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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未识之神  (第五部分)

47 - 未识之神 (第五部分)

Ref: Acts 17:30–34

未识之神

(第五部分)

使徒行传17:30-34

 

引言

美国前中央情报局(CIA)局长詹姆斯·伍尔西(James Woolsey),前段时间在一次全球组织化犯罪研讨会上讲了一个故事。说联邦调查局(FBI)的探员在圣地亚哥(San Diego)的一家精神病院,调查一起医疗保险诈骗案。在花费了几个小时、查阅了数千份医疗记录后,这几十个探员已经饥肠辘辘了。调查组的负责人就从附近的一个披萨店,为同事们叫了外卖。联邦调查局窃听并记录了所有进出的电话,下面就是探员订披萨时与披萨店职员之间的对话:

探员:“你好,我想订十九份披萨和六十七罐可口可乐饮料。”

披萨店职员:“好的,给您送到哪里?”

探员:“我们是在精神病院里。”

职员:“送到精神病院?”

探员:“没错,我是联邦调查局的探员。”

职员:“你是联邦调查局的探员?”

探员:“是的,我们这有一帮人。正门锁了,你要从后门的入口给我们送过来。”

职员:“你说你是联邦调查局的探员?”

探员:“没错。”

职员:“精神病院里的人都是联邦调查局的探员?”

探员:“是的,我们来了一天了,现在饿得不行了。”

职员:“神经病!我可不相信!”接着就把电话挂了。

这个故事是沟通所面临的挑战的一个经典例子。那位探员应该在一开始的时候,给那个披萨店职员多提供一点背景信息。比如可以说:“你好,我是联邦调查局的探员,我和同事们正在圣地亚哥精神病院调查一个案子。我们干了一天了,现在想订个晚餐。”

但是,由于背景信息不详,所以后来的沟通就变得障碍重重。

 

回顾

在前面四次讨论中,我们聆听了使徒保罗的讲道。今天我们要继续讨论保罗对雅典人的讲道,这记录在使徒行传第十七章。

我们已经看到了保罗在表达他的观点的过程中,对相关背景的陈述。为了能让听众明白他所传讲的内容,保罗在背景信息方面花了不少时间。其实毫不夸张地说,保罗所讲的内容,对雅典人来说,听起来就像那个联邦调查局探员对披萨店职员所讲的内容一样荒唐,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保罗在向雅典人介绍这位“未识之神”。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保罗在介绍这个“未识之神”时所提到的几个要点。

第一,我的神不只是一座坛!

在第23节保罗说:我的神不只是一座坛!也就是说这个神是活的,祂是天地的主。

第二,我的神创造了万有!

在第24和25节,保罗宣告说:“我的神创造了万有!”也就是说,这位创造了宇宙万物的神:

  • 是超越一切的——祂凌驾于所有受造物之上,而且与受造物区别开来。
  • 祂还是无处不在的——祂与自己所创造的世界紧密相关。

第三,我的神是全能的推动者和撼动者!

在第26-29节,保罗说:“我的神是全能的推动者和撼动者!”

作为全能的神,这位地球的推动者和撼动者:

  • 是神圣的源泉——提供我们所需要的一切;
  • 祂是神圣的统治者——祂掌管一切,是人类和人类历史的神。

以上这三点,都为保罗这篇讲道最后、也是最有说服力的要点打下了基础。

 

保罗最后的宣告

现在我们要谈谈保罗对雅典人所讲述的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要点。

第四,我的神是将来审判时的那位神圣的审判者!

保罗说:“我的神是将来审判时的那位神圣的审判者!”这也是保罗这篇讲道的总结,是福音所带来的挑战:审判之日即将来临。

 

三个审判

在山姆·史密斯(Sam Smith)所写的《对于未来圣经是怎么说的》(What the Bible Says About the Future)这本非常出色的书当中,罗列了圣经预言的将来审判的时间表。为了明白保罗这里所说的审判具体是指什么,我们需要知道将来的审判其实不止一个。

第一个审判是对信徒的审判或评价。

这个也被称为“基督台前的审判”,“基督台”(Bema Seat)在希腊语里是指法官坐的地方,这是对基督徒的审判,因此只有在教会被提以后才会发生。绝大多数相信灾前被提的人,认为这个审判将发生在教会与耶稣基督的婚宴之前。我也认为这个审判在教会被提后很快就会发生。

圣经教导得非常清楚,就是这个审判不是决定你去天堂还是下地狱。这个审判发生的时候,活着的基督徒作为基督身体的一部分,已经被提到天上了这个事实,可以保证这个审判不是关乎天堂和地狱的。

不过,这是对每个基督徒行为的审判,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评价,神将按照他们作为信徒的忠心的程度,来评价和奖赏每个人。我也相信在这次评价的时候,将要确定每个信徒在千禧年国度里的地位和责任。

 

有些基督徒因为他们曾经在地上对基督和教会的委身,将来基督在地上执政掌权一千年的时候会担当官长和领袖的职分;而有些基督徒则会成为捡垃圾的人,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区别呢?保罗说不忠心的信徒所完成的工程,将来会被一把火烧了,因为他们曾经在地上过着不结果子、不忠心的生活。在哥林多前书3:15,保罗说:

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

不过即便是我们忠心,也不要以为我们将来理所应当配得任何奖赏,如果有任何奖赏的话,那也完全是神的恩典。

奥古斯丁(Augustine)是第五世纪著名的神学家,下面我跟大家说说奥古斯丁对“基督台”的看法。他把“基督台”称为“神把自己的礼物作为冠冕赐给我们”。奥古斯丁的意思是:我们能在任何程度上顺服神,完全是仰赖神的恩典和帮助。神不仅屈尊来帮助我们,将来祂还要在“基督台”前奖赏我们,而奖赏我们的那点所谓成就,又完全是神帮助的结果。那时候我们会把所得到的冠冕再放回到祂的脚前,所以这样的反应也就不足为奇了。

保罗在这里所告诫雅典人的,不是这种审判或评价。

 

第二个审判是对各国的审判。

在信徒被提到天上以后,地上将进入七年的“大灾难”时期。在这期间神将对人发出祂的烈怒,世上的各国要联合起来与以色列争战,此时全世界各宗教大联合的梦想也终于实现,他们会放下信仰、教义上的差别和分歧,诞生一个普世阵营,去跟随他们那个蛊惑人心、在属灵和政治上的领袖——敌基督。

在这七年的大灾难之后,马太福音第十三章给了我们更多的信息,就是得救的和没得救的将要被区别开来。在大灾难期间那些相信了耶稣基督的人,要被天使领到神的国里,随后基督要与祂的新娘,也就是教会,一起在地上执政掌权一千年;而那些没有得救的人,要被丢在阴间等待他们最后的审判,最终被扔进永恒的地狱中。

 

第三个审判是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启示录第二十章)。

这是最后的审判,是人类历史上对不信的人规模最大的审判,他们要站在神的面前接受审判。山姆·史密斯(Sam Smith)总结说那个时候会发生两件事:

  • 第一,在这个神的法庭上要证明每个人都是犯罪的罪人;
  • 第二,法庭要显明这里的每个人都没有相信神、祈求神的救赎,因此他们要自己承担对所犯罪行的惩罚。[i]

现在请大家把圣经翻到启示录第二十章,为了判断一个人是否得救,这里提到了两本书。一本书记录了每个人的行为,所犯的每个罪、每个不纯洁的心思意念、每句得罪神的话、每个犯罪的行为,甚至那些连自己都没意识到的、隐而未现的罪,都会公布出来;另外一本书是生命册,里面记录了每个唯独信靠神的羔羊而得到救赎的人。

保罗接下来会把这个审判告诉雅典人,就是记录在启示录20:11-15中的内容:

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

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

 

这些内容在今天已经很不受欢迎了。最近的一次公众民意调查显明,相信天堂的人,要比相信地狱的人多一倍。为什么会是这样?因为神的愤怒不是一个受人欢迎的概念,实际上现在有很多教会对这个话题避而不谈,甚至完全忽略它,就是因为这个话题很难谈。

这就是为什么你可以跟你不信的同事谈旅游,可以谈天气,可以谈世界杯,可以谈孩子和学校;但是在谈到信仰、谈到耶稣的时候,你就闭口不说了。为什么呢?我觉得其中一个原因是:耶稣基督的信息,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定罪、审判的信息,是关于犯罪的信息,是关于将来是在天堂还是地狱的信息。也就是说,一旦提起耶稣的名字和祂拯救的计划,听到的人马上就知道这涉及将来交账的问题。

那个审判日正在来临!他们不想听到这个,在你开口说之前,你就知道这一点。

 

有一位作家跟一个不信的人有一段对话,我来念给大家听听:

有个人曾经对我说:“我不信有什么地狱,也不信什么神的愤怒。不过即使地狱存在,那也没什么可怕的,因为我的朋友们都会在那,我们可以在那开个派对。”

他显然不清楚那是怎么回事,所以我就对他说:“请你帮我个忙。今天你回家以后,把你厨房的炉灶点上火,想象一下你坐在那个火上开派对会是一个什么感觉。”

他不明白在地狱里面是没有聚会的,没有派对、没有自助餐。神要在那个被称为地狱的深渊中,把所有跟祂没有正确关系的人永久隔离起来。[ii]

也许你觉得传道人不该讲地狱的烈火和审判,不该那样论断人,那太消极了;而且,他不该谈论地狱,吓唬人去天堂。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把你的圣经翻到使徒行传,你会发现你也不喜欢使徒保罗的讲道。保罗在第十七章要做一个总结,而这正是他要谈的内容。

 

保罗前面已经讲了神的特性和本质,这些背景信息对雅典人来说,已经足以让他们明白神为什么有这个权利和能力,要求祂所创造的人类将来在祂面前交账。

现在我们接着讲下面的经文,请看使徒行传17:30。这节经文在原文中有个词中文译本都没有翻译出来,就是“因此”,保罗想说的是:基于我前面所讲的,所以……

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

翻译为“不监察”的这个词,意思是“不干涉”,新译本翻译为“不加以追究”。也就是说,神并没有因为雅典人敬拜偶像而把他们消灭掉。但是保罗接着说:“新纪元已经来临,新时代开始了。拯救的计划基于人的悔改,也就是对这位造物主神、这位天地的主的看法要改变。你们最好改变对祂的看法。”

我们接着看第31节:

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

上次我讲过,保罗说神从一个人,也就是第一个亚当,繁衍出了全人类。现在,他说神通过另外一个人,也就是第二个亚当或人子,来审判全人类。罗马书第五章对这个话题有全面的阐述。

那么这位人子审判世界的权利从何而来呢?我们接着看第31节的后半节:

……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

 

保罗这篇讲道的核心和所带来的挑战就是:离弃你们那些死翘翘的偶像,来跟从这位又真又活的神,祂是天地的主,是将来要降临的审判者。

保罗的整篇讲道可以归纳为:

世界只有一个神;只有一个人类,不分三六九等;只有一个救主。因此,只有一个审判者。

雅典人的多神论要完全抛弃,人不能在跟从很多神的同时来跟从又真又活的神。并不是条条大路通向神,通向神的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耶稣基督。耶稣基督的空坟墓就是这个宣告的明证。

我们国家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大杂烩,把多神论、多元化和融合搅在了一起,我们迫切需要把这位又真又活的主重新介绍给大家。

 

前段时间《世界杂志》(World Magazine)刊登了一篇文章,是对吉姆·斯蒂芬斯(Jim Stephens)的采访。吉姆信佛教已经有十四年了。

吉姆谈到了现在佛教进入美国知识分子这个群体的情况。有意思的是,虽然美国人不愿意谈论地狱这个事实,但是佛教徒却相信有十六个不同的地狱。

吉姆说佛教在教会里的影响越来越大,甚至包括以前的福音派教会。他说:“教会现在越来越欢迎佛教僧侣去演讲。去年圣诞节的时候,加州奥兰治城(Orange City)的圣安斯勒姆圣公会(St. Anslem’s Episcopal Church),搬来了一尊佛像,一起来庆祝耶稣基督的生日。”

吉姆的信仰终于走到了一个被他称为“令人绝望的佛教死胡同”的地步,他抓住了“基督复活这一实际的现实”,于是归信了基督。

佛是死的而耶稣是活的这一事实,证实了基督的宣告,就是祂不仅是又真又活的主,而且还是那位将来的审判者。[iii]

 

大家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事实,就是耶稣基督要成为审判者的话,祂首先得是神?人类历史上几百亿人要被公平地审判,以至于没有一起冤案,就要求这个审判者具备神的所有属性和品格,否则这个审判者做不到如此公平地审判。我来给大家罗列几个这方面的属性和品格。

首先,这位人类的掌权者必须是完全圣洁的。

这个审判者,这位神圣的掌权者必须是圣洁和完美方面的完美标准。人不可能贿赂、引诱、影响或操控祂,否则如果哪怕只有一个人影响了祂,那所有其他人都可以要求永远呆在天堂,而祂就该受刑罚而下地狱。

只有完全圣洁的审判者才能使人产生敬畏和尊敬,而地上没有一个法官配得这种敬畏;只有完全圣洁的审判者才能看透犯罪的各种借口,从而带来圣洁的审判。

我曾经看过电视上的“人民法庭”这个节目。在听了一方的陈述后,我会觉得他们说得太有理了。然后是另一方发言,听完后我又觉得他们说得很对啊。为什么会是这样呢?部分原因在于人们不仅让自己看起来很好,而且为他们的罪辩护,证明他们有理。

 

我们教会有个人从《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上剪辑了一篇文章,这篇经典的文章所谈到的就是人们在这方面的能力。有个高中生被问了这样一个问题:“永远都不可以作弊吗?”你可能觉得这个问题很简单,答案当然是“不可以!”

我来给大家读读这名优秀高中生的回答。

我认为作弊有程度上的区别。我是个很专心的学生,但是当我的历史老师给我布置了一大堆作业,而且让我明天必须交上;或者哪天我有游泳训练、要做义工,而且还要去教会,但老师还是留给我不少作业要当天晚上完成,那我就会从朋友那抄一份。这倒不是说我不会做这些作业,只是没有时间而已,而且由于我只在没有别的选择时才这样做,所以也不会养成这种习惯。遇到这种情况时,每个学生都会这样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是“作弊的人”。

这个辩解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圣洁的神会看穿人的这种站不住脚的借口,祂的法庭会宣告:“你不可以撒谎。”作弊是一种欺骗的行为,而欺骗就是撒谎的同义词。

你可能会说:“但是等一下,即便是圣洁的神也不能审判,虽然祂就是标准,也确实说过‘你不可撒谎’,但是祂真的了解我的特殊处境吗?”这就引出了神的第二个属性,为了完全公平地审判这个世界……

 

第二,这位神圣的掌权者必须无所不知。

也就是说,祂必须知道所有的事情。这位审判者、神圣的掌权者必须能权衡所有的证据,了解每一个细节,知道背后的每个动机和意念,这样才能断定一个人是否真的有罪。

另外,在你认识的不信主的人当中,有多少人会承认自己是罪人?我给很多人传过福音,在听到福音后能马上对我说:“哇,我想仔细听你说说这个,因为我是个罪人。”坦白地说,这样的人屈指可数。相反,这个世界充满了被人误解、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他们都声称自己是无辜的受害者。

几年前我读过一个故事,正好能说明这个问题。说有个国王有一次去探访监狱,他想无论是谁如果真的后悔他们所犯的罪,他就马上赦免他。他见了每个罪犯的面,然后问他们:“你是不是犯了罪,该不该受到惩罚呢?”

结果每个罪犯都是这样回答他的:“我没有罪,我是被陷害的;没人看那些证据;我的律师是个骗子;我不该受这个惩罚……”

最后,这个国王来到一个人面前,问他:“你有罪吗?”

那个人谦卑地回答说:“是的,陛下,我有罪。”

国王对监狱长说:“在他败坏所有这些无辜的人之前,马上释放这个人。”

耶稣基督知道哪些是无辜的,哪些是有罪的,也就意味着祂必须知道所有的事情。

 

我记得我父母有一天要出去办事,出门前他们告诫我和哥哥弟弟们:在他们回来之前不能看电视。当他们办完事回家后,他们问我们:“你们看电视了吗?”

“没有。”我们异口同声地回答。

我妈妈走到电视机跟前,伸手摸电视机的后面。要知道那个时候的电视机,后面有个大大的显像管,工作的时候会发热。结果,我们电视机的后面都可以煎个鸡蛋了。就在那一刻,我觉得我妈妈比我还聪明。其实在那一刻,任何人都比我聪明。

不过,有一次妈妈了解的信息不够全面,结果我为一件我没有做过的事情而挨了揍。那时候我还小,万圣节快到了,每次过万圣节我们都能得到四五袋子的糖。不过在三十年前的那会儿,过万圣节跟我们基督信仰的正统教义没有什么关联。我们会穿着奇装异服,装扮成各种妖魔鬼怪,在黄昏的时候从家里冲出去。

有个人给了我们一个面具,是个看起来非常滑稽的橡胶面具。我本来应该好好写作业,但我悄悄溜到楼下,带上面具跟我弟弟玩。妈妈发现后让我把它收起来,不能再碰它,否则有我好看的!

所以我就很顺服地回到我的位子上写作业。我的一个弟弟(我有三个兄弟,可想而知我的童年时代有多和谐安宁!)跑到楼下,戴上了那个面具。后来听到妈妈来的声音,就迅速摘下面具,赶在妈妈出现之前,把面具扔给我,然后躲起来了。结果就不用说了,妈妈把我拽到一边,按照全能神公义的律法对我进行了惩戒。但我是无辜的——我确实是!

我有个好妈妈,但为此事我生她的气,多年不能释怀。妈妈,如果你在听这篇讲道,我相信你一定在听,你要知道,我已经原谅了你,尽管它扭曲了我的人格,但我还是原谅了你!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我现在也做了父母,也在犯同样的错误。所以我深切地体会到:唯一能公正施行审判的人,必须知道所有的事情才行。你可能会说:“但是主啊,你怎么可能知道所有的事情呢?你得看见所有的事情才能知道啊。”

所以,这位人类的掌权者不仅必须是完全圣洁的,不仅无所不知,而且……

 

第三,这位人类的掌权者必须无处不在。

我弟弟把面具扔给我躲起来的时候,神就在那,这是我所期望的,我弟弟应该受到严厉的审判。事实上这位掌权者的确无处不在。

在你申报个人收入的时候,神在看着你;在你考试的时候,祂在看着你;在你用电脑看不该看的东西的时候,祂就在你旁边;祂听到你对主管撒谎,祂看到你在偷窃,祂看到你在虚报费用,知道你脑海里淫乱的想法,听到了你说的污言秽语。

在白色大宝座上,神不仅是法官和陪审团,祂还是目击证人。祂作为审判你的法官,当之无愧。

不过这还不够。作为公义的神,为了能审判邪恶,为了对那些犯罪得罪了神永恒的品格、得罪了白白赐予永生的神永恒的儿子的人,对这些人要施行永恒的惩罚,祂不仅必须是圣洁的、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祂还必须有足够的能力来执行祂的判决。如果祂没有这个能力的话,那么上百亿没得救的人肯定会设法掀翻祂的法庭。

 

所以第四,这位人类的掌权者还必须无所不能,是全能的主宰。

使徒保罗对雅典人说:“你们说宙斯主宰万物,但我告诉你们,我的神有如此大的能力,可以胜过死亡,让人从死里复活,证明了祂才是真正的主宰。”神借着让祂的儿子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显明了祂所拥有的大能。而这位复活的基督,终有一日会作为审判者、陪审团、证人和行刑者坐在宝座上,审判所有否认祂的名、拒绝祂的荣耀的人。

 

结语

现在请大家继续看使徒行传17:32-34:

众人听见从死里复活的话,就有讥诮他的;又有人说:我们再听你讲这个吧!于是保罗从他们当中出去了。但有几个人贴近他,信了主,其中有亚略巴古的官丢尼修,并一个妇人,名叫大马里,还有别人一同信从。

对保罗讲道的这三种回应,与今天听到这篇讲道的回应是一样的。有些人会冷嘲热讽,有些人会很好奇,还有很少一部分人会信主。

你怎样才能逃避那个可怕的审判日?就是悔改!保罗实际上是在说:“改变你们的心思意念吧,离弃你们在自己的心里创造出来的偶像和神明,靠着对耶稣基督的信心,来跟从又真又活的神!”

 

最后我要讲一个故事来结束今天的内容。

在1829年,有一个名叫乔治·威尔逊(George Wilson)的宾夕法尼亚人,盗窃了邮局,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杀了一个人。威尔逊被捕了,接受审讯,被定罪,最后被判处绞刑。

威尔逊的朋友们为他四处奔走,到处求情,终于从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总统那里得到了一个特别赦免。但是当威尔逊得知后,他拒绝接受赦免。法警为此不愿意执行判决,他怎么能吊死一个已经被赦免的人呢?

案件提交给了杰克逊总统,困惑不解的总统把它又交给了美国最高法院来决定。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写下了这么一条原则:拒绝赦免就是根本没有赦免。

乔治·威尔逊最终将面对他的死刑宣判,所以,虽然对威尔逊的赦免令放在法警的桌子上,但他最终还是被绞死了。

 

朋友们,你的赦免令是用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宝血所写的,对于所有相信祂的人都有效,但是对于那些拒绝接受耶稣是替他们死的人来说,就根本没有得到赦免。

那个审判日终将来临。你已经接受、得到了赦免吗?接受了神的羔羊作你个人的救主了吗?

不要再冷嘲热讽了,不要再只是好奇了,归信基督吧!借着一个个人的祷告,相信耶稣基督,成为神家中的一个新成员!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1998年1月18日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1998

版权所有

 

[i]山姆·史密斯(Sam Smith),《对于未来圣经是怎么说的》(What the Bible Says About the Future), 第45页。

[ii]托尼·埃文斯(Tony Evans),《我们的神太棒了》(Our God Is Awesome),穆迪出版社(Moody Publishers),第244页。

[iii] 《世界杂志》(World Magazine),1997年9月20日,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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