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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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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John 1:6–29

证人

约翰福音1:6-29

 

引言

每个上过学的人,都知道科学家艾萨克·牛顿(Isaac Newton)对人类所做出的杰出贡献。有一个大家都很熟悉的故事,说牛顿有一天下午坐在树底下,有一个熟透了的苹果掉下来,正好砸在他脑袋上。然后牛顿就发现了万有引力的存在。

虽然这个故事大家都很熟悉,不过却很少有人知道,如果不是有一个名叫艾德蒙·哈雷(Edmund Halley)的人,牛顿也许根本不会被这个世界所知道。那么哈雷又是谁呢?

  1. 哈雷曾经提出过质疑,要牛顿再仔细考虑一下自己的想法;
  2. 哈雷曾经纠正过牛顿在数学方面的错误;
  3. 哈雷曾经说尽了好话,劝说犹豫不决的牛顿,写下了他的经典之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Mathematical Principles of Natural Philosophy);
  4. 除此之外,哈雷还编辑并监督了这部著作的出版;
  5. 不仅如此,虽然牛顿那时候比哈雷更富裕一些,但在第一版出版的时候,哈雷资助了牛顿。

历史学家们称其为科学的编年史上最无私的榜样。从那以后,牛顿马上声名鹊起,闻名于世了;但却很少有人把它归功于哈雷。我们现在之所以能知道哈雷这个人,是因为有一个彗星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这颗彗星每隔大概七十六年出现一次,然后又消失在浩瀚的星空中。有一部传记谈到过,哈雷并不在乎将功劳归给谁;他人生的使命,就是推动科学的发展!

如果有人问你:“你人生的使命是什么?”你会怎么回答呢?

 

现在的教会,有一个日渐突出的问题,显示出与早期教会相比,越来越明显的差异。早期的基督徒在有些方面会有些困惑,但至少在一个问题上,他们是非常清晰明确的,那就是为什么神要把他们留在这个世界上。

德尔图良(Tertullian),是早期教会的一个领袖。在公元200年的时候,他和信徒们向当时罗马统治的世界宣告说:

我们虽然才刚刚兴起,但我们已经遍布在你们中间——在城市、海岛、城堡、乡镇、农贸市场、集会、宫殿、参议院、广场等等这些地方,除了你们自己的神殿以外,所有的地方都有我们的身影。

在吉本(Gibbon)所写的《罗马帝国衰亡史》(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一书中记录说,对于当时刚信主的人而言,最神圣的职责就是在他周围的亲朋好友中,传播他所领受的这个福分。

哈纳克(Harnack)是一位教会历史学家,他用到过一个短语,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他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基督信仰的大使命,其实是通过非正式的宣教来完成的。”

“非正式的宣教”这个短语,是由二世纪罗马一个教会的领袖贾斯汀(Justin)发明的,他也是当时基督信仰的捍卫者,在公元165年殉道。

 

让我们回到现在这个时代。乔治·巴拿(George Barna)在他的《美国人信什么》(What Americans Believe)一书中,公布了一项调查结果,调查的对象是那些自己认为是重生得救的信徒。这些人被问到这样一个问题:“对于那些与你信仰不同的人,你觉得有责任向他们解释你的信仰吗?”不到45%的人同意,他们需要为此做个人的见证。

这让我想起了对喜剧演员菲利普·威尔逊(Flip Wilson)的一个采访。当时有人问起他的宗教信仰,他回答说:“我是一个耶和华的旁观者。”

“耶和华的旁观者?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么个词儿。”

菲利普解释说:“嗯,是这样。他们想让我做一个见证者,但我可不想参与其中。”

我可以顺着他的这个思路往下讲,而且我相信也很有道理。我们也可以做一个无记名的问卷调查,你们会发现,我们的确没有在向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做见证。不过我想给大家一个我们可以效法的榜样,我要带着大家到一个几千人集会的地方,来听一个人所讲的。这个人向当时已有的宗教体系提出了挑战。

 

证人约翰

他就是人们常说的那个施洗约翰,不过我倒觉得可以简单地称呼他为:证人约翰。让我来告诉你们为什么。请大家把圣经翻到约翰福音第一章。

在使徒约翰所写的这部福音书中,“作见证”这个词,用在这个人身上的次数,比圣经中其他的任何人都多,当然耶稣基督除外。因此我们很容易想到,神在这里是想说明点儿什么。那么,就请你们拿出笔来,把这个词在这一章中出现的七个不同地方标记出来:

  1. 在第7节出现过两次: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
  2. 第8节后半部分:……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3. 第15节:约翰为他作见证……
  4. 第19节:约翰所作的见证记在下面……
  5. 第32节:约翰又作见证……
  6. 第34节: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新译本翻译为:作见证……

作见证”或者“证明”的意思,是“代表另外一个人来说话的人。”

大家都知道,神从来没有说我们是祂的律师,对吗?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都会因为能力不够,而无法站在法庭上。

但是,神却称我们为见证者,说我们是证人,这可是个好消息。我可不想贬低大家的能力,但是这意味着,你和我都不必非得是个伟大的思想家,或者是个口才出众的人——我们不是律师,我们是证人。

这不是说基督徒应该满足于自己智力上的平庸,而是说他们不用担负起一个律师的角色,为他们的案子辩护、证明他们的立场、竭力去影响他人,来赞同自己的观点等等。他们是证人,作为证人他们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代表另外一个人作见证,只要把事实讲出来,把他们所看到的、所听到的全部事实讲出来。

神啊,请你来帮助他们!

 

现在,请大家想象一下,在历史的法庭上,施洗约翰站在证人席上,两侧是由外邦人和犹太人组成的陪审团,大厅里坐满了人。这时律师问:“谁是耶稣基督?”

约翰需要说什么呢?他会是一个什么样的证人呢?在任何的法庭审理上,你不一定非要有好的律师,但你必须要有好的证人。

接下来,我要给大家讲讲,施洗约翰在这个户外的审理过程中,所做的三段陈述,或是证据,来为基督的神性所做的见证。

 

第一段陈述:耶稣基督是从神那里显明出来的光

请大家看约翰福音第一章6-7节:

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

现在请大家仔细看第8节: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约翰所说的光,可以用太阳和月亮之间的关系来说明:

  1. 月亮是一个没有生命的地方,是一个毫无生命的大石头,它既不能迸发出火花,也不能照射出一点光来;
  2. 月亮只不过是太空中的一个巨大的反射器,将来自于太阳的光反射到地球上;
  3. 月亮不是那光
  4. 月亮的功用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当白天来临的时候,它的反射光的作用也就不需要了。

同样的道理,施洗约翰不是那个光,而是被差派来显明光的真理,指向那个即将到来的光。

请大家再接着看第9节,约翰的见证强调耶稣是那真正的光: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这里“真光”中的“”这个字,在原文中的意思是“真正的”,与“假冒的”、“伪造的”相反。耶稣基督是那真正的光!世界上其他看起来像是“光”的,都是假冒的,都是伪造的。

 

在十九世纪,人们跟随着所谓“进步”的光,相信人类会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有见识,越来越有修养,乌托邦的实现就在眼前。

还有所谓“新时代的人”,从另外一个角度,但同样是在伪造的外衣之下,宣称你可以持久地在悟性上不断长进,直到在你里面达到“神”的境界。

还有一个伪造的光,就是富足。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美国梦”,要有一份高工资,要有第三辆车,一个夏天度假的小别墅,每周工作四天,环球度假旅行,最好能不用上班、但还能通过某种方式而有稳定的收入,这样才会带来满足。

好些年以前,在我们最繁荣的时期,《时代》(Time)杂志说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充满焦虑,但是毫无解决之道”的时代。

不过呢,约翰告诉了我们解决之道:那就是神的真光已经来了。那么,这个世界对约翰的第一段陈述的反应是什么呢?

 

对耶稣这个光的三个反应

对于耶稣是真光这样的认知,有三种不同的反应。

第一种反应:不认识真光。

请大家看第10节: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

也就是说,世界没有认出祂来。我来告诉大家为什么。

请大家把圣经翻到哥林多后书4:1-4,这段经文中包含着令人生畏的信息。

我们既然蒙怜悯,受了这职分,就不丧胆,乃将那些暗昧可耻的事弃绝了;不行诡诈,不谬讲神的道理,只将真理表明出来,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如果我们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灭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基督本是神的像

这段经文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令人生畏的事实,就是那些不接受耶稣基督身份的人,是不能看到祂的,因为这个世界的神蒙蔽了他们的眼睛。蒙蔽他们眼睛的,可能是人的智力、怀疑,也可能是人自己的作为和各类宗教。无论是什么,这些都蒙蔽了他们,使他们看不到福音的真理。他们就是看不到!

你可能与这样的一个盲人结了婚,或者你孩子或你父母的眼睛被蒙蔽了,你所能做的,你必须做的,就是祷告:“神啊,求你打开他们的眼睛,让他们能看到真理!”

我们现在回到约翰的福音,来看看第二个反应。

 

第二种反应:不接受真光。

在第二种反应中,真光被拒绝了。

约翰福音1:10告诉我们耶稣来到了这个世界,第11节告诉我们耶稣来到祂自己的人那里,就是犹太人那里。请看第11节:

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希腊原文在这里所用的词,表达的意思是他们“不接受祂到他们中间来”。他们的这位弥赛亚,被拒绝了。

我们国家也是一样。每到圣诞节快来的时候,叮叮当当的圣诞广告音乐到处都是。弟兄姊妹们,这个世界总是故意不理会圣诞节的真正含义,因为他们不想被打扰!“让我呆在黑暗里,别管我——光会伤了我的眼睛……”

另外,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许你已经感受到了被朋友、家人、同事拒绝所带来的痛苦。因为你信主,他们开始与你疏远。耶稣基督知道这一切,事实上你已经一同与主受苦了。

 

第三种反应:接受真光。

请大家继续看第12节: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你是怎么成为基督徒的?”或者这么问吧:“你怎么会没成为基督徒呢?”请看第13节的前半部分: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

你成为基督徒,不是因为你生在一个基督徒的家庭里。就像人们常说的一句话:“神只有儿子,没有孙子。”不会因为你的父亲是基督徒,你就是基督徒了,好像你是神的孙子一样。神只有儿子,没有孙子。

请继续往下看:不是从情欲生的……

你成为基督徒,不是因为你成就了什么事情,或者你为神做了什么,比如捐献钱财、帮助穷人、加入一个教会成为正式成员等等。

 

第13节后面又接着说:

……也不是从人意生的……

不是因为你下定决心了,你就可以去天堂;或者因为你已经竭尽全力,因而相信你配得上天堂;或者你确信神就该让你去天堂。

大家请想象一下,这就好比我站在你家门口,宣布说我要成为你家的一个成员一样,甚至为此我已经把我的姓都改成你的姓了。这样我就可以成为你的家庭成员了吗?你很可能会说:“不能只是因为你想,所以你就可以成为我的家庭成员了,就算你把姓改成我的姓也没用。”

不过我却坚持说:“等等,我已经把我的身份证上的名字改了,我还要过来帮你干活儿,洗衣做饭什么的。你喜欢吃什么?我来给你做。喜欢吃鱼吗?为了成为你的家庭成员,我可以做任何事情。你看这样还不行吗?”

这不是那么回事儿。要想成为一个家庭的成员,你必须生在那个家庭,或者被那个家庭所收养。

那么,你怎样才能成为神家中的成员呢?请再看一下第12节: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你也是以同样的方式,成为神家中的成员:就是在你相信基督作你个人的救赎者和救主的那一刻,你就生在或被收养在神的家里了。

“相信祂的名”是什么意思呢?在古代,名字不只是一个人的代号;它也反映了一个人的品格和特性。实际上,人们因为性格上的一些明显特征,而常常改名。“耶稣”这个名字,就代表着祂的这个人、祂的特点、祂的神性和祂弥赛亚的身份,所以相信耶稣的名字,就是相信祂这个人就是神人和救赎者,这也就意味着你意识到你是一个罪人,而且单单只有祂自己,才能作你的救主。

你这样做了吗?已经这样相信祂了吗?

 

第二段陈述:耶稣基督是关于神的可靠教材

请大家看第14节: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大家想象一下:神选择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如果你是神,你会选择一个什么样的身体呢?你想要什么样的都行,随便挑!眼睛要什么颜色的?鼻子要什么样的?身高呢?想要多高?想要一个健壮的身子板吗?想要什么样的肤色、什么样的嘴唇和耳朵?

我知道,如果让姊妹们来选的话,那你一定会是国色天香,当之无愧的选美冠军。我妻子看过选美比赛,我也瞅了两眼。据说选美比赛是一场天分的大赛,你们相信吗?人们总是说,这种大赛需要展现出来多方面的优势,但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参赛选手的天分和才干。但是最后在半决赛中,展现在广大观众面前的那些选手,里面能有一两个确实有真才实干的人就不错了,其余的人只不过是个花瓶而已。

弟兄们又怎么样呢?如果你们能选择自己的相貌的话,那你们多半会看起来像是电影明星!

 

神可以选择一个祂想要的外貌和身材,那么祂看起来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以赛亚书53:2的后半段经文告诉了我们:

他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羨慕他

我们都很关心神会真正使用什么样的人。你想到过吗?你的外形越是缺乏魅力,人们就越有可能从你的里面看到神的灵的荣耀。

那耶稣来做什么呢?有一件事,就是祂要将关于神的教材化成肉身。请接着看约翰福音第一章的第18节: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表明”这个希腊语词,衍生出了“释经”、“释经学”这个词。“释经”的意思是:解释、打开、引领、诠释。

耶稣是对天父的解释,祂不仅解释了谁是天父,而且祂还要引领道路,使人与在天上的父能呆在一起。

 

基督徒作家杨腓力(Philip Yancey),通过一个现代的故事,完美地阐明了这个真理。

在一个又湿又冷的冬天的晚上,有一个农场主听到厨房外门那里有异常的声音。他走到窗户那里往外看,发现有几只浑身颤抖的小麻雀,被屋里的温暖所吸引,正在徒劳地撞击着窗户玻璃。

农场主对这些小麻雀心生怜悯,就穿好衣服,踏着刚刚下的雪,为这几只正在挣扎的小麻雀,打开了谷仓的门。他还打开了灯,又在角落放了些甘草,撒了些苏打饼干碎块儿,来吸引麻雀到谷仓里来。但是在他从房子里出来的时候,这些麻雀就已经吓得四处乱飞了,躲在暗处,很惧怕他。他想尽了一切办法想帮助它们:先是从后面把它们往谷仓里赶;又把碎饼干撒给它们;后来他回到屋里躲起来,这样麻雀就不用怕他了,看它们是不是能自己进谷仓里去。但所有这些办法都不管用。对麻雀而言,农场主是个外来的巨大怪物,他吓着它们了。麻雀们无法明白他其实是想帮助它们的。

他回到自己的屋里,隔着窗户伤心地看着这些难逃一死的麻雀。在他盯着这些麻雀的时候,他突然恍然大悟:如果我能变成一只鸟,就像它们中的一只,哪怕就那么一小会儿的时间,然后我就不会吓着它们了。我可以告诉它们,去那个温暖而又安全的地方该怎么走;此时此刻,那个农场主一下子明白了道成肉身的意义,明白了为什么神要变成人。

 

第三段陈述:耶稣基督是神救赎的羔羊

基督不仅是将人从罪中拯救出来的羔羊,祂还是让人充满圣灵的羔羊。

在下次讲道的时候,我要谈谈关于圣灵的洗的话题。不过现在请大家注意第19节所说的:

约翰所作的见证记在下面:犹太人从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约翰那里,问他说:“你是谁?”

我很喜欢这节经文,它说明一个状况:当时的整个宗教界都很紧张,搞不清楚这到底是谁?所以,为了摸清情况,他们差派了一个代表团来,个个衣冠楚楚,都是从耶路撒冷派来的。

请大家接着看第20-21节:

他就明说,并不隐瞒,明说:“我不是基督。”他们又问他说:“这样,你是谁呢?是以利亚吗?”他说:“我不是。”“是那先知吗?”他回答说:“不是。”

他们在问他“你是弥赛亚吗?”时,约翰也许是这样回答的:“弥赛亚?你们觉得我会是弥赛亚吗?这太高抬我了吧!不,我不是。不过我是祂所拣选的仆人之一。”

“那你是以利亚?”

“嗯,这有点儿接近。你们都知道,在怀我的时候,神差派了一个天使,说我来的时候必有以利亚的心志。我要努力效法他的服事,我们的确有不少相似的地方,这是你们知道的。”

月亮从来不会说:“难道我的光辉不绚丽多彩吗?”月亮也不会说:“我觉得我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可。哼,我今晚不打算发光了。”

 

作为一个证人,一个最重要的资格就是谦卑。我深信,很多人是冲着奖赏来服事神的,如果神愿意与人分享功劳,如果神保证认可他们的话,就会有更多的人来服事神。

在这段经文中,你们注意到了吗,约翰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一点儿也不冗长,一点儿也没有夸大,也没有更多地说他自己;事实上,他的回答非常简短,也比较含蓄。

  1. 第一个问题是在第19节:……“你是谁?”
  2. 约翰的第一个回答是在第20节:……“我不是基督。”
  3. 第二个问题是在第21节:……“你是以利亚吗?”
  4. 而约翰的第二个回答,也是在第21节:……“我不是。”
  5. 第三个问题是在第21节的后半段:……“(你)是那先知吗?”
  6. 紧接着是约翰的第三个回答:……“不是。”

这最后一个问题,是指那个末世的先知,他要像摩西那样说话。

弟兄姊妹们,你们发现了吗?你能为基督的身体所做的最大贡献之一,不单是要发现你是什么,而且要发现你不是什么!

 

让我们来接着看第22-23节:

于是他们说:“你到底是谁,叫我们好回覆差我们来的人。你自己说,你是谁?”他说:“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的。”

约翰说到了当时一个很普遍的习惯,就是当君王要经过一个地方的时候,人们在他到来之前,是真的要出来预备好道路——修理平整地面,把坑坑洼洼的地方填好。约翰是在说:“大家要准备好,那个王要来了。有没有一条修好的道路,可以让王到我们这里来,进入你们自己的生活呢?”

那么谁是那个王呢?约翰以同样的方式,两次提到了耶稣。第一次是在第29节:

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请大家再往下看第36节:

他见耶稣行走,就说:“看哪,这是神的羔羊!”

约翰哭喊着说:“祂就在这儿!祂就在这儿!”

不过,大家也要注意:祂是羔羊。这是预言中所提到的事实,就是耶稣来,要为了整个世界的罪而受死,献上那个最终的、最后的、也是永远的祭。

 

这就是约翰的见证:“不要看我,只要听我的见证。我的见证就是:

  1. 耶稣是从神来的光;
  2. 耶稣是解释神的教材;
  3. 耶稣是神的羔羊,来背负世人的罪。

 

应用

下面来谈谈应用。我们可以用几种方式来应用今天所学到的。

第一,作为证人不需要特别的能力,但需要随叫随到。

你知道你为什么没有生活在一百年前吗?是因为神在那个时候不需要你的见证。神把你放在这个世代,放在这个时间,让你带着你特有的个性。祂赎买了你,驻在你里面,所以你才可以站在证人席上来讲述事实,讲述全部的事实,而且没有一句谎言。为此神会帮助你的。

让我们回到约翰福音1:6,重新再读一下,把你自己的名字放在里面来读:

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________(在这里填上你的名字)

 

第二,作为证人不需要伶牙俐齿,但需要顺服。

有时候我会因为孩子们所做的见证,而感到自责。我不得不承认,让我非常尴尬的一件事,是有一次我们孩子向一个邻居所做的见证。

我记得我女儿坎迪斯大概四岁的时候,那时候她说话还不是很利索。我们去一个邻居家,我很高兴他们也在我们教会,那时候他们刚开始去我们教会。我女儿问她:“你们去哪个教会呢?”

邻居回答她:“我们就是去你们的那个教会。”

我女儿又接着问:“哦,那你认识主耶稣吗?”

她回答说:“我当然认识主耶稣了。”

“那你是怎么认识主耶稣的呢?”

邻居回答了我女儿,但是我女儿对她的回答似乎并不完全满意,所以她开始唱着说:“你不认识主耶稣,你不认识主耶稣,你不认识……”

这简直给向朋友传福音赋予了新的含义!

“哈哈,我知道你不会上天堂的!我就是知道!”

万幸的是,他们还是决定继续去我们教会,没有因此而受到什么影响。

 

我们的嘴上也应该时常问这样的问题:“你认识主耶稣吗?如果你不认识,让我站在证人席上,来告诉你事实,告诉你全部的事实,而且没有一句谎言。神啊,求你来帮助我!”

这就是你人生的使命!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1993年10月3日的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1993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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