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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第一次改革  (第二部分)

35 - 第一次改革 (第二部分)

Ref: Acts 15:13–35

第一次改革

(第二部分)

使徒行传15:13-35

 

引言

在使徒行传第十五章所处的那个年代,如果你跟耶路撒冷的犹太基督徒交谈,他很可能会非常肯定地告诉你:“坦白地说,我觉得现在教会里的外邦人实在是太多了,这肯定不合适!”

就像我上次讲过的,教会在发生一些变化,犹太人已经不是教会的主体了。犹太领袖们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是时候该要求外邦人尊重并接受盟约的记号,也就是割礼。

我们先回顾一下使徒行传第十五章的第1-2节发生的事情:

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

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的纷争辩论;众门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

仅仅从这两节经文所用的语言,我们差不多就能闻到火药味儿。这个问题所引发的危机,有可能会破坏教会的合一。如果犹太领袖真的获胜了,就会产生另外一个教会,也就是外邦人教会,而犹太人的教会将继续把真理和错谬混杂在一起,就是恩典外加行为。

所以,在这个一世纪的教会里,需要开始一次变革。唯独因信基督而来的恩典必须获胜,后来事情的发展也是这样。

 

改革的领袖们

彼得、保罗和巴拿巴

现在我们来看使徒行传第十五章的4-12节经文:

到了耶路撒冷,教会和使徒并长老都接待他们,他们就述说神同他们所行的一切事。

惟有几个信徒、是法利赛教门的人,起来说:必须给外邦人行割礼,吩咐他们遵守摩西的律法。使徒和长老聚会商议这事;辩论已经多了,彼得就起来,说:

诸位弟兄,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神也为他们作了见证,赐圣灵给他们,正如给我们一样;又借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

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是我们所信的。

众人都默默无声,听巴拿巴和保罗述说神借他们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迹奇事。

我们上次就讲到这里了。

 

彼得已经很清楚地讲明:救恩不是信基督外加割礼。神与以色列的约已经被一个新的约取代了,这个新约是通过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赐给了我们。主耶稣自己在十字架上就说过:“成了。”这个词在希腊语里的意思是“全部偿还了”。

“耶稣全部偿还”不只是某个赞美诗里的歌词,这句话是神给我们的应许,叫我们可以借着它放胆直面永恒而毫不畏惧;这句话概括了和平条约,就是用主耶稣的宝血、在我们和神之间签署的,结束了那个没完没了的争战。

就像罗马书第五章第9节所说的:

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他免去神的忿怒。

唯独靠着信心、唯独在基督里才能得救,唯独圣经是这样宣告的。

 

雅各

现在请看使徒行传第十五章的第13节:

他们住了声,雅各就说:诸位弟兄,请听我的话。

等一下!他们为什么要听雅各的?这个雅各是谁?

有一点大家都应该知道,就是雅各是耶路撒冷教会的带领者,是带领的长老。他是主耶稣异父同母的弟弟,曾经是个不信的人,觉得他哥哥不正常,居然声称自己是弥赛亚。一直到耶稣复活以后他才信了。实际上,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告诉我们:复活后的基督曾经单独向雅各显现。这次显现使雅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当他在写《雅各书》这封信的时候,我们注意到他没有谈他自己与主耶稣的亲属关系,在第1节他说:

作神和主耶稣基督仆人的雅各……

雅各后来对基督和教会非常委身,其实他有个外号叫“骆驼膝盖”(Camel knees),因为他花了非常多的时间祷告,以至于他的膝盖都长了老茧,就像骆驼的膝盖一样。雅各也非常看重旧约律法,在他写的那封信中,他十几次提到了律法。

当雅各站起来说话的时候,每个人都仔细聆听,特别是那些心里满怀希望的犹太领袖们,他们当时肯定在想:“雅各在遵守律法方面特别谨慎,他肯定要解决这个问题。”

 

雅各接着在第14节说:

方才西门述说神当初怎样眷顾外邦人,从他们中间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

等一下!雅各不仅站到了彼得和保罗那一边,而且他还用了一个专门用在以色列人身上的关键短语!犹太人才是神所拣选归于自己名下的,而现在雅各居然把这个特别的专属称谓用在了外邦人身上!

雅各,你这是在干什么啊!你在旧约圣经里能找到什么经文,来证明你可以把这个特殊的短语用在外邦人身上呢?!

雅各接下来在第15节实际上是在说:“我很高兴你们问我这个问题。如果你们把圣经翻到阿摩司书,你就会注意到在第九章的第11-12节,先知阿摩司会同意我的看法的,因为这里写道……(请看使徒行传第十五章第16-18节,雅各引用了阿摩司书):

正如经上所写的:此后,我要回来,重新修造大卫倒塌的帐幕,把那破坏的重新修造建立起来,叫余剩的人,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寻求主。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

雅各的逻辑是这样的:阿摩司告诉我们在将来的国度里,会有外邦人与以色列人一起享受那些特权。不过,先知阿摩司并没有看到基督第一次来和第二次来之间的那个部分,中间这个部分被称为“教会时代”,或者更广义地来说,是“恩典的时代”。

所以,雅各说阿摩司会赞同把外邦人接纳进来。也就是说,如果在将来千禧年国度里有外邦人的话,那现在的教会里有外邦人就再合理不过了!因此,现在时候到了,我们应该向外邦人打开我们的心。他们在神眼里也很特殊,就像我们一样。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震惊的宣告!

 

现在接着往下看第19节:

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

也就是说,唯独因信基督才能得救的教义在那天获胜了;救恩的定义是“唯独信心”,是建立在“唯独圣经”的基础上。教会该为此好好庆祝一下了,外邦人成为新约教会完全同等的参与者了!

不过挺有意思的是,第19节结束的地方不是句号,而是一个分号(有的译本是逗号),那意思很清楚:雅各的话还没说完。我们接着看第20节:

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

等一下!前面看起来好像一直进展顺利,一帆风顺,恩典的阳光温暖着我的脸;但是现在,我突然感到有一股律法主义的冷风吹了过来……的确是这样。

请大家注意:雅各说的这句话,已经不是在谈救恩的问题了,他没有说人得救需要做那几件事,而律法主义却把这些事情与救恩关联起来,看到这个区别了吗?这一点非常重要!律法主义认为,你要遵守一系列的规条才能得救。雅各现在所谈的不是救恩的定义问题,而是如何显明救恩的问题!

 

你可能会说:“嗯,除非你有明确的圣经依据,否则你还是不应该告诉别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你说的没错,其实在第20节中,除了不可奸淫这一项,雅各其他的命令在这个恩典时代是没有圣经依据的。

外邦信徒完全有权利写信回复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们,说:“得了吧,现在已经是恩典时代了,忘记那些陈旧的规条吧,越快越好!”

你觉得雅各是不是不知道这个情况呢?你认为雅各是一个律法主义者吗?不是!实际上,如果你看看这封信的结尾部分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这封信的结尾是在第29节,这里有一个关键短语:

……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

(得救了?!当然不是!如果不做这些事情,就……)

……好了。

所以,雅各现在谈论的不是基督信仰的定义,而是基督信仰的表达。说白了就是:外邦信徒有做这些事情的自由,但是为了犹太信徒的益处,就不要炫耀你们的这些自由了。

有些人到处宣扬说:“我可以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因为我在恩典之下。你说什么其实都无所谓,如果你对我说些负面的话,那也只能证明你是个比我更软弱的弟兄,因为只有信心上更软弱的弟兄才会受到搅扰,对吗?”

这样的人其实是在制定各种规条,生活中常常指责他人,这样的做法是走极端、不够成熟的表现。

 

这让我想起了上周有个牧师对我说的一件事。他取消了他们教会的一个青少年活动,原因是另一个与他们一起搞这个活动的教会,打算在活动当天晚上带着所有的孩子去玩保龄球。他告诉那个教会的牧师:“打保龄球是不对的,我可不想参加这样的活动!”

那个牧师问他:“打保龄球有什么不对的?”

这个牧师回答说:“那个环境对孩子很不好,社会上的小混混很喜欢在那玩,打打闹闹的,什么样的人都有。”

坦白地说,每个对待信仰很认真的基督徒,都会为了在自由与责任这两个极端之间保持平衡而不停地挣扎。我们不得不承认,在生活中遇到的很多具体问题,很难在圣经中找出特别明确、具体的规定。实际上,“在基督里的自由”这个宽泛的原则,是如此的宽泛,以至于每个基督徒通常都感觉无论做什么好像都很有理。

这就是为什么这封写给外邦信徒的信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原因。雅各完全可以制定这样一个一般性的原则:外邦信徒应该对犹太信徒的文化传统保持敏感。这样的原则,无论是在第一世纪还是第二十世纪,我们肯定都没意见。但雅各不是这样做的,他说得非常具体,具体得简直让人感到痛苦。下面我们来看看他的这些具体要求。

 

雅各对外邦信徒的四个要求

我们现在把第20节经文所涉及的四个要求分别讲一下。

第一,禁戒被偶像玷污的东西。

雅各说:

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

也就是说,要“禁戒所有与偶像有关的东西,特别是曾经献给偶像的祭物”。

那时候在外邦人开的集市上所卖的肉,很多都曾经给偶像献过祭。在犹太人看来,吃这样的肉就是与拜偶像有份。所以雅各告诉外邦信徒不要做这样的事。

 

第二,不可奸淫。

雅各说:

……吩咐他们禁戒……奸淫……

雅各所提出的要求中,只有这一条可以在新约圣经中找到依据。

在外邦世界中,对于性犯罪是普遍宽容的。在希腊语中,“奸淫”这个词可以泛指所有的性犯罪。罗马统治者提庇留(Tiberius)在他的宫殿里,建立了当时全罗马帝国最大的色情文学图书馆。我相信当时的外邦信徒在这方面会面临很大的挑战,他们要清除柜子里的色情物品,在婚前保持性方面的清洁等等。

 

第三,不能吃勒死的动物。

雅各接着说:

……禁戒……勒死的牲畜……

这里其实就是指所有不合乎犹太律法的食物,也就是非犹太洁食(non-kosher)。勒死的牲畜,其体内的血液没有用合适的方式排出去,所以他们要问屠夫,牲畜是怎么宰杀的,是否符合犹太律法的规定。

 

第四,不可吃血。

雅各对外邦信徒的最后一个要求,就是不可吃血,在第20节和第29节都谈到了。

利未记17:11说:“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这个血属于神的祭坛,而不是你的餐桌。所以你不能吃半熟的、还在渗血的牛排,要吃全熟的牛排。

雅各为什么要制定这些规条?他给出的唯一解释在第21节:

因为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

就是这样!之所以制定这些规条,就是因为犹太人对教会突然增加的外邦信徒很不适应,而这些因着神的恩典得救的外邦人,有不遵从犹太律法的自由。“因为犹太人所面临的挣扎,就要限制你们外邦人的自由,这样福音才能广为传播。”这就是雅各提出这些要求的原因。也就是说:“不要让半熟的牛排阻碍了福音的传播!”

因此,这不再是一个律法的问题,而是一个爱的问题。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雅各所写的这封信的主体。请看第24-29节:

我们听说,有几个人从我们这里出去,用言语搅扰你们,惑乱你们的心。其实我们并没有吩咐他们。所以,我们同心定意,拣选几个人,差他们同我们所亲爱的巴拿巴和保罗往你们那里去。这二人是为我主耶稣基督的名不顾性命的。

我们就差了犹大和西拉,他们也要亲口诉说这些事。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

(注意这里的“不可少的”,有意思的是在雅各看来非常重要的事情,其实在我们看来是微不足道的。)

……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

圣经学者查克·施温道(Chuck Swindoll)在这段经文的圣经注释书中,写下了这段有趣的话: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而且通常是无意的冒犯,雅各提醒外邦信徒应该主动限制他们在这些事情上的自由,以此来爱这些犹太弟兄姊妹们。雅各是在说:“不要炫耀你们的自由。”限制一个人的自由是个负担,但为了别人的益处而限制自己的自由,是一种成熟的表现。教会的合一通常取决于我们是否愿意放弃自己的某种权利,这不是对律法主义的屈从,而是成熟和爱的一个标记。

 

那么,那些外邦信徒会不会爱这些犹太人到一个程度,以至于愿意改变并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呢?那些外邦信徒会不会以恩典来显明恩典的福音呢?

请大家来看第30-35节经文:

他们既奉了差遣,就下安提阿去,聚集众人,交付书信。众人念了,因为信上安慰的话就欢喜了。犹大和西拉也是先知,就用许多话劝勉弟兄,坚固他们。

住了些日子,弟兄们打发他们平平安安的回到差遣他们的人那里去。但保罗和巴拿巴仍住在安提阿,和许多别人一同教训人,传主的道。

真的是令人难以置信!

 

改革的结果

现在我们来总结一下,这次改革的结果是什么呢?

第一,犹太人不再多说什么了,不过也放心了。

他们达成了共识:救恩的定义不包括割礼!

另外,有意思的是,雅各并没有把割礼加在这个禁戒事项的清单上,但是我们在下一章会看到,保罗让提摩太受了割礼,因为提摩太的事工主要是和犹太人打交道。

对于我们今天来说,大家要记住的是:唯独因信基督就可以得救,其他的什么也不需要!就是这样。

以弗所书2:8-9告诉我们: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提多书3:7说:

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

 

第二,虽然外邦信徒加入了教会,但还是需要谨慎。

他们要面临这样一些挑战:

  • 要避免与拜偶像有任何关联;
  • 要避免任何形式的性犯罪;
  • 要限制他们的自由,以便有助于教会的发展。

 

个人变革的两个问题

由此我想问两个个人的问题。我们从那个年代回到现在这个时代,我们应该在个人变革方面问自己这样两个问题:

第一,在我私下里的个人生活中,有没有什么事情违背了神的旨意?

第二,在我的公众生活中,有没有什么事情阻碍了神的工作?

 

你们可能从来没听说过斯蒂芬妮·斯蒂芬森(Stephanie Stephenson)这个人,恐怕你也很难听说过她。不过在我最近收到的《穆迪月刊》(Moody Monthly)杂志中,有篇文章就是关于她的。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杰里·詹金斯(Jerry Jenkins),文章的题目是“原则的一个问题”,讲述了一个女孩为了不妨碍对基督的见证而做出的选择。

斯蒂芬妮·斯蒂芬森是西南密苏里州立大学音乐专业的一年级学生,她的老师鼓励她为了积累舞台经验,去参加百老汇音乐作品《悲惨世界》(Les Miserables)的剧组人员选拔,选拔是在密苏里的布兰登(Brandon)。所以她就和另外几百个人一起,参加了这次选拔。

几个星期之后,斯蒂芬妮非常意外地接到了来自纽约那个导演的电话。他问斯蒂芬妮是否愿意去纽约进行试唱,一起参加试唱的竞争者已经淘汰到只剩下五个女孩了,而她就是其中的一个。

斯蒂芬妮一直梦想着能在百老汇演出。她跟父母谈了这件事,她父母是农民,是非常委身的基督徒。他们同意了,所以她就坐飞机来到纽约,参加了试唱。

几周之后,斯蒂芬妮接到一个电话,通知她将出演《悲惨世界》剧中的角色。但是由于她没有其他老演员丰富的经验,所以让她先加入一个巡回演出团,用一年的时间到处演出,以此来增加她的舞台经验。毕竟,她已经加入《悲惨世界》的百老汇剧组了。

于是斯蒂芬妮加入了巡回演出团,当第一次演出的角色分配给她的时候,分给了她一个妓女的角色,穿着十分暴露。这让她难以接受,你可以想象得到她内心的挣扎会是什么。她找到导演,问是否可以换一个角色。

导演给她的回复我们都能想到,导演说:“这只是演戏,如果你不能把你的个人生活和剧中的角色区分开来,那你永远也没法从事这个行业。”

斯蒂芬妮向更高一级的管理人员提出请求,得到的回答也是一样的:“你必须克服这个问题,这只是演戏,不是真实的你。这是你的职业所要求的。”

于是斯蒂芬妮选择了辞职,放弃了她曾经的梦想。《悲惨世界》剧组的导演助理和执行制片人,对美联社(Associated Press)的人说:“这个女孩儿非常优秀,很有天赋,她完全胜任这个角色,很可能会在百老汇一鸣惊人。不过我尊重她的选择,她放弃了一个很好的职业,不过她是个很勇敢的姑娘。”虽然这些话后来没有刊登在报纸上,这样的内容一般在报纸上看不到,但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见证啊!

斯蒂芬妮·斯蒂芬森放弃了一个职业,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她尊崇了耶稣基督的名。

 

 

 

 

 

 

 

 

 

 

 

本讲稿是根据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1997年9月14日讲道稿整理而成。

©斯蒂芬·戴维(Stephen Davey)著作权1997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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