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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天生的敬拜者……常常迷失

25 - 天生的敬拜者……常常迷失

Ref: 1 John 5:21

天生的敬拜者……常常迷失

毫不疑惑(第一部分)

约翰一书5:21

 

在《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的一篇文章中,作家伦纳德·曼罗迪诺(Leonard Mlodinow)分享了一个四十年代中期棒球明星乔·狄马乔(Joe DiMaggio)的幽默故事。

那是1945年的夏天,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战场上的军人们纷纷回到美国,开始了美国人的生活。洋基队(Yankee)的击球手乔·迪马乔就是最近返乡的一个士兵。他带着四岁的儿子乔(Joe)溜进了球场,希望在重新加入球队之前,能以普通人的身份看一场比赛。

有一个粉丝注意到了观众席上的他,接着又一个人看到了他。很快,整个体育场的人都在喊:“乔、乔、乔·迪马乔!”迪马乔被这番欢呼声感动了,他低头看看儿子是否注意到了。他确实注意到了。他抬起头来笑着对爸爸说:“爸爸你看,大家都认识我!”小乔犯了一个很天真的错误,他以为那天洋基球场的荣耀是属于他的,而不是他父亲的。

但人类最大的失败难道不正是这个吗?当我们完全以我们自己和我们的荣耀为中心而生活,而不是以我们的天父和祂的荣耀为中心时,我们难道不是犯了一个绝不是天真的错误吗?[1]

坦率地说,我们本该是献给神的活祭,但是当我们把自己这个活祭从祭坛上取下来,要得到至高无上的耶和华的宝座时,这当然无异于拜偶像。我们可以试着问问普通人,甚至一般的基督徒,他们是否在拜偶像的方面有挣扎,他们会认为你脑子里有哪根神经不对劲了。

这就是为什么使徒约翰在约翰一书说的最后一句话,不是被人们忽视,就是以为那是个年代久远、与我们丝毫无关的内容的一个原因。

 

现在就请大家把圣经翻到约翰一书的最后一节经文。我们先来看第20节: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

现在来看第21节:

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

使徒约翰在信的结尾用了和开头一样的表达方式,既强硬又温柔。在第二章的第1节,他把我们称为“小子们”,这是一个充满感情的词,表明约翰是站在关爱孩子的父母的角度来写的。

尽管他在整封信中直截了当地向我们表达了这一点,有时候语气非常强硬,但在他的话语背后,体现着牧者的关怀和父母的爱。事实上,约翰对我们的称呼是个宝贵的头衔:

  1. 在整个书信中,他六次称我们为“亲爱的”,这是一个充满爱的称呼(2:7,3:2,3:21,4:1,4:7,4:11)。
  2. 约翰三次称我们为“弟兄”(3:13,14,16),以此来提醒我们,我们是一家人。
  3. 但在这封信中,约翰九次称呼他的读者为他的孩子(2:1,12-13,18,28;3:7,18;4:4;5:21)。

约翰在信的开头称我们是他的孩子,现在他用同样的称呼结束了这封信。为什么呢?因为在我们面临危险时,这是一个完美的称呼,它不仅传递了他对我们的爱,也传递了他对我们的关心。[2]

他就像一位担心我们安全的家长一样和我们交谈。就像一位忧心忡忡的家长,约翰这封信最后的话语是对我们的最后警告: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

自守”这个动词在希腊语中是祈使句,也就是一个命令。这就是为什么第21节的末尾是一个感叹号的原因。约翰一书是以感叹号来结束的。使徒约翰好像是在说:“孩子们,你们要保守自己远离偶像。这是我的真心话,你们一定要这样做!”

这里的“”这个词,指的是像全副武装的警卫一样站着准备迎接任何攻击。[3]这是这个词唯一一次出现在约翰一书中。很明显,在使徒约翰看来,攻击即将发生,所以他警告我们要做好准备。这个动词表达了一种急迫性。我们会说:“要小心,那里有危险。”

就像你和孩子,甚至你的父母在打电话快结束的时候,其实不管这个家庭成员有多大年纪,当他们在晚上开车去某个地方的路上时,在谈话快结束时,你会说:“要小心,要提防鹿,注意安全。”对吧?

这是这里允许猎杀鹿的唯一方式,夜间在树木比较密集的地区开车,的确有这样的危险。但事实上基督徒更可能遇到的是狮子而不是鹿,使徒彼得就曾经告诉信徒:

务要谨守,儆醒。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书5:8)

魔鬼要败坏你的信誉,要毁灭你,要制造一起事故,为导致的伤亡而欢欣鼓舞。约翰说:“小子们,我爱你们,我警告你们所有人,你们要全副武装,保守自己、提防偶像。”我们可能会遇到这些偶像,而且可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

 

那么,约翰说的“偶像”这个词,到底是指什么呢?

我读过一位学者的论文,他发现约翰所说的这个“偶像”至少有九种可能:

  1. 这些偶像可能是异教徒敬拜的神明的画像或雕像
  2. 可能是供奉给偶像的食物
  3. 这个偶像可能代表着随从异教徒的生活方式
  4. 也可能是指神秘的宗教和他们的习俗
  5. 可能是指诺斯替教派的意识形态
  6. 可能代表了回到从前以色列人所犯的罪,就是在耶路撒冷圣殿里的偶像敬拜
  7. 这个偶像可能是指任何一种罪
  8. 也可能是对任何代替神的事物的比喻
  9. 这个偶像还有可能是指对福音的拒绝[4]

当我浏览他那个长达200页的论文时,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使徒约翰的脑海中已经想到了这些,也许是全部。当时的哥林多信徒们就面临一个试探,就是回到在阿佛洛狄特神庙(Aphrodite)中那种艳俗、充满情欲的崇拜,重新回到罪恶的世界中。哥林多的性泛滥和道德败坏,使得这个城市的名字变成了希腊人对“不道德”的代名词。他们把放荡的女人称为哥林多女孩。[5]

新约时代的基督徒,因为纪念他们称之为弥赛亚救主的那个木匠,而受到了世人的嘲笑,确实,你能想象基督教在以弗所与戴安娜(Diana)神庙之间鲜明的对比吗?那座神庙的周围耸立着一排排高达近二十米的圆柱,顶部装饰着万神殿的雕塑。神庙周围是非常美丽的花园,神庙里面是一个巨大的神像,站立在黑色的大理石上已经长达200年了。[6]

这种宗教把性狂欢、酗酒和吸毒作为他们的崇拜仪式。神庙的祭司们身上布满纹身,会站在寺庙附近,兜售寺庙的模型复制品和他们的偶像。[7]人们在这种偶像崇拜中,能马上满足他们感官和肉体欲望的满足,不需要等待。这种拜偶像已经持续了好几个世纪了。

而现在,大家想象一下,这些没有受过教育的渔夫和从前的犹太宗教狂热分子,现在向他们宣告的福音信息,实际上是基于那位唯一又真又活的神的儿子的道成肉身。没错,罗马人把祂钉在十字架上死了,又埋葬了,但祂随后复活了,并且升到祂天父那里去了。你们现在看不到祂了,但是祂的国度无人可敌,祂的天空之城的花园无法描述,祂的圣城的街道都是金子做的。但这个场景的实现人们不能马上看见,还需要等待。

偶像崇拜对早期的信徒是一个很大的试探,以至于有些人会悄悄地溜走,回到那个令人印象深刻、壮观、充满性诱惑的宗教,那是随大流的主流宗教,能满足人们的感官需求,是能看到的、触摸到的、体验到的宗教,而且就在他们眼前,不需要等待。

使徒约翰在这里用的“偶像”这个词很有意思,可以把它翻译成“影子”。[8]这个词也可以翻译成“反射”,比如水中或镜子里的反射。[9]希腊哲学家柏拉图(Plato)用这个词来指生活中的快乐是真正快乐的幻象(也就是偶像);是放在愚昧人心里对快乐的幻影或偶像。[10]也就是说,偶像只是个倒影,实际上更像海市蜃楼,而不是实物。

这里面有新约真理的核心,对吗?人们崇拜快乐、金钱、权力、时尚和名誉,但当他们真的得到了这些东西,比如想要的东西、想要的人、渴望的成就和头衔、钱财以及新玩具的时候,他们发现这其实只是一个幻影,这些东西并没有给他们带来真正、持久的快乐,他们仍然不满足。

要知道,海市蜃楼不能让他们解渴。我同意一位作者的观点,拜偶像的危险在于一个与之紧密相关的事实:我们是为了敬拜而被造的,我们必须敬拜,我们一定会敬拜。就像大自然不喜欢真空一样,人类的灵魂也不喜欢真空。人的灵魂一定会找到一个敬拜的对象,无论是放在架子上的、放在祭坛上的,还是在镜子里。[11]

 

偶像崇拜只是存在于古代的事情吗?偶像崇拜是不是已经绝迹了呢?远非如此。

原天主教的修道士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在十六世纪写道:“偶像是人们所依赖的东西,而神明是人们祈求一切美好事物的对象,是人们寻求庇护的地方,是人们的心所依附和交托的对象。要我说,其实就是人自己的神。”[12]

巴刻(J. I. Packer)这样写道:你的神就是你所寻求、服侍、热爱和允许控制你的任何东西。[13]

那才是在你心中的宝座上真正主宰你的神。使徒保罗称贪婪为拜偶像,他挑战信徒抵挡它。贪婪就是拜偶像,是你所渴望得到的、在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他写信给哥林多教会说:“我所亲爱的弟兄啊,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哥林多前书10:14)他还在歌罗西书3:5中写道: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偶像,都非常活跃。他们不一定出现在华丽的庙宇中,有高大的圆柱和纹身的祭司;但全世界有数十亿人在追求着这些偶像以及他们所代表的神明,这些神明随时准备要坐在你内心的那个宝座上。

巴刻称他们为享乐、钱财和地位之神,当他提到足球之神、家庭之神和公司之神时,他的说法就更有说服力了。巴刻还列出了其他一些神明,比如肚腹之神(我们有时候称之为“美食家”)、性爱之神等。他写道:神明的清单是无穷无尽的,因为人允许支配他生活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成为他的神。[14]

大家有没有想过,本来可有可无的、让人舒适的东西,很快就能变成生活必需品,然后又很快变成神所赐予的权利,如果神爱我,我就会拥有它们?这个过程可以非常快。

2012年《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的一篇文章指出,在过去的一百年里,我们已经把昨天的奢侈品变成了今天的必需品。

  1. 1900年,我国只有不到10%的人口拥有炉灶;
  2. 1915年,只有不到10%的人口拥有汽车;
  3. 1930年,不到10%的人口拥有冰箱或洗衣机;
  4. 1945年,只有不到10%的人口拥有空调;
  5. 1960年,不到10%的人口拥有洗碗机或彩电;
  6. 1975年,不到10%的人拥有微波炉;
  7. 1990年,只有不到10%的人口拥有手机。[15]

大家能想象到那有多恐怖吗?没有空调、彩电、微波炉和手机,那时候的人们是怎么生存下来的呢?

在我看书的时候,我偶然发现了弗朗西斯·培根爵士(Sir Francis Bacon)对困扰着人们的心灵的偶像的四个分类。他写道:我称第一类偶像为部落偶像,第二类为山洞偶像,第三类为市场偶像,第四类是剧场偶像。

他进一步解释说:对部落偶像而言,民族主义的目标是最重要的;山洞偶像是属灵的迷信和推测;市场偶像是商业优先、升职、金钱和权力;剧场偶像指的是娱乐,娱乐已成为许多人的主要追求。[16]

迈克尔·霍顿(Michael Horton)引用弗朗西斯·培根的话,对典型的福音派教会进行了谴责。在那里民族主义和政治似乎是最紧迫的话题,迷信的信仰支配着圣经的解释,商业模式的营销工具试图引诱人们来参加,然后当他们参加时,娱乐模式已经取代了敬拜又真又活的神,这样不信主的会感到更舒适和自在。[17]

另外,还有另一种形式的拜偶像,约翰已经很好地把它包含在这最后的警告中了。因为他要非常明确地建立基督的神性,以及圣父与圣子在真神的属性方面是平等的。任何否认神属性的人或教会,实际上创造出了另一个神,也就是偶像。这正是今天主流的新教教会所做的,他们敬拜他们想要的神的属性,以此创造了一个他们想要的神,创造了一个虚假的神的偶像。比如他们只强调神是爱,但不关注神的公义;只强调神的恩典,但不关注神的愤怒;只传讲神是天堂的创造者,却不是地狱的创造者。[18]

这种偶像崇拜很容易在一个人身上发现,比如他对你说:“我听到了你根据圣经所讲述的神,但是当我想到神的时候,我还是喜欢把祂想成是这个样的或者那个样的。”你可以在这里用你喜欢的词来填空。这正如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Rousseau)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作为回报,人也以自己的形象创造了神。”说白了就是:不用管我们是谁,也无论我们做什么,我们都可以创造一个能跟我们合得来的宗教和神。

 

普世教会协会(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是主流的新教教会的一个组织机构,不久前在由他们主办的一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就基督教救恩论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人们攻击这个教义是在宣扬暴力,因为他们认为父神杀死祂的儿子耶稣,为人们虐待儿童提供了正当理由。有一位代表说:“我们根本就不需要一个赎罪的理论,我不认为我们需要有个人鲜血淋漓地挂在十字架上,我们只需要倾听我们内心深处的神。”[19]

大家看到了吗?这就是今天的主流新教教会的光景,他们在自己的教会里否认神所启示的话语,实际上就是在推崇偶像崇拜。他们以为他们是在敬拜神,但实际上他们在崇拜一个他们自己创造的偶像,神的属性和教义已经被他们进行了“优化”,使得这个神更容易被人们接受,在政治上也是正确的。

所以在他们看来,神就是内心深处的火花,是宇宙超然的力量,祂可能是男、也可能是女,是母亲、父亲或孩子;神还在进化和学习;最重要的是,神还没有决定将来要有一个审判。这才是他们要跪拜的神!

在我最近读到的一项调查中发现,现在福音派大学和神学院中将近一半的学生认为,谈论神的审判实际上是一种不礼貌、没有教养、不恰当的行为。[20]既然是这样,那么当主耶稣对那些拒不悔改的人说的下面这句话,是不是也算是不礼貌、没有教养、不恰当的行为呢?祂在马太福音11:24说:

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所受的,比你还容易受呢!

当使徒保罗向雅典的社会精英们传讲基督、也就是那位他们不知道名字的神时,他最后告诉他们:“(神)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使徒行传17:31)换句话说,在这位真实、永生的造物主神面前,你们的麻烦可大了!

弟兄姊妹们,如果有人开的车引擎着火了,只要这个情况是真实的,那你冲他大喊赶快跳出车外,这就不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如果你的邻居家二楼卧室里冒出了烟,那你告诉他们就不是一件不恰当的行为。告诉别人关于上帝的真相,不是一件不恰当的行为。我认为这是使徒约翰所警告的一个内容。不要被假教师创造的偶像绊倒,他们只是创造了一个假神而已。

拿走神的属性就是减去了神的属性,你用聪明的减法无论最终得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神,可以肯定的是,那不是圣经中的神。

 

还有一个需要避免的危险。

你和我、还有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实际上都正在被塑造成我们所敬拜的神的形象。诗篇115:8传达了一个很重要的原则,那就是拜偶像的人要像他们所创造的神一样。诗篇115:8说:

造他的要和他一样;凡靠他的也要如此。

换句话说,你会变得像你努力追求的偶像一样肤浅或深刻。比如:

  1. 如果你在神所规定的界限之外去追求性体验,你最终会对性感到不满意和空虚。
  2. 如果你追求金钱,最终会对比你有钱的人心生怨恨。
  3. 如果你追求名声和人们的称赞,最终会被你自己的成就所吞噬,会因为自己的成就太小、得到的赞扬太少而彻底绝望。
  4. 如果你追求那些肤浅、短暂的美丽,追求肌肉的力量和健美的偶像,那么随着年龄的增长,你所追求的这种偶像在最终埋葬你之前,你会经历无数次的沮丧和恐惧。

圣经学者魏华伦(Warren Wiersbe)是这样说的:“偶像代表的是虚假和空虚;为偶像而活的人,自己必成为虚假和空虚。”[21]

小子们,要小心,要提防偶像。

简而言之,对于信徒来说,使徒约翰正在给信徒写信,挡在基督徒和耶稣基督之间的任何东西,可能是什么雄心壮志,可能是某种欲望,可能是一种乐趣,可能是一种关系、一个习惯、一个计划,无论这个东西是什么,如果它否认了基督的属性,或者否认了祂对你生命的至高主权,如果它使你违背神的话语,然而你还在追求它,你一定要拥有它,那么在那一刻,你已经成了一个拜偶像的人。

弟兄姊妹们,因为约翰是在警告信徒,所以基督徒是有可能拜偶像的,是有可能追逐海市蜃楼的,渴望、追求某种生活,从而违背了永生的道、也就是耶稣基督,违背了圣经、也就是写下来的道。

小子们,要小心这些偶像!

罗伯特·鲁滨逊(Robert Robinson)有一个很艰难的童年。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的母亲由于管不了他,就把他送到伦敦去学习当一名理发师。但他却学会了酗酒,加入了当地的黑帮。在他17岁那年,他和他的一些朋友去算命,当算命的人告诉他们的未来时,他们却又嘲笑她。但就在那天晚上,他决定去听一个名叫乔治·怀特菲尔德(George Whitefield)的人讲道。不久之后,鲁滨逊就信了主。几年后,他加入了牧师的行列,对福音充满了渴望和激情。他甚至为他的会众写了一首赞美诗《万福恩源》(Come, Thou Fount of Every Blessing),让他们来庆祝一个特别的周日敬拜。这首赞美诗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每日主赐恩典无限,负主恩债有万千;

愿主恩典如链牵连,系我心在主身边。

我深知道我心易变,常离主爱行己路,

今将身心完全奉献,从今以后永属主。

几年后的一天,鲁滨逊在乘坐公共马车时,注意到一位女士正全神贯注地读着赞美诗。她在哼着一首赞美诗。她转向鲁滨逊,问他对这首赞美诗有什么看法,他回答说:“夫人,我就是多年前写这首赞美诗的那个不幸的可怜人;如果我有一千个世界,我愿用这一千个世界,来再一次体会这种感觉。”[22]

弟兄姊妹们,我们的心非常容易不停地制造偶像,忙于其他的事情,使我们远离耶稣基督,远离我们伟大的救主的荣耀。

山姆·戈登(Sam Gordon)这样写道:

  1. 任何把神排挤出你生命中第一位的事物都是偶像;
  2. 凡是替代神成为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事物都是偶像;
  3. 任何把神移到你生活边缘的东西都是偶像。[23]

 

小子们哪,要小心,要谨慎,要警醒。每天你都会撞上偶像,要小心!

我很喜欢扩展版圣经或阐释版圣经(Amplified Bible)对约翰一书5:21的解释,它正确地扩展了这些动词和它们的时态所表达的意思:

孩子们哪,在你的心中占据了神应有的位置的任何事物,取代了耶稣基督在你生命中占据首位的任何形式或替代物,这些事物你们都要远离。

耶稣基督是唯一值得敬拜、值得效法的神。其他任何事物都是肤浅的、暂时的替代品,耶稣是又真又活的神。使徒约翰把我们带到了耶稣基督的脚前。

有一天晚上,伟大的音乐指挥家阿图罗·托斯卡尼尼(Arturo Toscanini)指挥了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乐曲的演奏精彩绝伦,令人赞叹不已。在演出快结束的时候达到了高潮,观众站起来疯狂地鼓掌,他们鼓掌、吹口哨、大声喊叫,他们完全被这场伟大的表演吸引住了。托斯卡尼尼站在那里,鞠了一躬,又鞠了一躬。他向他的管弦乐队致谢,他们也起立鞠躬。

当热烈的掌声终于平息后,托斯卡尼尼转过身来,专注地看着他的乐队,然后非常激烈地说:“女士们先生们,我算不了什么!你们也算不了什么。”然后他满怀激情地说:“只有贝多芬才是最伟大的!”[24]

使徒约翰在这封信结尾的时候,也表达了这个意思:

  1. 我们的世界算不了什么;它只是那个真正重要事物的一个影子;
  2. 我们也算不了什么,是基督的恩典救了我们;
  3. 只有耶稣基督才是最最伟大的,祂才是一切!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2013年1月13日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2013

版权所有

 

[1] “The Triumph of the Random,”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7-3-09), and Stephen E. Farish, “The Concept of the Glory of God in the Writings and Life of Jonathan Edwards,” a paper submitted at the annual gathering of the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 (2009)

[2] D. Edmond Hiebert, The Epistles of John (BJU Press, 1991), p. 272

[3] Robert Lightner, The Epistles of John and Jude (AMG, 2003), p. 85

[4] Terry Griffith, Keep Yourselves from Idols: A New Look at 1 John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2002), p. 12

[5] Adapted from Roy L. Laurin, First John: Life at its Best (Kregel, 1987), p. 186

[6] Adapted from John Philips, Exploring the Epistles of John (Kregel, 2003), p. 185

[7] Ibid.

[8] Earl F. Palmer, Mastering the New Testament: 1,2,3 John & Revelation (Word Publishers, 1982), p. 79

[9] Griffith, p. 29

[10] Ibid.

[11] R. Albert Mohler, Words from the Fire (Moody Publishers, 2009), p. 47

[12] Hughes, p. 35

[13] J. I. Packer, Keeping the 10 Commandments (Crossway, 2007), p. 47

[14] Ibid, p. 48

[15] Derek Thompson, The 100-Year March of Technology in 1 Graph, The Atlantic (4-7-12)

[16] Michael S. Horton, The Law of Perfect Freedom (Moody Publishers, 1993), p. 49

[17] Adapted from Horton, p. 49

[18] Adapted from Philip Graham Ryken, Written in Stone (P & R Publishing, 2010), p. 82

[19] David Walls and Max Anders, Holman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I & II Peter, I, II & III John, Jude (Holman, 1999), p. 230

[20] Ryken, p. 82

[21] Warren W. Wiersbe, Be Real: I John (David C Cook, 1972), p. 183

[22] Robert J. Morgan, Then Sings My Soul (Thomas Nelson, 2003), p. 65; Kenneth W. Osbeck, 101 Hymn Stories (Kregel, 1979), p. 52

[23] Sam Gordon, Living in the Light: 1, 2, 3 John (Ambassador, 2001), p. 218

[24] R. Kent Hughes, John: That You May Believe (Crossway Books, 1999), p.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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