那里所说的,人们对神的律法有一种出于直觉的认识。我们可以称之为自然法则(natural law)。这是那种无需阅读十诫就能理解的律法。

基督徒作家路益师(C. S. Lewis)曾写道:

自然法则就体现在人们日常的说话中。比如,“那是我的座位,我先到的。”“别欺负他,他又没对你产生任何伤害。”“你为什么要插队?”“给我一点你的橘子,我也给你一点我的东西。”“现在就过来吧,你答应过的。”

路益师说,人们之所以明白各样的行为准则,是因为律法早就印刻在他们的心里了。

我非常喜欢看“真实镜头”(Candid Camera)这个电视节目,因为这个节目就展现出了自然法则的张力。我非常喜欢其中的这个片段:一个人走进餐厅,然后突然把其他客人留在柜台的小费,装进自己的口袋里。而离他最近的顾客则震惊地张大嘴,不可思议地看着他。这位顾客为什么会如此震惊呢?是因为这种行为是错的,是偷窃,这原本不属于你,而是属于餐厅里的女服务员。尽管没有什么便条表明这是给那个女服务员的小费,也没有什么公证说明这笔小费就是女服务员的私人财产,但事实就是如此,大家心知肚明。

我还看过一集“真实镜头”,在那期节目中,节目组安排人走进餐厅,坐在别人的桌旁,直接开始吃别人盘子里的食物。这时,餐厅的女服务员问他说:“您需要点餐吗?”而那个人回答说:“不需要了,我吃这个就好。”那个被人抢走了食物的人,目瞪口呆地坐在那里。

前段时间,我还读到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女士在机场里买了一包饼干,当时她正在候机厅里等待她的航班。就在她坐在那里候机时,候机厅里变得拥挤起来,一名男子坐在了她的旁边,两人只隔着一个座位。

过了一会儿,这位女士一边看杂志,一边伸手拿了一块饼干吃。然后,她惊讶地发现,旁边那名男子居然也伸手拿了一块饼干,塞进嘴里。她瞪了他一眼,而他则是向她点头微笑。她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又过了一会儿,她又拿起了一块饼干,他也拿起一块饼干,并且又冲着她点头微笑。她现在被彻底激怒了。在他们起身登机时,她抓起了包装袋里的最后一块饼干,塞进嘴里。然后,她气冲冲地登机,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系好安全带,然后,就在她打开自己的手提包的时候,她发现里面放着一包饼干!原封未动!

那么,是什么让这位女士如此生气?又是什么让那名男子对她如此友好?首先,她认为他是个小偷,侵犯了她的权利,并抢走了她的“财产”,所以她才理所当然地生气。而对于这名男子来说,他是对一个显然已经失去了理智的女人,表现出该有的耐心和善意,因此他才对她表现出了友善。事实上,他们两人都遵守了某种自然法则,这是来自神的恩赐,并由此产生了文明和秩序以及其他事物。

 

在整本罗马书中,保罗从未因他们不懂得律法,也就是不知道神既是造物主又是审判者的真理而谴责那些不信的人。他反而会说,在他们的心中写着神的律法。他还说,他们之所以被定罪,是因为他们明明知道关于神的某些真理,却故意压制、否认、嘲笑和歪曲这些真理。

因此,保罗在罗马书7:2那里假定:全世界的人,无论身在哪里,都一定明白这一自然法则,那就是婚姻是一种具有约束力的盟约。

也许有人会说:“保罗生活在一个与我们完全不同的时代。乡村的婚姻可不像大都市的那么复杂,那时所有人的生活方式和我们都不一样。”

但事实恰恰相反。那时的犹太社会充斥着离婚。那时的女人就像家里劳作的家畜一样,很容易就被抛弃。保罗那个时代的拉比们对摩西的话进行了再定义,他们说,男人娶了女人,如果发现她不洁净或者有通奸的行为,就可以休了她。而“不洁净”这个词在犹太人当中引起了巨大的争论。一位拉比说,只有发现了通奸的情况才能离婚。另一位拉比则认为,“不洁净”可以是任何令人感到不快的东西。

而著名的拉比希勒尔(Rabbi Hillel)则教导说,如果妻子搞砸了做给丈夫的晚餐或者放了太多的盐,那她就是不洁净的。如果她在街上与别的男人交谈,或者说一些对婆婆不利的话,也是不洁净的。拉比阿基巴(Rabbi Akiba)甚至坚称,如果一个男人发现了一个比他妻子更漂亮的女人,那么在他的眼里,他的妻子就变得不洁净了。他可以和她离婚,把她赶出去,然后再把那个更漂亮的女人娶回家。

因此,当保罗写到“一男一女,一生一世”时,这在当时是非常激进的一种说法。

当时保罗所处的希腊异教徒世界的情况其实更为糟糕。在当时的希腊世界中,卖淫、同性恋和恋童癖比比皆是。大多数皇帝也都是双性恋者。在希腊社会中,异性恋甚至被认为是过于原始和古板的传统。娶妻只不过是为了生下合法的家产继承人。来自雅典(Athens)的演说家德摩斯梯尼(Demosthenes)曾写道:我们有妓女来寻欢作乐,我们有妾室来日常同居,我们还有妻子给我们生育合法的继承人,并管理家中的一切事物。

罗马人对婚姻的看法同样是无比堕落的。正如古代作家杰罗姆(Jerome)所写的一位罗马妇女一样,她嫁给了她的第二十三任丈夫,而她是她丈夫的第二十一任妻子!在罗马时代,婚姻似乎变成了合法的卖淫。一位名叫尤韦纳尔(Juvenal)的古罗马作家曾写道:女人离开自己的家,从一段婚姻进入到另一段婚姻,甚至穿破了新娘的面纱。

因此,保罗实际上在对他的读者们说:“我相信你们知道这是真的,那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婚姻中彼此终生相属。”当他这么说的时候,对于一个堕落的世界而言,这是非常激进的一个消息。对于一世纪的雅典人来说,以及对于今天二十一世纪的美国人来说,保罗在这里所说的“婚姻是一生之久的约定”,可能是非常陌生的一个声明。然而,保罗还是认为他们本身是知道的,我们也是知道的,那就是婚姻的盟约是一生之久的,这是一个不言而喻的真理。

 

保罗紧接着又补充了另外一则真理,请大家一起来看第3节的经文:

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

顺便说一句,保罗在这里并不是在教导有关婚姻和离婚的性质。在其他经文中,比如哥林多前书第七章,保罗会在那里教导说,奸淫和故意抛弃会侵犯、会永久破坏婚姻的纽带。而在这段经文中,保罗强调的重点是,除了因为罪人犯罪而导致婚姻之约被破坏的特殊情况外,在神的旨意中,祂原本想要婚姻成为一生之久的盟约。婚礼上常说的“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这并不只是一个美好的想法,它也是神的美意,并且已经印刻在了全世界每个人的心中。

即使是不信的人,当他们看到婚礼誓词上写着“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时,他们也不会说:“这部分是针对基督徒的。”

不会的,即使是那些不信的人也会由衷地宣读这样的誓词!没有哪个不信的准新娘会站在众人面前说:“如果他二十年后甩了我,并找了一个更年轻的女子,那也无所谓,我只要在拥有他的时候好好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就好了。”

不会的,婚姻是一生之久的事。

因此,保罗在这节经文中想要传递的意思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死亡会使婚姻关系失效。而且他假定每个人都明白这一点。人们或许会否认和反驳这一真理,但他们凭直觉就能知道,在人死后,婚约也会被搁置和废除。

我们先回顾一下前面所讨论的原则和例证,同时也为最后的应用部分做好准备:

  • 原则:律法只对活着的人有管辖权;
  • 例证:只有在配偶活着的时候,那种具有约束力的婚约才是有效的;
  • 应用: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会受到律法的约束。

 

应用:有关死亡与再婚

因此,我们遇到了一个大问题,那就是我们受律法的约束,而且律法不是活物,所以它不会死。也就是说,在这个比喻当中,我们与律法结了婚。因此,那些我们永远都无法完全遵守的律法规条、标准和要求,会永无止境地折磨我们,因为律法是我们的丈夫,而且它永远都不会死。

因此,为了让我们成为基督的新妇,有人必须要死,把我们从律法的掌控中解救出来。

在此,我们把保罗给出的解决方案称为“死亡与再婚的应用”。请大家一起来看第4节的经文:

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

换句话说,死的不是律法,而是我们!

这也把我们带回到了第六章的教导中,我们在那里读到,因着对基督的信,神看我们在祂的里面受死、埋葬并最终复活了!

我们死了,所以与律法的“婚约”也就被打破了。这律法充满了我们根本无法完全遵守的神圣要求,是我们与天堂之间的屏障。这律法定了我们的罪,并显明了我们有罪的事实,但因着对基督的信,我们在祂的里面死了,并且在祂的里面复活了,这也使得我们脱离了律法的辖制。因此,律法已经失去了对我们的管辖权!它失去了自己的声音!它失去了丈夫管理妻子的权利!

我们如今属于另一个人,祂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祂是我们的新郎耶稣基督!我们与律法的婚姻因着在基督里的死而废除了,基督向罪死了,满足了律法,并且复活了,而我们就在祂的里面。不仅如此,正因为我们同基督一同受死,脱离了与律法的婚约,因此,我们现在可以自由地再婚了。

基督将这大好的消息提供给那些前来寻求祂的人,这些人感受到了罪的重负,明白努力遵守律法不能解决最终的问题,他们还听到了圣灵的呼唤,基督的灵对他们说:“你们这些劳苦担重担的人,到主的面前来吧!这样,你们的灵必得享安息。”

我们来了,圣灵亲自主持了这场神秘的重生,也就是在基督里的受死、埋葬和复活。这是由天父安排的一场婚礼,而新郎就是祂的儿子耶稣基督。

圣灵问我们:“你愿意嫁给祂,让祂做你的丈夫吗?”

我们回答说:“我愿意!”

“无论疾病还是健康?”

“愿意!”

“无论是好是坏?”

“是的,无论如何我都愿意!”

“直到死亡将你们分开?”

对此,我们会回答说:“哦,死亡永远不会将我们分开,因为我已经在祂的里面死了,如今也要在祂里面永远活着。虽然我的肉身会死去,但我已经获得了永生,我们之间的婚约永远都不会因死亡而破裂。”

圣灵会说:“阿门!既然你已经成为祂的新娘,现在你要随你丈夫的名,你现在的名字是基督徒!”

我想大家都参加过婚礼,一定都明白名字在婚礼中的重要性。

几年前,当我们还没有一支出色的牧师团队来履行所有的牧养职责时,几乎所有的婚礼都是由我主持的。有那么一个周末,我为一对新人举行了婚礼,新郎的名字叫理查德(Richard)。而到了下个周末,我又为另一对新人举行了婚礼,这次,新郎的名字是罗伯特(Robert)。而在第二场婚礼的宣誓仪式上,我问那位新娘说:“你愿意接受理查德做你合法的丈夫吗?”但新郎明明是罗伯特!听我这么说,大家先是一愣,然后开始哄堂大笑起来!

一定要把名字弄对了,这很重要!那场婚礼的新娘并没有说:“啊,随便你怎么叫他,叫他亨利(Henry)也无所谓,我不在乎!”

不是的,一定要把名字弄对了!

正因为如此,彼得才在使徒行传4:12那里说到: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可见名字的重要性!

我接受耶稣基督作我合法的丈夫!再无他人,只愿是祂!

对于那些已经信靠了耶稣基督的名的人,请允许我再次提醒大家,我们将要踏入的,是何等荣美的场景。

在启示录第十九章那里,我们得以一瞥教会与耶稣基督的婚宴盛况,这次婚宴会在千禧年国度开启前举办,许多人认为这场盛宴会在地上进行。那时我们身着义袍,婚宴就开始了。

有趣的是,这场婚宴会被称为“羔羊的宴席”,不是“王的宴席”、“万主之主的宴席”、“弥赛亚的宴席”或“神儿子的宴席”,而是“羔羊的宴席”!“羔羊”是基督想要永远强调的一个称谓,因为这个称谓表达了祂对教会的爱,以及祂将教会赎买回来,成为祂的新妇所付出的代价。

因为耶稣基督甘愿受死,而你就在祂的里面,所以你可以被称为祂的新妇。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这场盛大的婚礼即将举行,而你会参与其中!你能想象得到那个场景吗?你那时会站在你永恒的新郎身边,脸上洋溢着喜悦。我不知道那时的空间维度会变成什么样,但你可以想象一下,在那场婚宴上,你和其他无数的新娘站在一起,一起作为新妇,参加婚礼。但不用担心,你们彼此不会争竞,更不会变成大型“抢婚现场”!

坦白来说,我也不知道神将会如何安排这个全新的世界,但整场婚礼仪式将是非常个人化的。到那时,你会站在神羔羊的身边,祂是你的救赎主,使你摆脱了律法的束缚。祂也是你的救主,使你远离了仇敌的攻击和你以自我为中心的生活。祂用祂自己的生命将你赎买了回来,使你成为祂珍贵的新娘。

在座的可能有许多人有过这样的体验,就是在婚礼结束之后,当你对别人说:“她是我的妻子”,或者“我是她的丈夫”,或者“我已经结婚了”,或者“她是属于我的”,还有“我是属于她的”,当你说这些话的时候,乍听起来可能很奇怪。

我们当中有多少人认为自己嫁给了一位完美的丈夫?有多少人认为自己娶到了一位完美的妻子?大家不要举手,只要看着你身边的人说“你是完美的”就行了。你可能是在撒谎,但这么做起码是明智的!

保罗在这段伟大的经文中,阐明了一条原则、一个例证以及一则应用的法则,那就是因着在基督里面的死,我们已经摆脱了我们过去的配偶,也就是律法的管辖;而且我们已经与另一个人,也就是从死里复活的救主,永远地结合在了一起。

基督徒们,你们已经嫁给了一位完美的丈夫,你属于基督,直到永远。不仅如此,祂也属于你!直到永永远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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