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

Select Wisdom Brand
 
3 - 我们的辩护人

3 - 我们的辩护人

Ref: 1 John 2:1–2

我们的辩护人

黑暗之后的光明(第三部分)

约翰一书2:1-2

 

我永远不会忘记我们教会差派的一位宣教士,他当时在东欧服事,他告诉我他在大英博物馆看到的一个活动。

他和他的家人去参观大英博物馆,象往常一样有成百上千的人前去参观,他们来自世界各地。他们挤在各个展台前,在过道里走来走去。

如果你曾经参观过这里,你会被这些几千年前的文物所震撼。你可以看见那个有翅膀的大公牛,是石头雕刻的,立在大堂的门口,那是先知约拿在进入尼尼微时能看到的雕像。你可以看到墙砖上的图案,那是先知但以理在进入巴比伦都城时随处可见的。这里还有一些来自古埃及的雕像,摩西小时候可能在埃及看到过。

看到这些神保存下来可以验证圣经记载的文物,真是令人感到惊讶。

他和他的家人来到博物馆,他们当时有一个很特别的机会,看到了正在展示的被称为亚历山大抄本(Alexandrinus)的古希腊手稿。这是一份十七世纪赠送给英国国王查理一世(King Charles I)的手稿。

大英博物馆宣布要展出这个圣经的古代手稿。他们终于看到了这份有1500年历史的新约抄本。但他对我说:“斯蒂芬,这场展览真正可悲的是,这么宝贵的文物被人们忽视了,我们是唯一站在那里参观这个抄本的人。事实上,当时有一大群人拥挤着想通过我们的展区,去另一个展区,那里在展示披头士乐队(Beatles)的亲笔签名。那次展览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人们会认为,你可以看列侬(Lennon)签名的乐谱,那为什么还要看上帝在古代所写的一封信的抄本呢?这并不奇怪,对吗?

对于整个世界来说,神通过祂的话语对全人类说话,这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关注,它并不能真正给人们带来什么吸引人的东西。但对于我们这些相信基督的人来说,这本书确实是生命的话语。我们很珍惜它,对吗?

 

我家的书房里有一件礼物,是一个传教士机构的主席送给我的。这是1611年英王钦定本圣经原始版本中的一页,用玻璃框起来的。由于几个世纪以来英语语言和单词拼写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个版本的圣经很难读懂。我的那一页出自于路加福音,能拥有一本400多年前的圣经中的一页,我觉得很神奇。

在我家的书房里,还有一张镶着玻璃的纸,那是一位中国基督徒送给我的,他在一个小笔记本上写下了他们自己翻译的中文经文。他们当时没有自己的圣经,只能这样抄写。

当这个笔记本的主人收到了一本用他自己的语言写的圣经时,他就把其中的一页作为礼物送给了我。这一页纸让我想起了圣经的宝贵之处,以及全世界渴望持有圣经、阅读圣经、学习圣经的信徒们的勇气和爱。他们都知道那是生命的话语。

这对我是个挑战,永远不要以为能读这本书是理所当然的。没有它,我们永远无法想象神为我们赎罪的工作;没有它,我们就会盲目地敬拜各种假神,就像保罗在使徒行传第17章对雅典人所说的。

这个世界有很强的宗教情节,他们都感觉到了有罪的问题,并且想方设法试图来解决。事实上,最近人们估计有两千万朝圣者在印度恒河的脏水里沐浴,他们相信恒河的水是不朽的甘露,代表着一位能够赦免他们罪孽的女神;他们相信,每隔几年,在一月和二月的特定日期,他们最有可能从罪中得到灵性的洁净。这是地球上最大的宗教聚会,两千万的数字也可能是低估了。

圣经讲了神是如何解决罪的,从伊甸园到二十一世纪。但那个解决之道不是水,而是血;不是一条河,而是一个十字架;不是谁都没见过或听过的女神,而是神的儿子,祂来到这个世界,是要被人看见、被人听见。

使徒约翰知道这位神赐给他一个特权,要通过他的信来传达永生神的话语,永恒生命的话语。

  1. 他在约翰一书第一章的第4节说,他的信将带来喜乐;
  2. 他在第二章的第12节说,他写这封信是要明确地告诉我们,我们的罪因基督的缘故已经得到了赦免;
  3. 他在第二章的第26节说,他的信是要保护我们不受虚假的教导;
  4. 他在第五章的第13节说,他写这封信是要叫我们知道,在离开这个世界时,我们有绝对的确据回到天家。

如果没有神,我们会永远流浪,总是容易上当受骗,一直害怕站在我们自己所创造的上帝面前。约翰说:“不,不,不……这就是为什么我把神的话语写下来给你们的原因,神已经说了,你们没什么好害怕的。”

这难道是真的吗?约翰会对我们说:“这是真的。”

请大家把圣经翻到约翰一书第二章,我们来看第1-2节: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我们一起来揭示神的这些话语里珍藏的宝库。

 

约翰提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我们生活的方向。

他说: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

大家会看到他是在写信给信主的人。在这封信中,这位八十多岁的使徒要七次使用“我的小子们哪”这个表达爱意的短语。[1]毫无疑问,这里面很多人就是在约翰在以弗所地区服事的时候信主的。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

从约翰刚才所教导我们的来看,基督的宝血正在不断地洁净我们,基督徒有可能会受到假教师的误导,因此而得出结论说犯罪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们会以为,我们在恩典之下,不要那么紧张,放松一点,活得自在一点。我们已经得到赦免了。

约翰很快就补充说:“不是这样。我写信给你们是为了让你们不犯罪,这样你们就能远离罪恶,这样你们就可以远离犯罪。”

有些人对此有另一种错误的解读,认为约翰是在教导基督徒的完美,不再犯罪。基督徒可以达到一种无罪的状态。

约翰说:“是要叫你们……怎么样?不犯罪。”约翰并不是在鼓励基督徒永远不要再犯罪了,因为这不可能;约翰是在鼓励基督徒不要再想着去犯罪了。约翰并不是在鼓励我们去追求完美,他在鼓励我们在生活中要保持的方向。

我们的方向是远离罪,我们想避免犯罪,我们每天的祷告是:“不叫我们遇见试探……”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恨恶罪,爱我们所要顺服的救主。

 

有位作者提出了顺服的三个逐级提升的动机:惧怕、责任、爱。如果顺服是因为我们不得不顺服,那是惧怕;如果顺服是因为我们需要顺服,那是责任;如果顺服是因为我们想顺服,那就是爱。

奴隶顺服是因为他不得不顺服,这是出于惧怕;员工顺服是因为他所承担的责任需要他这样,他甚至可能不喜欢自己的工作,但他需要那份工资;但基督徒顺服是因为他想顺服,这就是出于爱的顺服。[2]

这就是我们小时候学会顺服的方式。我们一开始学会顺服,是因为那时候我们必须顺服,我们害怕被惩罚。对挨打的恐惧战胜了不顺服,所以我们学会了顺服以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我们家厨房门外有一个灌木丛,我母亲可以从那里很方便地找到新的枝条来管教她的四个儿子。我们祷告这棵灌木早点死掉,但它一直长得非常茂盛。

几个月前,妈妈问我:“为什么每次你提起童年的记忆,都是我们在打你屁股?”因为那就是我的童年。我显然是个比较迟钝的人,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学会了“我忍不住”这句话,但也没有用。

使徒约翰不想让我们犯罪是因为我们“忍不住了”。他既不是教导我们要完美、不再犯罪,也不是说我们有犯罪的义务,就好像我们忍不住要犯罪似的。我们现在可以忍住不犯罪了。

我很喜欢唐纳德·巴恩豪斯(Donald Grey Barnhouse)从历史中阐述的这一事实。这位来自费城的资深牧师影响了很多人,包括一个名叫韩瑞克(Howard Hendricks)的年轻实习生,他后来成为著名的牧师和神学教授。

巴恩豪斯经常用下面这个类比,来解释为什么基督徒可能会犯罪,但不是一定要犯罪。他说,曾经有一艘大帆船的船长在一次航行中完全失去了理智,船员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好在余下的旅程中把他锁在船上一个安全的地方。

按照惯例,大副立即成了这艘船的新船长。从那一刻起,老船长对船员和船都不再有权柄了。问题是,这个老船长不同意。在他狭小的房间里,他不断地对船员们大声发号施令。他大喊大叫,闹得不可开交,让大家心神不宁。

即使船员们很自然地倾向于服从他的声音,但他们必须改变自己的习惯,无论他命令什么,他对他们而言绝对没有任何权威,人们不需要再顺服他了。

于是巴恩豪斯打了个比方,说人堕落的本性、试探和魔鬼本身就像是那个老船长,他们可能会继续大声发号施令,但他们对我们的任何权柄都已经被剥夺了。我们可以顺服他们,但我们不是必须顺服他们。他们现在对我们已经毫无能力,对我们不再有约束力了。所以基督徒现在要训练自己听从他的新船长——耶稣基督的声音,而拒绝那些疯狂的、老船长的声音,不再顺服他。[3]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

使徒约翰知道他的属灵孩子们会马上说:“那太好了。但是如果我们听从了那个老船长会怎么样呢?当我们选择犯罪时会发生什么呢?你在前面已经告诉我们,基督的宝血会不断地洁净我们,我们要向祂承认所犯的具体的罪。但是会不会有一天神会说:‘够了!够了!’然后把我们踢出祂的船呢?”

所以请大家注意第1节后半部分的那个短语: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

请注意,约翰在这个短语中使用的是希腊语里的第三类条件语句。约翰是在说:“如果有人犯罪,而且这一定会发生。”[4]

你可以按照第三类条件语句的规则,把这个短语翻译成:有人犯罪时。你可以在你圣经空白处的“”这个字的旁边写上“当”。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

在第1节中,约翰不仅强调了我们生活的方向,而且还揭示了我们在天上有一位辩护人: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

我们的辩护人就是这位中保,祂会永远确保我们最终的归宿,下面就来看看约翰对这位辩护人的五个描述。

 

第一,我们的辩护人毫不懈怠。

约翰说我们有一位中保,不是我们希望能有一个中保,或者我们曾经有一个中保,但后来祂离开我们了,不是这样。这里的动词“”是现在时态,表示这位中保是持续的、毫不懈怠、永不停息的,这位中保就是耶稣基督。

另外,不要忽略了约翰使用的代词“我们”:我们有一位中保。即使是现在已经八十多岁的忠心使徒,他也需要一个中保。我很高兴约翰把他自己也包括进去了,因为你可能会认为他和我们不是一回事,但他和我们都一样:

我们有一位中保。

这是法庭上所使用的语言。我们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律师为被告辩护,他在法庭上站在他的当事人旁边。[5]但远不止于此。

你可能会以为约翰说的是法庭指定的律师,那种律师你可能都不认识,他也不会像你那样深切地关心你自己的未来。但你没有钱请自己的律师,更不用说请一个辩护团队了,所以你只能寄希望于法庭指定的律师来为你辩护。但这不是使徒约翰想说的。在新约时代的法庭上,律师与当事人有着长期的关系,通常是有家族的血缘关系。

有一位新约圣经学者谈到了这个非同一般的事实:约翰那个时代的辩护人,不只是一个人花钱聘请来辩护的,他还是被告的保护人和常务顾问。他(很可能)是他们共同所属宗族的首领,为了荣誉(也就是家族的名誉)而结合在了一起。[6]所以辩护人不仅要为你的案子辩护,实际上他还要为他自己家族的荣誉而辩护。

这就是约翰想表达的。你有一个辩护人,也就是中保。祂是你的亲戚,是宗族的首领,祂会尽其所能捍卫你家族的神圣名声。

另外,大家要知道,这个翻译成“中保”的词,也是赋予圣灵的称呼,比如在约翰福音14:16,圣灵就被称为“保惠师”,当代译本翻译为“护慰者”,而标准译本翻译为“慰助者”。在希腊语中这些都是同一个词。

圣灵和耶稣都有相似的角色,但可以说是在不同的地方发挥作用。尽管祂们都是无所不在的神,耶稣还是根据不同的位置来定义祂们的角色,主要是起强调的作用。耶稣对门徒说,祂升上去的时候,圣灵必降下来,驻在他们里面,膏抹他们、教导他们。

圣灵是神赐给我们在地上的保惠师,而耶稣是我们在天上的保惠师或中保;圣灵在地上在我们里面替我们代求(罗马书8:26),而耶稣基督在天上为我们代求(约翰福音17章)。

这是全方位的遮盖和保护。我们就需要保惠师这样的遮盖,因为有一个在控告我们。他是宇宙中已知最大的说闲话者。你以为你妹妹或弟弟是个爱搬弄是非的人,但与这个相比,他们根本不值一提。这个控告者就是撒旦。最可怕的是,这些一世纪的基督徒们担心的是,撒旦在控告他们的时候甚至都不需要编造。这可能是撒旦唯一一次说真话。他没必要编造谎言来控告我们,他所要做的就是把我们的真实情况告诉神。[7]我们每天都在给他提供源源不断的控告素材。

我还记得一个十一岁左右的孩子,有个礼拜天坐在教会的后排。我们有木制的剧场座位,可以坐七八百人。我的三个兄弟和我必须和我们父母坐在一起,但那天不知道为什么我和我朋友坐在了后面,生活真是很美好。

我和其他几个男孩坐在后面,谈论和交换着笔记,当然是关于讲道内容的,比较一下讲道大纲什么的。顺便说一下,这是一个非常正式的教会,端庄、庄重的牧师,穿着长袍的唱诗班,还有管风琴伴奏。

突然,我们的牧师邓拉普(Dunlap)博士在讲道中间停下来了,向后指了指我们的方向,平静而坚定地说了声“小家伙们”,然后继续讲道。聚会结束后,我父母想知道牧师说的是不是我。

当然不是我,不过……但愿他们当中没有人去告发我……他们确实没有,神是非常仁慈、良善的。事实上,我们都陷入了比我们能想象到的更大的麻烦,为什么呢?就是因为黑暗王国不会错过我们所犯的罪,他们一定会控告我们。

控告者会在神面前说:“看到了吧?看到了吧?听到了吧?现在你打算怎么办?把他们从船上踢下去吧!”但我们在天上有耶稣基督做我们的中保!祂的辩护毫不懈怠。

 

第二,我们的辩护人不受限制。

控告者最恼火的一个事情,就是他告诉天父的任何关于我们的事情,天父早就知道了。我们再来看看第1节:

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

我们的这位中保是在父那里。约翰在第一章第2节使用了同样的短语,来谈论耶稣在道成肉身前与父神的关系,是面对面的关系;现在在第二章的第2节,约翰用它来指耶稣复活后与父神的关系。[8]这是一种亲密的相交关系,真的是面对面的亲密关系。我们的辩护律师认识大法官!祂可以毫无限制地进入父神的内室。

你知道耶稣在那里会对天父说些什么吗?你觉得祂会说:“天父,下面这些人是无辜的。”“天父,有些情况的确是他们无法控制的。”“天父,他们被坑了、被骗了,我觉得我们就别在意了吧。”

耶稣绝不会这么说,对吧?!为什么呢?因为祂只能说真话。换句话说,祂会同意控告者的观点。我们的辩护律师并不认为我们是无辜的,实际上祂知道我们的过犯。[9]那祂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我们的中保不仅仅是毫不懈怠、不受限制……

 

第三,我们的辩护人是心清手洁。

好像约翰认为我们可能不知道他在说谁,所以他又补充说:

……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这里的形容词“”在原文中没有定冠词,所以指的不是祂的身份,而是他的品格。我们的辩护律师是公义的、心清手洁,祂不做幕后交易,不会收受贿赂。祂从不使用任何不正当的手段,来为祂的当事人在法官面前摆脱困境。[10]这意味着祂不能在明知这不是事实的情况下去进行辩护。

所以当控告者指着我们控诉的时候,耶稣基督只是对天父说:“他是对的,你都知道。是的,他是那样做的;是的,他是那么说的;是的,我也看到他那样做了。唉,太悲哀了,我也看到了。确实很无礼,很邪恶,很残忍,很冷漠,完全以自我为中心……是的,你是对的。他的确有罪!”

哪有这样的辩护律师?

这就是我们的辩护律师,我们的中保。祂毫不懈怠、不受限制、心清手洁,而且……

 

第四,祂是不可战胜的。

现在我们来看第2节: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祂自己就是我们罪的赎价。“挽回祭”在和合本修订版和当代译本中翻译为“赎罪祭”,标准译本翻译为“平息祭”,这个词的意思是“满足”。祂满足了上帝愤怒而圣洁的要求,因为罪的工价是什么呢?就是死。

在旧约圣经的希腊译本中,这个词被用来描述施恩座——约柜的盖子,大祭司每年一次要在至圣所把血洒在上面。在约柜那个金盒子里面,是神赐给摩西、刻着律法的石板。律法已经多次被违背,但神会通过洒在施恩座上的血来看待被违背的律法。

我们也是违背了律法,但我们已经接受了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来作为我们的遮盖。圣父通过祂儿子为我们舍命所流的宝血来看待我们。

请注意约翰在第2节是怎么强调这一点的: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中文标准译本翻译为:自己为我们的罪孽做了平息祭。强调的是祂自己,祂不仅是我们的辩护律师,祂还支付了我们的死刑和与神隔绝的代价。基督不仅为我们代求,祂还和我们调换了位置。[11]

祂自己满足了我们的罪所要承担的代价,注意约翰还补充了一句:

……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我阅读过一些注释书,有些人说这意味着耶稣为所有住在以弗所的基督徒的罪付出了代价,也为全世界所有基督徒的罪付出了代价。之所以提到了以弗所,是因为那是使徒约翰服事的地区。换句话说,耶稣基督的赎罪只适用于基督徒。从实际的结果来看,确实是这样。

但是约翰从来没有用“普天下”或“世界”这个词,来指生活在世界各地的基督徒,从来没有;他用这个词来指那些代表世界的不信主的人。约翰在这里说,基督的十字架不仅为我们的罪付出了代价,也为全世界的罪付出了代价。耶稣基督的赎罪是无限的,也是有限的。

那么,约翰是在宣扬普救论吗?也就是每个人最终都能进天堂?不是这样。约翰想说的是,基督赎罪的潜在能力是无限的,可以拯救全世界所有的人,祂也邀请所有还没有相信的人来信靠祂,得到救赎,但最终能得到救赎的,只是那些有限的、相信祂的人。

神学家们会这样解释:基督的死可以有效地偿付那些相信祂的人的罪,足以偿付全世界所有人的罪。[12]

约翰还想说的是,对基督徒和世界各地所有还不信主的人来说,神的救恩计划都是一样的。若不藉着耶稣,没有人能到父神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如果不是通过耶稣基督赎罪的宝血,没有人能免除罪的刑罚(罗马书5:9)。

脱离罪的刑罚其实是为基督徒预备的,而不是为不信的人准备的。所以这不只是为我们西方人预备的救恩计划,也是为那些在恒河里沐浴的印度教徒预备的,只要他们能相信耶稣基督,同样可以得到拯救。但如果他们想通过在恒河里沐浴而得到救赎,那只能是死路一条。上帝为全世界任何地方的所有人都有一个同样的拯救计划。

这意味着只有一个辩护人,只有一个中保,全天下只有一个名字,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4:12),只有一个辩护律师站在父神面前。这意味着只有一个人能偿付你违反律法和犯罪后所要承受的代价;只有一个人站在你和地狱之间,祂就是神人耶稣基督,是那位公义的中保。

弟兄姊妹们,作为我们的辩护律师,祂还从未输过一场官司,大家听清楚了吗?祂还从未输过一场官司!控告者会说:“看看你!”使徒约翰会说:“只要看看基督就行。”

十九世纪的苏格兰牧师麦克谦(Robert Murray McCheyne)曾经提醒并鼓励他的会众说:“每当你看自己一次,就需要看耶稣十次。”[13]

赞美诗《在神高天宝座前》(Before the throne of God above)是这样表达这个意思的:

恶者诱我陷入绝望,

激动我内罪疚澎湃,

当我抬头仰望耶稣,

即将我罪全然涂抹。

 

正因救主为我而死,

负罪之身从此自由;

神之公义得着满足,

罪债得偿唯一凭证。

 

耶稣会不会厌倦为我们辩护呢?这封信的读者可能会有这方面的疑惑,约翰知道他们担心得罪了这个圣洁的神该怎么办。耶稣会厌烦我们吗?会不会到了什么时候在说到我们当中的某个人时,祂对父神说:“父神啊,怎么又是他!”也就是说,我们有什么保证不会被神弃绝呢?

几年前,我的车有几次保险索赔。我的小货车、我的轿车都出过事故。我的卡车发生的那次小事故是我的错,我的一个孩子和一辆城市公交车发生了车祸,而公交车赢了这场小官司。这是我一年内第三次找保险公司了。

然后我收到了保险公司的一封信,告诉我他们正在审查我的案子,我可能会因为多次索赔而被撤销保险合同。我惊奇地发现,保险公司实际上只想为那些不需要进行任何索赔的客户服务。我想这就是我这些年存款的目的。

就在不久前,我读到一位作者也是因为类似的原因,被他的保险公司抛弃了。最后,他把保险公司寄来的这封信换个角度来读,想象着如果这封信是上帝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多次请求赦免的回应,那会是个什么样子。

我们就这样设想一下,那么这封信读起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亲爱的先生:

我们写这封信是为了回应您今天早上提出的希望得到赦免的请求。

我们很抱歉地通知您,您已经达到了您的犯罪限额。我们的记录显示,自从使用我们的服务以来,您已经在同一领域犯过多次错误,并且还有继续重复同样错误的倾向。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您的祷告生活与其他类似年龄和环境的人相比是不达标的。

通过对您的资料的进一步查阅得知,您对教义的理解处于较低的那20%的人当中,您有过度的拖延倾向,因为您的犯罪已经超过了高风险索赔的标准,您当然可以理解赦免是有限度的。考虑到这一点,耶稣表达出祂的遗憾和最亲切的问候,并希望您能找到其他满足您要求的保险计划。我们之间的保险协议从即日起终止。[14]

弟兄姊妹们,当你加入上帝的大家庭时,你将得到永久的保障;你的案子会得到毫不懈怠的辩护者的帮助;在祂里面你可以不受限制地亲近父神;心清手洁是祂的品格,毫无瑕疵。弟兄姊妹们,你会看到祂有一份不可战胜的辩护记录。

祂从未输过一场官司,祂绝不会在你的案子上失手!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2013年1月13日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2013

版权所有

 

[1] D. Edmond Hiebert, The Epistles of John (BJU Press, 1991), p. 71

[2] Warren W. Wiersbe, I John: Be Real (David C. Cook, 1972), p. 45

[3] Adapted from Lawrence Richards, The Teacher’s Commentary (Victor Books, 1987), p. 818

[4] John MacArthur, 1-3 John (Moody Publishers, 2007), p. 45

[5] Herschel H. Hobbs, The Epistles of John (Thomas Nelson, 1983), p. 40

[6] Roy L. Laurin, First John: Life at its Best (Kregel, 1987), p. 51

[7] John Phillips, Exploring The Epistles of John (Kregel, 2003), p. 41

[8] Hiebert, p. 73

[9] Joel Beeke, The Epistles of John (Evangelical Press, 2006), p. 52

[10] Hiebert, p. 74

[11] Phillips, p. 42  

[12] Phillips, p. 43

[13] Sam Gordon, Living in the Light: 1, 2, 3 John (Ambassador, 2001), p. 60

[14] Adapted from preachingtoday.com/illustrations/2012/October/6102212.html

Add a Comment


We hope this resource blessed you. Our ministry is EMPOWERED by your prayer and ENABLED by your financial support.
CLICK HERE to make a dif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