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的奴仆

某人的奴仆

by Stephen Davey

某人的奴仆

福音真理(第二部分)

罗马书1:1

 

引言

如果今天有人让你到麦克风前介绍自己,不仅要告诉大家你的名字,而且要在十五个字以内讲出关于你自己和你的生活的一些重要的方面,你会怎么说呢?

仔细想想这个问题后你会发现,其实还有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你如何能在充分陈述有关你自己的一些重要方面(比如成就或荣誉)的同时,保持(或至少看起来保持)足够的谦卑?因为毕竟你有可能在对自己的看法和别人对你的了解之间存有纠结。你肯定不想刚站起来夸夸其谈地谈论你自己,然后就听到会场内有人忍不住发出笑声,不是吗?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就糗大了。别人对你的看法很有可能与你对自己的看法大相径庭。

我之前就发现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就是我们的小女儿画了一幅有关我们一家人的画像,或者说是以她眼中的我们画出来的一幅画。画中有妈妈、姐姐、两个哥哥,当然还有我这个父亲。但她把我画成了一个既瘦小又秃顶的中年男人,耳朵周围只有一些细小的头发。但我认为我根本就不是这样的啊!所以你看,我们对自己的看法往往与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完全不同。

那么,你到底是如何看待你自己的,以及你会如何描述那些你认为重要的方面呢?

我最近读到这么一个故事,说的是著名的杰出物理学家、数学家和理论学家阿尔伯特·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在他生命的最后阶段,他从家里的墙上取下了伟大的科学家艾萨克·牛顿(Isaac Newton)的照片。然后换上了阿尔伯特·史怀哲(Albert Schweitzer)的照片,后者在非洲地区为麻风病人建立了许多医院。爱因斯坦后来向一位较为亲密的朋友评论道,他早就该用“服务的形象”来取代“成功的形象”了。由此可见,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作为诺贝尔奖的得主,爱因斯坦更希望人们记住他所做的服务,而不是他所取得的成功。

而在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出生的几个世纪前,另一个人也做出了类似、但却更为深刻的声明,就是使徒保罗。使徒保罗前后为主服侍了二十年的时间。在他写下罗马书的时候,距离他不可思议的一生和他那“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事工结束,只有十多年的时间了。这位外邦教会的创始人,杰出的神学家,大师级的演说家以及基督教的捍卫者很快就要离开历史舞台。他即将在圣灵的启示下,写下教会历史上最伟大的神学论著。现在请大家打开手中的圣经,一起来看罗马书,也就是保罗伟大的神学论著的第一章。

 

三个关键概念

保罗写给罗马人的书信是以他的自我介绍作为开始的。在中文和合本圣经中,这个自我介绍只用了21个字,然而,在这个自我介绍中你会发现什么是保罗认为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那么,这封伟大的书信的第1节中的这21个字是什么呢?

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

当我阅读、重读以及再次重新阅读保罗的这个自我介绍时,有三个词不断浮现在我的脑海和心里。这三个词围绕着保罗的自我介绍,并且这三个概念可以彻底改变每一个理解并领受了它们的信徒,就像发生在保罗身上一样。

 

第一个概念是“所有权”。

我们再来看一下第1节前半段的经文:

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

在这封信的最开头,关于他生命中的最重要的事,保罗最想让人知道的就是他属于另一个人。然而如果我们不了解有关罗马帝国的奴仆的一些背景知识,可能会难以领悟保罗所选用的这个词所带来的震撼。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保罗那个时代的仆人。有历史学家告诉我们,在保罗的那个时代,仅罗马这个城市可能就有多达60万名奴仆。一位名为理查德·阿尔斯通(Richard Alston)的历史学家就曾写过一本书,名为《罗马历史的各个方面,公元14-117年》(Aspects of Roman History, AD 14-117)。他在书中用简单但却富有洞见的文字,讲述了在使徒保罗那个时代做奴隶意味着什么:

奴隶是其主人所拥有的财产。他们对自己的劳动和身体没有控制权,他们只不过是其主人随意处置的一份财产。奴隶可以被买卖,也可以遭受几乎毫无限制的暴力对待。奴隶被当作物品一样对待,换言之,他们不会被视为男人或女人,而是没有灵魂的东西,是会发声的动物。罗马人对奴隶毫无情感,他们是一种经济单位,并会被作为经济单位来进行核算。

维迪乌斯·波利奥(Vedius Pollio)就曾命令把一个打碎玻璃的奴仆扔给他所收养的食肉鱼吃掉。罗马参议院规定,当一个特别残暴的主人被他的奴隶杀死时,根据他们的法律,那个家庭所有的奴隶都将被处决。获得自由的机会非常渺茫。

在矿区工作的奴隶会遭遇更为残酷的环境和待遇,虽然没有被判处去参加竞技场角斗士比赛的奴隶的寿命那么短,但是在矿区的奴隶预期寿命也一定相当短。被判处进入矿区工作或进入竞技场参加角斗士比赛,等同于被判处了死刑。

那些私人仆人的生活则较为轻松。一些受到信任的奴仆常常会得到报酬,尽管他们的工资并没有法律地位,主人随时可以把这笔钱收回来。

 

我们先来看看保罗对自己的称呼“奴仆”,这是对耶稣基督的顺服和谦卑的描述。

毫无疑问,保罗将自己称为“仆人”,有些中文译本翻译为“奴仆”,是“契约奴仆”(bond-servant)的意思。希腊语是“doulos”,就是“奴隶”的意思,这表明了保罗对耶稣基督的顺服和谦卑。

事实上,保罗可以讲很多有关他自己的事。比如,他是法利赛人中的佼佼者,因此也是一个非常火热的律法的遵循者。他曾接受过大师迦玛列(Gamaliel)的教导,是以色列最高法院、即犹太公会(Sanhedrin)中的重要一员。除此以外,他也可以说他已经建立了许多教会,并可能已经帮助成千上万的人信靠基督。他是一位杰出的神学家,作为使徒,他也有行神迹的能力。这种能力使他能够治好瘸腿和瞎眼的人。他甚至能让人从死里复活,这进一步证明了他作为使徒的身份。

而在这么多他可以大谈特谈的事情中,他首先却说:“我是某人的奴仆,我主人的名字是耶稣基督。”

 

其次,“奴仆”这个称呼还是一种充满荣耀的关系的表达。

“doulos”或“奴仆”这个词不仅表达了谦卑,也是对一种地位或充满荣耀的关系的表达。

在旧约中,所有的奴隶主每隔七年就要释放他们的奴仆。在以色列,奴仆的角色代表的不是有关种族或阶级的问题,而是与经济有关。人们通常会为了偿还特定的债务而成为“契约佣工”(indentured servant)。然而,在七年结束时,如果这个奴仆希望继续留在他主人的家里,他的以色列主人就要把他带到祭司或法官那里,让他们刺穿这个奴仆的耳朵。从那时起,他就被称为“契约奴仆”(bond-servant),这意味着他本可以获得自由,但却选择继续留在他善良的主人身边,继续作他的奴仆。

出埃及记二十一章第5和第6节就向我们揭示了这一点:

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里,又要带他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侍主人。

当这样的契约奴仆出现在公共场合时,无论他走到哪里,他的耳朵都在宣告着他对主人的爱。同时他也是他主人善良、慷慨、仁慈的品格的见证。

另外,我发现的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保罗的时代,人们常常把自己称为皇帝的奴仆。在保罗曾经居住和服侍过的地方曾发现一块儿希腊墓碑,其上的铭文是这么说的:“阿加索斯(Agathopus),主皇帝的奴仆。”由此可见,称自己为皇帝的奴仆,是对皇帝忠诚和敬畏的声明。

主以色列的神也会用这样的表达方式来赞誉祂的一些跟随者。比如:

  • 创世记26:24,神称亚伯拉罕为:我仆人亚伯拉罕
  • 民数记12:7,主说:我的仆人摩西……他是在我全家尽忠的。
  • 约书亚记24:29的经文说约书亚是:耶和华的仆人嫩的儿子约书亚。
  • 撒母耳记下7:5,耶和华说:你去告诉我仆人大卫,说耶和华如此说:你岂可建造殿宇给我居住呢?’”
  • 以赛亚书20:3,主称以赛亚为:我仆人以赛亚……”

因此,这封书信的读者,也就是罗马的信徒会明白这个词既有谦卑的含义,也是一种荣耀的象征。保罗基本上是在说:“我没有自己的权利,我是我主人的财产,我也没有自己的意愿,我必须听从我主人的命令。”

不仅如此,当其他人可能还因为被称为罗马皇帝忠诚的仆人而深感骄傲时,保罗却自豪于成为耶稣基督忠贞的财产。这就是有关所有权的问题!

弟兄姊妹们,如果我们能一次性地解决有关所有权的问题,那么我们其实就解决了生活中的每一个问题。

让我们再次回到历史学家阿尔斯通对第一世纪奴隶制的描述。他在书中写道:

  • “奴隶是被人拥有的”,那么,基督真的拥有你的生命吗?
  • “奴隶对自己的劳动没有控制权”,那么,基督真的掌控着你的事业吗?
  • “奴隶对自己的身体也没有控制权”,那么,到底是神拥有着你的身体,还是你想用它来做什么就做什么呢?
  • “奴隶是其主人的财产,可以随主人的意愿处置”,那么,神是否有权随祂的心意来处置你的生命呢?或者当祂在你的生命中做些什么事的时候,必须给出一个理由或解释吗?

我们有可能都是神的孩子,但我在想的是:有多少祂的孩子是祂真正的仆人?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和我的三个兄弟都必须承担一些家务。我们是父亲的四个儿子,这一点毫无疑问,我们是他的孩子,但我们一点都不喜欢做他的“仆人”。

到了现在,我也会让我的孩子们做同样的家务,他们需要轮流洗碗。但我想说的是,洗碗这件事对他们来说和对我来说,是完全不同的。对我和我的兄弟们来说,洗碗意味着我们要把水槽里的塑料桶装满温水,然后再加入洗洁精,让水起泡,然后再拿着一块洗碗布仔细认真地洗碗。接下来,我们还要打开温水,把碗冲干净,然后再把碗交给旁边拿着干布的兄弟,让他立即把碗擦干,最后把它们摆放整齐。这才是洗碗。而现在,对我的孩子们来说,洗碗就是把脏碗放到洗碗机里。而且他们居然还想因此获得点儿小费!凭什么呀!

他们会对我说:“老爸,快给我们讲讲你是怎么在雪地里赤脚步行到学校,而且顺路打了只兔子作午餐的。”

当我的父母上一次在这里参加宣教大会时,我父亲就和我的孩子们谈论起了他在农场的童年。听到我父亲和这几个小不点讲论他过去的故事,我一边忍不住地笑了起来,一边心里暗暗说:“一定要把他们都搞定,老爸!”

事实上,在明尼苏达州,他确实需要走三公里多的路去学校,即使在冬天也是如此。他还告诉我的孩子们说,当雪下得很大的时候,他的父亲才会开拖拉机送他去上学。然而,这种好事只会在天气非常糟糕的时候才发生。他的学校其实就是一间用烧木头的炉子作为取暖工具的大屋子,一年级到八年级的学生都待在一起。他还告诉我的孩子们说,当他到达学校时,他会从他的大衣口袋里拿出一个生土豆,把它放在炉子上面花一早上的时间烘烤。到了午餐的时候,他会再从口袋里拿出一小块黄油,把它涂在烤好了的土豆上,这就是他的午餐了。

我的孩子们当时就坐在那里呆呆地看着我父亲,心里可能在想:“你也参加过内战吗?”

我想我们都知道,我们比其他人过得更容易。你的父母或祖父母可能是移民到这个国家的。你的祖父母或曾祖父母甚至可能是奴隶。但是,某些人因为命运的缘故不得不做那份工作,或者过那种艰苦的生活,或者忍受那种挣扎,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必须持有某种积极的态度。

换言之,你可以成为某人的奴仆,但同时拥有一种冷漠、淡漠甚至苦毒的灵。然而在保罗的书信中,你绝不会读出这样的情绪来。他对于成为神随意支配的财产感到无比的兴奋,以至于他把这样的身份放在了信的开头,甚至放在了第一节经文中。就好像他在说:“嘿,各位,我是某人的奴仆,而那个人就是耶稣基督。而且我很有幸为祂做家务。”

因此,顺理成章地,我们会在保罗描述了他是谁之后,发现他为神家所做的“家务”具体是什么。

 

第二个概念是“任务”。

我们再来看一下罗马书一章1节的经文:

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

我们先来看看保罗的呼召。保罗所领受的呼召是作使徒,希腊语是“apostolos”,意思是“被派遣出去的人,被委派执行任务的人”。

我们再来看看保罗的可信度。作为奠定教会根基的人,保罗在事奉中的可信度来自于他的使徒身份。如果他不是真正的使徒,那么教会就没有理由听从他的话,他也没有权利代表基督发表一些具有权威性的言论。

保罗也提到了,他的使徒身份不是一件小事。事实上,这个问题在早期教会中一直是争论的焦点。这里的核心问题是:保罗真的是一个使徒吗?

成为使徒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 首先:他必须是亲眼见过复活后的主的门徒。

这当然就是引起争论的原因。保罗是在主耶稣升到天父那里的25年后才悔改相信的,当然了,保罗确实见到了基督。如果大家还记得,这是发生在大马色的路上的故事,保罗在使徒行传第二十六章那里告诉了我们当时所发生的事。所以,保罗毫无畏惧地捍卫他作为使徒的呼召。在哥林多前书九章1节那里,他说:

我不是使徒吗?我不是见过我们的主耶稣吗?

后来,在第十五章那里,他又阐述了复活后的主是如何向他显现的。第7-10节的经文说:

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称为使徒,因为我从前逼迫神的教会。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

  • 成为使徒的第二个条件是:他必须是主亲自选召的门徒。

这就是保罗在加拉太书一章1节的前半节中所宣告的重要之处,他在那里写道:

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稣基督……

保罗实际上是在说:“我之所以成为使徒,不是因为我自己决定要成为使徒,也不是因为别人认为我应该成为使徒,而是因为我见过复活的主,而且复活的主亲自差派我要藉着神的福音建立教会。”

所以,保罗先声称耶稣基督对其拥有所有权,然后说耶稣基督指派给了他一些任务。

 

第三个概念是“热情”。

保罗在罗马书第一章第1节继续他的自我介绍:

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

中文标准译本翻译为:我保罗做基督耶稣的奴仆、蒙召的使徒,是为了神的福音被分别出来的。

被分别出来也可以翻译为“被标记出来或分离出来”。我毫不怀疑这个短语向读者传达了一个关于保罗全新的服侍热情的信息。

保罗曾经是“法利赛人中的法利赛人”。换句话说,他曾经与任何可能会污染或腐蚀破坏严格的正统犹太人的人、事和物分隔开来。保罗那时能看到的只有摩西的律法,他殷勤地将自己与任何可能会使他从遵守律法的热情上分心的人、事和物分开。

然而现在,藉着对复活了的弥赛亚的信,保罗开始为了神的福音被分别出来。也就是说,神福音的恩典现在才是他的热情所在。

保罗在这节经文中使用的词的意思是“越过视野”或“转变焦点”。换句话说,不同于以往,现在有别的东西主导着保罗的视野和焦点。而主导着使徒保罗视野和心灵的,就是耶稣基督的恩典和福音。

保罗之前也有过强烈的宗教热忱,并且成为极为优秀的律法学生,但这并没有使他满足。而他现在的热情,即神的福音,使他得到了完全的满足。

你也可以说,保罗是一个从未从信靠基督中“完全恢复过来”的人。我亲爱的弟兄姊妹们,保罗发现,成为耶稣基督的奴仆才是真正的解放和自由,而这对今天的我们来说,仍是如此。

 

大家有没有想过,我们也可能是某人或某事的奴仆?比如,我们可能是:

  • 别人看法的奴仆

保罗在加拉太书一章10节那里写道:

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换句话说,你要么对寻求人的喜悦感兴趣,要么对寻求神的喜悦感兴趣。

  • 金钱或物质利益的奴仆

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六章24节那里说:

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

  • 财产、事业、成就或知名度的奴仆
  • 不道德的行为、色情或情欲的奴仆

如腓立比书三章19节所说的: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

  • 电视的奴仆

你有可能每天要花三四个小时向它“低头”。

  • 过去的失败或对未来的恐惧的奴仆

弟兄姊妹们,我认为我们都是某人的奴仆。问题是:这个人是谁?

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另一个问题的答案中,即你希望人们记住你些什么?如果你可以选择一个你希望被用来向这个世界介绍你的关键词,那会是什么?

 

有一个小故事是这样的:

曾经有这么一个人,他有一天早上醒来后,居然在报纸上看到了自己的讣告,这篇讣告回顾了他的一生。这是因为这份报纸的编辑轻信了一个谣言,以为这个著名的人士真的去世了,所以就发布了他的讣告。这篇讣告的标题是:“炸药之父去世”(Father of Dynamite Dies)。

于是这个人阅读了讣告内的文章,其中讲述了他在硝酸甘油方面的发现以及他在英国和美国所取得的炸药专利。然后,有这么一句话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将因创造了大规模伤亡的可能性而被世人记住。

这句话让这个人非常痛苦,于是他立即用自己所有的资产建立了一个信托基金,而这个信托基金后来也就成了如今的诺贝尔奖。这个奖项是为了表彰在化学、科学、文学以及最引人注目的是,在世界和平的发展和推进上做出重大贡献的人。

他的这一决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今,当你听到阿尔弗雷德·诺贝尔(Alfred Nobel)这个人的名字时,你大概率不会想到炸药和大规模的伤亡,而是会想到诺贝尔和平奖。

如果换做是你,当你明天早上醒来时,看到了自己的讣告,你觉得它会怎么描述你呢?你是谁?人们最记得你的会是什么?

 

保罗生命的秘诀就体现在他自我描述的顺序中:在成为使徒前,他首先是个奴仆。

保罗在这封奇妙、有力且尊荣基督的书信的第一节中就说:“我是某人的奴仆,这个人就是耶稣基督。而且我现在对我的呼召充满热情,我全心致力于传递神的福音。”

愿我们都能像保罗一样,最先为人所知的是,我们是某人的奴仆;然后,作为藉着成为某人的奴仆找到真正的自由。让我们对向这个世界推动福音的事工充满热情。是的,我们是某人的仆人,更确切地说,我们是永生神的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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